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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的歷史貢獻和當代價值

時間:2020年01月18日 分類:政法論文 次數:

摘要:在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指導下,俄共開創了一個偉大的黨內民主時代。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價值,既繼承、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主建黨思想,又為無產階級政黨的黨內民主建設提供了經驗和指導。對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建設更有著重要的當代價值

  摘要:在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指導下,俄共開創了一個偉大的黨內民主時代。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價值,既繼承、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主建黨思想,又為無產階級政黨的黨內民主建設提供了經驗和指導。對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建設更有著重要的當代價值。這一思想是我黨進行黨內民主建設的重要指導,是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監督制度改革的理論武器。

  關鍵詞:列寧;黨內民主制度;歷史貢獻;當代價值

青年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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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領導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建黨實踐過程中,列寧形成了內容充實的無產階級政黨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這一思想既繼承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建黨思想,又在新的實踐基礎上和時代條件下有所創新和發展;既提供了構建黨內民主制度的典范,又為世界上其他國家無產階級政黨的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提供了經驗和啟示。

  一、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的歷史貢獻在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的指導下,俄共開創了一個偉大的黨內民主時代,所以,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價值。

  1.繼承了馬克思、恩格斯民主建黨思想及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做法馬克思恩格斯清楚地意識到:無產階級要想取得最終勝利,就必須擺脫原來政治組織的狹隘性、宗派性和獨裁性,“把‘民主’一詞寫在自己的旗幟上”。[1]否則,一來是將難以適應資產階級民主制發展的時代環境,二來則無法實現解放自身的歷史使命。所以無產階級組織必然應該具備徹底的民主精神。

  馬克思恩格斯明確提出無產階級建黨的民主原則并付諸實踐,他們的思想主要圍繞民主建黨的立場、原則、制度和措施等展開。馬克思恩格斯改造正義者同盟為共產主義者同盟,通過為新政黨制定章程的方式,確立了民主建黨的最高原則并搭建起黨內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內選舉制度、集體領導制度、報告制度等等。在后來第一國際成立的組織章程和組織條例中繼承了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的精神和內容,明確了黨內民主的基本制度,并在隨后的國際活動中真正按照這些制度來進行運作。同時在指導歐美等民族國家建黨的過程中也注重關注民主制的建立和運行。

  (1)堅持民主建黨原則

  列寧繼承了馬克思、恩格斯民主建黨的原則和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做法,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成立、發展、壯大過程中,只要條件允許,一直注重民主建黨,注重黨內民主制度的建設。在建黨原則上,列寧明確指出:“現在整個黨組織是按民主原則建立的。這就是說,全體黨員選舉負責人即委員會的委員等等,全體黨員討論和決定無產階級運動的問題,全體黨員確定黨組織的策略方針。”[2]

  “黨內的一切事務由全體黨員直接或通過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無例外的條件下來處理的;并且,黨的所有負責人員、所有領導成員、所有機構都是選舉產生的,必須向黨員報告工作,并可以撤換。”[3]

  從列寧的這兩段論述可以看出,列寧堅持無產階級政黨民主建黨原則,明確無產階級政黨必須是民主的政黨。列寧領導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建立的過程有其特殊性,就是環境和條件的特殊和復雜。有時黨內并不具備實行民主制的環境。比如在沙皇專制時期,黨處在秘密的狀態,缺乏合法性和公開性,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是不宜實行“廣泛民主原則”的。列寧的偉大之處就在于明了隨著環境的變化應該對黨的組織形式進行一定的調整,并在局勢緩和、條件允許之時立即實行黨的民主制。

  (2)堅持并發展了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實踐的內容

  列寧時期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經歷了革命時期、鞏固政權時期、穩固執政時期等不同階段,相對而言,時機和條件要更為成熟,因此,列寧在繼承馬克思恩格斯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和做法的基礎上進行了更深入的探索和實踐。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則更為成熟,制度設計更為具體、制度運行更為規范、制度執行更為穩靠。

  在黨內民主選舉制度方面,列寧提出政治自由是實行選舉制的前提,在專制制度下是無法實行普遍選舉的。黨內民主選舉必須遵循普遍、直接、平等原則,堅持選舉權與知情權、罷免權結合使用。在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方面,提出每年召開一次的黨的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每次代表大會召開時應遵循民主的程序;在黨代表大會召開之前,中央委員會和地方黨組織都要進行充分的籌備工作;確保黨的代表大會有充分的代表性;代表大會“聽取和批準中央機關的報告;審查和修改黨綱;決定黨在當前問題上的策略路線;選舉中央委員會和檢查委員會。”[4]

  黨的代表大會在做出決議時遵循少數服從多數但同時保障少數的原則。[5]在領導決策方面,列寧提出堅持由集體決定黨的重大問題,結合個人分工負責。列寧晚年對強化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專斷有更多的思考,認為必須改變黨內高度集權的領導體制,必須加強對黨內高層領導的監督。上述這些制度雖然不是列寧所創立,但是他在之前民主建黨的思想基礎上對這些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有著更為詳盡的、可操作性更強的思考。

  (3)樹立了構建和遵循黨內民主制度的典范

  列寧成長于民主的家庭氛圍,受過系統的大學法治思想教育,之后工作和生活于西歐法治國家約十六年,特殊的成長環境使其具有良好的民主素養。在黨內民主制度建設過程中,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列寧總是盡可能堅持遵循黨章規定的黨內民主制度。比如黨的代表大會年會制。在俄共(布)成為執政黨之后,不管環境如何惡劣,黨的代表大會年會制得到了很好地遵循,其他類型的會議也是按期召開,堅持了集體討論決定各項重大問題。

  十月革命后至列寧逝世前,俄共(布)共召開了6次全國代表大會,5次全國代表會議,45次中央全會,集體決策黨、政、軍大事。通過的各項決議大都經過熱烈的討論、爭論。僅僅從這一點看,也可謂黨內民主黃金時代。[6]

  同時,列寧在自己的主張沒有被黨內多數通過,自己成為少數的時候,仍然堅持服從多數,執行黨的決議。列寧作為享有崇高威望的革命領袖,從不居功自傲,有什么重要事情,總是提交黨的會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從不自作主張、獨斷專行。雖然在公眾的心目中,他有著至高的權威,但他從不突出自己,而是將自己置于領導集體之一員,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來參與黨內事務的討論和決策。在自己處于黨內少數的地位時能遵守黨內民主的原則和紀律,在其他黨員的言行有違黨內民主的原則時公開指出并堅決與之斗爭,為全黨遵循黨內民主制度做出了表率。

  2.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理論

  在繼承馬克思、恩格斯民主建黨思想及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做法的基礎上,列寧結合新的時代要求和環境特點,建立了一些新的黨內民主制度,探索了一些新的做法,進一步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

  (1)開創了黨的代表會議制度

  黨的代表會議制度是列寧根據俄國具體情況,為彌補黨的代表大會的不足而提出的一項新制度。這一制度是黨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補充,為列寧獨創。代表會議是在兩次代表大會之間召集各省及各民族委員會代表參加的會議,其規模與職權要小于黨的代表大會。這個制度彌補了由于政治環境不穩定,黨的代表大會特別是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受規模、時局影響的不足,同時又彌補了代表大會間隔時間過長帶來的黨的權力流失的問題。

  俄共(布)八大將代表會議制度載入黨章并規定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十大把黨的代表會議改為每年召開兩次;黨的十一大通過的新黨章又改為每年召開一次。黨的代表會議制度避免了因為黨代表大會一年開一次可能帶來的權力過分集中于黨的中央委員會的問題,更好地保證了黨的集體領導和民主決策。

  (2)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則

  在俄國建黨的現實國情基礎之上,列寧開創性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這是他對無產階級政黨建設的又一重要貢獻。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提出首先是因為列寧意識到對于無產階級而言,組織是非常重要的武器。這主要是由俄國社會民主工黨成立時的歷史背景和革命任務所決定的。列寧意識到“無產階級在爭取政權的斗爭中,除了組織,沒有別的武器。”[7]

  既然組織對于無產階級政黨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武器,那么組織必須堅強有力,而不能隨意松散,因此黨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既維護組織的集中統一,同時擴大民主,還必須保護少數在黨內的權利。列寧提出的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內容是:黨員必須參加黨的一個組織,服從黨的決議;黨的各級領導機關、負責人員都由選舉產生并定期向自己的選舉人報告工作,可以隨時撤換;堅持少數服從多數,部分服從整體,下級服從上級;黨的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有最后決定權。

  黨內實行討論自由;黨內實行嚴格的紀律,決議一經做出,黨員必須服從;黨的基層組織的自治權也要得到尊重,黨章同時保護黨內少數人的權利。民主集中制的提出是列寧的一個創舉,正是因為民主集中制的確立,使得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從一個弱小的、秘密的、非法的組織成為一個領導俄國十月革命并取得勝利的組織,之后成為一個成功地鞏固蘇維埃政權并領導俄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執政黨。

  (3)設計了黨內民主監督制度

  受歷史條件限制,在黨內監督的問題上,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較為宏觀和簡略,沒有談及制度建設,列寧則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考慮和設計。首先明確黨的代表大會擁有最高監督權。黨的中央委員會對自身權力進行分割,設立了政治局、書記處和組織局三個機構,以實現內部的自我約束和監督。在此基礎上,列寧指出:“有必要成立一個同中央委員會平行的監察委員會。”[8]

  以便實行對黨的專門監督。此外要確保監督機構具有獨立性、權威性,中央監督委員必須專職,且工作應該不受他人影響。在體制機制上監督權能真正實施,還要有一支高素質的監督隊伍。列寧對監督委員們的政治素質、專業素質、監督技術素質等都有非常嚴格的要求。

  而且要求不但要保證每一位監督委員具備較高的素質,同時還應該注意委員們之間的協調配合,發揮團體的整體工作能力。晚年的列寧重點考慮如何加強對黨的領導人員和領導機關的監督,希望監察委員能夠對政治局成員及其工作,對書記處的書記等進行“不顧情面”的監督。

  3.為世界其他國家工人階級政黨的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提供了經驗

  列寧領導的俄共(布)發動俄國十月革命,推翻了剝削制度,建立了第一個無產階級專政國家,書寫了人類歷史的新篇章。十月革命是布爾什維克黨的勝利,是無產階級革命的成功范例,世界多國爭先效仿。各國黨紛紛學習俄國革命的經驗和俄國共產黨的經驗,掀起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高潮。俄國共產黨的建黨經驗包括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規定和做法對世界其它國家無產階級政黨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提供了經驗和借鑒。在共產國際的協助之下,中國共產黨于1921年7月成立。

  中國共產黨是按照列寧主義建黨風格建立起來的,它成立之時便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直接受到了列寧的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影響。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后,確立了黨的民主集中制、黨的代表大會制、黨的集體領導制等制度。中國共產黨在1927年6月政治局會議通過的第三次黨章修正案中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9]。后來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集中制思想有了更進一步的闡述和解釋,但是基本精神與做法是與列寧提出的民主集中制相符合的。毛澤東曾指出:“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10]

  中國共產黨成立后也實行了代表大會制度,但是在成立之初,由于規模尚小、國內環境復雜多變,特別是大革命失敗之后,政黨活動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導致不能實行公開的選舉制。盡管如此,在成立之初還堅持了黨的代表大會年會制,1921年到1928年間召開了6次黨的代表大會。

  后來中國共產黨也堅持了集體領導制,最開始由黨的代表大會集體討論決定黨內的重大問題,后來在革命戰爭年代堅持中央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雖然成立初期也犯過一些錯誤,但是最終還是憑借自身的力量糾正了錯誤,并領導中國革命取得了勝利。這期間都是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制度,并沒有出現個別領袖的獨斷專行。正是在列寧創立的俄共(布)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先驅和榜樣力量的引領之下,中國共產黨才得以成立,建立了黨內民主制度,最終領導中國革命取得勝利,成為執政黨。

  二、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的當代價值

  大部分西方學者對列寧領導開創的俄共“一個偉大的黨內民主時代”視而不見,簡單地將斯大林時期的俄共黨等同于列寧時期的俄共黨,簡單地把俄共黨走向專制獨裁的原因和責任歸咎于列寧,這種邏輯是完全不成立的。俄共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實踐雖然很短暫,但卻給我們留下一筆寶貴的遺產。反思俄共興衰成敗的歷史,回顧中國共產黨98年的歷程,我們有必要挖掘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的當代價值,從中得到一些重要啟示。

  1.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是筑牢黨內民主四梁八柱的重要指導

  列寧時期,俄共所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但是黨內仍然具有活力和創造力,這得益于其對黨內民主原則的遵循和對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重視。列寧時期,黨內的民主氛圍非常好。在黨代會召開之時,黨員要聽取和審議政治報告,同時允許作觀點與主報告相反的副報告。在代表大會上,為實現黨內廣泛的討論和交流,還允許黨員在適當的場合提出自己的動議和議案,允許在規定的形式范圍內和領袖辯論,黨員可以質詢和批評領袖等。

  雖然在黨的代表大會上討論激烈,但大會每次都形成了對黨的問題的決策并執行,因為黨代表大會決策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列寧提出“當多數已經完全形成的時候,少數在自己的政治行動上必須服從多數”[11],同時在黨章中保證少數派的權利。[12]

  列寧時期的這些做法相當符合民主的原則和體現民主的精神,既體現了黨員的主體地位,又保證了黨的集體決策和統一行動,是黨具有先進性和戰斗力的生動體現。今天的時代環境雖然發生了變化,我們不一定要重復列寧當年的做法,但其高度重視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創造了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黨內民主環境和氛圍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

  正是因為堅持和提倡了黨內民主制度建設,列寧才開創了一個黨內民主建設的偉大時代,帶領蘇聯共產黨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取得了捍衛蘇維埃政權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成就。反觀斯大林時期,正是由于逐步削弱和破壞了黨內民主制度才造成了黨的先進性和戰斗力的喪失,最后亡黨亡國,其教訓是極其深刻的。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前蘇聯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過程告訴我們,必須貫徹民主建黨原則,推動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把民主作為一個制度建設貫穿到整個黨的建設和活動中去。

  我們充分理解其對黨內民主原則的重視和實踐上的落實,筑牢黨內民主四梁八柱。中國共產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提出要對權力進行約束,在加強思想建黨的同時注重抓制度治黨,同時重視黨內民主的發展。他曾說:“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其實質是按照黨章的規定在黨內生活中實現黨員人人平等,并且共同參與討論、決定和管理黨內事務。”[13]

  3-7黨內民主是“黨內政治生活積極健康的重要基礎。”[14]10指出發展黨內民主的關鍵是發揮黨員主體作用。“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14]1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15]20黨要帶領全國人民,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智慧。

  因此不但要加強黨的各方面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到黨的各項建設之中,同時還要增強黨的活力,發揮全體黨員的智慧和力量,為黨的建設、黨的發展、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供廣闊的力量之源。這有賴于黨內民主的發展,做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讓黨員有思想有智慧敢說、想說、能說,發揮出全體黨員的聰明和才智,為黨的領導事業、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匯聚起磅礴力量。

  2.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是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行動指南

  在俄國十月革命之后,不管環境如何險惡,列寧都堅持每年召開一次黨的代表大會,通過會議討論和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在列寧健康的時候,每次都在大會上作政治報告,同與會代表共同商討黨的重大問題。后來因病不能出席黨的十二大,仍在會前堅持口授了給大會的信并要求提交大會。

  這充分說明列寧非常重視黨的代表大會。這表明只有通過黨內民主制度的明確規定和具體運作,才能更好地發展黨內民主。后來,斯大林破壞了黨內民主,通過研究歷史我們發現,斯大林幾乎是破壞了列寧時期確立的所有黨內民主制度。如:破壞黨內選舉制,改為黨內任命制;破壞黨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年會制以及中央全會定期會議制;破壞民主集中制,實行個人集權制;破壞民主監督制度;破壞集體領導制度,在政治局實行個人專斷。

  [16]這樣做的結果就是黨內民主蕩然無存,代之以黨內集權制,幾乎就是黨內獨裁制。從這樣的歷史對比中不難看出:黨內民主的重中之重是制度建設。中國共產黨應該用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來指導當前黨內民主制度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執政的任務更加艱巨,能否用制度管住權力,實現科學決策,讓黨員干部受到更好監督,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非常重要。中國共產黨十八大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體系,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17]

  同時還提出要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黨代會制度、選舉制度、決策機制。[13]3-7黨的十九大指出:“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15]61-62中共中央在2013年11月發布了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綱要,對黨內法規的制定進行了五年總規劃。該規劃提出工作的目標主要是清理現有法規,制定和修訂一批重要法規,基本形成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完善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制約和監督權力。[18]

  具體的關于構建黨內民主制度體系的規劃內容主要有:健全和完善黨員權利保障制度、黨代會制度、選舉制度、決策制度等等。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首要的是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習近平在2012年談到,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我們黨最大的制度優勢。

  [13]3-7習近平注意到黨內在貫徹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問題,一些主要領導干部拋開民主集中制,不講民主、只講集中,獨斷專行。為此,他指出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發揚民主、堅持集體領導、按照規則和程序辦事、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中央權威。同時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15]

  62當然,黨中央的集體領導是建立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堅決反對和防止獨斷專行或各自為政,堅決反對和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堅決反對和防止以黨委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19]5-26“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領導、實際上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堅決防止和克服名為集體負責、實際上無人負責。”[19]

  5-26對違反民主集中制的行為要進行嚴厲處分。除民主集中制外,中國共產黨在其他民主制度建設方面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①制定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其中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等內容都直接與完善黨內民主制度內容相關。②強化了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責任追究。暢通了黨員參與討論黨內事務的途徑,拓寬了黨員表達意見渠道。[19]

  5-26③完善了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試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深化縣(市、區)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④完善了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完善了選舉制度規則,嚴明了選舉紀律。⑤制定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就黨內監督的全面展開進行了詳細規定,全面強化了黨內監督工作。除此之外,還完善了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內基層民主制度、完善了政治紀律規定和黨委督促檢查工作制度等等。

  3.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是監督制度改革的理論武器

  黨內民主監督制度是黨內民主的必要制度,只有將黨代表和黨的領導機構和成員行使權力的行為置于廣大黨員群眾的監督和約束之下,才能防止權力從為黨員服務的手段異化為奴役和壓迫黨員的工具。列寧在指導無產階級政黨建黨的過程中,形成了豐富的黨內民主監督制度建設思想。晚年的列寧更是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積極思考,提出了很多具有理論價值的觀點。我們應該汲取列寧黨內民主監督制度建設思想的精髓,來推動我黨黨內民主監督制度的建設和發展。

  發展黨內民主要求健全黨內民主監督制度。尤其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中國共產黨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審議通過《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的意見》《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對黨的監督制度進行了完善。深化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改革,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明確了黨內監督的原則、程序、任務、內容、對象、形式等等,形成了“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內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20]8。

  將巡視監督制度化,不斷加強巡視工作力度。“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20]52“深化政治巡視,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15]67十八以來,“巡視利劍作用彰顯,實現中央和省級黨委巡視全覆蓋。”[15]88實踐證明,巡視制度有力的加強了黨內監督的力度,體現了從嚴治黨的決心。同時國家監察制度改革已經展開,十九大報告指出:“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15]

  67-68目前,要加強國家監察,形成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同時我們的監督隊伍建立起來后,應該要提高監督委員們的素質。列寧曾經對監察委員作出過明確要求,中央監察委員要求入黨至少十年,省級的必須是在1917年前入黨,最好有人哪怕是一個做過地下工作的同志。監察委員要懂得和掌握與監督有關的專業知識,必須對其進行嚴格的選拔和考察,任職之后要進行長期的培養。列寧還指出監督委員必須具備熟練的監督技術素質。他曾把監督委員的工作比喻成:“雖然不是學會捉拿騙子,也是捉拿諸如此類的家伙。”[21]

  所以,隨著我們黨和國家的監察制度改革的進行,在全國要建立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勢必需要更多的人從事監察工作,因此人員的選拔和培養也是一件十分重要和關鍵的事情。總的說來,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理論上的非常重要的內容,對中國共產黨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發展黨內民主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實踐價值。我們應該充分學習和研究列寧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思想的豐富內容,用它來指導中國共產黨黨內民主建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增強黨的執政能力。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664.

  [2]列寧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91-192.

  [3]列寧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49.

  [4]蘇共中央馬克思列寧主義研究院.蘇聯共產黨決議匯編:第1分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495.

  [5]韓強.列寧對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貢獻[J].理論視野,2017(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