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11月09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要:心理學利己主義、倫理學利己主義、己他兩利主義所遭遇的問題使其具有局限性,馬克思從物質根源視角出發批判利己主義,對施蒂納的利己主義批判是馬克思利己主義批判的主要體現,集中表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圣麥克斯章,馬克思對施蒂納著作進行了幾近逐句式的批判,揭示施蒂納利己主義中個人利益與普遍利益的對立是一種表象上的對立,指出資本主義下的私有制生產關系才是利己主義與自我犧牲相對立的物質根源。
關鍵詞:利己主義;馬克思;施蒂納
一、利己主義分析
學界在研究利己主義時通常將其分為心理學利己主義、倫理利己主義,還有一種較為廣泛的是己他兩利主義。對于利己主義的劃分雖仍存在爭議,但大體取得共識。筆者將這三種利己主義的代表性觀點進行闡述的同時也包含自身的思考和疑惑。
費因伯格對心理學利己主義的界定是“任何人最終所能夠欲求或尋求的(作為目的自身的)東西只能是他自己的個人利益。”作為一種經驗性理論,這里的“欲求”被經常等同為“享樂”,即“欲求”是個人的行為動機,但是行為動機所造就的行動后果是否相一致呢?日常經驗中的“陰差陽錯”、“歪打正著”等等表明行為動機和行為結果并不是必然一致的,特別是對個體事件而言,偶然性并非是小概率的。
當行為動機是從個體自身出發,所造成的行為結果卻不是利己時,還能否將之稱為利己主義,這是存疑的,產生疑問的原因是判斷心理學利己主義的標準是行為動機還是行為結果,抑或是兩者的統一,目前尚未取得普遍性共識。退一步而言,將心理學利己主義界定為強調行為動機而忽視行為后果,即心理學利己主義認為人的行為動機都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自利欲求推動人的行動。這時就會存在抽象人與現實人的問題,即個體能否撇清自身家庭關系、社會關系,譬如“我做這件事是為了使家人從中受益”。
此時,“我”的行為動機是為了家人,而不是為了自己,一種觀點認為這里的行為動機仍然是利己的,“使家人受益”實際是為了滿足自身欲求,即看到家人受益會使自己心情愉悅。這里可以看出心理學利己主義、心理學利他主義都可以找到否定對方的理由,在這個例子中之所以雙方都不能否定對方是因為行為動機是模糊的,并且存在著存在著行為的直接后果、間接后果。綜上,心理學利己主義存在的問題有二:一是心理學利己主義是指行為動機利己還是行為后果利己;二是個體行為動機很多時候在現實生活中是模糊的,其所帶來的直接后果、間接后果影響是不同的,應如何界定。
倫理利己主義的推崇者艾恩·蘭德曾言:“實現自己的幸福是一個人最高的道德目的。”普遍的倫理學利己主義為利己主義所作的辯護便是行動者的個人利益使得行動者的利己行為是道德的,道德的出發點是個人利益,道德本身也成為達成個人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可以窺看出,倫理學利己主義與心理學利己主義的區別就在于前者是一種應然性規范,后者是一種經驗性描述,在現實中倫理利己主義爭議最大也最貼近現實,其核心議題就在于人是應該自私自利還是應該超越自利而利他。當倫理學利己主義者將個人利益作為自己的出發點時,會面臨的一種實際的道德選擇和道德判斷是:個體在面對無關乎個體利益的事物譬如路邊的建筑物起火時是否報警;如何評價拯救溺水兒童的路人。
一旦將自己利益作為道德出發點則會在現實中碰壁,此時,倫理學利己主義需要解決的是如何進行分類,簡單地講就是關乎自身利益時倫理利己主義者如何判斷選擇,無關乎自身利益時倫理利己主義者又該如何判斷選擇,也即現實中個人如何處理非個人利益外的事情。
從縱向角度看倫理學利己主義,當時間足夠長時,倫理學利己主義者的存在依賴于非利己主義者的存在,如同剝削者需要被剝削者一樣,利己主義者離不開利他主義者,那么,倫理學利己主義作為規范性倫理其存在是絕對合理嗎?綜上,倫理學利己主義者存在的問題有三:一是無礙于個人利益時倫理學利己主義者如何行動;二是倫理學利己主義如何協調個人利益與普遍利益;三是倫理學利己主義依賴于利他主義。
二、馬克思對施蒂納利己主義的批判
施蒂納于1844年出版的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對于馬克思產生了深刻影響,以致于馬克思在與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花去巨大的篇幅對施蒂納進行批判,對施蒂納的批判集中在其利己主義思辨王國,即觀念上的“現實個人”。
首先,通常理解的利己主義者,這一類利己主義者“不是自我犧牲的,不是奮發的,不是理想的,不是一貫的,不是熱情的人。”施蒂納認為市民階層是其代表。施蒂納對于這類自私自利、貪得無厭的人是同情的,這類人既渴望成為世界的所有者,但又面臨現實的打擊,只能是渺小的個人,得不到發展,以致于產生人格分裂,即施蒂納所說的“既為上帝也為財神服務”,在周一至周六為世俗利益而操心,而在周日則為上帝勞心。其次,自我犧牲的利己主義者,他們“為了一個目的、一個意志、一個欲望而把其他一切犧牲的人。”
“一個欲望執掌著他,為了這個欲望他犧牲了其余的欲望。”這一類利己主義者則進了一步,他們由短淺的利己主義追逐者成長為目標導向的利己主義者,堅定地為目標的實現而犧牲易獲得的利益,讓暫時利益服務于目標利益,他們不強調過程中的利己,重視的是結果導向,最終的落腳點仍然是利己。
最后,自我一致的利己主義者,這時,“我不再為任何人效勞,而是在一切情況下都是為我自己效勞。這樣不僅是依據行為和存在,而且對于我的意識來說,我都是唯一者。”作為利己主義者的最高層次,“自我一致”在施蒂納看來是實現了意志和存在的同一,但對于任何一個真正的唯物主義者而言,則顯得極為縹緲、不可捉摸。
施蒂納所提出的唯一者與普遍利益產生矛盾沖突,在這對矛盾中,普遍利益被視作為自我犧牲,也就成了自我犧牲與唯一者相矛盾,施蒂納此時就借助意識、觀念創造出“理想利益”來調和這一矛盾。盡管施蒂納的唯一者在一定程度上強調人是現實的人,但他仍是停留于思辨王國之中的,馬克思批判施蒂納在意識中去思辨個人利益與自我犧牲,沒有回到現實的社會關系、生產方式也即現實王國中。
馬克思對施蒂納《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幾近逐字的批判除了指向施蒂納個人,也是針對當時整個德國理論家們的觀念理論。施蒂納從唯心史觀出發強調個人的重要性,這與馬克思從唯物史觀出發得到的結論相近,因此馬克思必須對觀念論的代表施蒂納予以強烈的反擊,來捍衛自己的歷史唯物主義立場,并且在批判施蒂納“自我一致的利己主義者”中闡發共產主義者在道德上的努力—揭示個人利益與自我犧牲對立背后的物質根源。
三、馬克思對利己主義批判的一點思考
馬克思對施蒂納的利己主義觀進行了有力批判,但留給我們的問題依然存在:在當代條件下,是利己主義還是利他主義?馬克思從物質根源上揭露個人利益與自我犧牲在資本主義社會的表面對立,但是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個人總是且不可能不是從自己本身出發的”,而這個對立到共產主義社會顯然就會消解,那么在當下如何面對這一倫理道德沖突呢?
除去學者間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二元對立論爭,當代部分學者又重提了“己他兩利”、“互利主義”、“為己利他”等觀點,尤以北京大學王海明先生提出的“為己利他”觀點影響較大,這些觀點究其實質,是在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之間尋求平衡,即既滿足個人利益又不損害、排斥他人利益。
筆者以為,當前及今后主導的道德倫理思想應是利他主義,這是隨著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共產主義者所追求的“個性獲得解放和自由”,而在這個時期,利己與個人價值反倒可能會相互對立,會成為個人自由發展的阻礙,當然,這是建立在私有制完全被消除的共產主義社會中的,所以筆者稱之為“趨勢”。
在當下,與其就利己或是利他作心理學、倫理學、生物學的分析從而作出現有生產關系下的利他、利己道德選擇,不妨接受“為己利他”的倫理觀念。利他主義道德的實現是必然的,但它的實現是道阻且長的,那么在生產關系完全變革前的這一過渡時期不妨用“為己利他”來作為橋梁,聯通“他律”走向“自律”的道路,為市場經濟提供倫理支撐,讓學術討論與現實生活密切聯系。
馬克思主義論文范文:馬克思主義實踐觀有何當代價值
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是在大工業發展、科技不斷進步,無產階級革命高漲的情況下,批判的借鑒人類哲學的合理內容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創新的所取得的成果。它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聯系的橋梁,對于人類社會的發展具有重大的促進作用。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礎和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