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人人爽爽爽人久久久-免费高清a级毛片在线播放-国产高清自产拍av在线-中文字幕亚洲综合小综合-无码中文字幕色专区

學術咨詢

讓論文發表更省時、省事、省心

《漢語大詞典》書證訛誤約舉

時間:2020年11月14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 要:《漢語大詞典》援引書證繁多,訛誤疏漏必不可免。 僅就編校方面而言,約有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題名不確; 二是文字脫訛; 三是句讀失當; 四是標點欠妥。 在該詞典修訂工作中,應最大限度地解決上述問題,從而提高辭書質量,同時應防止在新增書證中出現

  摘 要:《漢語大詞典》援引書證繁多,訛誤疏漏必不可免。 僅就編校方面而言,約有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題名不確; 二是文字脫訛; 三是句讀失當; 四是標點欠妥。 在該詞典修訂工作中,應最大限度地解決上述問題,從而提高辭書質量,同時應防止在新增書證中出現類似問題。

  關鍵詞:《漢語大詞典》; 書證; 訛誤; 修訂

漢語言文學研究

  《漢語大詞典》(以下簡稱“《大詞典》”)書成眾手,工程浩大,加之受當時各方面條件限制,在書證的搜集整理及編校過程中,難免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 近年來,筆者有幸參與了該詞典部分分冊的修訂工作,在這些工作中發現了書證方面的一些問題。 這里舉其要者,略加臚列,與同道交流,以期引起重視,并為該詞典的修訂及其他語文辭書的編纂提供鏡鑒。 《大詞典》書證方面的問題,大致說來有三類,即時代遲后、義例不合和編校訛誤。 前兩類問題比較復雜,屬于如何使用書證的問題,而不是書證本身的“訛誤”,所以本文對這兩類問題不加討論,僅討論書證本身在編校方面存在的疏失。 而這方面疏失主要表現為四種情況,即題名不確、文字脫訛、句讀失當和標點欠妥,其中的文字訛謬問題最為突出。

  一、題名不確

  這種情況大致分三類:一是出處不實,誤甲為乙; 二是所引出處不是原始文獻,而屬于后世的轉引或襲用; 三是書名、篇名中有文字訛舛。 如:

  例1.“將1”義項⑧,引《后漢書·章帝紀》:“聘問以通其意,玉帛以將其心。 ”

  按:經查檢,《后漢書》中無此語,該句實出自《后漢紀·章帝紀上》。

  例2.“神明”條,引漢焦贛《易林·旅之漸》:“黃帝紫云,圣且神明。 ”

  按:經查《易林》,該句實出自“履之漸”。 “旅之漸”的內容實為:“蜲蛇四牡,思念父母。 王事靡盬,不得安處。 ”

  例3.“爭艷”條,引清余懷《板橋雜記·小引》:“攜來吳門,一時爭艷,戶外屨恒滿。 ”

  按:“小引”應為“麗品”。 《板橋雜記》系清人余懷所作,但書前小引作者為張潮。 此處所引文句不見于“小引”,而見于正文中卷“麗品”。

  例4.“神明”條,引清黃宗羲《陳伯美先生七十壽序》:“內侍引入禁苑,遍觀玉堂、神明、漸臺、太液之勝,餉以內珍。 ”

  按:所引文句實出自明歸有光《周封君傳》,而黃宗羲氏只是轉引了此語,當然文字上略有歧異:“太液”之“太”,歸文作“泰”。 “太”“泰”二字古通用。

  例5.“神官”條,引宋張君房輯《云笈七簽》卷二六:“此十洲大丘靈阜皆真仙隩墟神官所治,其余山川萬端并無覩者矣。 ”

  按:此語沿襲自《海內十洲記·昆侖》,不過文字略有歧異:“皆”后有“是”,“覩”本作“覿”。

  例6.“神王”條,引唐白居易《宣州試中正鵠賦》:“必氣盈而神王,寧心詟而力疲。 ”

  按:經查,文題實作“宣州試射中正鵠賦” 。 試射,謂主持考試射箭。 另,“寧心詟而力疲”后當用問號,“寧”表反詰之意。

  例7.“神女峽”條,引清唐孫華《戲為古人代憶》詩之三:“經過神女峽,頻換洞庭船。 ”

  按:經查,詩題實作“戲為友人代憶” 。

  例8.“經塔”條,引晉法顯《佛園記》:“作舍利弗塔,目連、阿難塔,并阿毗曇律經塔。 ”

  按:“佛園記”之“園”實應為“國”。 《大詞典》引《佛國記》80余例,其他俱無誤。

  《大詞典》在征引文獻的書名、篇名方面,還有其他問題,如不同條目下征引同一文獻的題名不一。 這主要是因為有些古詩文題目過長,征引時作了縮略,不同條目下縮略程度不同。 如李白《聞李太尉大舉秦兵百萬出征東南,懦夫請纓,冀申一割之用,半道病還,留別金陵崔侍御十九韻》,或引作《留別金陵崔侍御十九韻》,或引作《聞李太尉出征東南請纓病還留別金陵崔侍御十九韻》。 還有一種情況是引書格式的歧異,如《漢書·循吏傳·黃霸》,“將率”條引作《漢書·黃霸傳》; 《南史·隱逸傳下·阮孝緒》,“石像”條引作《南史·阮孝緒傳》; 與《大詞典》引書格式不合。 上述兩種情況,因屬體例規范問題,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訛誤”,本文不做詳細討論。

  二、文字脫訛

  《大詞典》征引文獻中的文字疏誤,從具體表現上看,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文字錯訛

  文字錯訛的成因主要是形誤、音誤和涉上下文而誤,也有極少數是隨文意而致的筆誤或臆改。 絕大多數的文字錯訛是因形近而導致的。 如:

  例1.“將1”義項,引唐寒山《詩》之一二○:“蘆蕭將代席,蕉葉且充盤。 ”

  按:經查《寒山詩》及《全唐詩》卷八〇六,作“蘆莦”。 莦,指草根; 蘆莦,應指蘆根。 蘆莦代替筵席,蕉葉充當盤盞,用以形容莊戶人家富有鄉土氣息的儉素生活‍‌‍‍‌‍‌‍‍‍‌‍‍‌‍‍‍‌‍‍‌‍‍‍‌‍‍‍‍‌‍‌‍‌‍‌‍‍‌‍‍‍‍‍‍‍‍‍‌‍‍‌‍‍‌‍‌‍‌‍。 “莦”“葉”對舉,意義相關。 作“蕭”則語義捍格難解。

  例2.“神佑”條,引漢班固《高祖泗水亭碑銘》:“勤陳東征,剟擒三秦。 靈威神佑,鴻溝是乘。 ”

  按:“勤”為“勒”之誤。 勒陳,即勒陣,亦即帶兵列陣以迎敵之意。 勒,謂統率、部署。 《大詞典》收錄有詞條“勒兵”“勒卒”,但無“勒陳”“勒陣”。 茲各舉二例以為后二者之證:

  后揚州黃巾賊攻舒,焚燒城郭,續發縣中男子二十以上,皆持兵勒陳,其小弱者,悉使負水灌火。 (《后漢書·羊續傳》)

  甲士凡八千,勒陳以待之。 (《資治通鑒·隋文帝開皇九年》)

  賀若弼及所部行軍七總管楊牙、韓洪……等甲士凡八千人,各勒陣以待之。 (《南史·蕭摩訶傳》)

  世忠求援于張俊,俊以世忠有見吞意,不從。 世忠勒陣向敵。 (《宋史·韓世忠傳》)

  反觀“神佑”條所引班固句,“勤陳”顯屬“勒陳(陣)”之誤。 據中國基本古籍庫檢索,《古文苑》《東漢文紀》《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此處均作“勒陳”,無作“勤陳”者。

  例3.“神奇”條,引《莊子·知北游》:“是其所美者為神奇,其所惡者為臭腐。 臭腐後化為神奇,神奇後化為臭腐。 ”

  按:兩處“後”字均為“復”之誤。

  例4.“神1”義項④,引唐蔣防《霍小玉傳》:“生聞之驚懼,神飛體輕。 ”

  按:“懼”為“躍”之誤。

  例5.“墻匡”條,引唐鄭谷《再經南陽》詩:“寥落墻匡春欲暮,燒殘宮樹有花開。 ”

  按:“宮”為“官”之誤。 官樹,指官道旁所植的樹。

  例6.“床子弩”條,引宋曾鞏《本朝政要策· 兵器》:“國工署有南北作坊,歲造甲鎧、貝裝……弩橦、床子弩,凡三萬二千。 ”

  按:“貝裝”當為“具裝”之誤。 經查,《元豐類稿》四部叢刊影元本、明正統刊本、四部備要本等,均作“具裝”; 但國學基本叢書本《元豐類稿》和中華書局點校本《曾鞏集》作“貝裝”,疑為形近之誤。 具裝,指馬的鎧甲,詳參《大詞典》“具裝”條。

  例7.“示樣”條,釋義曰“顯明的證據”,書證引《元典章· 吏部六·司吏》:“有錢告狀者,自與妝飾,詞語虛捏,情雖理由曲而亦直。 無錢告狀者,雖有情理,或與之削去緊關事意,或與之減除明白示樣,百般調弄,起滅詞訟。 由是,訟庭日見繁冗。 ”

  按:這一詞條,從詞的語素構成到釋義,再到所引書證,疑問很多。 經查檢《元典章》,在《吏部六·司吏》部分有此內容,《刑部十五·典章五三》亦有基本相同的內容,其中“減除明白”之后的詞語均為“字樣”。 由此可知,這一書證虛假,則以此為孤證的“示樣”條,亦為虛假詞條,當予刪除。 另,所引《元典章》文句,除“字樣”誤為“示樣”外,還有多處文字及斷句疏誤,恕不一一列舉。 “字”誤為“示”,當系手工抄寫及轉錄資料時誤辨草寫所致。

  有的訛誤系因音近所致。 如:

  例8.“母1”義項,引《九章算術·方田》:“術曰:‘母互乘之,并以為實,母相乘為法。 ’”

  按:“之”為“子”之誤,蓋因音近所致。 “母”指分母,“子”指分子。

  例9.“神武”條,引《新唐書·兵志》:“自肅宗以后,北軍增置威虎、長興等軍,名類頗多而廢置不一。 唯羽林、龍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總曰左右十軍矣。 ”

  按:“威虎”實應為“威武”。 蓋因音近而誤。

  有的從成因看,形誤、音誤兼而有之。 如:

  例10.“墻靡”條,引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三·蛇床》:“蛇虺喜臥于下食其子,故有蛇床、蛇粟諸名。 其葉似靡蕪,故曰墻靡。 ”

  按:據檢索,最后一句實作“其葉似蘼蕪,故曰墻蘼”。 明萬歷刻本、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及現代點校本,均作“蘼”。 《大詞典》“蛇床”條所引無誤。 據此,則詞目亦應修改為“墻蘼”‍‌‍‍‌‍‌‍‍‍‌‍‍‌‍‍‍‌‍‍‌‍‍‍‌‍‍‍‍‌‍‌‍‌‍‌‍‍‌‍‍‍‍‍‍‍‍‍‌‍‍‌‍‍‌‍‌‍‌‍。

  有的訛字,系受上下文影響所致,很可能是當初摘抄例句時,竄行或一時筆誤所造成的。 如:

  例11.“神谷”條,引元虞集《題張希孟凝云石》詩:“潛龍起神谷,震驚天上聞。 亟視恐無及,化為九龍文。 ”

  按:“潛龍”之“龍”當作“雷”,系因下文“九龍”而誤。

  例12.“母1”義項⑩,引《國語·周語下》:“景王十一年……于是乎有子權母而行,民皆得焉。 ”

  按:經查,原文實為:“景王二十一年,將鑄大錢。 單穆公曰:“不可。 古者,天災降戾,于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振救民,民患輕,則為作重幣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于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 ”《大詞典》所引,有兩處問題:一是“十一”前脫“二”字; 二是受下文影響,將“母權子”錯成了“子權母”。

  例13.“神武旗”條,引《清文獻通考·王禮二十》:“ 〔皇帝法駕鹵簿〕朱雀旗一,神武旗一。 ”又:“ 〔神武旗〕黑緞為之,斜幅不加緣,繡金朱雀,間以流云。 ”

  按:經查,該書中描述上述二旗的文字前后相鄰:“ 〔朱雀旗〕紅緞為之,斜幅不加緣,繡金朱雀,間以流云。 〔神武旗〕黑緞為之,斜幅不加緣,繡金龜蛇相糾,間以流云。 ”《大詞典》引錄時,誤將上文“朱雀旗”的部分內容竄入了“神武旗”中。 這種內容相近的排比性文字,抄寫時極易竄行,須特別留意。

  例14.“神明”條,引《禮記·檀弓上》孔穎達疏:“神明,微妨無方,不可測度,故云非人所知也。 ”

  按:經查“妨”當為“妙”,蓋因受下文“方”字影響而誤。

  有些訛字的形成不屬于上述幾種情況,而是有的屬于一時筆誤,有的近乎人為臆改。 這種情況因為表面看來文通字順,所以不易發現,更應引起注意。 如:

  例15.“神方”條,引《金瓶梅詞話》第五十四回:“神方得自蓬萊島,詠訣傳從少室君 。 ”

  按:“島”為“監”之誤。 “蓬萊監”系用晉陶弘景典。 陶弘景因隱居修道,煉丹行醫,去世后,被仙道之人稱為 “蓬萊都水監”“蓬萊仙監”“蓬萊監”等。 如元林景熙《陶山修竹書院記》曰:“晉陶貞白高隱煉真為蓬萊監。 ”監,為名詞(讀去聲),指監管某事的官員。

  例16.“神工”條,引葉劍英《過五臺山》詩:“可有神工能掃霧,讓我放眼到平西 。 ”

  按:“我”為“吾”之誤。 這是一首七絕詩,依照格律,“吾”處當用平聲字,用“我”則與格律不合。

  例17.“毋庸”條,引明馮夢龍《古今譚概·癖嗜·古銅器》:“〔一士人〕家有數古銅器,將以貨之,而鬻之者雅有好古之癖,一見喜甚,曰:‘毋庸貨也。 ’”

  按:“鬻之”之“之”實為“書”。 這則故事是說一個士人上京賣書,遇一人欲買書而無錢,擬將幾件古董賣了買書。 恰好賣書人愛好古董,便商量以書換了古董回家。 回家后妻子責備他說,買來這些古董能換飯吃嗎? 賣書人說:“他換得我那個,也幾時近得飯吃? ”《大詞典》引述時將“鬻書者”誤作“鬻之者”,就語法來看,沒有問題; 但從上下文敘事來看,則文意大乖。

  (二)文字脫漏

  這種情況主要是摘抄或排印時的疏忽造成的,但有的也許是因為所據版本不同,限于識見,難以遍查。 這里僅以通行的較為權威的版本為依據,予以校改。

  例1.“祖道”條,引清洪楝園《后南柯·立約》:“榮行之際,擬備席餞行,一來壓驚,二來祖道,亦是做東道的微忱。 ”

  按:經查,“席”前脫“酒”字。 此外,“洪楝園”當作“洪炳文”,楝園為炳文表字。

  例2.“神芝”條,引唐沈亞之《上李諫議書》:“祥禽之類凡羽而混之,神芝之類腐菌而混之。 ”

  按:經查,此二句實作:“祥禽之類凡羽,而凡羽混之; 神芝之類腐菌,而腐菌混之。 ”

  例3.“神味”條,引高步瀛《唐宋詩舉要·絕句序》:“絕句當以神味為主,王阮亭之為詩也,奉嚴滄浪‘水中著鹽’及‘羚羊掛角無跡’之喻,以為詩家正法眼藏。 ”

  按:經查,“無跡”后有“可尋”二字。 “羚羊掛角”之說,出自《埤雅·釋獸》。 宋嚴羽《滄浪詩話·詩辨》用之:“盛唐諸人,唯在興趣,羚羊掛角,無跡可求。 ”

  例4.“神奔”條,引《楚辭·遠游》:“因氣變遂曾舉兮,忽神奔而鬼怪。 ”

  按:“遂”前脫“而”字。

  (三)文字增衍

  此類問題相對較少。 就發現的一些實例來看,多數是受上下文影響而誤增的。 如:

  例1.“牀1”字義項②,引《張長史十二意筆法意記》:“張公乃當堂踞床而坐,命仆居于小榻‍‌‍‍‌‍‌‍‍‍‌‍‍‌‍‍‍‌‍‍‌‍‍‍‌‍‍‍‍‌‍‌‍‌‍‌‍‍‌‍‍‍‍‍‍‍‍‍‌‍‍‌‍‍‌‍‌‍‌‍。 ”

  按:文題中第二個“意”字系衍文,系受前一“意”字影響而誤增。

  例2.“示眾”條,引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捷悟》:“人餉魏武一杯酪。 魏武噉少許,蓋頭上題‘合’字以示眾。 眾莫能解。 次至楊修,修便噉,曰:‘公教一人噉一口也,復何疑! ’”

  按:經查,“人”前實無“一”字,系受“一口”影響而誤增。

  例3.“示滅”條,引唐白居易《奉國寺神照師塔銘序》:“〔神照〕以開成十三年冬十二月示滅于奉國寺禪院。 ”

  按:經查,“十三年”本作“三年”,系受下文“十二月”影響而誤增。

  例4.“神1”義項④,引《紅樓夢》第八十二回:“你倒別混想了,養養神,明兒好好念書。 ”

  按:經查,“好好”本只作“好”,系受上文疊詞“養養”感染而誤增。

  (四)文字倒反

  這種情況往往是因摘抄及編校者一時蔽于詞意句意,加之受習慣印象的誤導,于是將幾個看似不順的語言單位,變成了一個習見詞語。 如:

  例1.“將軍佩”條,引《東觀漢記·耿恭》:“李貳師將軍拔佩刀刺山,而泉飛出。 ”

  按:“泉飛出”實應為“飛泉出”。

  例2.“祖遺”條,引《兒女英雄傳》:“雖比不得在老先輩手里的寬裕,也還有祖遺的幾處房莊。 ”

  按:“在老先輩”,實應為“在先老輩”。 “在先”,意為早先、從前。

  例3.“祖道”條,引《漢書·劉屈氂傳》:“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出兵擊匈奴,丞相為祖道,送至渭橋 。 ”

  按:“將出兵擊匈奴”實應為“將兵出擊匈奴”。

  例4.“神旺”條,引《史綱評要·唐紀·憲宗》:“〔裴度〕曰:‘臣請往自督戰,誓不與此賊俱生! ’”

  按:“往自”實應作“自往”。

  三、句讀失當

  此類問題大致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因句讀不當,誤解了文意,造成虛假書證甚至虛假詞條; 二是截取書證欠妥,造成了語句的殘斷或牽延。

  例1.“祀堂”條,引宋岳珂《桯史·尊堯集表》:“余后因讀《夷堅支乙》,見其記優人嘗因對御,戲設孔子正坐,顏孟與安石侍側,孔子命之坐,安石揖孟子居上,孟辭……往復未決,子路在外,憤憤不能堪,徑趨從祀堂,挽公冶長臂而出。 ”

  按:所引文句中“從祀堂”成詞,“從祀”猶配享、附祭。 從祀堂,猶偏殿、配殿,區別于主殿。 因本詞條僅引這一孤證,證其虛假后,這一詞目按理應予刪除。 但經查檢,發現另有書證,如《魏書·禮志》:“故先朝《祀堂令》云:‘廟皆四栿五架,北廂設坐,東昭西穆。 ’”故可更換書證,保留詞目。

  例2.“祆神廟”條,引唐張《朝野僉載》卷三:“河南府立德坊及南市西坊皆有胡祆神廟。 ”

  按:《大詞典》“胡祆”條亦引此句為證,可知句中的“胡祆神廟”當讀為“胡祆/神廟”。 因此作為“祆神廟”的書證顯然不妥,當予剔除。

  例3.“祖武”條,引明宋濂《重刊〈貞觀政要〉序》:“文宗踐位,始喜讀而篤行之。 太和初,政燦然可觀,雖未能如貞觀之治,亦可謂能法其祖武者矣。 ”

  按:“太和初,政燦然可觀”斷句未妥,“政”字當上屬,“初政”成詞。 詳參《大詞典》“初政”條,茲不贅。 當然,確有多種點校本在“初”后點斷; “政”后點斷者,筆者暫未得見。

  例4.“神政”條,引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立有禍福》:“盧奐為陜州刺史,嚴毅之聲,聞于關內,玄宗索京師,次陜城,頓知奐有神政,御筆贊于廳事。 ”

  按:“頓”字當上屬。 據《大詞典》,“頓”有館舍義,例如《宋書·鮮卑吐谷渾傳》:“于是擁馬西行,日移一頓,頓八十里。 ”《隋書·煬帝紀下》:“每之一所,輒數道置頓,四海珍羞殊味,水陸必備焉。 ”《開元天寶遺事》例中的“陜城頓”,亦當指設于陜城的客館,猶行宮、招待所,或今之所謂賓館。

  例5.“祖洽”條,引宋范鎮《大報天賦》:“百神受瑞,以祖洽四方。 ”

  按:此句截取不當,實為“百神受瑞以祖洽,四方承宇而來旋”。

  例6.“祖墓”條,引清顧炎武《楊氏祠堂記》:“其后人于是即祖墓之旁,建屋三楹為祠堂,以奉其先人,并諸父兄子姓之亡者。 ”

  按:“其后人”三字當上屬。 其所在之句為:“以吾之年雖老且獨,而幸有薄田之入,為先祖父所遺,可以舉先人未行之事而傳之其后人。 ”

  例7.“母大蟲”條,引《白雪遺音·玉蜻蜓·追訴》:“母大蟲三字廣傳揚,大官紳宦多懼怕,何況我小小一庵堂。 ”

  按:此例無大誤,但句子截取不妥。 試看其所在語境:“我想藍總兵護法猶還可,單怕張氏大娘娘。 他的那性格多暴躁,奪埠打巷稱剛強。 六門三關威名振,母大蟲三字廣傳揚。 大官紳宦多懼怕,何況我小小一庵堂。 ”以上諸句,兩句一韻,句式整齊,不容割斷‍‌‍‍‌‍‌‍‍‍‌‍‍‌‍‍‍‌‍‍‌‍‍‍‌‍‍‍‍‌‍‌‍‌‍‌‍‍‌‍‍‍‍‍‍‍‍‍‌‍‍‌‍‍‌‍‌‍‌‍。 “母大蟲”條,可取“六門三關威名振,母大蟲三字廣傳揚”二句為證。

  例8.“神弩”條,引清夏燮《中西紀事·海疆殉難記上》:“俄頃,高重捷之孤軍勢無后繼……神弩力盡重圍。 ”

  按:經查,“頃”為“焉”之誤。 又,省略號處本有“種師中之”四字,全句實作:“俄焉,高重捷之孤軍勢無后繼; 種師中之神弩力盡重圍。 ”“高重捷”“種師中”均為人名,分別為唐代和宋代的著名將領。 按照《大詞典》書證截取制作的慣例來看,以省略號代替四個字,顯然沒有必要。

  那么初版編者為什么要這樣做? 我們揣測,可能是因為此二人所處時代不同,編者認為存在疑誤; 為避免影響例句信度,故而回避矛盾,縮略了“種師中之”四字。 筆者起初也有如上疑惑,但經查考,得知這段文字引自一段碑記,屬駢體文; 這里的“高重捷之孤軍”和“種師中之神弩”都是作為掌故來用的,因此將不同時代的人相提并論,并無不妥。 《大詞典》引述時盡可存其原貌,不必縮略。

  例9.“神祇”條,引《書·湯誥》孔安國傳:“并告無罪稱冤訴天地。 ”

  按:此句引述不完整,實應為:“言百姓兆民并告無罪,稱冤訴天地。 ”

  例10.“祖1”義項⑥,引宋周師厚《洛陽花木記》:“凡千葉牡丹須于八月社前打剝一番,每株上只留花頭四枝已來,余者皆可截,先接頭于祖上。 ”

  按:這一書證問題較多,可改為:“明周文華《汝南圃史》引宋周師厚《洛陽花木記》:‘凡千葉牡丹,須用八月社前打剝一番,每株上只留花頭四枝已下,余者皆可截作接頭,于祖上接之。 ’”其中關鍵的是“接頭”一詞,原引文句因文字疏誤及斷句錯誤,將“接頭”當作了動詞; 其實“接頭”為名詞,指“供嫁接用的植物頂梢”(見《大詞典》“接頭”條)。

  例11.“神明”條,引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賢媛》:“發白齒落,屬于形骸; 至于眼耳關于神明,那可便與人隔。 ”

  按:所引語句實應為:“發白齒落,屬乎形骸; 至于眼耳,關于神明,那可便與人隔? ”“那”,疑問代詞(讀上聲),后世作“哪”。 因此,句末應使用問號或嘆號,以輔助顯示詞義和句意。

  四、標點欠妥

  標點符號使用欠妥的問題,這里只談兩點:一是當用問號或感嘆號的地方使用了逗號或句號; 二是專名線使用不夠到位和恰當。

  《大詞典》在書證中較少使用問號和嘆號,在古代書證中尤其如此。 這當然無可厚非,但是非用不可時,還是應當使用。 如:

  例1.“將來”條,引《金瓶梅詞話》第七十二回:“溫秀才道:‘帖在那里,將來學生寫。 ’”

  按:這里的“那里”,實同“哪里”,因此應當使用問號,以明確顯示句意。

  例2.《漢語大詞典訂補》“將底”條,所引書證有二:唐顧況《別江南》詩:“將底求名宦,平生但任真。 ”唐陳羽《長安早春言志》詩:“漢主未曾親羽獵,不知將底諫君王? ”

  按:前一例,“將底求名宦”是問句,當用問號; 后一例“不知將底諫君王”不是問句,應當用句號。

  例3.“祖師”條,引元李文蔚《圯橋進履》第一折:“為甚貧道好做賊,皆因也有祖師傳。 ”

  按:上句是問句,可用問號。

  例4.“祖師堂”條,引前蜀貫休《題曹溪祖師堂》詩:“皎潔曹溪月 ,嵯峨七寶林。 空傳智藥記,豈見祖禪心。 ”

  按:末句是反問句,當用嘆號。

  例5.“祖墓”條,引明朱國禎《涌幢小品·筑墓除妖》:“永樂十二年,〔張惠〕中鄉舉歸,郎謂族人曰:‘祖墓荊榛歲久,為子孫者,安可坐視。 ’”

  按:末句為反問句,當用嘆號。

  例6.“神不附體”條,引元白樸《東墻記》第一折:“早是身體不快,又遇著這等人物,教我神不附體,何時是可也。 ”

  按:末句兼有疑問和感嘆意味,可用問號或嘆號。

  專名線使用方面,主要存在當標未標和標引不確的問題。 如:

  例7.“祆廟”條,引元石子章《竹塢聽琴》第四折:“你只待掀倒秦樓,填平洛浦,摧翻祆廟,不住的絮叨叨。 ”

  按:“秦樓”指秦穆公為其女弄玉所建之樓,亦名鳳樓:“洛浦”指洛水之濱。 二者均應加專名線,作“秦樓”“洛浦”。 詳參《大詞典》該二詞條。

  例8.“墻匡”條,引元鄭廷玉《看錢奴》第三折:“遙望那東岱岳萬丈巔峯,怎不見泰安州四面兒墻匡。 ”

  按:“東岱岳”為泰山之別稱,也稱“東岱”。 《大詞典》“東岱”條,引《后漢書·皇甫規傳》:“臣窮居孤危之中,坐觀郡將,已數十年矣。 自鳥鼠至于東岱,其病一也。 ”李賢注:“東岱謂泰山,叔孫無忌反處也。 ”因此“東岱岳”應標為“東岱岳”。 《大詞典》“火池”“燒獻”二詞條下均有書證出現“東岱岳”一詞,均標作“東岱岳”,是。

  例9.“”字義項⑦,引明李時珍《本草綱目·金石三·甘砂》〔集解〕引蘇頌曰:“丹砂生符陵山谷……土人采之,穴地數十尺,始見其苗,乃白石耳,謂之朱砂床。 ”

  按:“符陵山谷”當讀為“符陵/山谷”,只在前二字下加專名線。 符陵為地名,即涪州。 《大詞典》“采”字條義項②,引宋蘇軾《東坡志林·爾朱道士煉朱砂丹》:“《本草》言丹砂出符陵谷。 陶隱居云,符陵是涪州‍‌‍‍‌‍‌‍‍‍‌‍‍‌‍‍‍‌‍‍‌‍‍‍‌‍‍‍‍‌‍‌‍‌‍‌‍‍‌‍‍‍‍‍‍‍‍‍‌‍‍‌‍‍‌‍‌‍‌‍。 今無復采者。 ”可以參證。

  語言學論文投稿刊物:《漢語言文學研究》(季刊)創刊于2010年,是由河南大學主辦的學術刊物。辦刊宗旨:繁榮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服務學科建設與發展,提升社會精神文明生態。讀者對象:大學生、高校文科研究人員和其他社會科學愛好者。

  以上分四種情況,對《大詞典》初版書證中存在的部分問題做了討論。 這些實例給我們的啟發和警示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應當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各類數據庫,對詞典所引書證的各方面信息,包括作者、書名、篇名、卷次及具體字句、上下文關系等加以復核,力求信實準確; 二是在截取書證時須充分理解文意,避免誤解詞義、割裂語句,造成例句的誤用甚至詞目的誤設; 三是應當重視標點符號的使用,當用問號、感嘆號的地方不可一“句”了之; 四是當用專名線的地方也應準確使用,防止誤打、漏打、多打或少打。 此外,在此次修訂過程中,新增書證也要格外注意上述問題,防止產生新的錯誤。 同時還應層層把關,嚴格核校,防止產生改正為錯的現象。

  作者:何 茂 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