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8月27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要:敦煌文書中有唐朝各類戶籍檔案的記載,比如僧官僧尼籍、里籍、縣籍、部曲奴婢賤戶籍等。 通過對敦煌戶籍檔案的分析,可以看出唐代戶籍檔案文書的編制管理有一套完備的體系,戶籍檔案文書的編造程序、檔案用紙和書式、保存管理、經費來源等都有明確的規定。
關鍵詞:唐代 敦煌文書 戶籍檔案 戶籍編造
1900年發現的敦煌莫高窟第17窟藏經洞,藏品異常豐富,其中文書現存約有5萬余卷, “文獻種類大約有5000種至6000種之間,其中佛教文書約占全部文書的90%以上,非佛教文書不足10%,內容涵蓋了古籍、宗教、文學、史學、中西交通、醫學等諸多領域”,包羅萬象,被稱為“百科全書式的寶藏”。 敦煌文書中有關唐代戶籍檔案的殘卷,為研究唐代戶籍檔案的編制提供了出土實物,是具有極為重要的史料價值的第一手資料。
一、敦煌唐代戶籍檔案分析
敦煌現發現的戶籍檔案中,當地人口的戶籍居多,此外還包括周邊河西、新疆交河等部分地區的戶籍檔案。 這些戶籍檔案多記載了籍貫、姓名、性別、年齡、長幼秩序、身份良賤等內容; 在一些記賬文書中,還包括居住宅院、田地周邊四至、所受田畝數等。 檔案文書上鈐有州、縣兩級官府的印鑒。 在這些戶籍檔案中,形成年代最早的一份是西涼武昭王建初十二年(公元416年),即東晉安帝義熙十二年; 最晚的是宋太宗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多數是唐天寶、開元年間的文書。
敦煌戶籍檔案文書種類繁多,有普通人口統計檔案、兵役籍、部曲奴婢等賤戶名籍、僧官僧尼籍、買菜人名籍、團頭名目籍、興望士族籍、諸雜人名目籍等等,內容多是記載姓名、年齡、身份等。 張啟安研究后認為,這些檔案“類似于我們今天的人員花名冊”。 為了便于本文的論述,現依據北京圖書館整理、1986年版的《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跡釋錄》一書,摘錄里、鄉戶籍檔案、僧官僧尼籍檔案等實例如下:
(例中每行引文前的序號表示原件行序,原件缺字用口表示,如不知具體缺多少字用[]表示)
1.里籍檔案舉例:
《唐天寶三載(公元七四四年)敦煌郡縣神沙鄉宏遠里籍》
(前缺)
敦煌郡口(敦)煌縣 劾轂鄉口口口里(天寶三載籍)
1.一段五畝永業 城西二里同渠 東張業 西官田 南渠 北坑
(2行至6行,田畝地段及四至,同上,略)
7.戶主張奴奴載陸拾叁歲 老男下下戶不課戶
8.母宋 載捌拾叁歲
老寡
9.妻解 載陸拾叁歲
老男妻
10.女妃尚 載叁拾玖歲
中女
11.合應受田捌拾貳畝
貳拾貳畝已受 廿畝永業 二畝居住園宅
六十畝未受
12.一段貳畝永業 城西十里三支渠 東張均 西道南道北口
(后缺)
2.鄉籍檔案舉例:
《唐開元十年(公元722年)沙州敦煌縣懸泉鄉》
(前缺)
1.女伏力年壹拾玖口(歲)口(中女)
2.女無尚年玖歲小女
3.女小小年壹拾肆歲小女
開元八年帳
4.女娘娘玖歲 小女
開元八年帳后付
5.口口口口口口口廿畝永業
6.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貳拾畝已受
7.合應受田貳頃壹畝
8.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一畝八十一畝未受
9.戶主郭玄口年伍拾陸歲白丁下下戶課戶見輸
10.妻李年伍拾歲丁妻
開元七年籍沒,被其年十二月十三日符,從尊合貫附
11.男思宗年貳拾貳歲
12.男思楚年壹拾柒歲中男
開元七年籍沒被其年十二月十三日符,從尊合貫附
(13行至23行,同上,略)
(后缺)
3.部曲、奴婢賤人戶籍檔案舉例:
《唐某鄉戶口賬》
(前缺)
1.口口百五舊
2.戶一十七新
3.[合]當鄉新舊口二千六十四
4.一千九百八十二舊
5.八十二新
6.七百廿三雜任衛士及取資侍丁口口口口口口
[六百五十六]
7.三百七十三人白丁口口口口口口
8.口口口口口口賤
9.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奴
10.口[十]二婢三新
11.口口口口口戶口新舊老小良賤見輸白丁并皆以實,后若漏妄,連屬之人依法罪。 謹碟。
12.口口奴
13.口口奴
14.口一百八十二[婢]
15.口卅三 老婢
16.口七十七 丁婢
17.口四十 中婢
18.口卅 小婢(后缺)
4.戶籍人手實檔案舉例:
《唐大歷四年(公元749年)沙州敦煌縣懸泉鄉》
宜禾里手實
(前缺)
(1行至17行,略)
18.戶主李如真年肆拾貳歲中女
乾元三年籍后死
19.戶主李仙仙年肆拾壹歲中女
乾元三年籍后死,全戶除
20.母談年柒拾肆歲寡
21.戶主張可曾年貳拾肆歲中女
代兄承戶下下戶不課戶
22.兄妹妹年壹拾伍歲 小男
乾元三年籍后死
23.母令狐年伍拾伍歲寡
沙州敦煌縣懸泉鄉宜禾里大歷四年手實
24.弟履華年壹拾肆歲 小男
乾元三年籍后死
25.合應受田捌拾貳畝
肆拾陸畝已受廿畝永業廿五畝口分一畝居住園宅
卅五畝未受
(25行以后,略)
5.僧官僧尼籍檔案舉例:
《年代未詳(公元865--870年)沙州諸寺僧尼籍》
(前缺)
1.菩提智
2.靈意沙州
3.福意沙州敦煌縣[
4.菩提覺沙州敦煌縣慈惠鄉
5.慶意沙州敦煌縣平康鄉姓張俗名嫂嫂年廿五
6.勝意沙州敦煌縣龍勒鄉姓王俗名他蒙年十四
7.如意沙州敦煌縣玉關鄉姓張俗名媧娃年十五
8.騰真沙州敦煌縣慈惠鄉姓曹俗名龍真年十六
9.嚴藏沙州敦煌縣玉關鄉姓張俗名端端年十八
(10行至270行,僧尼名籍格式如上,略)
對于上述備類型的敦煌戶籍檔案,試做分析:
1.戶籍檔案的形式和登記內容。 從敦煌文書的記錄內容來看,無論是里、鄉戶籍檔案,還是僧官僧尼戶籍檔案,戶籍簿冊中登記的戶籍信息異常詳細。 記載內容分為兩部分:其一,對戶內人口基本信息的登記,諸如男女人口的年齡、鄉縣住址、中男中女狀況、生死狀況、姓名曾用名等; 其二,是戶主所受土地田宅畝數、已受田未受田畝數、田畝四至以及有無課稅勞役等信息詳加開列。 僧官僧尼籍檔案中無田產課稅賦役等信息的記載。
2.部曲奴婢等賤戶有專門的戶籍簿冊。 秦漢時期奴婢部曲等賤戶人口多是以“資產性質或依附人口的身份登記于戶主戶籍”,而不能“以個人身份登記于戶籍”; 魏晉南北朝時期奴婢部曲被編入“資簿”,但沒有“編戶齊民”的資格。 部曲、奴婢、工樂、雜戶等賤戶,被編入“賤籍”。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載:“裴豹,隸也,著于丹書”,“茍焚丹書,我殺督戎”,孔穎達注疏:“近世魏律,緣坐配沒工樂雜戶者,皆用赤紙為籍,其卷以鉛為軸。 此古人丹書之遺法”,“赤籍”即所謂“賤籍”。 唐代實行每年正月對奴婢造籍的制度,大歷十四年(779年)都官奏云:“伏準格式,官奴婢,諸司每年正月造籍二通”。 據此推測《唐某鄉戶口帳》應是官奴婢的籍賬檔案統計文書。 同時,對于僧尼道士實行三年一造籍,見《唐六典》:“凡道士、女道士、僧、尼之簿籍,亦三年一造”。
3.戶受田不足的現象普遍存在。 唐代實行均田制,從敦煌戶籍文書得知,大多數的戶主存在受田不足的現象。 如《唐天寶三載敦煌郡縣神沙鄉宏遠里籍》所載戶主“張奴奴”,應“受田捌拾貳畝”,但是有“六十畝未受”,差額巨大,可見唐代均田制并沒有在敦煌地區徹底貫徹執行。 戶籍檔案記載,十幾歲或者20多歲的青壯年多“籍后沒”,同時僧官僧尼籍中還多有15歲年輕僧人,這種現象極不正常,估計多是由于逃避賦稅而“脫籍”的人員。
二、唐朝戶籍檔案的編制與保管
唐朝是封建經濟發展的頂峰時期,一方面是統治者采取了諸如興修水利、勸課農桑等措施,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另一方面,政府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戶籍申報制度,控制了較多的在籍人口,戶籍檔案的編制與保管制度在唐朝經濟發展中的貢獻不容動搖。
1.手實。 手實,也稱“手實狀”、“手狀”、“戶狀”。 唐代繼承了秦時“令民自實田”的制度,戶主在基層官員的監督下向官府自行申報戶口田宅,官府建立民戶自報戶口、年齡、土地的“手實制度”。 《新唐書·食貨志》: “凡里有手實,歲終具民之年與地之闊狹,為鄉帳。 鄉成于縣,縣成于州,州成于戶部”。 手實由里負責編制,內容為登記姓名年齡和受田狀況,即“具民之年與地之闊狹”。
據上述《唐大歷四年沙州敦煌縣懸泉鄉宜禾里手實》文書,得知手實文書書寫格式大致如下:首先,第一行開列戶主姓名、年齡、住址; 其次,家人各占一行,以附記的形式,注明人口異常情況,如生、死、嫁、娶、寡等; 再次,開列戶主受田狀況,包括已受田和未受田的畝數,田地周邊四至; 最后,加注戶主對所申報的戶口、田畝及周邊四至皆屬實的保證辭。
據《唐會要·籍帳》載,政府規定“諸戶籍三年一造”,正月開始“造籍”,“三月三十日納旋”,“縣司責手實計帳,赴州依式勘造”,在脊縫處注明某州某縣某年籍,并規定縣州兩級官府都要用印,“州多用州印,縣名用縣印”。
2.戶籍檔案的文書用紙、書式。 政府不僅對戶籍檔案的編造方法做了規定,對于用紙也有嚴格要求。 不同文檔需用不同的紙張,詔令文書用黃紙,翰林起草文書用白麻紙,盛唐戶籍檔案使用黃麻紙,紙質優良結實耐用; 而到武后之后,造籍所用的紙質薄而劣,前后存在巨大的差異。 儀風二年,唐政府敕令諸省、州、縣三種戶籍檔案文書進行裝訂,可見在世之前還是用白紙連粘的方式編制戶籍,似乎并無裝訂。
觀敦煌戶籍檔案,在通行的文本上多以楷書書寫,但有時亦有行書。 據池田溫研究,戶籍文本字大小不盡相同, “武后時代五毫米大小的文字很多,到了開元天寶年間,則增加到五至十毫米”,字體因戶籍檔案文書書寫時代不同,風格迥異。
3.管理。 對于編造完成的戶籍檔案文書,共需撰寫三份,一份由縣自己保存,備查用; 一份送交州保存,是州籍編造的藍本; 一份送尚書戶部。 天寶三年、六年、九年三次另在洛陽撰寫一份,唐令規定:“天下籍始造四本,京師及東京尚書省戶部各貯一本,以備車篤行幸”。
在西州的高昌縣及交河縣有專門保管戶籍檔案的機構——籍坊,而在西州設有籍庫。 朱雷利用敦煌出土文書研究后指出,在唐州縣均設置籍坊,并設有“典吏”一名主管其事。 籍坊除保存戶籍檔案文書之外,還兼有記載、調查、核對戶籍等職能。
4.經費。 唐開元年間規定,編造戶籍檔案所需的紙張、筆墨、裝訂等開銷,每年造籍的費用,官府征收每戶一錢; 而每三年一造戶籍的費用,則是每戶每人征收一文錢。
5.保存。 戶籍檔案的保存有時間的規定。 “三年一造籍,州縣留五比,尚書省留三比”,《唐會要·籍帳》:“諸州縣籍手實計帳當留五比,省籍當留九比”。 《周禮》載:“及三年,則大比”。 可見“一比”等于三年,州縣手實籍檔文書要保存15年,尚書省保存27年。
總之,唐朝有著嚴格的戶籍檔案編造要求,在籍戶口的增加成為大唐國力強盛的主要動因。 戶籍因人身份不同而有所區分,有里籍、縣籍、奴婢部曲賤籍、僧官僧尼籍等,種類繁多,在對戶籍檔案的書寫用紙、書寫格式、保存管理上都有明確規定,逐步形成系統,這一切都在敦煌唐代戶籍檔案中得到了證實。
檔案館人員論文投稿期刊:檔案學研究是檔案專業學術性刊物。結合我國檔案事業的實際,開展學術研究,促進檔案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參考文獻:
[1]方廣鋁.敦煌藏經洞封閉原因之我見[J].中國社會科學,1991( 5).
[2]張啟安,敦煌遺書檔案略述[J].檔案學研究,1993 (2).
[3]文霞.試論秦漢簡牘中奴婢的戶籍問題[J].廣東教育學院學報,2008 (2).
[4]李學勤.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作者:高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