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10月08日 分類:政法論文 次數:
如今網絡直播逐漸興起,網絡直播平臺數量也與日俱增,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網絡直播行業,當然也出現了許多的安全監管問題,為此下面文章對此展開研究,首先介紹了網絡直播的概念,在這個大背景下,深刻分析其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通過他律與自律,使其在法治軌道上健康、可持續地發展。
關鍵詞:網絡直播,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一、何謂網絡直播
網絡直播是一種新型的網絡媒體形式,它由大眾網絡媒介提供資源,直播平臺(或其他擁有相應技術的單位)提供服務,依靠網絡直播軟件、手機APP等將產品展示、相關會議、背景介紹、網上調查、對話訪談等現實場景進行實時同步直播。網絡直播因為互聯網的直觀快速、表現形式生動、內容豐富多樣、不受地域限制、交互性強以及受眾可以劃分等優勢,使該行業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根據直播的內容來劃分,網絡直播大體包含以下類型:
(1)秀場直播:依托個人電腦等網絡終端為平臺,利用直播軟件進行的直播,主打為美女主播的才藝表演,內容比較單一,一般為唱歌、跳舞、聊天等。
(2)游戲直播:以電子競技游戲為主要直播內容,提供大量優質的游戲比賽直播視頻,主打精彩賽事、人氣主播和高水平競技選手,對象主要為游戲愛好者,是最熱門的直播形式之一。
(3)移動直播:依托智能手機等網絡終端為平臺,沒有開播門檻,只要網絡直播平臺進行賬號注冊即可,是一種移動全民直播形式。
(4)電商直播:電商平臺利用自身平臺的產品、流量優勢,聘請“網紅”、人氣主播,目的在于用直播的方式推銷商品。
(5)體育直播:包括對各種體育賽事進行實時講解,或對轉播賽事進行后續點評兩種直播形式。
(6)活動直播:對各種現場活動如學術講座、記者見面會、演唱會等為主要內容的直播形式。
二、網絡直播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目前,我國網絡直播行業空間繁榮,市場前景廣闊。但因進入門檻較低、市場競爭激烈、監管機制相對滯后等原因,網絡直播行業在成長的過程中也出現種種問題,諸如瘋狂“打賞”誘發犯罪、部分直播內容低俗之類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媒體。總結目前國內直播中存在的有法律風險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1)內容風險。數量眾多的網絡直播平臺為爭奪市場,惡性競爭十分激烈,從而催生了眾多新奇、刺激的炒作方式。為吸引“粉絲”、提高流量,一些網絡直播平臺上出現了大量低俗、淫穢、恐怖、獵奇、暴力等的內容,屢屢挑戰社會公德、違背相關法律法規,嚴重破壞了網絡生態。因為網絡直播平臺眾多,內容無法事先審查,網警也無法逐一進行查看,導致網絡直播面臨非常嚴重的內容風險。
(2)隱私風險。網絡直播已進入全民直播時代,逐漸滲入到人們真實的生活,如廣受歡迎的“真人秀”之類的直播形式,就深入到人吃飯、走路等生活的細節。直播題材的不斷擴大,也引發出一系列問題,如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別人置于直播鏡頭之下,由此引發網絡直播的隱私風險。
(3)版權風險。網絡直播節目是否為具有著作權的作品,目前尚未有統一的定義與立法,網絡直播產業缺乏投資保護;同時,網絡直播涉及很多個領域,不同領域的版權保護形式各不相同,劃分版權也十分困難,因此在很多未知的情況下,很容易引發網絡直播的版權風險。
(4)輿論風險。由于網絡直播可以劃分受眾,因此很容易因相同的價值觀、興趣愛好等,形成某個網絡社群,時傳播和交流的信息難以被監測或取證,很容易因一時的刺激性言論引發輿論熱議,引發社會安全穩定問題,給社會治理帶來挑戰。
(5)責任風險。網絡直播的火熱,催生了一大批“網紅”主播,刺激著越來越多的人進入直播市場,渴望一夜成名。但是在網絡直播帶來巨大商機的同時,網絡直播平臺、網絡主播等還應注意擔負相應的社會責任,否則很容易引發網絡直播的責任風險。
三、網絡直播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2016年12月1日,《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下面簡稱《規定》)正式在全國實施,意味著網絡直播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業正式進入了監管正軌,因此2016年被稱為“網絡直播元年”。要防范網絡直播法律風險的發聲,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1)國家層面。在國家層面,提高立法層級,完善立法,應當在法律層面對網絡直播提出原則性要求;《規定》目前僅規范企業的直播行為,應將個人直播也納入其適用范圍;要依據《規定》新聞信息服務的“雙資質”要求,提高準入門檻;對網絡直播平臺進行分級管理,加強信用評價,落實直播平臺和主播的社會責任等。
(2)直播平臺。網絡直播平臺要加強自律和對主播的管理,如完善主播實名登記制度,限制未實名登記的直播進入市場;構建“黑名單制度”,對于違規、違法的主播,拉入“黑名單”,對其直播進行限制或永久停播;以及網絡平臺審核人員進行實時監管等。
(3)直播主播。網絡主播要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提高法律素質和媒介素養,并自覺規范自我行為,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共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絡文化環境,以減少法律風險。
(4)直播受眾。網絡直播受眾要對直播內容進行合理、理性的選擇,拒絕不良直播,引導網絡直播向健康方向發展。營造健康的網絡直播環境人人有責,一方面直播受眾要提高自我約束力,不受不良行為的誘惑,自覺抵制不良直播,從我做起維護網絡環境;另一方面直播受眾應提高自己的社會責任感,主動協助相關部門對網絡直播進行監督,發現不良直播內容及時舉報,杜絕違法內容大量傳播,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促進網絡直播市場有序、健康、可持續地發展。
四、結語
總之,面對網絡直播行業面臨的種種法律風險,不能放任自流,否則會使整個行業陷入混亂。規范是為了更好的發展,只有完善立法,加強防范,通過社會他律與行業自律,才能促進網絡直播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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