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06月11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 要:如今,以互聯網平臺為主要媒介的共享經濟席卷全球。個性而豐富的旅游消費需求與共享經濟模式下整合當地閑置資源提供非標準化旅游產品供給高度契合,使得旅游業成為受共享經濟影響的前沿行業之一。當前,共享經濟模式在“食、住、行、游、娛、購”這六大旅游業核心環節均有創新發展,對旅游需求者、旅游供給者、技術提供者及市場監管者四大行業主體都帶來了機遇與風險。旅游共享經濟的學術研究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入,如旅游共享經濟的環境影響、就業效應、中國旅游共享經濟市場的實證研究和中西方跨文化旅游共享經濟比較研究的開展將有助于對世界旅游共享經濟更全面的了解。
關鍵詞:共享經濟;旅游業;影響
共享經濟已在全球范圍興起,成為席卷全球的經濟和社會潮流,其快速增長的態勢和對社會經濟系統產生的巨大影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旅游業是受共享經濟影響最大的行業之一,但旅游共享經濟多由實踐驅動,其理論研究較為缺乏。本文基于文獻研究的視角,針對共享經濟對旅游業的影響研究進行梳理,以期為旅游共享經濟研究提供理論向導。
一、共享經濟的概念與內涵
共享行為古已有之,共享經濟卻是互聯網時代的產物[1]。從原始社會的所有權共享,到借用、租賃、物物交換等以使用為目的的共享行為,這些初級的實物或信息共享主要在親朋鄰里之間展開,分享范圍受時空的限制。隨著互聯網的建立與普及,在線分享逐漸興起,分享主體擴展至陌生人群體。基于用戶原創內容(UGC)的網絡服務平臺,如 youtube、facebook、微博等鼓勵個人各種形式的分享,分享內容多以信息、知識等虛擬物品為主。搭車族(liftshare)、沙發客(couchsurfing)等線上個人到個人(P2P)共享平臺開始出現,但最初都是非營利性模式。直至 Airbnb、uber 等營利性的共享平臺產生,共享經濟才真正形成了一種商業模式,通過為閑置資源創造市場價值,對經濟系統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共享經濟自產生后迅速發展,群聚的社會群體、閑置產能、共同享有的理念、陌生人之間的信任是其賴以產生的基礎,而平臺的搭建,即分享方式的提供是主要的驅動力[2,3]。
2015 年,共享經濟一詞列入牛津詞典,定義為“以互聯網平臺為主要媒介,資產或服務在個體間以收費或免費方式分享的經濟模式”。在探究共享經濟的內涵方面,Belk 認為,共享是對私有產權的一種替代,通過市場交易或禮物互贈等其他補償方式協調配置已有的產品或資源。Belk 將共享經濟的消費者視為協作者,認為協同消費理念是共享經濟重要的理論根源[1]。協同消費的概念最早由馬庫斯·費爾遜和瓊·L.斯佩思在1978 年提出,兩位教授在其發表的論文中描述了一種多人在共同參與活動中消費商品或服務的新生活消費方式,稱之為協同消費或合作式消費,其主要特點是個體通過第三方市場平臺實現點對點的直接的商品和服務的交易。雷切爾·博茨曼認為,“共享經濟”就是“協同消費”,在其著作《What’s Mine Is Yours:The Rise of Collaborative Consump- tion》(中譯本題目為《共享經濟時代:互聯網思維下的協同消費商業模式》)中他指出,協同消費是在互聯網上興起的全新商業模式,消費者可以通過合作的方式來和他人共同享用產品和服務,而無須持有產品與服務的所有權。博茨曼認為,協同消費或分享經濟包括三種形態,一是“產品-服務系統”,即允許客戶使用產品,提供者保持所有權,包括使用價值共享和延長生命周期兩種模式,即包含了個人到個人(P2P)和企業到個人(B2P)兩種供給者類型;二是“市場再流通”,即二手物品交易;三是“協同式生活”,即匯集有相似需求或興趣的人一起分享交換資源,按需服務,如“時間銀行”模式。以上模式劃分主要從消費目的角度出發,Schor 則從生產目的角度提出生產性資源的共享也屬于共享經濟的類別[4],如創客空間等。共享經濟也被稱為“零工經濟”,①這個稱謂則是從共享經濟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角度對共享經濟內涵進行了解讀。勞動者可以在共享平臺上實現在線工作雇傭,獲取更加具有彈性和靈活性的工作機會和收入來源。Geron(2013)認為,產品的最終消費者可以通過從其所擁有的資產或技能中獲得收入[5],共享經濟在那些我們原本并不認為其能產生經濟效益的資源中創造了市場,這使得個人收入來源渠道增加的同時也打破了穩定的工資市場,可能對經濟產生較大沖擊。
結合共享經濟的概念及內涵,總結當前共享經濟模式的核心構成要素,一是眾多參與者,目前主要以個人為主,也包括企業、政府,每個參與者都是共享經濟創新的來源;二是閑置資源,包括資金、房屋、汽車等有形資產,也包括個人知識、技能、經驗、時間等無形資產;三是共享網絡平臺,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對閑置資源的分銷和推廣;四是盈利,資源的所有者及共享平臺實現盈利,消費者享受消費者剩余,從而保證共享模式的持續和創新。
二、共享經濟及旅游共享經濟發展概況
2007 年被認為是全球共享經濟開始爆發的起點,房屋共享領域代表 Airbnb 和眾籌領域代表 Kickstar 成立于 2008 年,交通共享領域代表 Uber 成立于 2009 年。2010—2013 年,分享經濟初創企業的數量以每年近 50%的增速發展,同時,風險投資金額呈爆發式增長;2014—2015 年兩年間,流入共享經濟的風險資金規模增長了 5 倍。我國共享經濟則自 2011 年開始快速發展,在線短租平臺途家及螞蟻短租、金融資產交易信息平臺陸金所、醫療知識分享平臺春雨醫生于 2011 年成立,汽車共享平臺滴滴出行 2012 年成立,此后人人快遞、e 袋洗、覓食等生活類服務共享平臺紛紛創建,ofo、摩拜等共享單車行業發展迅猛。根據調研公司 CB Insights 的數據,截至 2016 年 2 月 4 日,全球價值在 10 億美元以上的私營公司達 151 家[6]。從共享經濟發展的空間分布看,美國是共享經濟發展的領頭羊,歐洲、亞洲各國的平臺企業也在迅速崛起。2015 年英國商務部關于共享經濟的調查報告顯示,英國通過分享經濟獲得的個人收入達到了數十億英鎊,3%的英國勞動力通過共享經濟平臺提供服務。日本、韓國的共享經濟現已覆蓋住宿、汽車、家政、辦公、時尚等多個領域。我國共享經濟雖起步較晚,但有龐大的市場規模為基礎,市場增長速度驚人。以短租市場為例,2012 年市場規模僅為 1.4 億元,2015 年已突破 100 億元。根據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顯示,2015 年我國共享經濟的市場規模達到約 19 560 億元人民幣。
如今,共享經濟毫無疑問成為席卷全球的經濟和社會潮流,而旅游行業在共享經濟浪潮中占據了重要的席位。旅游是游客在異地短暫的、殊異的生活體驗。當前旅客出游方式呈現散客家庭化特征,游客消費需求更為個性而豐富,游客追求深度體驗旅游目的地生活,期待與當地居民的交流互動,這些需求恰好與共享經濟模式下整合當地家庭閑置資源提供的非標準化產品相契合。游客在旅行期間可以共享當地居民的房屋、汽車、三餐飲食,享受當地居民的專業導游服務,參與當地居民的娛樂活動。
三、共享經濟對旅游業的影響
共享經濟作為一個新興現象,給學者們提供了各種角度去研究人、管理、制度、技術和信息相互作用的相關問題。以下四大主體是當前學術研究或媒體報道分析共享經濟影響的主要著眼點:需求者、供應商、技術提供者及市場監管者。本文探討共享經濟對旅游業的影響也從這四大主體出發。
(一)對旅游需求者的影響
共享經濟可有效幫助旅行者以更低的價格獲得更豐富的產品、服務和當地體驗。Fraiberger et al 對 P2P 耐用品租賃市場的實證研究表明,P2P 市場對耐用品分配減少了二級市場的交易行為降低了市場價格并增加了消費者剩余[7]。且進一步指出,通過共享經濟消費轉移效益實現福利提升的最主要獲益群體是低于中等收入的消費者。Guttentag 指出,旅行者使用 airbnb 不僅僅因為其經濟原因也由于其體驗價值,社交互動的質量以及與房主的關系可能成為決定旅客感知價值和對 P2P 共享服務滿意度的重要因素[8]。Zervas et al.分析 Airbnb 上超過 60 萬的注冊者,95%住宿的消費滿意度在4.5—5 之間(5 分為滿分),而 tripadvisor 上消費者對全球近 50 萬的酒店評分卻僅為 3.8 分,且評分差異度較大。共享經濟在旅游行業的流行反映了旅客更多了解當地社會的渴望,消費者和房主之間互動交流,以更好理解和交流文化價值,尊重、欣賞當地文化。共享經濟還可能改變旅行者的旅游行為,影響旅行者旅游目的地的選擇及停留時間[9],如 Airbnb 指出,將 airbnb 作為住宿選擇的旅客旅行時間會更長。但使用共享旅游經濟服務也帶來風險,包括財務風險、情感和個人安全風險。比如,旅行者獨自和陌生人開車游覽一座城市,可能存在隱私及安全隱患;消費者租用或購買的物品,其質量并不具有衛生安全保證問題等。
(二)對旅游供給者的影響
為適應共享經濟背景下新的市場環境,傳統旅游企業開始重新調整定義其商業模式,將共享理念納入現有價值創造環節,給消費者更多的體驗空間。例如,美國赫茲公司除傳統按天租車外,還開啟按時及按次租車模式,實現按需定制;珀德酒店搭建自己的社交網絡平臺,酒店入住者可以在社交網絡上創建自己的文件,與其他入住者相約共同體驗城市;一些餐館允許顧客攜帶和消費他們自己的食物,條件是需要在餐館買酒;還有一些餐館允許獨立的廚師使用他們的設施組織美食活動。另有一些實力雄厚的企業采用收購方式整合競爭者到他們的經營模式。傳統企業試著不與共享平臺正面競爭,而是基于共享理念結合現有優勢創造新的市場和業務,延伸品牌價值,增強顧客黏性。
(三)對技術提供者的影響
技術是支持共享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首先,手機定位技術,即移動 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為多樣化旅游共享服務的提供帶來了可能性。通過實時定位,確認用戶地理位置,提供路徑導航,這在旅游的食住行娛游購等各環節中都有需求。隨后,基于社交網絡平臺的信任機制的建立是旅游共享經濟繁榮的基石,包括身份認證方式以識別可靠的交易者、支持 C2C(個人間電子商務)網絡和對話以流暢溝通、支持聲譽評價以方便社區建設的持續性等,最后是移動支付技術以確保交易安全。可以說,包括旅游共享服務在內的共享經濟對技術的依賴性貫穿始終,反過來也意味著共享經濟的繁榮對技術支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對用戶使用第三方移動支付平臺意愿的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安全性能越高、易用性越強、社交價值越高,用戶對于該平臺越滿意,越具有忠誠度[10]。但目前極少研究具體探討關于共享經濟背景下相關旅游社交網絡平臺應如何設計以更有效的支持 C2C 交易,增加用戶黏性。于博認為,區塊鏈技術可實現不同網絡平臺之間的互通性,更好解決服務在不同平臺間存在斷裂性的問題,其去中心化和信任機制將使共享經濟向更廣闊的范圍延伸,具有較大的研發空間[11]。
(四)對市場監管者的影響
共享經濟帶來的行業經營管理模式的變革,給政府監管部門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和挑戰。各國(地區)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均沒有適用共享經濟的條款,使得初創企業的業務開展往往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被視為非合法的商業模式。例如,在香港,法律規定導游必須持有證書,而分享平臺的旅游服務提供者大多沒有導游證。對此,香港旅行代理商注冊處表示,這些網站可能違反了旅行代理商條例,如果他們被檢控和舉報,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港元和監禁兩年。而對于以 Airbnb 和 Uber 為代表的住宿、交通領域,圍繞如何監管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探討自共享經濟出現起就從未中斷過。傳統經濟時代中,政府通過“設機構、筑門檻和立法”進行干預,防止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欺瞞消費者,保障消費者利益。共享經濟背景下,在線聲譽機制成為建立信任的重要舉措,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許多分享經濟公司也采取類似于政府在傳統行業中做的預防措施,包括對供應商的背景進行調查、淘汰不良聲譽的賣家等。傳統的政府干預職能被部分替代,那么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如何調整改進以適應新的商業模式是政府面臨的問題。另一方面,共享的商業模式對稅收征收有一定影響。技術平臺和服務提供者的納稅義務如何規定和收取,也亟須明確,否則將不利于國家稅收制度的完整性,也會給現有的競爭帶來不利因素。
結語
共享經濟的學術研究在實踐的驅動下不斷豐富而深入,但旅游業作為共享經濟的前沿行業,其針對性的研究卻尚不多見。本文梳理了共享經濟在“食、住、行、游、娛、購”這六大旅游業核心環節的創新發展模式,探討了共享經濟對旅游需求者、旅游供給者、技術提供者及市場監管者四大主體的影響。研究認為,共享經濟可有效幫助旅行者以更低的價格獲得更豐富的產品、服務和當地體驗,但也給消費者帶來財務、情感和個人安全風險;共享經濟對傳統旅游企業發展產生沖擊,也開拓了更廣闊的市場,帶來機遇;旅游共享經濟的繁榮依賴政府部門的創新監管模式和更有效的技術支持。共享經濟對旅游業帶來的各種影響還需進一步加深研究,如旅游共享經濟的環境影響及就業效應等。此外,現有研究尤其是實證研究多從西方視角展開,針對中國旅游共享市場的研究和跨文化比較研究尚未見到,這些研究的開展將有助于對世界旅游共享經濟更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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