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4月23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本篇文章是由《新聞研究導刊》發表的一篇文學期刊,及時報道全國乃至世界傳媒行業的熱點話題、焦點事件中挖掘提煉對傳媒界有借鑒作用和啟發意義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理論,總結提升媒體采編和經營實踐的新做法、新探索和新趨勢。
每到年尾,都會有“年度十大假新聞”之類的評選。2011年也不例外,“年終獎計稅方法調整”最終高居2011年度十大假新聞榜首。毫無疑問,假新聞極大地削弱了新聞媒體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損害了新聞從業者在公眾心目中的職業形象。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行業都離不開一定的規范,新聞媒體及其從業者作為社會的守望者,承擔著崇高的使命,更需要職業規范的約束。
新聞職業規范建設的必要性
2011年8月以來,新聞戰線開展的“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已經持續近半年時間,并取得了顯著成效。其實,早在1997年有關部門就在全國媒體中開展了“禁止有償新聞、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活動,2003年至今開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新聞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三項學習教育活動,以及2010年下半年以來廣泛開展的“杜絕虛假報道、增強社會責任、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專項教育活動,都是有針對性的新聞職業規范建設舉措。
但近年來假新聞仍不時在媒體上出現,新聞糾紛及訴訟不斷,有償新聞屢禁不止,低俗之風和不良廣告以及新聞炒作、媒體越位等違背新聞職業道德的事件時有發生。這些被冠以“新聞公害”的現象對媒體公信力構成了挑戰,屢受社會各界詬病。
“新聞公害”難以根除,是新聞行業職業規范建設缺失的突出表現。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客觀上,改革開放以來,受經濟發展的沖擊,社會價值觀趨于多元化,在各個領域,正確與錯誤、先進與落后、主流與邊緣的思想觀念相互交織,錯誤的、落后的思想意識影響到新聞界,其最主要的表現就是利益驅動下的“新聞公害”。另一方面,新聞媒體的數量激增,新聞從業隊伍急劇擴張,導致從業門檻降低,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主觀上,個別新聞單位在競爭壓力的影響下,片面追求發行量、收視率、收聽率,把社會責任拋到腦后。甚至有媒體為完成經營任務,大量聘用臨時工作人員,借助媒體輿論監督的功能大肆斂財。這些主客觀原因,使得新聞職業規范建設既緊迫又艱巨。
新聞職業規范建設的原則
國外著名的通訊社均有自己的新聞采編工作細則,其中均對新聞采編中的一些細節進行了細致明確的規定。在國內媒體中,新華社、《廣州日報》、《西安日報》、《第一財經日報》等媒體也都出臺了內部的“采編行為規范”。通過梳理這些已經出臺了的“采編行為規范”,可以發現國內外媒體的新聞從業人員行為規范都包含了以下幾個原則:
1.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許可范圍內開展新聞采訪活動。新聞從業者作為社會中的一員,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是其應盡的義務。具體到國內媒體而言,這一原則還包括自覺遵守新聞宣傳紀律,堅持輿論導向功能。
2.對新聞真實、客觀、公正性的要求。真實是新聞的生命。追求真相是全世界新聞工作者共同的目標。西方媒體的新聞行為規范中,篇幅最大的就是對新聞來源的規定,對新聞中的關鍵信息均要求至少有兩個不同的、可相互印證的新聞來源,并且明確規定拒絕匿名新聞源,其目的不外乎最大限度地保證新聞的真實、客觀、公正。國內媒體也幾乎無一例外地將“真實性”列為從業人員行為規范最重要的原則,并將其細化。
據統計,從2010年以來,新聞出版總署查處的新聞違法違規案件中,虛假失實報道案件達160件,占案件總量的22.9%。屢屢出現的虛假新聞不僅嚴重侵害新聞當事人的權益,而且嚴重損害了新聞媒體的公信力,有的甚至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形象。
3.新聞侵權行為的防范。新聞采訪中必須尊重采訪對象,維護采訪對象的合法權益。近年來,因新聞侵權引起的民事訴訟案件時有發生,在這些新聞官司中,盡管不乏對媒體的不公正訴訟,但也有相當部分是由于記者采訪作風不嚴謹、責任編輯把關不嚴等問題導致報道偏頗或失實而引發的。
《廣州日報》在其采編行為準則中對“禁止對任何人的歧視”和“尊重個人隱私避免傷害報道對象”進行了細化,如:努力確保在報道中沒有因種族、性別、宗教、民族、階層、身份或任何生理特征而產生的對任何人的歧視;對于被采訪對象的病理特征注意回避;當使用正在悲傷中的人們的照片時,要小心。
4.新聞采編中的人文關懷原則。在對災難新聞及弱勢群體的采訪中尤其應該注意人文關懷,但相較于前三個原則,這一點在國內媒體新聞從業人員行為規范中,鮮有提及。國外媒體中,BBC的相關規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在任何情況下,尊重隱私和死者尊嚴都是重要的。我們決不應無理由地展示他們。我們也應避免無理由地使用面部和嚴重傷痕的特寫鏡頭以及其他暴力資料。BBC要求記者不應對受害者采取下列行為:置他們于準備采訪的壓力之下;以再三打電話、發電子郵件、傳遞書面消息或敲門的方式騷擾他們;被要求離開時,繼續待在他們的領地等。
災難報道中應該考慮受害者家人情感,避免出現過于血腥的圖文;性侵害案件及對未成年人的報道中應注意保護受訪者的隱私。只有飽含人道主義精神的作品和擁有人文關懷意識的記者,才能贏得社會的尊重。
5.新聞活動和經營活動分離。“有償新聞”被稱為新聞四大公害之一,可見其危害之大。有償新聞、有償不聞、借曝光問題敲詐勒索等現象的存在,其根源正是采編和經營活動不分。國內外媒體在其采編人員行為規范中均對此作出了詳盡的闡述和規定。
6.對文字及聲像的技術性要求。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定位,并有相對固定的受眾群體。將信息準確地傳遞給受眾,并與之形成良性互動,就必然要求媒體在文字及聲像處理上要貼近受眾。這也是新聞戰線“走轉改”活動對媒體從業人員提出的“改文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