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01日 分類:政法論文 次數:
摘 要:伴隨著社會轉型與發展,中國鄉村傳統的鄉土社會與差序格局已經受到嚴峻挑戰。 我國鄉村家庭的人員結構和社會作用發生了巨大變化。 鄉村家庭內部糾紛愈演愈烈使人們越來越注重家庭成員之間關系的和諧穩定,如何更好地緩解鄉村家庭內部糾紛,維持和睦的家庭關系,已經成為當今鄉村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問題。 本文首先對個案社會工作、家庭糾紛、結構家庭治療模式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 接著基于對C村村民的走訪詢問,對鄉村家庭內部糾紛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糾紛類型進行歸類、調解糾紛的能力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論述個案社會工作介入鄉村家庭糾紛的可行性與必要性,最后對個案社會工作介入鄉村家庭糾紛應注意的問題進行總結分析。
關鍵詞:個案社會工作; 家庭內部糾紛; 結構家庭治療模式
一、相關概念及理論
(一)相關概念
個案社會工作的定義是專業工作者在遵循基本價值理念,科學地運用專業知識和技巧、以個別化的方式為感受到困難的個人或家庭提供物質和心理方面的支持和服務,以幫助個人或家庭降低壓力、解決難題、挖掘發現生命潛能,不斷提高個人和社會整體的福利水平[1](P4)。
家庭糾紛在法律層面上的定義為家庭成員之間因為某種利益而出現的相互爭執與訴訟[2]。 家庭是以情感、血緣和法律為紐帶,人與人之間相互輔助共同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 糾紛是群體內成員因為權利或利益而產生的沖突。 家庭糾紛從廣義上來說是婚姻或血緣親屬之間的沖突和糾紛,絕大部分是因為身份財產而形成的不利于保障成員之間和諧穩定生活的沖突事件[3]。
(二)相關理論
人在環境中是個案社會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理論。 它強調人的存在和行為是依托環境而存在,行為舉動也受到環境影響。 因此,對于一個人行為的理解要將其放在特定的情境、語境中。 在人在環境中理論的指引下,社工引導案主重回糾紛現場尋找造成家庭糾紛的源頭,在解決家庭糾紛的同時培養案主將理論運用在生活中的意識,以有效減少家庭矛盾。
結構家庭治療模式認為家庭問題的根源在于家庭結構功能缺失或遭到破壞,而家庭組織的功能失調是問題持續變化的主要因素。 治療的首要目標就是改變現有家庭病態的家庭結構模式,以使家庭能夠解決其問題。 現在社會的鄉村家庭存在嚴重的家庭結構失調現象。 就以C村為例,全村將近三分之二的家庭由于經濟、社會等因素的影響,存在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的現象,內部父母子女之間交流匱乏、外部經濟社會壓力加大,增加了鄉村家庭糾紛產生的潛在威脅。 上述問題長期存在,導致“聯合對抗”“三角纏”“倒三角”的病態家庭結構在C村普遍存在。
二、鄉村家庭糾紛的原因及類型
C村村民訾某夫婦已60多歲,因給兩個兒子幫忙秋收時的付出程度偏差較大,加之平時家庭小矛盾沒有合理調節導致矛盾激化。 兩兒媳鬧分家要將老人分開贍養,訾某夫婦分居生活一年之后,訾某因疾去世,在隨后的一年里訾某妻子也在生理和心理上加快衰老,目前已患有輕微的老年癡呆癥狀。 此類因為平時家庭小矛盾無法得到妥善處理,由小積大最終引起家庭糾紛造成家庭悲劇的例子在C村及其周邊村落并不少見,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尋求策略加以解決。
(一)鄉村家庭糾紛的原因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之后,中國社會經濟有了全方位革新式的發展,鄉村社會的傳統鄉土觀念、差序格局也受到了經濟、科技、思想文化等不同程度的沖擊,原本簡單的鄉村社會也逐漸變得多樣化,鄉村家庭所面臨的糾紛也隨著社會的發展逐漸復雜化,引起糾紛的原因也多種多樣。 第一,兩地分離、夫妻缺乏溝通交流誘發矛盾。 目前,部分鄉村仍存在包辦婚姻的現象,婚前雙方缺乏感情基礎,婚后面臨長期分居的情況。 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流向城市,勞動力進城務工導致許多夫妻長期分居,雙方缺乏情感交流溝通,再加上彼此生活環境不同,漸漸產生距離,感情日益淡薄,直至難以維系夫妻關系而產生矛盾。
第二,生活惡習導致夫妻矛盾升級。 夫妻一方存在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已經成為婚姻家庭糾紛產生的主要誘因,賭博更是導致婚姻家庭破裂的罪魁禍首。 第三,家庭暴力將夫妻關系推向破裂。 受傳統封建思想影響,大男子主義、重男輕女等思想在社會上仍然存在,加之鄉村社會的特點——信息流通緩慢、思想更新滯后、思想文化建設不足,大多數女性在家庭中處于經濟的從屬附庸地位,稍有不慎就會受到責罵甚至毆打,直接后果就是婚姻破裂、家庭解體。
(二)鄉村家庭糾紛的分類
從不同的角度分析,農村家庭糾紛有不同的種類。 根據糾紛的焦點,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類型:婚姻(家庭)糾紛、財產性糾紛、農業生產經營性糾紛、侵權性糾紛。 本文著重分析婚姻(家庭)糾紛。 這類糾紛是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關系及由此產生的財產關系所引起的各種糾紛。 主要包括父子、婆媳、妯娌、兄弟姐妹、夫妻之間因分家析產、贍養、撫(扶)養以及由家務、家庭暴力等引起的糾紛。
三、C村家庭內部糾紛調解現狀
當前,C村村民對于家庭糾紛的調解方式一般有三種:協商解決、村委調解、司法調解。 在C村,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深入人心,小矛盾就吵一架、鄰居勸勸架,大矛盾就由村干部對雙方“各打五十大板”解決。 這些處理家庭糾紛的方式治標而不治本,因此,在C村對家庭內部糾紛調解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 筆者對C村現在的家庭糾紛調解能力作如下分析。
首先,調解人員專業技能素養。 基層村委會調解人員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專業調節能力明顯不足。 整體來說,C村宗族血緣觀念較強、法律認知水平較低,對法律法規理解不到位; 調解人員科學調解理論知識匱乏,理性調解糾紛的技能素養不足,缺乏有效的調解方法和技巧,導致調解工作開展時暴露出諸多問題。
C村現存的糾紛調解大多數都是治標不治本,只能使矛盾糾紛暫時化解或者在一定程度上隱藏起來,很難從根本上解決,無法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其次,調解方式及調節理念落后。 C村現行的傳統調節理念在于解決眼前的糾紛,息事寧人,但這樣的調解理念往往過度注重問題表面,執著于解決眼前的矛盾,對于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很多時候選擇置之不理,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這一客觀社會背景條件下,具有專業知識儲備、科學介入手段、先進的助人自助理念的個案社會工作者的介入能夠有效彌補現有鄉村家庭糾紛處理能力的不足。
四、個案社會工作介入鄉村家庭內部糾紛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社會工作是柔性社會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社會工作領域與司法領域協調合作的重要表現。 目前,C村對家庭內部糾紛的調解僅僅局限于傳統的鄉土情理之中,而且社會工作專業調解糾紛的理念與現有的鄉土情理調解規范之間存在很多契合點,二者不僅能夠取長補短,有效減少家庭糾紛,而且社會工作者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更有利于村民接受,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
(一)個案工作的介入能有效彌補現有調解能力的不足
鄉村家庭內部矛盾糾紛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其本身具有復雜性、針對性和傷害性等特征,并且現行的調解方式也存在明顯不足。 個案社會工作者嚴格遵守助人自助的專業助人理念,熟悉專業的理論知識和助人技巧,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這都使得社會工作者在參與調解家庭糾紛服務的過程中表現得更加專業,更能夠有效調解糾紛。
(二)提升家庭抗風險能力,助力鄉村振興
個案工作者的短期目標是幫助案主解決眼前的具體家庭糾紛; 中期目標是協助案主進步,學習如何構建維護和諧美好的家庭社會關系,幫助糾紛家庭慢慢發展變化為模范幸福家庭; 最高目標便是幫助糾紛家庭成員挖掘生命潛能,樹立長遠人生目標,為追求民主、和諧、文明、美麗的新農村幸福家庭生活而努力。 基于這樣的工作目標,個案工作者能提高鄉村家庭抗擊家庭內部糾紛的能力,且與鄉村振興的重大戰略不謀而合。
五、個案社會工作介入鄉村家庭糾紛的注意事項
個案社會工作方法是三大微觀社會工作方法之一,其三大基本要素是工作者、案主和資源系統; 主要的工作過程包括接案、預估、設計介入計劃、具體介入和效果評估以及結案等。 通過筆者對一些實際案例的總結,與一般的個案介入模式相比,個案社會工作對鄉村家庭內部糾紛的介入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如下:
第一,積極主動傾聽求助者的心聲、贏得求助者的信任是個案工作介入的關鍵; 鄉村家庭內部糾紛往往是一個家庭內部關系長時間矛盾堆積形成的一種非理智的情緒宣泄行為。 引起家庭糾紛的事情往往是一件常人看來微不足道的小事,傳統的調解方式著重于如何解決當前面臨的家庭矛盾而忽視案主長時間積累的情感創傷。 案主不僅僅需要解決現有的糾紛,更希望能夠有一個宣泄負面情緒的渠道,幫助案主宣泄負面情緒不僅能夠使其更好地接受解決糾紛的措施,還能夠贏得他們的信任。
第二,個案社會工作對鄉村家庭內部糾紛的介入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其介入的首要目標不在于解決現有的矛盾糾紛,而在于挖掘求助者或求助家庭的潛力,激發他們的自信,提升他們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其在日后沒有幫助的情況下可以自我預防矛盾發生、自我反思糾紛原因、自我解決日常糾紛,從而幫助案主更好地提高生活質量。
第三,人在環境中的指導思想應貫穿整個服務開展的過程。 案主所處的社會、自然環境是分析評估問題時應該高度重視的。 個人的精神世界、物質行為及外在環境之間是存在內在聯系的,只有引導案主改變對待家庭生活環境的消極態度與悲觀的處事觀念,整合可利用的社會資源,才能幫助案主實現預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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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發生內部糾紛的家庭存在很大差異性,有的家庭案情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程度,社會工作者要根據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選擇調解模式和介入方式,保障案主的知情權,遵循案主自決原則,循序漸進地開展糾紛調解,切忌一刀切、急功近利反而使糾紛家庭雪上加霜。
參考文獻
[1]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個案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購買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專業化服務的建議[J].中國婦運,2016(4):16-17.
[3]許志達.調解婚姻家庭糾紛的藝術[J].人民調解,1995(3):21.
作者:程 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