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8月15日 分類:政法論文 次數:
自國家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及十八、十九大強調創新驅動發展以來,各地圍繞建構創新生態系統推出創新政策。 檢視其中的企業家政策,發現當前政策沒有將企業家因素放在突出位置,重眼前,輕長遠; 重使用,輕培養。 具體表現在:其一,將企業家激勵納入人才激勵政策中,缺少獨立的企業家政策體系。 人才認定是以學歷、專業技術職稱或學術稱號為標準,除非既是學者又是企業家,否則得不到政策激勵,但學者企業家畢竟數量少,大量職業企業家被排除在政策激勵之外。
南京和深圳認識到其中問題,推出人才舉薦制,針對非共識性人才,通過舉薦進行人才認定,但從制度內容看舉薦認定標準過高,絕大多數企業家得不到激勵。 其二,政策作用對象側重于成熟企業家,對潛在企業家職業選擇和投身創新的引導不足。 現有政策大多關注已創辦企業的企業家,如“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科技創業家培養計劃”都是以優秀企業家為對象。 培養企業家以及助推潛在企業家投身創新的政策相對闕如。 其三,政策注重發揮企業家作用有余,而提升企業家的能力存在不足。 偏重對企業家培育(養)的資助,而對企業家能力培養與提升政策多停留在指導性意見層面,沒有有力的、配套實施具體措施。 本文主張在實施創新驅動的背景下,要將企業家政策放在突出位置,要以壯大企業家隊伍,提升企業家創新能力,激發企業家創新熱情為目標,實施系統性的企業家政策。
創新驅動要更加重視企業家的作用
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在于提升社會福利,社會福利提升表現在人的需求得到不斷滿足。 滿足需求的方式無非有兩種形式,一是新功能產品的出現,不論新功能是附著于新產品還是已有產品的功能附加,人的生活品質得到提升; 二是生產效率提高,產出成本降低,需求滿足在量上獲得擴大。 所以新功能、低成本的產品出現是創新驅動經濟的根基,沒有這兩種形式的產出,經濟體系很大程度上是“循環流轉”,談不上經濟發展。
熊彼特將創新的本質歸結為“生產手段的新組合”。 新組合可以是通過一種新的生產組織形式,引入新技術,實施新工藝,采用新的生產方法; 或者“獲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 其中技術進步是重要的黏合劑,它使新功能、低成本產品的產出得以實現。 蘇聯經濟史學家康德拉季耶夫認為,高新技術應用領域是創新集中出現的地方,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是近代以來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
企業家是實現創新的唯一的能動性因素,代表了經濟創新力。 創新只在生產階段實現。 生產是人、財、物在技術的催化下,改變了物的原始形態形成產品的過程。 創新是使這種變化比以前的生產更為“神奇”,形成的產品是以前沒有的或者更好的。 企業家是規模化地將一種新的或更好的人、財、物、技術組合方式付諸實施的人,是創新生產的策劃者、決策者、組織者。 盡管原初的組合方案是由研發者、發明家提出的,但企業家要對組合方案的市場有效性進行預判,在預判基礎上作出實施決策,因為只有被市場、被消費者接受的創新才是真正的創新,才是提升社會福利的有效創新。 企業家預判的準確性決定了創新風險,規模化應用決定了后果是否嚴重,難以承受的創新風險使企業家成為稀缺資源。 如果沒有企業家冒險,發明家的組合方案僅僅是一種認知性成果、概念形式,無法發揮它的實用功效; 生產要素也只是創新材料的儲備,要么在原生產方式中低效使用,要么以無用物的形式存在,無法轉化為創新資源。 可以說,是企業家賦予了生產新組合生命力,賦予生產要素更高的福利價值。
在人們認識到創新對發展的重要性后,企業家的概念就與創新緊密聯系。 熊彼特認為,創新需要利用現存的社會資源,要與原有的生產方式爭奪資源,必然沖擊原有的生產體系,因此,“企業家所從事的工作就是‘創造性’破壞”。 德魯克則強調企業家與其他經濟角色的區別,“雖然企業家需要資本去從事所有經濟活動,但他們并不是資本家,也不是投資家”,“企業家也不是雇主,但他可以是,也往往是雇員”。 “成功的企業家都會試圖去創造價值,做出貢獻。 他們的目標非常高。 他們絕對不會僅僅滿足于對現有事物加以改進或修正,他們試圖創造出全新且與眾不同的價值和滿意度,試圖將一種‘物質’轉換成一種‘資源’,試圖將現有的資源結合在一種新型的、更具生產力的結構里”。 鮑莫爾甚至認為企業家身份有時間限定,當企業家創立的創新企業成熟壯大以后,即使還沒有離開,他們的角色也將轉化,從企業家、企業創始人轉變為企業的管理者。 在強調創新、冒險的“企業家精神”概念被廣泛使用中可以看出企業家的創新內涵已被社會普遍接受。
創新驅動需要培育和激勵企業家
企業家是創新的組織者,是創新的能動因素,是經濟體系創新力的體現者。 當一個經濟體中企業家群體越龐大,則創新行為發生頻率越高,就越能促進經濟發展,因此,經濟體系中充分的企業家供給十分重要。 但創新的復雜性、風險性、困難性使很多人望而卻步。 在任何時代和地方,企業家都是稀缺的,具有強大創新力的高績效企業家則更為政府期待。 在本質上,企業家也是一種職業資源配置,其供給量取決于當時的“游戲規則”,即經濟體對創新創業的獎勵結構。 “游戲規則”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基本的“游戲規則”如市場機制及其他基本制度等,它決定企業家相對穩定的供給量。 基本的“游戲規則”變遷很慢,往往以歷史時期計。 二是非基本的“游戲規則”,即基本的“游戲規則”框架下的政策,它可以引導一部分人選擇企業家職業,在基本供給量基礎上一定程度增加企業家供給。 實施創新驅動推動經濟發展戰略,不可能改變基本“游戲規則”,只能通過政策調整,引導人的職業選擇,盡可能增加企業家供給。
企業家的供給根本上是追求經濟創新力的供給,增加企業家數量是在增加整體創新力,提升企業家能力也是在增加創新力。 所以政府企業家政策面臨兩個層次的任務:一是要通過政策使經濟體儲備更多的具備企業家素質和能力的人,這是創新力的來源; 二是通過政策使具有企業家素質和能力的人選擇企業家職業,投身創新,并增加創新績效,這是創新力的實現。 前者是企業家培育培養問題,后者是企業家激勵問題。
企業家能不能培育? 這一問題存在爭議。 回答此問題需要明確企業家的標準是什么,看這些標準因素能不能培育。 企業家標準理論界已有基本共識,即企業家有獨特的人格和能力。 在人格上,學者多有描述,最核心的是冒險精神、創新精神、不滿足精神和英雄主義精神。 這一人格特征支配了企業家積極投身創新。 鮑莫爾研究發現,從整體上看,作為創新的企業家而不是作為投資者(有時兩種身份集于一身),獲得比具有類似教育背景和經驗的被雇傭者更低的財務報酬,即便兩者為企業做出的努力相差無幾。 企業家之所以還積極創新,源于對創業的高度樂觀,認為自己就是創新領域中的中彩票者,或者享受創新過程,以非貨幣的精神獎勵代替財務報酬。
企業家的冒險、創新、不滿足、樂觀等人格確實難能可貴,但不是不可以培育。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除了氣質外,其他心理特征大多是后天形成,后天的心理特征受社會文化、家庭條件、學校教育、人際關系網絡等復雜因素影響,在長時間的社會化中形成。 影響因素復雜和時間的長跨度造成按一定要求塑造、改變人格的困難,這也是一些學者否定企業家可培育的原因。 困難但不是不可能,只不過需要對各種影響因素進行系統性的長期干預。 這要求政府的企業家政策要深入和結合社會生活、要有長期視野,這是我們提出要有系統性政策的原因。 需要明確的是創新驅動不需要塑造所有人的企業家精神,只要影響那些具有企業家精神傾向的人就可以增加企業家儲備。
企業家能力在現實中有被神秘化的傾向。 在流行話語中、在人物的傳記中、在很多人的信念中,創新被描述成瞬間的頓悟,是對慣例的反叛,是門外漢蠻撞,甚至是精神病內心混亂的靈感。 創新心理學研究表明,創新想法是長期的、復雜的過程,是創新者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很多很小的、漸近的、迷你頓悟的積累,創新想法的頓悟只是量變的產物,“創造性需要時間……盡管頓悟有可能發生,但一般不認為創造過程發生在靈光一閃的瞬間。 ”創造性對于某一個領域來說是具體的。 只有當一個人將某個創造性領域的符號、規則以及語言進行內化后,他或她才會變得有創造性。 所以,創新能力是建立在專業知識工具基礎上的,長期思考、理性加工過程。
企業家能力表現為發現創新機遇,設計創新價值,組合創新資源,領導實施創新等能力。 創新機遇為新穎且與眾不同的產品或服務的產生提供了機會。 創新機遇實質是企業家在現狀基礎上對存在問題或可利用條件變化的把握。 企圖解決發現的問題就是發現創新機會,比如員工或顧客抱怨可能需要對生產組織方式或產品質量進行改進,改進中就蘊藏著創新機會。 可利用條件是指與生產或消費相關的條件發生變化,如發現新的生產技術,創新生產工藝,發現消費者需求變化,則出現新產品創新機會。 應該說,問題每天都在產生,條件也在不停變化,抓住什么問題和條件變化進行創新,則涉及創新價值設計。 創新價值設計是指對創新可能產生的價值進行判斷和選擇。 只有當創新的預期價值既有利于消費者又為消費者接受,同時企業家自身也從中獲益時,企業家才會決意利用這次創新機遇。 企業家是否投身創新,還取決于對實施可能性的判斷,只有企業家認為可獲得支持創新的技術、人、財、物等資源時,才會最終作出創新決策。 一系列的發現和判斷顯然建立在企業家對產業、市場和資源準確了解、分析和把握的基礎上。
前三種能力支撐著創新的產生,完成創新付諸實施,需要企業家有領導力。 只有創新價值在實踐中得以實現,才可以說完成了創新,因此創意實施也是創新的關鍵環節。 創意實施不是企業家的單打獨斗,需要而且只有依賴團隊,尤其是團隊中的管理者。 企業家與管理者的職能是不同的。 企業家是創新的最高決策者,管理者的職責是“監管業務流程并保證其效率”,“負責常規活動和決策”。 要保證管理者的管理行為與企業家的創新意圖協調一致,企業家需要施展領導力,需要在組織結構、人員任用與管理、薪酬、激勵和獎勵等方面實施一系列政策,使管理者認同創新愿景,使每一位管理者都“渴望新事物”,展現“企業家精神”。
可見,企業家的能力大致由產業了解、分析、判斷和管理等能力組成,這些能力都建立在知識和經驗之上,是學習和實踐的產物,政策提供學習和實踐機會是企業家培養政策的切入點。
企業家激勵是驅動具有企業家人格和能力的潛在企業家投入創新實踐。 潛在企業家對不同情況的判斷有可能導致其回避創新,其一,在經濟創新以外的領域也能發揮其人格偏好優勢和能力,且能獲得比經濟創新領域更多的相對報酬,比如從事非創新工作能獲得的精神和物質利益總和大于創新獲得。 其二,社會文化對其創新行為作出了負面評價,如輕商觀點,鄙視創新失敗。 其三,創新外在的不可控制風險過高可能導致創新落空,如外在不合法的干預。 應該說,在中國這些預判在潛在企業家中廣泛存在,阻礙了他們投身創新實踐,需要政府出臺針對性措施解決。
創新驅動中的系統性企業家公共政策
創新驅動戰略中企業家具有極端重要性,政府要以壯大企業家隊伍為目標,將企業家供給作為獨立的政策問題重點解決。 要圍繞培育敢擔風險、勇于創新的人格特質,提升把握市場、組合資源的創新能力,解決潛在企業家的思想顧慮,激勵、引導潛在企業家投身創新,制定系統性企業家公共政策。 人格特質提供創新動力,創新能力提供創新本領,激勵引導廓清創新行為障礙。
政策跨度前延,從青少年開始培育企業家人格。 敢擔風險、勇于創新的特質是合格企業家與一般人最為重要的區別。 人格特征形成于長期的人的社會化,人生每一個階段的社會化,都是以前一階段社會化為基礎。 前一階段社會化狀況對后一階段社會化會產生深遠影響。 如果前一階段社會化沒有達到預定目標,后一階段社會化會出現明顯困難。 只有在青少年心中種下不滿足、樂觀、創新意識的種子,后期才有可能形成敢擔風險、勇于創新的品質。 人格特征的社會化過程主要受文化、家庭、社交圈、學校、媒體影響,政府要在自己權限范圍抓住上述載體,填充與培育創新人格有關的素材,借助人的社會化機制廣泛地培育創新人格。
當前各地的企業家政策幾乎都聚焦于對企業家的使用,明顯有只使用不培養的短視傾向。 我國經濟增長已經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 因此不僅要充分使用企業家,更要充分儲備企業家。 要根據企業家人格形成規律,從青少年開始,在長時間跨度內培育和強化企業家人格。 其一,要像西班牙一樣將企業家精神教育納入教育基本法,要求在基本教育階段即開展企業家人格培養。 其二,要在公共媒體上廣泛宣傳企業家精神。 例如南京市規定政府投入的公益廣告,關于創新名城建設的不少于30%。 其三,要樹立企業家創新榜樣,尤其本地的榜樣,以更易接受的社會形式推進和強化對創新的認同。
以干中學為主導,利用多種政策提升創新能力。 “具有創造性的人不會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富有創意,他們只是在某一特定的活動中或在一種具體的領域內才富有創造性”。 創新能力是由許多不同的子能力構成的,“企業家的創新既是科學,也是藝術。 它需要哲學家的思維、經濟學家的頭腦、政治家的氣魄、外交家的縱橫、軍事家的果斷、戰略家的眼光”。 創新作為藝術,還需要知識符合場景化的應用。 這種創新能力要求是遠離實踐的學校教育無法獲得的,而實踐則要求多種知識、能力的綜合運用,綜合的創新能力從干中學中得到培養和提升,這也是為什么企業家多出自有經驗的企業管理者。
干中學提升企業家能力政策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其一,鼓勵和扶持創業,創業不一定是創新,但能發展與創新要求一致的許多能力,如觀察市場、組織資源、提升領導力。 其二,扶持創客。 創客是指具備專業知識但缺少經驗,從事小規模創新項目的人。 政府扶持創客包括給予場地、資金和導師指導,其主要目的不在于收獲創新成果,而是培養年輕人的創新能力。 其三,鼓勵和扶持企業管理者轉崗創新。 管理者轉崗創新增加了經濟體整體創新力。 干中學政策之外,也需要出臺教育和培訓政策,如開展對現有企業家的培訓,促進相互間的交流,組織考察活動,支持系統性的再教育,以彌補和提升創新能力。
針對現實障礙出臺相關政策,提高激勵的針對性。 中國經40多年的市場化改革,產權問題、經營自主權問題、開放市場問題已經得到比較好的解決。 當前中國妨礙企業家創新選擇主要是以下三大現實障礙,即創新收益權衡,創新社會評價,創新外在風險,這是公共政策亟待解決的激勵問題。
針對創新收益權衡的政策。 在創新企業成熟之前,企業無法產生利潤并且普遍存在資金不足問題,因此企業家無法獲得與其創新工作付出相稱的收益,況且創新的風險也無法確保確定的補償,這使潛在企業家對創新猶豫、徘徊。 各地針對創新項目資金不足的現實,也普遍采用補貼和優惠政策,但補貼和優惠針對的是項目和企業,無法轉化為企業家個人收入。 建議在政府補貼中,劃出一部分作為企業家個人補貼或設立獨立的企業家創新補貼。 對以政府財政作為工資收入的人轉崗創新的,在一定時期內可以保留工資,改變當前普遍的保職停薪的做法。 創新收益權衡政策目標要保證企業家在創新期收入不低于甚至高于從事社會同等工作的收入,這樣才能保證政策效果。
針對創新社會評價的政策。 中國傳統文化中“輕商賤利”“輕商重官”意識近年來有所弱化,但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這使很多潛在企業家投身官場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深圳、上海、南京等設立企業家日,但這一政策力度還不夠。 建議設立單獨的企業家職稱制度,使企業家獲得職稱不再依賴于其他專業技能評定。 職稱等級制除了有薪酬分配制度的作用,也有社會地位評價和比較的作用。 實際上企業家需要特定的職業技能,而且不比其他職業要求低,但現實人才評價制度中并沒有將其作為專業技能人才對待。 一些地方對企業家人才評價采用舉薦制,有點針對少數優秀企業家“特事特辦”的意味。 企業家職稱評定應以創新經歷、創新業績為標準,以突出企業家創新的本質內涵,把企業家與一般的經營者區分開來。 要營造有利于企業家的輿論環境,宣傳創新和企業家的價值,引導社會善待和寬容創新失敗,以輿論力量消解殘存的不利于企業家的社會文化。
企業家論文投稿刊物:南方企業家是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管的經濟類期刊,也是省級期刊,適合廣東省企業家,企管,財經類從業人員評職,南方企業家期刊在廣東乃至整個華南地區具有較大的影響力,也是廣東地區評經濟師單位認可的期刊,撰寫的文章字數以2500-4500字為宜,但還是建議大家字數在3000字以上,盡量避免因為字數問題導致評審未能過關。
針對創新外在風險的政策。 創新外在風險是指非創新本身失敗的風險,是外力干擾的風險。 創新本身失敗的風險需要企業家加以防范并利用自身能力解決。 風險結果由企業家和投資者承擔,政府不負任何責任。 但創新外在風險政府有責任消除。 創新外在風險主要有不公平的競爭、外來的不法干預和侵害以及妨礙創新效率的營商環境。 針對這些外來風險,政府應采取有力的政策保證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反對地方保護,保護知識產權。 嚴守政府與市場邊界,嚴禁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違法干擾和侵害企業家經營權;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及時制止各種侵害和化解糾紛。 完善基礎設施,提供優質服務,提高辦事效率。
作者:方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