時間:2015年11月17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古典部分,闡述古代希臘羅馬史學及其對后世的深刻影響;中世紀部分,闡述歐洲文藝復興運動以前的史學,并對其作出歷史評價,下面小編介紹一篇西方史學的論文。
這里所謂“當代”,是指20世紀,尤其是20世紀下半葉。20世紀的西方史學,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其主要表現是新史學的崛起及其終于在二戰后取代傳統史學而成為西方史學的主流。
一
西方的新史學興起于20世紀上半葉。它是作為傳統史學的對立面而出現的。西方的傳統史學可以蘭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史學及其后的實證主義史學為代表。它與19世紀歐美各國的實證主義思潮相一致,影響頗大,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成為西方史學的主流。德國作為蘭克史學的故鄉,傳統史學的影響是根深蒂固的。然而有趣的是,也正是在德國最先有人起來同蘭克學派進行唇槍舌劍的論戰,這就是蘭普雷希特(Karl Lamprecht,1856-1915),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德國又可被視為西方新史學的源頭。不過,在西方新史學的興起和發展中,影響最大、成就最顯著的當推法國年鑒派。因而,在分析20世紀西方的新史學時,法國年鑒派往往被當作主要代表。
整個20世紀上半葉,大體上可以看作是西方史學中新舊交替的時期。也就是說,新史學已經興起,然而還遠未動搖傳統史學的統治地位。直至二戰以后,新史學才在歐美國家迅猛發展,并逐漸取代傳統史學而占據主導地位。若以西方史學發展的總趨勢而言,從傳統史學向新史學的轉折,大致可定在50年代(1)。二戰后,法國年鑒派有了長足的發展。如果說它的創始人費弗爾(Lucien Febver,1876-1956)和布洛克(Marc Bloch,1886-1944)為法國的新史學奠定基礎的話,那么它第二代的代表人物布羅代爾(Fernand Braudel,1902-1985)在50-60年代不僅牢牢確立了新史學在法國史壇的主導地位,而且使年鑒派的影響越出法國國界。同樣在50-60年代,代表新史學的英國新社會史,美國新經濟史、新政治史、新社會史相繼興起,影響越來越大。就是在傳統史學影響深遠的聯邦德國,這種傳統到60年代也被打破,而到70年代“新社會批判史”學派就應運而生 (2)。
那么,傳統史學與新史學之間究竟有哪些不同?前者向后者的轉變說明了什么?對史學的發展有什么意義?這些問題正是本文所要著重探討的。我們說,這種轉變是帶有根本性的,就是說這不是局部的、個別方面的變化,而是涉及史學研究的整體、涉及史學研究的一系列根本問題。
為了便于說明問題,我們不妨借用“范型”(paradigm)這一概念,意思是說傳統史學與新史學在“范型”上是不同的。這里需要作些說明。“范型”是美國科學哲學家庫恩(Thomas S.Kuln)提出的用以說明科學發展的一個核心概念。他有時又把它稱為“學科基質”(dis-ciplinarymatrix)。簡單說來,“范型”“代表科學共同體成員所共有的信念、價值、技術手段等的總體”(3),大體上可理解為某一類科學共同體在一定時期內開展研究活動的共有的基礎和準則。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借用“范型”這一概念來說明史學的發展變化。最主要的一點是,絕不能生搬硬套科恩的“范型”概念,絕不能從這一概念出發生硬地套用到歷史學身上。這樣做,往往會忽視歷史學的特點,并且犯削足適履的毛病。我們借用“范型”概念,只是為了從中受到啟示;重要的是要從歷史學本身出發,結合歷史學的研究實踐,盡量弄清楚:如果講歷史學的范型,具體指哪些內容。西方有些學者將庫恩的“范型”概念應用于歷史學,或提出了歷史學的基本范型,如納德爾(G.H.Nadel)(4)、斯托揚諾維奇(T.Stoianovitch)(5);或應用于中國史學的研究,如艾爾曼(Benjamin Elman)。應該說,他們都作了有益的嘗試,有些見解很值得注意。然而,在結合歷史學的研究實踐、探求史學的發展變化方面似還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我們不應在概念上兜圈子,也不必陷于細節上的爭論。這里所以借用“范型”的概念,完全是為了說明當代西方史學的演變。關于這點,我們試圖提出以下三點初步的看法。首先,史學的“范型”應主要包括歷史學家研究實踐中的基本方面。它表明作為一個專業工作者的歷史學家,他是按照什么方式研究和歷史的。“范型”不應與歷史學家的研究實踐脫節,不能成為某種外在的框框而要求歷史學家去遵照它,相反它產生于歷史學家的工作“作坊”里,是對歷史學家“技藝”的一種概括(6)。具體說來,它可包括哪些方面呢?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歷史學家的研究對象包括哪些;他的研究方法是什么;他選擇史料的標準是什么;他怎樣進行論證;怎樣作出結論;怎樣對待其他學科;又是怎樣的等等。不同范型的史學在以上這些方面的表現是不一樣的。
如果我們從以上這些方面來考察,就可以發現,傳統史學的范型是比較清楚的。從研究對象說,傳統史學的對象是狹窄的,就是政治史(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的活動)。從研究方法說,主要是史料考證;從論證說,主要是脫胎于近代實驗科學的實證主義方法,即歸納、分析、比較等;從說,主要是敘述。從史學與其他學科的關系說,傳統史學強調自身的自主性,忽視與其他學科的結合。如果說傳統史學的“范型”相對來說比較容易表述的話,那么對新史學的“范型”來說就不是這樣了。這就涉及到我們的第二點看法,即某種史學的范型應概括這一史學本身最一般的特點,而不應以其某一階段、某一方面、某一流派為根據。這主要是就新史學而言的。所謂“新史學”并不是一個流派,(7)它是不同于傳統史學的一種史學趨勢、一種研究和歷史的方式、一種史學范型。
斯托揚諾維奇把西方歷史科學的基本范型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從古希臘到馬基雅維利(N.Machiavelli,1469-1527)時代的歷史學范型,稱為資鑒范型(exemplaryparadigm),因與本文關系不大,這里不去說它。第二類是敘事范型(narrative paradigm),亦稱蘭克范型(Rankian paradigm),它顯然就是前面說的傳統史學范型。第三類是結構──功能主義范型(structuralist-functionist paradigm),它主要是對年鑒派的概括。這里,斯托揚諾維奇把新史學的范型稱為“結構──功能主義范型”,有其一定的道理。因為新史學的確反對描述性地重現過去,重視系統分析。特別是布羅代爾,他在其代表作《地中海和腓力二世時期的地中海世界》中提出“地理──歷史結構史”以及劃分“歷史時間”的三時段說,影響十分巨大,因而布羅代爾的這些主張往往被簡單地看成就是年鑒派的范型,進而也是新史學的范型。然而,這樣概括是不夠確切、全面的,因為無論是新史學,還是年鑒派,本身都有許多變化,因而盡管在新史學中年鑒派的影響最大,在年鑒派中布羅代爾是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然而終究不能拿它們來概括全部。譬如,年鑒派在布羅代爾辭去《年鑒》主編(1968年)以后已經有了顯著的變化,以致布羅代爾本人在1985年也慨嘆道:“門生們沒有遵循我的勸導……我與我的后繼者們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8)其他一些法國歷史學家也有類似的看法。例如,以《支離破碎的史學》(L’Histoire en miette)一書(1987年)嚴厲批評年鑒派的多斯(F.Dosse),強調“年鑒派已非同往昔”(9)。維拉爾(P.Vilar)為了表明年鑒派第三代已不能代表布洛克以來的傳統,竟然說:“年鑒派已經死亡”(10)。盡管這些意見并未被普遍接受,在第三代年鑒派中間也引起異議(11),然而70年代以來,年鑒派的變化是有目共睹的。簡單說來,布羅代爾所崇尚的“地理─一歷史結構史”不再成為時尚,精神、心態、文化等變成歷史學家關心的熱點。70年代開始,心態史、歷史人類學勃然而興。伊格爾斯在回顧80年代的歷史學時說:“歐美世界中包括歷史研究和著述在內的整個學術界的氛圍事實上已經發生了重大的改變……從70年代中期開始出現了新的趨勢,其中對文化和語言的功用有了新的看法。”(12)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知,僅拿結構──功能主義范型來概括年鑒派以及新史學的范型特點是不夠全面的。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這就需要作更為廣泛的概括。大致說來,新史學的范型可作如下的概括:
從研究對象說,新史學突破了政治史(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活動)的局限,強調研究人類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強調歷史的綜合研究(13);從研究方法說,新史學突破了傳統史學單純強調史料考證的局限,提倡研究方法的革新,重視理論概括和解釋,力求提高歷史認識和解釋的準確性;從與其他學科的關系說,新史學強調打破歷史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樊籬,主張跨學科研究;從說,反對單純的描述,強調說明問題。需要指出新史學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學派,內部差別很多,本身又有發展變化,因此以上只是最一般的概括。
無可否認,新史學在發展過程中走過一定的彎路。這主要是由于對傳統史學采取全盤否定的態度,因而走了極端。例如,“年鑒派”自誕生時起就打出了反對崇拜“三大偶像”的旗號。這“三大偶像”指政治事件史、“英雄”傳記和敘事史。當時,為了突破傳統史學“三大偶像”長期壟斷的局面,與之針鋒相對地進行斗爭或許是很必要的。然而,物極必反。完全拋棄政治史、人物傳記和敘事,過分強調結構研究、過程分析、靜態考察,就容易成為既沒有人又靜止不動的歷史。這也是70年代以后,新史學本身發生變化的內在原因之一。
更為重要的是,單純地把新史學與傳統史學范型的不同看作是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包括技術)、方式的差別還是不夠的。這樣就容易流于表面,似乎只要研究政治史,主張敘事的就是傳統史學,只要提倡計量方法的就是新史學,實際上新史學范型和傳統史學范型之間的區別還要深刻得多。因而上面概括的兩種范型的特點還只是其表現形式。指出這些表現形式是必要的,但還不夠。這就涉及到我們的第三點看法。
這第三點就是,與傳統史學不同,新史學十分重視歷史認識論與史學方法論。新史學家所說的歷史認識論和史學方法論是與歷史研究的實踐密切結合的,而不是過于抽象的歷史哲學理論。勒高夫指出:“大多數法國歷史學家對歷史哲學抱有敵意是沒有疑問的,費弗爾和布洛克也這樣,但他們在自己的研究實踐中,敏銳地感覺到即使不是理論探索的必要性,至少也是方法論和認識論探索的必要性。”(14)新史學正是由于結合歷史研究實踐從歷史認識論和史學方法論的角度來探索史學本身的一系列問題,才使得它的探索帶有深度,并使新史學范型從根本上不同于傳統史學范型。這個問題這里不能多說,但需指出一點,即新史學強調在歷史認識過程中,認識主體(歷史學家)和認識客體是不可分的,強調歷史主體的作用,而傳統史學恰恰相反:不僅把歷史認識過程中的認識主體和認識客體隔裂開來,而且反對主體的介入,以為這樣才能“公正”、“客觀”。在傳統史學看來,歷史過去就像是一個現成的聚寶盆,歷史學家的任務只是不帶任何感情和偏見地去發掘寶藏,然后加以整理,以便如實地重塑過去。對這樣的實證主義歷史學家,卡爾曾以諷刺的口吻寫道:“歷史學家可以從文獻、碑文等等獲得事實,就像獲得魚販案板上的魚一樣。歷史學家搜集它們,把它們拿回家,按他們所喜愛的方式加以烹調,擺上餐桌。”(15)在新史學看來,不論是史料,還是史實,都離不開主體。這樣,對歷史學家與史料、史實,歷史學家與過去、現在、未來的關系的看法就都發生了變化。布吉耶爾(AndreBurguiere)甚至認為:“這是一場悄悄發生的革命,由于它的基礎是歷史學家與過去的關系被翻轉過來,所以我們可以把它稱作哥白尼式的革命。”(16)新史學正是由于從歷史認識論和史學方法論的層次去深化自己的探索,正是由于強調歷史認識過程中認識主體的能動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擺脫傳統史學死板的、形而上學的框框。也正因為這樣,如何豐富史學的認識手段,強化史學的認識功能,這樣一些傳統史學根本不加考慮的問題才會被提上日程。也正因為這樣,才會去進一步考慮如何擴大史學的研究領域,如何革新研究手段,如何與其他學科結合袋子,如何更好地歷史等等問題。由此可見,新史學范型的前述種種表現形式是同它歷史認識論和史學方法論這些深層次上的探索分不開的。勒高夫指出:“‘年鑒派’之所以能根本改變歷史學,靠的是三個基本思想的結合;(1)對歷史學家、歷史文獻和歷史事實之間關系的批判;(2)建立總體史的意圖,這種總體史應包含人類社會活動的一切方面;(3)史學和社會科學的跨學科研究實踐,而且從事紀事、分析持續性和變化的歷史學在這些跨學科研究中應保持主導地位。”(17)。這里,勒高夫把歷史學家與歷史文獻、歷史事實關系的改變列為首位,顯然不是偶然的。
還需要補充的一點是,以上就“傳統史學”范型和“新史學”范型的特點及其區別所說的幾點初步意見,只是就一般趨勢、總的特點而言的,切忌絕對化。事實上,隨著整個史學的發展,兩種范型之間的相互影響在不斷增多,而且西方各國的情況也不完全一樣,因此在聯系到各國的實際情況時需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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