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9月09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本篇文章是由《基礎教育參考》發表的一篇教育論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辦,是專門服務于基礎教育各級行政領導、中小學校長、教育教學研究人員、骨干教師和關注我國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各界人士的一份國家級刊物。
摘要:當前,我國教育論文高等教育費用給低收入家庭造成沉重負擔。以家庭為單位付費的傳統模式對學生、家長和教育都造成不少負面影響,理應通過完善助學制度、加大政策宣傳和加強執行監督,轉向由學生自主承擔高等教育費用,如此可望促進高等教育機會公平。
關鍵詞:高等教育; 收費制度。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費用對于低收入家庭是一個相當沉重的負擔。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0 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0 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5 919 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 109 元,按 2010 年農村貧困標準 1 274 元測算,年末農村貧困人口為 2 688 萬人[1]。以此來看,如果大學 4 年費用按 5 萬元計算,相當于一個城鎮居民 2. 6 年的純收入,一個農民 8. 4 年的純收入。可見,高額學費對于低收入群體尤其是農村的學生和貧困人口而言,已不堪重負。我國大學收費價格不但造成農村貧困者上不起大學,而且城鄉一般收入群體也感覺負擔過重!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20 年) 》指出: “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公平。”因此,應該采取相應政策和措施,真正做到“收費面前人人平等”,發揮高等教育促進社會公平的功能。實行收費主體轉換,由高校學生自己承擔教育費用,真正做到誰受益誰付費,只有這樣,才有可能促進高等教育機會公平。
一、當前我國高等教育付費方式的弊端。
從古至今,我國孩子從小接受的各種教育,付費的主體是家長; 在高等教育階段,也不例外。接受教育的是子女,為教育買單的卻是家長。這至少將會導致以下弊端:
對學生而言,滋長了他們不勞而獲、完全依賴父母的心理。致使有的學生養成了好吃懶做、拈輕怕重的壞習慣; 甚至養成了相互攀比和鋪張浪費的風氣。這對他們今后找工作并適應激烈的社會競爭,顯然是不利的。
對家長而言,如果不考慮他們的經濟收入和支付能力的差距而采取統一的收費標準,這種不公平將最終導致學生接受教育機會的不公平。因為富裕家庭與貧困家庭對于學費的承受力相去甚遠,統一收費的結果只會造成一部分家境貧困的優秀學生因無力承擔高昂的學費,而無奈地選擇收費相對較低的一般學;驅I,這將直接導致接受高等教育機會的不均等。如因家庭遇上天災人禍,家長支付學費的能力受到削弱,將直接影響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
對學校的教育來說,也可能會有一定的阻礙作用。因為學校要教育學生節儉、感恩等,教育學生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相應的回報。由家長付費的方式,則讓不少子女“不勞而獲”且感覺“理所當然”,難以真正感受到父母的愛心和苦心,長此以往,將可能滋生與學校教育宗旨相違背的負面習氣。
二、讓學生自己承擔高等教育費用的優點。
在高等教育階段,讓學生自己承擔教育費用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可以讓學生自己為自己的未來“埋單”,這是培養一個負責任的公民的基本要求。促使學生制定一個較完善的人生規劃,包括教育費用如何籌措和安排,借貸如何歸還,學習和生活如何安排等,這些都需要學生自己有一個較獨立和清晰的思考,真正學會如何把握自己的未來。
另一方面,對不同的家庭來說,無論經濟狀況如何,也無論子女在學期間,家庭經受了怎樣的變故,孩子的學習花費都是有保障的,不至于因交不起學費而導致失學的情況發生。當然,對于教育而言,讓學生承擔自己的教育開支,也是培養學生獨立能力、責任感和艱苦奮斗等優良品質的很好方式和機會; 這與教育宗旨是一致的,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勞動觀,培養學生艱苦奮斗的精神,提高學生單獨應對未來擇業、就業和社會競爭環境的能力。
三、采取有力措施,幫助學生逐步支付自己的學費。
從法律的角度講,一般讀大學的人都已是年滿 18 歲的成年人了,有完全的自主行為能力。當然,讓受教育者自己負擔教育支出,現階段在我國完全實現還有一定的困難,但是可以通過完善一些配套措施,逐步向這個方向發展。
( 一) 完善助學制度。
1. 完善助學貸款制度。
在我國多年的助學實踐中,助學貸款發揮著主渠道作用; 助學貸款也是國際助學的慣用方式,它符合現代化的資助理念,能夠實現資助效能的最優化、資助行為的持久化,代表著助學實踐的前進方向[2]。目前,我國助學貸款主要有兩種形式: 生源地和校源地助學貸款。我國從 1986 年起實行了貸學金制度,從 2007 年開始實施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國家資助政策試點,截至 2010 年底這項工作突飛猛進,已在 25個省市廣泛開展。來自教育部的消息說,2010 年,我國普通高等學校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113. 57 億元,比上年增長21. 37% ,惠及 209. 1 萬人。其中生源地助學貸款因程序便捷備受青睞,占到整個助學貸款的近 70%[3]。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馬文華曾指出:
“實踐證明,隨著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的推進,近年來社會上對申請助學貸款難、發放貸款難的呼聲越來越小,不僅各級政府和高校越來越重視這項工作,越來越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選擇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4]目前的主要問題是獲貸面太小、獲貸額太少。根據中國扶貧基金會的統計,目前,我國高校在校生中的貧困生比例約為 20%,農、林、師范類學校貧困生比例超過 30%。以2010 年中國高等教育在校生 3000 萬人計,目前在校貧困生至少有 600 萬人,而與社會經濟基礎息息相關的農、林、師范類學校貧困生占據主體[5]。
由此可見,每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學生大概只占需要貸款貧困生的三分之一。此外,每名學生每年貸款的金額為6 000元,交納學費后,住宿費和生活費基本上就沒有了。助學貸款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專為本科生量身打造的,卻滿足不了研究生的需求,因為博士研究生學費每年超過一萬元,碩士研究生大多也在 7 000 元以上?傊覀儜獢U大助學貸款的比例,提高助學貸款的數額,以更多更好地惠及真正需要幫助的學生,讓他們能夠安心無憂地完成學業。
2. 完善獎學金制度我國目前已建立起以獎學金( 含國家獎學金) 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在實踐中也取得了巨大成績。當前的主要問題是政策尚不夠完善。例如,獎學金額過小,獲獎面不大,獎學金來源渠道受到一定限制。而且,獎學金大多以學習優秀程度作為評定標準,對貧困生的資助作用不大。在突出綜合素質的獎學金評選競爭中,貧困生得獎比例很低,或者說,獎學金獲得者與貧困生對應度不高。因為貧困生大部分來自經濟、文化、教育較為落后的老、少、邊、窮地區,文化基礎較差,以學習成績為標準的獎學金評比往往與他們無緣。因此,獎學金制度對減輕學生經濟困難起不到實質效果。筆者認為,獎學金除了應加大獎金額度,還應主要對貧困學生人群傾斜。例如,美國大學的學生成績好的不一定有獎學金,主要看家境,家境貧困的學生容易拿到獎學金。
美國大學還有全額獎學金,學生上大學可以一分錢不花。
要完善獎學金制度,學校應每年從教育收費中撥出?睿ⅹ剬W金基金; 此外,學校應積極爭取贊助,多設獎助學金,擴大受獎面; 同時應加大獎助額度,使獎學金既能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又能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積極進取[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