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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應用分析楷書繁體簡化的來源

時間:2015年02月06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shù):

語言文字應用分析楷書繁體簡化的來源 推薦本站高人氣雜志: 《 語言文字應用 》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主辦的全國性語言文字應用學術刊物,是國家語言學/漢語類核心期刊。 摘 要:文章立足于1986年出版的《簡化字總表》中的表一350

  語言文字應用分析楷書繁體簡化的來源 推薦本站高人氣雜志:語言文字應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主辦的全國性語言文字應用學術刊物,是國家語言學/漢語類核心期刊。

  摘 要:文章立足于1986年出版的《簡化字總表》中的表一350個簡化字、表二132個簡化字,將482個簡化字與其相對應的503個繁體字,按照簡化的方法進行歸納、統(tǒng)計,以期說明楷書繁體簡化的來源。

  關鍵詞:語言文字應用,楷書,繁體字,簡化,方法,分類

  一、引言

  “漢字進入楷書階段以后,字形還在繼續(xù)簡化,字體就沒有大的變化了。”[1]漢字發(fā)展到楷書,漢字的形體簡化似乎已經(jīng)到了終極階段。但是文字是交流交際的工具,應該越簡便越好。在字體不可簡便的情況下,人們便想到形體本身的筆畫省減,漢字的筆畫簡化就成了漢字求簡便的最重要方式。雖然楷書之前就出現(xiàn)過筆畫的簡化,但中國50年代的有組織、成規(guī)模的漢字簡化還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二、楷書由繁而簡的原則和方法

  凡是使用漢字的國家和地區(qū),在進行漢字簡化時,都必須確立一定的原則和方法。中國50年代的漢字簡化,總原則是“約定俗成,穩(wěn)步前進”,就是在過去漢字簡化的基礎上進行簡化。長期在群眾中流行的、已經(jīng)社會化了的簡體字,只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簡體字的選定以最常用的字為限,不是每一個繁難的字都簡化;所需要簡化的字分期分批進行,不一次解決,也不一次推行。這樣做既符合社會需要,又有群眾基礎;既便利初學者的學習,又照顧已識字的人的習慣,有利于簡化字的順利推行。

  這個時期中國漢字簡化的方法,可以歸納出以下幾種主要方法。

  1.保留原字輪廓。如:“慮”作“慮”,“蓋”作“蓋”等。

  2.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如:“聲”作“聲”,“開”作“開”等。

  3.改換形聲字較復雜的聲符或形符。如:“殲”作“殲”,“劇”作“劇”等。

  4.改非形聲字為形聲字。如:“態(tài)”作“態(tài)”,“郵”作“郵”等。

  5.同音代替。如:“醜”作“丑”,“裏”作“里”等。

  6.草書楷化。如:“東”作“東”,“書”作“書”等。

  7.改復雜偏旁為簡單的象征符號。如:“僅”作“僅”,“興”作“興”等。

  8.新造會意字。如:“塵”作“塵”,“寶”作“寶”等。

  9.符號代替。如:“義”作“義”,“頭”作“頭”等。

  10.借用古字。如:“雲(yún)”作“云”,“從”作“從”等。

  這些漢字簡化的原則和方法不是憑空想出來的,而是在研究、總結前人簡化漢字的做法和經(jīng)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有些方法可以追溯到原始記事方法,比如“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也可以說是“以部分代全體”)。在原始的記事方法中就有用動物的頭或尾代表整個動物的,最早的時候畫一頭牛表示一頭牛、畫一頭羊表示一頭羊,到甲骨文中畫一牛頭表示牛、畫一羊頭表示羊。另外,后來的假借字,其實就是“同音替代”的一種。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籌備委員會提出《簡省現(xiàn)行漢字的筆畫案》,他客觀地分析了簡體字的構成,并且提出了簡體字的八種產(chǎn)生方式:一是全體刪減,粗具輪廓;二是采用草書;三是僅寫原字的一部分;四是原字一部分用很簡單的幾畫替代;五是采用古體;六是音符改少筆畫;七是別造簡字;八是假借他字。前人簡化漢字的原則和方法都被現(xiàn)在所吸收了,只不過現(xiàn)在的原則和方法比過去略為完善一些罷了。

  三、簡化字的來源分類

  簡化字是在歷代的“簡體字”的基礎上形成的。“簡體字”是和“繁體字”相對應的,它們從有漢字以來就有了。簡體字由來已久,新中國成立以后的漢字簡化,主要不是新造簡體字,而是盡量采用已經(jīng)流行的簡體字。具體做法是在過去漢字簡化的基礎上進行簡化,首先整理研究和肯定在群眾中長期而廣泛流行的、已經(jīng)社會化的簡體字。因此《漢字簡化方案》中的簡化字是具有廣泛的社會用字基礎的。

  本部分將《簡化字總表》(1986年版)中的第一表的350個不作簡化偏旁使用的簡化字(其相對應的繁體字共365個)和第二表中的132個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其相對應的繁體字共138個),按照簡化的方法進行歸納、統(tǒng)計。應當說明的是:第一,關于簡化方法的分類,目前大家頗不一致。分類各異,是因為角度不同。有人著眼于來源(分為采用古體字、新造字等),有人著眼于形體(分為省形、改形、同音代替等),有人兼顧來源和形體兩個方面。筆者的分析、歸納、統(tǒng)計是兼顧來源和形體兩個方面的。第二,各種簡化方法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簡化字的歸類不能絕對化。例如:“云”可以看作省去原字的一部分,也可以說是采用古體字(“雲(yún)”古作“云”)。在文中筆者若將其歸入“省去原字的一部分”,將不在“采用古體字”中作重復歸納。同類例子將不多作說明。

  現(xiàn)將482個簡化字(其相對應的繁體字共503個)的來源做一個歸納說明。

  1.省去原字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有些字是由好幾個部件(偏旁)組成的,從原字中抽取部分形體去代替整體,這些字就化繁為簡了,所以也可以說是“以部分代替整體”。

  用這種辦法簡化的漢字有標(標)纏(纏)廠(廠)等共74個,占14.7%。

  這種方法古已有之。上文已經(jīng)說過,早期的文字,具有很強的圖畫性,不少字都近乎寫實,結構便容易造成繁復,極不利于書寫的方便快捷。人們便設法抓住對象的主要特征,而將重復的或不重要的部分省去,從而達到了簡化的目的。這樣,對字義不會有多大的影響,書寫起來卻方便快捷多了。如:“郭”本義是外城,本象城墻上四亭相對,占地太寬,不利方塊結構,省為兩亭;“采”字以手摘樹上果實會意,省去果實為。可見這種簡化的方式在甲骨文時代即已很普遍。金文中如省(易)為,小篆作,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小篆的“灋”,隸書省為“法”,也是截取原字的一部分而成的。到了楷書階段,文字的符號性更強了,簡化已不斤斤計較于形義的關聯(lián),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省去其他筆畫,以簡化形體的做法就更為普遍了,上述74個簡化字就是很好的例證。

  2.用符號或單字替代偏旁的辦法。很顯然,這是用一個簡單的符號或單字去代替原本繁難的部分。有些字的某個部分過于繁雜,把這些繁雜的符號用一個簡單的符號去替代,這些字就化繁為簡了。這些字只要用一個符號就可以代替很多與這個符號完全無關的偏旁。常用的符號有:“丶、ㄨ、又、刂、文、扌、云、大、舌”等。

  用這種辦法簡化的漢字有:辦(辦)報(報)幣(幣)等共139個,占27.6%。

  這種方法也是古已有之。《玉篇》“關”的俗體為“”,用“關”去代替“”,現(xiàn)又省去“門”。《京本通俗小說》把“權”、“劉”、“壞”、“鳳”,簡為“權”、“劉”、“壞”、“鳳”,也是符號代替法。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稱這類字為“符號字”。符號字的繁體很多原來也是形聲字(如“雞”、“鄧”),這些字簡化以后,簡化字就不再是形聲字了(如“雞”、“鄧”),因為這些符號(雖然有的成字如“又、大、云”)既不表聲,也不表意,它們在這些簡化字里只表一個符號。

  因此,有些專家學者就據(jù)此認為漢字是朝著記號化的方向發(fā)展的。提倡“記號化”的其中一員張玉金在《漢字結構的發(fā)展方向》一文中通過對2500個常用漢字的結構進行分析,得出“如果把記號字、半記號字統(tǒng)計到一塊,則占總數(shù)的38.32%,數(shù)量僅次于意音字(形聲字)。”[2](P98)同時又引他人對《新華字典》(1987年重排本)中的“又、冫、刂、魚”四部字抽樣測查的統(tǒng)計數(shù)字說明記號字、半記號字占總數(shù)的45.8%。從這兩方面論證“現(xiàn)代漢字的結構正朝著記號化的方向發(fā)展。”[2](P98)他說:“目前,在漢字體系里記號雖然不占優(yōu)勢,但是數(shù)量已相當可觀。估計在不久的將來,含有記號的字很可能趕超意音字,成為漢字的主流。……我們的漢字已經(jīng)走完了原始文字、假借文字和形聲文字三個發(fā)展階段,如果不被廢棄,它將邁進記號文字(在文字體系里記號這種字符占大多數(shù))的大門,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2](P98)

  很顯然,這觀點未得到眾人的呼應。在“聲”上尚有聯(lián)系的“本無其字,依聲托事”的假借都只是漢字發(fā)展的一個階段,而非趨勢,更何況“文字所代表的語素在語音和意義上都沒有聯(lián)系的字符”[2](P97)的記號文字?倘若將記號化作為漢字發(fā)展的方向,同樣的,多年以后,也將割斷我們與后代之間的聯(lián)系。

  3.變草書的連綿筆形為楷書的點畫。“漢興有草書”。草書以連綿的筆形代替復雜的構字成分,使?jié)h字的結構和寫法高度簡化。由于它保持著原字的“輪廓”,所以有些草體字是不難辨認的。那些為大家所熟悉的草體字,把它的連綿筆畫斷開,改用楷書的寫法,這樣的簡化字叫“草書楷化字”。如將“學”、“車”、“樂”、“堯”等簡化為“學”、“車”、“樂”、“堯”,就是草書楷化的方法。漢碑中已有楷化的草書,宋元以來,這種方法很盛行,如《京本通俗小說》將“書”寫成“書”,《列女傳》將“樓”寫成“樓”等。

  用這種方法簡化的漢字有導(導)繼(繼)實(實)等共33個,占6.6%。

  《簡化字總表》表二的“簡化偏旁”中,象“言”旁之簡化為“讠”,“食”旁之簡化為“饣”,“”旁之簡化為“”;“糸”旁之簡化為“纟”;“臤”旁之簡化為“”;“金”旁之簡化為“钅”;“”旁之簡化為“”等,都可作此類理解。

  4.改換形聲字的形旁或聲旁。

  漢字中有些形聲字的不少偏旁是異常繁復的,書寫時多有不便,于是人們便想方設法在不影響字義表達的前提下,用筆畫較為簡單的形旁或聲旁去替換繁復的偏旁,這些字就化繁為簡了。

  改換形旁的有:骯(骯)鹼(鹼);

  改換聲旁的有:襖(襖)壩(壩)斃(斃)等;

  同時改換形聲字的形旁和聲旁的有:臟(贜、髒)。

  從上面就可知道這種簡化方法的特點,這些字簡化后還是形聲字。用這種方法簡化的漢字共81個,占16.1%,其中改換形旁和同時改換聲旁形旁的數(shù)量都很少,各占2.47%;改換聲旁的數(shù)量較多,占95.06%。

  5.同音(或近音)歸并。就是用簡易的同音字(或近音字)去代替原來的繁體字,即用筆畫少的同音字(近音字)去代替原來的繁體字。用這種方法簡化漢字,既精簡了字數(shù),又減少了筆畫,一舉兩得。

  這類簡化字有:板(闆)別(彆)卜(蔔)等共82個,占16.3%。

  其實這就是通假字,不過帶有簡化筆畫和形體結構雙層意義的通假字。《墨子?尚賢上》:“然后國之良士亦將可得而眾也”,《史記·刺客列傳》:“流涕有頃而后言”,均以“后”為“後”。可見這種簡化法也來源甚古。這種簡化的方式多數(shù)是一代替一,也有少數(shù)是一代替二,或者是一代替三,一字而兼兩三字之職,確實可以使?jié)h字在字數(shù)上得到很大的精簡。但是這一類在進行漢字簡繁轉換時很容易出現(xiàn)問題,這是簡化漢字備受責難的一方面,也是目前關于漢字簡化討論較為激烈的一點。“一簡對多繁”在某一層面上造成用字的混亂,還會帶來詞語歧義現(xiàn)象,特別是時常出現(xiàn)在計算機信息處理過程中簡體字文本轉換為繁體字文本時字形對應上的錯誤。即便如此,這些簡化字給我們帶來的方便,無論如何比它產(chǎn)生的問題要多得多。

  6.用傳統(tǒng)的方法另造新字。有些字不好就原字進行改造,也不便借用同音字來代替。對于這類繁體字,常按照傳統(tǒng)的造字方法另造一個筆畫較少的新字。

  有些字是在繁體字的基礎上,保留繁體字的輪廓另造簡體的,如“龍、魚、馬、鳥、當、盧”等字。這些輪廓字有的是草書楷化來的,有的是減省原字某些筆畫的結果。

  有些字是通過變更造字方法來創(chuàng)造的。有的是以新造簡化會意字代替繁復的形聲字,例如“竈”之作“灶”,“淚”之作“淚”;有的是以新造簡化會意字代替繁復的會意字,例如:“塵”之作“塵”,“筆”之作“筆”;有的是以簡體的形聲字代替繁復的會意字,例如:“竄”之作“竄”;有的是以簡體的形聲字代替繁復的形聲字,例如:“護”之作“護”,“驚”之作“驚”;等等。

  這類的簡化字有:幫(幫)寶(寶)塵(塵)等共26個,占5.2%。

  7.恢復古體。現(xiàn)行簡化字有的采用古已有之的本字,有的或用其古文,或用其或體,或用其奇字。我們將其統(tǒng)稱為“恢復古體”。

  現(xiàn)行簡化字有的比其繁體字的歷史還要久遠,與其說它們是繁體字的簡化,不如說繁體字是它們的繁化。象“云、氣、從、舍、卷、憑、與、啟”等字都是古已有之的本字。而那些古文、或體、奇字,它們與相應的繁體字形體雖殊,而音義無別,古代通用,今用其簡體。例如,“禮”為“禮”之古文,“達”為“達”之或體,“邇”為“邇”之古文,“無”這“無”之奇字,等等。

  這類的簡化字有:礙(礙)表(錶)蠶(蠶)等共53個,占10.5%。

  8.先簡化可作偏旁用的字,然后用簡化偏旁或單字適當類推。如:簽(簽) 蠟(蠟)聯(lián)(聯(lián))獵(獵)撲(撲)懸(懸)愛(愛)罷(罷)備(備)貝(貝)見(見)頁(頁)魚(魚)懲(懲)戔(戔)。用這種方法簡化的漢字共15個,占3%。

  簡化偏旁和部分簡化字可以類推,類推擴大了簡化面。例如門(門)、讠(言)、饣(食)、幾(幾)等都是偏旁的簡化,相應地類推出“閃悶計訂饑飲機磯”等簡化字。在整個簡化工作中,這項作用最大,因為用類推的辦法,簡化一個偏旁,就可以簡化數(shù)十數(shù)百個繁體字。1964年5月文字改革委員會編的《簡化字總表》共收簡化字2238個(因“簽”“須”兩字重見,實為2236個),它從146個簡化偏旁,類推出1754個簡化字,占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

  上述的8種辦法只是一些簡單的概括,有的字還很難包括到這9種辦法中去。如“麗”簡化為“麗”,除了以部分代替整體外,筆畫也稍有變化,頭頂上面兩短橫已連為一長橫。

  參考文獻:

  [1]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96

  [2] 張玉金.漢字結構的發(fā)展方向[J].語文建設,1996,(5):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