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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族徽興起發展與夏商族群融合認同

時間:2022年03月23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要:現有資料表明,金文族徽可能興起于夏代晚期,它是當時社會組織形式由姓族轉向氏族的重要標志。商代早期至中期,族氏的政治化發展日益明顯,金文族徽數量也隨之增多,地域分布有所擴大。商代晚期,金文族徽數量顯著增加,以人名、地名、官名為族徽的現象增多,復

  摘要:現有資料表明,金文族徽可能興起于夏代晚期,它是當時社會組織形式由姓族轉向氏族的重要標志。商代早期至中期,族氏的政治化發展日益明顯,金文族徽數量也隨之增多,地域分布有所擴大。商代晚期,金文族徽數量顯著增加,以人名、地名、官名為族徽的現象增多,復合族徽所占比重增大。這是商代族群融合認同逐漸脫離血緣而轉向地緣政治并不斷加強的表現。然而,由于當時的族群融合認同仍以血緣色彩濃厚、獨立性較強的族氏為本位,尚未深入到社會個體和家庭層面,因而并未形成一個基于地緣關系的民族共同體。

  關鍵詞:金文族徽;族氏;族群;融合認同

考古學報

  金文族徽是鑄刻在青銅器上的族氏名號,不僅在夏商周時期長期存在,而且使用者既有夏人和商人,也有周人和其他族姓的成員,是研究華夏民族融合發展的重要資料。金文族徽保存至今者數以千計,除見于青銅器外,在夏商周時期的陶器、玉器及甲骨刻辭中也經常出現。但由于材料零散,族氏名號復雜,分期斷代困難,在以往的華夏民族史研究中甚少使用。現有成果多側重于以文獻記載探討夏商周時期的諸族關系①,依據考古資料討論夏商周文化交流互動②,或從民族遷徙等角度論述華夏族的融合與形成③,少見通過金文族徽的興起發展探討夏商時期的族群融合認同。本文不揣谫陋,擬對這一問題作初步討論。

  一、金文族徽興起與夏代族群融合

  族徽作為族氏名號,是族氏組織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早在史前時期的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階段,族徽已經見于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出土的諸多陶器和玉器上[1]542-564,用以表示“同族所有”觀念。

  進入階級國家社會以后,由于以血緣親屬關系為紐帶的族氏不僅沒有消失,而且在夏商周三代大量存在并長期發揮著重要作用,因而當青銅禮器出現后,作為族氏名號的族徽又被鑄刻在青銅器上,用以表示銅器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在現實生活層面,金文族徽代表的是族氏組織,率先使用者都是掌握青銅原料、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族氏。

  因此,金文族徽不同于陶器上刻寫的族氏名號,具有表示族群身份地位的涵義。從族群關系角度看,金文族徽常與祖先日名廟號結合出現,具有建構祖先譜系、促進族群成員認同的作用。由于夏商時代“氏族是最主要的社會組織形式”[2]95,財產所有制單位是被稱為“氏”的族組織而非個體家庭,所以金文族徽往往代表的是家族群體而非個人。

  金文族徽的興起,與夏商銅器鑄造工藝發展密切相關。我們知道,在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出土的陶器和玉器上的族氏名號,大多都是器物制作或使用時直接刻劃而成,制作工藝較簡單;而金文族徽制作相對較復雜,首先需要在陶范上刻寫族氏名號,然后修整、合范,最后再用銅液澆鑄而成。因此,一般認為金文族徽興起于銅器鑄造技術較成熟的商代。

  事實上,在二里頭文化遺址中,已經發現有鑄刻簡單花紋的青銅禮器。從當時陶范制作工藝看,夏代晚期已經具備了鑄刻族徽銘文的技術條件。在傳世銅器中,也有夏代晚期青銅器銘刻族徽的例證[3]315。這種情況說明,金文族徽很可能早在夏代晚期已經出現。從新石器時代至二里頭文化遺址出土陶器上所刻寫的族氏名號看,其結構形式分為兩類:一類是筆畫簡單的抽象符號,如仰韶時代半坡遺址出土陶缽銘刻等,這些“多種類同的符號,出在同一窖穴或同一地區”,發掘者推測“可能是代表器物所有者或器物制造者的專門記號”[4]198,研究者認為“如花押或者族徽之類”[5]。

  另一類為筆畫較復雜的象形符號,如龍山時代朱家村遺址出土陶尊銘刻“都隨葬在大墓中,且放在顯著位置”,發掘者認為“是顯示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征物”[6],研究者認為與銅器族徽類似,“是表示器物主人的族氏”④。與此類似,金文族徽在結構上也分為兩個系統:“一個是刻劃系統(六書中的‘指事’),一個是圖形系統(六書中的‘象形’)。”[5]。這種前后對應的關系,說明在青銅器上鑄刻金文族徽是從陶器刻寫族氏名號的傳統習慣發展而來。

  從社會組織形式來看,金文族徽興起與夏商時期族氏興盛和族氏政治發展關系密切。根據文獻記載,夏代族氏眾多,《世本·氏姓篇》載“姒姓,夏禹之后,有夏后氏、竇氏、有扈氏、有南氏、斟尋氏、彤氏、褒氏、弗氏、杞氏、鄫氏、莘氏、冥氏、戡灌氏”[7]260-264;《史記·夏本紀》載“禹為姒姓,其后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冥氏、斟(氏)戈氏”[8]89;《春秋》經傳載夏代異姓國族有彭姓豕韋氏、己姓昆吾氏、董姓鬷夷氏、姚姓有虞氏等[9]605-608。

  這些眾多以“氏”為稱的族氏名稱,應當就是考古發掘所見夏代陶器上出現的族徽。例如,在河南洛陽皂角樹遺址發現夏代中期陶器刻有象形“車”[10];偃師二里頭遺址出土陶器刻有“矢”“井”“冉”“皿”“木”“箙”以及一些簡單的抽象符號、、等[11]304,203,多見于二里頭文化第三、四期,經碳十四測定年代屬于夏代紀年范圍(公元前1900至公元前1500年),可知其為夏代晚期形成的族徽。據專家考證,它們實際上是與甲骨金文有密切淵源關系的夏代文字,典型例證如下表所列[12]。

  上表夏代陶文考釋或有可商,但多數都能與青銅器族徽文字相對應。如第5字像盛矢之器,應為青銅器上常見的金文族徽“箙”字;第11字作八字形,不是“行”而是與父癸簋、父丁爵(《殷周金文集成》3219、8443,以下凡引該書只標編號)銘文相同的金文族徽“”字。眾所周知,夏代晚期已經出現了青銅容器并在器物表面鑄有簡單花紋,如二里頭文化遺址出土銅爵、銅斝、銅鼎等器上的凸弦紋、聯珠紋、網格紋等。

  從制作工藝觀察,當時采用先在陶范上刻劃,然后再進行澆鑄的工藝。不難看出,這種技術實際上可以看成是由在陶器上直接刻寫族氏名號發展而來。因此,從陶范制作技術考察,夏代晚期已經具備鑄造金文族徽的技術條件。然而,在科學發掘的夏代銅器上,至今仍未發現與二里頭陶器上族氏名號相同的金文族徽。盡管如此,我們仍不能斷言夏代尚未出現金文族徽。因為在傳世銅器以及相關的銘文材料中,有夏代晚期金文族徽出現的一些證據:

  (1)《西清古鑒》著錄的銅鬶銘文作大人胯下蛙形[13]216,釋“”,時代為夏代[3]315,器型被認為仿自龍山文化陶鬶,具體年代“可能是公元前兩千年,最遲不晚于公元前一千五百年之前”[14],或說為“夏代晚期或商代早期”[15]27,說明夏代晚期可能已出現金文族徽。

  (2)《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下文引用該書簡稱為《銘續》)233新著錄有銘“亞”的銅鬲,器形與汾陽杏花村、夏縣東下馮龍山文化及二里頭文化陶鬲相似,應為夏人或夏遺民的遺物[16];(3)《殷周金文集成》4988著錄的商代晚期銅卣蓋銘文,有學者指出其“所摹爵之形狀為長流上翹,無柱,束腰,平底。這種形制的爵顯然應是二里頭文化或至遲是早商文化的爵,在商代晚期已不可見。也就是說,這個‘爵’字很可能在二里頭文化時期就 被創造出來了,一直延續到了商代晚期”⑤。

  (4)在商周銅器銘文中,有一些族徽為夏人后裔的族氏名稱,如姒姓的目、戈、辛、虎、山、等[16],其中目、山、均見于二里頭文化遺址出土陶器[17],說明夏人有使用族徽的習慣。此外,有些見于商代的金文族徽如木、禾、矢、菔、等,也見于二里頭文化遺址出土陶器,說明金文族徽早在夏代晚期可能已經存在。

  (5)從金文族徽與文獻記載的族氏名稱相互對照來看,有些見于商周銅器的族徽如杞(5097)、南(《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15872,該書下文簡稱為《銘圖》)、尋(《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匯編》544,該書下文簡稱為《新收》)、弗(2589)、曾(《銘圖》7991)、辛(989)、戈(《近出殷周金文集錄》710,該書下文簡稱為《近出》)分別與文獻記載的杞氏、有南氏、尋氏、弗氏、繒氏、辛氏、戈氏相互對應,說明這類族徽早在夏代已經出現。

  綜上可知,金文族徽很可能出現于夏代晚期,不是有些學者所認為的商代早期或中期⑥。退一步來看,即使金文族徽由于受銅器鑄造技術條件的限制而出現較晚,考古發現二里頭文化遺址早已有族徽見于夏代晚期陶器應該不容否認。如果以上看法不誤,通過文獻對夏代族氏的有關記載,我們進而可以了解夏代族徽所反映的族群融合情況。我們知道,夏代社會的族組織是由父系家庭發展而來的家族,其規模較大者多稱為某氏或某族,他們各有族姓,這就是《尚書·禹貢》所謂“中邦錫土姓”。

  “中邦”指與“夷狄”相對的中原地區各族氏,即為早期華夏族氏;“錫土姓”是指中原各族氏在所居住的地域內按“姓”分“氏”構建基層組織,也就是“賜土為氏,賜姓為族”,與《左傳》所說“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18]202相同。前人研究已指出,夏代的社會結構特點是“既保有氏族傳統,又出現了國家的雛形,其設官分職與頗富時代特色的‘中邦賜土姓’合為一體”[2]259-260。

  按《潛夫論·五德志》記載“姒姓分氏,夏后、有扈、有南、斟尋、泊、辛、褒、費、戈、冥、繒,皆禹后也”[19]396,可知夏人的族組織分姓族、氏族(或稱族氏)以及基層家族三個層次。姓族如姒姓夏人、子姓商人、姬姓周人、禿姓朡夷、偃姓群舒、彭姓豕韋等[19]401,456,414,他們是“同出于一個男性或女性祖先的若干宗族及其若干家族的外婚單系親族集團”[20]209。氏族為姓族之下的分支,如姒姓的夏后氏、有扈氏等,常見為父系主體家族與若干分支家族組成并占有一定封地的血緣政治集團。

  為避免與原始社會的氏族相混淆,學者們多稱之為“族氏”。而家族則為族氏的基層單位,“是指依靠婚姻與血緣關系而形成的同居或聚居的、有共同經濟生活的親屬組織”[21]16,14,9。從以上三個層次的族組織來看,夏代的族徽使用多見于族氏和家族,而夏代的族群融合則多見于姓族與族氏二個層面。具體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一)不同姓族之間聯合。傳說夏禹治理洪水過程中,命偃姓夷族首領皋陶“作士以理民”,命嬴姓夷族首領伯益“予眾庶稻,可種卑濕”,命姬姓周族首領后稷“予眾庶難得之食,食少,調有余相給,以均諸侯”,同時“命諸侯百姓興人徒以傅土”[8]77,51,且命子姓商族首領契任司徒“佐禹治水有功”[8]91。

  這種不同姓族之間的聯合行動,實際上是夏朝建立前后黃河中下游地區的各族群因平治水土、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種植多種農作物而增強了彼此經濟文化聯系的反映。在此基礎上,史載夏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貢”[8]51,“東教乎九夷”[22]266,南征有苗,“合諸侯于涂山”[23]1642,進一步加強了南北地區族群之間的政治融合,從而為夏后氏王權統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此后,以姒姓為中心的族群融合逐漸形成并呈現出不斷擴大的趨勢,史稱“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諸侯皆去益而朝啟”[8]83。夏王朝建立后,夏人勢力向東擴張,與夷族、商族的融合隨之不斷加深。

  如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夏后相“征淮夷、風夷及黃夷”“于夷來賓”,少康時“方夷來賓”“柏杼子征于東海”,夏后芬時“九夷來御,曰畎夷、于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24]5-9;今本《竹書紀年》也記載帝相時“商侯相土作乘馬,遂遷于商丘”,少康“使商侯冥治河”,帝杼時“商侯冥死于河”[24]204,206,后世史書分別稱為“相土佐夏,功 著于商”[8]92“冥勤其官而水死”[25]158,可知商人的一些先公曾為夏王朝服務,子姓商族與姒姓夏族的融合早在夏代已經開始。

  (二)不同姓族之間相互沖突,常以一方戰勝另一方的方式而實現彼此融合。如東夷族首領伯夷與夏啟爭奪王位,古本《竹書紀年》稱為“益干啟位,啟殺之”,《韓非子·外儲說下》則說“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說明這次沖突的結果是夏后氏奪取了王權,而東夷族受到了削弱成為附庸。

  直至太康時期,東夷族勢力復興,有窮氏首領后羿、伯明氏首領寒浞曾一度聯合推翻夏統治,“因夏民以代夏政”[23]936。大約四十年后,少康聯合姒姓的斟尋氏、斟灌氏等攻滅寒浞之子澆、豷的封國過、戈,又恢復了夏朝統治,并使東夷族遭受沉重打擊而無力與夏對抗,常以“來賓”“來御”方式朝覲,夷夏之間最終實現了政治上的融合。

  (三)同一姓族內部族氏之間的沖突與融合。夏啟繼承王權后,同族“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于甘……遂滅有扈氏,天下咸朝”[8]84;夏代中期,東夷族有窮氏后羿代夏,同族伯明氏子弟寒浞乘其耽于田獵,殺而代之,“外內咸服”[23]937。這些同一姓族內部族氏之間的政治沖突,都以武力征服手段實現相互融合。

  (四)不同族氏之間聯姻及融合。如夏少康逃奔有虞氏為庖正,“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23]1606,夏“后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24]16。這種族氏之間通婚多見于異姓之間,大多屬政治聯姻,有助于推進族群融合認同。

  從上述幾方面來看,夏朝王權的構建明顯是以姓族聯合為基礎,即建立以姒姓為中心的姓族聯盟;而王權的凝聚與陵替則以族氏沖突和斗爭為特點,主要表現為以夏后氏與有扈氏、有窮氏、伯明氏等爭奪王權的政治斗爭。由此可見,夏代的姓和氏,實際上都是政治單位,并非單純的血緣組織;而夏代政治的發展,實質上是由姓族政治到氏族政治的演變。在夏代,姓族是血緣色彩較強、涵蓋成員較廣的組織,而氏族(或稱族氏)則是現實政治的主導,諸如夏后氏、有扈氏、有窮氏、伯明氏、斟尋氏、斟灌氏、有莘氏等,不僅是活躍于夏代政治舞臺的最重要的政治集團,而且也是延續數百年至商周時代仍然存在的著名族氏。

  二、金文族徽發展與商代早中期族群融合

  商朝建立后,族氏的政治化發展日益明顯,金文族徽數量也隨之增多。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1)商湯滅夏前后,為了構建滅夏聯盟和穩固商王室統治,子姓商族與夏人、夷人的部分族氏聯合、聯盟關系不斷發展,從而使族氏成為構建商代國家政權的重要組織。如夏末商湯與姒姓有莘氏伊尹結盟“以示必滅夏”[26]851“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伐昆吾,遂伐桀”[8]95;滅夏之后,商湯又與東夷薛國首領仲虺聯合,“至于大埛,仲虺作誥”[18]569,穩固了商王朝統治。

  (2)商代的族氏為社會活動和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通常分為“宗氏”和“分族”二級[23]1536,均有自己的氏名(族徽)和獨立的祭祀系統,占據一定的土地,擁有獨自經營的農、牧業經濟和一定數量的族軍武裝,是較為獨立的政治、經濟、軍事實體,且數量和規模不斷壯大。這就是見于文獻記載的稱為“某氏”的眾多國族,諸如“契為子姓,其后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8]109“子姓分氏,殷、時、來、宋、扐、蕭、空同、北段”以及“宋孔氏、祝其氏、韓獻氏、季老男氏、巨辰經氏、事父氏。

  皇甫氏、華氏、魚氏、而董氏、艾歲氏、鳩夷氏、中野氏、越椒氏、完氏、懷氏、不第氏、冀氏、牛氏、司城氏、岡氏、近氏、止氏、朝氏、氏、右歸氏、三氏、王夫氏、宜氏、征氏、鄭氏、目夷氏、鱗氏、臧氏、虺氏、沙氏、黑氏、圍龜氏、既氏、據氏、磚氏、己氏、成氏、邊氏、戎氏、買氏、尾氏、桓氏、戴氏、向氏、司馬氏,皆子姓也”[19]400,431,還有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饑氏、終葵氏”,以及“懷姓九宗”,等等[23]1536-1537。這些族氏的大量存在,不僅推動著商代族氏政治的發展,而且使商代金文族徽數量空前增多而趨于興 盛。

  (3)商人滅夏后,通過俘虜夏人工匠和控制伊洛河流域夏文化區,繼承和掌握了夏代先進的青銅器鑄造技術,同時又“以族軍為基礎,不斷地向外擴展,當占領一地之后,即斬除當地原有的貴族群體……將一個或多個族氏‘分封’到這些新的地點,取代原有的他姓貴族群體,以控制留居當地的原住民”[27]85,從而使金文族徽擴散到山西垣曲商城、夏縣東下馮、湖北盤龍城、江西清江等地的軍事據點或方國,不斷地促進青銅文化的地域傳播和夏商族群的文化融合。

  商代早期,金文族徽數量較少,地域分布主要在夏文化中心區域附近。從商代早期的考古發掘資料看,在豫北、冀南至豫東、魯西南一帶發現的青銅刀、鏃、耳環等器,明顯不能與豫西、晉南二里頭文化遺址出土的爵、斝、盉、鼎等禮器同日而語,說明當時商人族群的銅器制作技術明顯落后于二里頭夏文化。這一時期發現的金文族徽,主要有1964年河南鄭州楊莊出土的銅爵銘“目”[28]57,11,1978年河南中牟縣大莊村出土的銅戈銘“臣”[29],1971年山西長子縣高廟村出土的銅甗銘“”⑦,1977年湖北隨縣淅河出土的銅戈銘“”[30]。

  從以上各器的出土地點結合早期商文化地域分布看,早商一期的商族勢力已經從“有夏之居”擴張到晉南地區,至早商二、三期向南深入到湖北黃陂盤龍城一帶,說明商代早期的金文族徽已經從夏文化中心區的豫西和晉南,擴大到商人在湖北盤龍城等地建立的軍事據點或方國。

  值得注意的是,楊莊銅爵腹部鋬兩側鑄有雙目形族徽“目”,與另一側腹部所鑄“臣字眼的饕餮紋”不同⑧,該族徽又見于上海博物館收藏的商代早期銅爵[31]27,在現存目族30余件銅器中有3件西周早期銅器銘文記載表明,目族為姒姓[32]27,說明目族為夏遺民。中牟大莊銅戈所銘族徽“臣”是最早出現的以官為氏的族稱,見于商代中晚期則有“冬臣單”(7203)、“臣辰”(《近出》628)等。有學者認為,后者即文獻所載殷商子姓“巨辰經氏”[27]18。準此,可知臣族為子姓。

  上述例證表明,商代早期使用金文族徽的族群,既有夏遺民也有商人族群。這是夏遺民與商人族群開始融合認同的反映,說明以青銅禮器、金文族徽為代表的夏文化,在商代早期已得到了商人族群的繼承與認同。商代中期,金文族徽的數量開始明顯增加,地域分布較前有所擴大,新出現的族徽有萬、鳥、犬、龜、甘、甲、冬刃等,但數量仍然不多。

  這是夏遺民與商人族群融合擴大的表現。這一時期,由于中商文化“分布地域曾一度比早商時進一步擴展,東到泰沂山脈一線,西抵關中西部岐山、扶風,北面近抵長城,南逾長江”[33]253,所以1991年在山東沂水縣信家莊墓葬出土的銅戈銘“鳥”[34]、1972年陜西岐山縣京當村窖藏出土的銅戈銘“臣”[35]、1965年陜西綏德縣墕頭村窖藏出土的銅戈銘“冬刃”[36]、1977年北京平谷縣劉家河村墓葬出土的銅鼎銘“龜”[37],都應當視為商人文化區域內的夏遺民與商人族群在北方黃河流域融合認同的反映。

  三、金文族徽興盛與商代晚期族群

  融合認同商代晚期,金文族徽數量顯著增加,地域分布廣泛,發展趨于興盛。大致分為兩個發展階段。(1)盤庚遷殷至武丁早期。這時商人已遷都于殷,政治逐漸穩定,生產開始發展,青銅器制作工藝明顯提高,金文族徽數量相應增加,新出現的金文族徽有天、先、眉、媚、子、武、侯、衛、寧、冊、亞犬、亞弜等。與商代中期相比,這一時期金文族徽的地域分布格局出現了明顯變化。

  首先,西部的關中地區迄今尚未出土殷墟一期族徽銅器,說明當時商人族群可能已退出了關中平原。但在西北部的黃土高原,發現陜西綏德縣墕頭村窖藏出土的銅鼎銘族徽“天”[36],內蒙古昭烏達盟翁牛特旗敖包山出土的銅甗銘族徽“寧”[38],可知當時中原地區的夏商族群與北方部族的互動交流較多,民族融合主要發生在北方黃河流域的中游地區。

  其次,在江南和山東地區,迄今未發現殷墟一期族徽銅器,但在安徽嘉山縣泊崗引河工地出土有一件銘族徽“子”的銅斝[39],說明商人族群在東方、南方的分布范圍明顯收縮,大致東從今山東中南部退出 了山東境內,南從今湖北長江沿線退縮至今安徽中部淮河沿線。

  最后,在豫北、冀南的商文化核心區出現了較多的金文族徽,如1976年河北正定縣新城鋪遺址出土的銅爵銘族徽“冊”[40]158,1949年河南安陽出土的銅瓿銘族徽“侯”,1992年花園莊南115號墓出土的銅鼎銘族徽“韋”[41]58,1995年小屯村殷代大型建筑基址出土的銅鼎銘族徽“武”[42],1976年小屯村婦好墓出土的銅鼎銘族徽“亞弜”[43]57,說明以河南安陽王畿之地為中心的金文族徽中心開始形成。更進一步看,內蒙古翁牛特旗出土的寧重達14公斤,被認為是商王室遺物[44]。

  而安陽小屯大型建筑基址出土的銅盉銘文“武父乙”,也被發掘者認為是商王武丁對其父小乙的稱謂[42]。對比商代中期的鄭州南順城街、鄭州張寨南街杜嶺、鄭州向陽回族食品廠窖藏所出王室重器均無族徽的情況[45]4-103,可知這時商王室貴族已經開始使用金文族徽。這是夏商王族融合認同的體現。

  結語

  縱觀金文族徽的興起發展,不難發現夏商時期的族群融合認同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由姓族到族氏不斷融合成長的發展過程。夏代早期,不同姓族之間的聯合與沖突較明顯,同時眾多以氏為稱的族氏之間矛盾和斗爭不斷。這是族氏政治興起的表現。夏代晚期,金文族徽隨著青銅禮器出現,標志著鑄銅技術的進步和族氏組織的發展。商代早期至中期,金文族徽在商人族群中不斷傳播,種類和數量都有所增加。

  這是夏遺民與商人族群融合認同逐漸加強的表現。眾所周知,商代除商人族群、夏遺民族群外,還有數量眾多的其他姓族族群以及散居各地的土著族群。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各族群之間的交流融合不斷加強,金文族徽的使用也由早期夏遺民族群的族氏,逐漸擴大到商人族群的族氏,乃至其他族姓以及土著族群的族氏。

  由于子姓商族在族氏的交流融合過程中占據主導地位,最終在商代晚期形成了一個以子姓商族為主體、以姒姓夏族為附從、包括其他異姓族氏和一些土著族氏在內的龐大族群。這個族群以使用金文族徽為標志,是華夏族形成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發展階段。在當時的族群內部,商人與夏人已基本融合,他們都秉承青銅禮樂文化,使用相同的語言文字,以金文族徽作為基層族氏的標志,與周邊各族構成的“夷”相區別,表面上已經具備了民族共同體的特征。

  然而,由于當時的族氏多為單一的血緣結構,族組織規模較大,各有自己的族徽和祖先祭祀系統,加之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實際上其民族性并不強。因此,當時眾多的族氏林立,矛盾沖突不斷。許多族氏雖然通過婚姻、納貢和接受賞賜的方式,與商王室建立聯系,但仍 然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經常反叛或與商王室敵對,關系時好時壞,在內部并未形成民族性較強的共同體。可見,華夏族群的融合認同仍停留在強調血統和血緣邊界的較低層次,并未形成一個民族文化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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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雒有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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