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06月11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內容提要當前對共享經濟的研究集中討論了這種新經濟模式的客觀影響,而缺乏如何統計和測度這種新經濟模式的思考。本文圍繞共享經濟的界定與測度,明晰從“共享”到“共享經濟”的概念演變,系統整理了國內外共享經濟的測度體系,分析了傳統統計測度理論難以適用于共享經濟的原因。隨后指出在共享經濟背景下,傳統經濟統計的四類統計困境 共享經濟參與者身份相對模糊; 共享經濟統計的行業分類困難; 傳統經濟統計方法失準; 傳統經濟數據采集方式低效。由此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改革傳統統計調查和經濟核算制度等應對措施,構建反映共享經濟發展和變化的統計指標體系。
關鍵詞共享經濟; 國民賬戶體系; 統計困境; 測度體系
一、引言
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創新應用引發了類似“共享經濟”、“協同經濟”和“同行經濟”等名稱不同但本質相同的新經濟模式的興起。在共享經濟模式下,“無房卻開酒店”、“無車卻開租車公司”等看似“荒謬”的想法成為現實。同時伴隨公眾環保意識的增強、新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公眾日漸強烈的社區參與愿望,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現象和經濟形態迅速在世界范圍拓展。在我國,共享經濟形態的規模效應已經日益凸顯,2017 年我國共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 4. 92 萬億元,較 2016 年增長 47. 2% 。參與共享經濟活動人數已經超過 7 億人,較 2016 年增長約 1 億人[1]。
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引起學界廣泛關注,但主流研究更多關注共享經濟的客觀影響,在如何統計和測度這一新型經濟形態上的研究尚有欠缺。當前共享經濟在概念界定上尚存爭議,對其進行核算測度存在一定難度。原因在于,共享經濟現行的宏觀經濟統計方法基本遵循國際通行的國民賬戶體系(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 標準,而共享經濟具有跨行業、跨地域、多主體參與等特點,該標準難以切合共享經濟活動的統計測度需要。鑒于此,本研究以共享經濟的統計測度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對國內外標準和經驗分析,指出在共享經濟背景下,傳統經濟統計的四類統計困境。在此基礎上,結合共享經濟分類方式,更新統計方法和指標體系,創新數據采集方式,以期推動構建一套適應共享經濟的統計體系,以真實反映共享經濟的發展水平,促進新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共享經濟的概念———從“共享”到“共享經濟”
(一)共享———嵌入人類文明的基因
在對共享經濟的概念內涵進行界定之前,有必要先厘清“共享”( Sharing,也有國內學者將它譯作“分享”) 一詞的具體含義。
“共享”一詞最早出自古英語“scearu”,意為“切割,剪切,扁桃體,部分”。隨后共享在不同時期發展出不同的內涵,見圖 1。在其內涵演變中,共享使得資源從“人們無法從分享中獲益”的零和博弈轉變成為“可以產生比個人使用有更高利用度”的非零和博弈( TimmTeubner,2014) [2],恰好描述當今共享經濟的邏輯。
當今,“共享”一詞含義更加豐富。共享逐漸演變為社會形式的互動———非互惠的社會友好型行為( Benkler,2004) [3]。同時,共享的范圍更加廣泛,不再局限于單一的物品或情感分享。
(二)共享經濟———互聯網時代的產物
共享存在于人類誕生之始,但合作消費和共享經濟卻是互聯網時代的產物( Russell Belk, 2013) [5]。共享經濟( Sharing Economy) 的相關概念最早提出于 1978 年,美國社會學教授 Joe L Spaeth 和 Marcus Felson 首次提出協同消費(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概念[6],即人們共同消費商品或服務的活動,其實質便是共享經濟,又稱分享經濟,或合作經濟( Collaborative Economy) 。隨著互聯網平臺的迅速發展,共享經濟開始在國際范圍內出現。Botsman( 2010) [7]將共享經濟定義為對未充分利用的資產進行共享的商業模式,共享對象包括空間、技能和各類材料。
由于人們對共享經濟的業態范圍和分類方式缺乏一致認識,因此難以給出統一明確的定義。《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 2016》簡潔直觀地指出 共享經濟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分享海量的分散化閑置資源,滿足多樣化需求的經濟活動總和[10]。對比前人研究,不難發現“互聯網”、“閑置資源”、“分享”、“收益”等構成了共享經濟模式的關鍵詞。而 Sundararajan ( 2016) [11]將其視為“以人群為基礎的資本主義( crowd-based capitalism) ”。
三、共享經濟的統計測度實踐 國際與中國的經驗
如前所述,人們還無法從理論和實踐上準確地界定共享經濟,其統計上也呈現出種種困難。人們參與擴大化共享經濟并非純粹出于經濟利益,由此共享經濟的影響不僅體現在經濟增長上,而是包含收入和產出價值的廣義經濟發展( Sundararajan,2016) [11]。因此,統計還應包含廣義經濟發展的作用測度及其他經濟影響評估。當前主流的經濟測度評估方式以國民賬戶體系( SNA) 為依據。國際實踐的統計規則、核算體系已部分覆蓋共享經濟,為其統計測度提供了經驗基礎。
(一)共享經濟測度的國際標準與發展
國民賬戶體系( SNA) 是國民經濟核算的成熟方法,可作為共享經濟統計測度的基礎性宏觀框架。目前各國測度共享經濟基本遵循國際通行的 SNA-2008,即國民賬戶體系( 2008) 標準。
近年來,共享趨勢不斷加強,傳統 SNA( 如 SNA-1993) 在機構部門劃分、所有權界定、資產記錄主體、行業測度邊界以及流量存量平衡核算等方面,難以滿足統計測度需要。由此,SNA-2008 在其基礎上進行修訂和補充,其中部分修訂內容對新興經濟( 如共享經濟) 有所覆蓋,為各國有效測度共享經濟提供指導。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四點
1. 獨立機構單位的概念替換。共享經濟商業模式使傳統機構單位的邊界和性質模糊,傳統的核算方法難以適用。而 SNA2008 明確指出在某些情形下生產單位可被確認為獨立的機構單位,主要包括兩方面 ①如果一個輔助單位的活動是統計可觀測的,或其所處地點獨立于主要單位,則應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機構單位,并按成本計算其總產出。與 SNA-1993 所規定的輔助單位總是被視為主要單位的組成部分不同。在 SNA-1993 中,例如愛彼迎等共享企業的外地分公司,需納入非所在地的總公司進行核算; 但是修訂后的 SNA-2008 規定愛彼迎的外地分公司可以作為獨立的機構單位,按成本單獨計算其產出。②規定了一個由非常住機構單位所擁有的非法人企業,在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應被確認為獨立的機構單位[13]。由此明確了共享經濟的核算主體標準,為進一步測度共享經濟提供了經驗。
2. 機構部門的重新劃分。 SNA-2008 主要在三個方面進行了修訂 ①對于只持有子公司資產而不提供任何服務的控股公司,建議將其劃分為金融公司部門。②建議按照子公司的主要活動對公司總部劃分機構部門。 ③引入了非營利機構部門的子部門,修訂了金融公司部門的子部門,以反映金融共享服務、金融市場和金融工具的新發展。修訂后的金融公司部門包括 9 個子部門,與 1993 年版本相比,分類更加詳細[13]。這些劃分明確了統計和監測“共享中”金融業的監管對象。
(二)共享經濟統計測度的中國標準與實踐
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不斷發展,特別是《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2016) 》( 以下簡稱 CSNA2016) [15]的制定,為共享經濟的測度提供了支持,也為后續拓展和改進提供了經驗基礎。
1. CSNA-2016 對共享經濟測度的支持。 CSNA-2016 借鑒 SNA-2008 相關概念,相對于 CSNA-2002( 即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2002) , CSNA-2016 在引入“經濟所有權”概念、改變研究和開發支出、優化金融資產分類等方面的變化,為中國共享經濟測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礎[15]。在整體框架上,CSNA-2016 充實擴展了核算內容,將新興經濟核算引入體系中,而共享經濟是新興經濟中的一大分類。在此之前,中國現行政策主要關注共享經濟的規范發展,少部分政策涉及共享經濟核算,未涉及共享經濟整體的協調統一測度①。
四、共享經濟背景下傳統統計面臨的困境
共享經濟對總體經濟有巨大影響,在于資本影響的增加、更多不同種類接入模式帶來的消費變化等( Sundararajan,2016) [11]。共享經濟作為新經濟系統對傳統經濟統計和測度形成了巨大挑戰。基于上述統計標準與實踐經驗,本文總結出傳統經濟統計在共享經濟背景下所面臨的統計困境。
(一)共享經濟參與者身份相對模糊經濟活動統計應明確經濟活動的參與者,包括生產者和消費者。在國民賬戶體系( SNA) 中,針對國民經濟運行的各環節設置了多個賬戶以明確其生產、消費和資產范圍。SNA-2008 中參與者身份規定明確,而共享經濟參與者身份相對模糊,因此測度可能失準。具體而言,分為以下兩方面
1. 共享經濟活動邊界模糊。
( 1) 生產邊界模糊。共享經濟與傳統經濟發展歷程的不同之處在于其最初并非以盈利為目的,而后發展為以盈利為主的商業模式。共享活動從只存在于家庭和朋友間共享的“對內共享”,發展為提高資源利用程度的“對外分享”( Botsman 等,2010) [7],與日常活動的區分并不明顯。同時,轉變過程也改變了原有社會價值創造方式,而在 SNA-2008 和 CSNA-2016 標準中規定的生產、消費、資產等范圍內,并未對共享行為范圍做出說明。
( 2) 商品屬性模糊。共享經濟模式中,互聯網為商業運營提供了高效平臺,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時補充替代傳統產業( Henten,2016) [16]。另一方面,傳統商品的消費或投資屬性逐漸模糊,商品所有權在提供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界限也逐漸模糊。例如,共享經濟模式下,個人購買某些商品不再單純是消費品或投資品,共享經濟提供者購買住房用于 Airbnb 運營,按照現行規定應作為投資使用,不計入 CPI [17],共享型汽車也具有消費和投資雙重屬性。上述變化使傳統消費與投資的邊界日趨模糊。
2. 共享經濟與傳統測度范疇中參與主體不匹配。
傳統經濟體系中未明確家庭生產賬戶,且國民賬戶體系的生產范圍界定未涵蓋家庭生產核算,因此扣除了本住戶為家庭成員提供的自給服務。SNA-2008 中以法人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為主要調查對象,也導致傳統經濟統計方法無法準確采集共享經濟的完整信息。不同于傳統經濟,參與共享經濟的主體多為普通自然人,個人生產經營活動數量龐大、高度分散、流動性強且規模小。
(二)共享經濟統計的行業分類困難
傳統經濟統計即便能夠捕捉具體共享經濟活動,也難以對其準確分類。一方面,共享經濟模式和結構決定了其分類困難。共享經濟旨在利用閑置資源進行使用權的交換,而多數共享企業的商業模式和法律結構復雜且非傳統,難以準確分類。另一方面,共享經濟參與者分布廣泛、跨界融合、組織邊界模糊且行業邊界模糊,因此當前的國民經濟行業和產業分類難以對共享經濟活動進行明確的系統劃分。現有的 SNA-2008 主要分為產業部門和行業部門兩類。從產業分類角度,SNA2008 中產業分類與《全部經濟活動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一致,將國民經濟分成 10 個門類。其中雖有門類涉及共享經濟,包括食宿服務活動、運輸與儲存等,但該門類內并未對共享經濟活動進行系統分類。從行業分類角度,共享經濟在具備共享特征的同時,還大量涉及旅游、住宿、金融、文化藝術等眾多行業( Nadler,2014) [18]。但當前 SNA-2008 行業分類中缺乏對共享經濟活動的分類標準,官方規定的行業分類并不能明確共享經濟活動歸屬,將導致統計結果失準。
五、如何構建我國共享經濟測度體系
共享經濟的統計測度既是一個宏觀問題也是一個微觀問題。從區分不同經濟活動類型、行業,并建立統計賬戶體系的角度而言,共享經濟測度需要一個宏觀框架,而 SNA-2008 提供了良好的宏觀框架,可以作為共享經濟測度的出發點。從具體活動的測度角度,共享經濟測度亦在微觀上面臨技術問題。隨著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需要對傳統經濟統計體系進行改革。因此本文提出共享經濟統計方法改革的基本思路與路徑。
(一)明確共享經濟的內涵與邊界為解決共享經濟的邊界模糊問題,需要明確測度對象的內涵與邊界。為此本文總結出共享經濟的特征內涵[8]。互惠是共享經濟的價值特征。共享經濟通過共享的方式在供需雙方之間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創造經濟價值。供給方通過讓渡資源使用權或提供服務獲得金錢回報,需求方則僅需少量費用即可使用資源。閑置是共享經濟的資源特征。共享經濟的資源利用范圍廣泛,其資源共性是存在閑置產能。傳統價值生產過程中,各環節存在大量未被充分挖掘或有效利用的閑置資源。共享經濟平臺能夠整合碎片化的閑置資源,將其打包處理并與需求匹配,以此優化資源配置,釋放閑置產能。從實踐中看,共享經濟已不限于閑置資源的分享,共享單車、首汽約車、共享汽車等模式都是未充分利用的資產,而非閑置資產。
使用權是共享經濟的交易對象。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是共享的前提,所有權交易是傳統的商業思維。而在互聯網思維驅動下,多數人為避免所有權帶來的倉儲、維護等成本,傾向于選擇“輕資產”狀態,使用權的需求便是共享經濟的基礎之一。去中介化是共享經濟的運營特征。在傳統的商業模式中,供給方需依附于大型商業組織,間接地提供商品和服務。共享經濟通過建立在線平臺打破依附局面,使供需雙方能夠直接進行對等交易。社區化是共享經濟的用戶特征。為提高共享經濟交易效率,需在用戶間建立信任機制。社區化是共享經濟與傳統租賃產業不同的重要因素。成功的共享模式中,所有用戶應構成相互信任的社區,并具有平臺歸屬感,能夠自發維護社區。
六、總結文章
從共享經濟的產生、發展與界定出發,梳理了共享經濟的統計特征與國內外的統計實踐,分析了傳統統計規則難以適用于共享經濟統計測度的原因 ①共享經濟參與者身份相對模糊。②共享經濟統計的行業分類困難。③傳統經濟統計方法失準。④傳統經濟數據采集方式低效。由此,本文從“構建我國共享經濟測度體系”這一現實需要出發,結合信息化進程三階段模型以及共享經濟的理論特征,從技術準備、業務發展和社會影響三個維度入手,構建出網狀的共享經濟核算指標體系。本文提出的共享經濟統計的指標體系,不僅有助于真實反映共享經濟的發展狀況,而且有利于對共享經濟的統籌和監管,促進共享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 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 2018) [M],2018. 2
[2]TimmTeubner. Thoughts on the Sharing Economy [J],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commerce,2014 322 - 326.
[3]Benkler. Sharing Nicely On Shareable Goods and the Emergence of Sharing as a Modality of Economic Production [J],Yale Law Journal,2004,vol. 114 273 - 358.
[4]Nicholas A John. The Social Logics of Sharing [J],The Communication Review,2016( 3) 113 - 131.
[5]Russell Belk. You are what You can Access Sharing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Online[J].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13 1595 - 1600.
本文原創作者宋傅天,衛平,姚東旻,摘選了部分論文內容予以展示。其他共享經濟類論文范文,還可以閱讀《共享經濟商業模式要素聯動機理研究》,如果您有共享經濟論文要發表,可以聯系編輯了解可投稿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