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1月22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 要:西晉王朝的驟興驟衰與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密切相關。 晉武帝在處理民族關系過程中,逐漸形成了由“撫舊懷新”、“北威戎狄”及“因俗而治”所構成的比較完整的民族關系思想體系。 晉武帝民族關系思想的形成既受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又受“大一統”思想的影響,還在吸收前代經驗教訓基礎上不斷完善。 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具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以“撫”為主線,二是民族關系思想與政治思想的有機統一,三是理想目標與個人心理的極度矛盾。 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既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又有一定的局限性。
關鍵詞:晉武帝; 民族關系思想; 來源; 特點
晉武帝司馬炎執政期間,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民族關系等方面頗有作為,一度出現了“萬國欣戴”“遠至邇安”的“太康之治”。 但是,也在這一時期,西晉由強盛迅速走向衰落。 目前,許多專家學者已注意到西晉的驟興、驟衰與晉武帝的關系,也從晉武帝的黃老思想、黨爭、執政之失、守成心態、立儲與政治斗爭、縱容腐敗等方面對這一問題做了多種闡釋,但尚未從民族關系思想的角度對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 本文擬對此作一初步梳理,以期引起學界的重視和進一步探討。
作者:崔明德 王 碩
一、“撫舊懷新”是晉武帝民族關系思想的核心。 以“撫”和“懷”的方式處理民族關系的政治智慧古已有之,如西漢哀帝時期的左將軍公孫祿,在處理匈奴單于延期朝賀問題上,認為“中國常以威信懷伏夷狄”,主張對匈奴不予計較。 東漢和帝也曾提出“撫接夷狄,以人為本”的思想觀點。 晉武帝對“撫”和“懷”的思想也有一定的闡述,即位不久,他就向天下頒行詔書,要“撫孤寡”。 太康元年(280年),晉武帝命令諸路大軍南下伐吳時,詔令主攻荊州的杜預要“懷輯衡陽”。
民族論文投稿刊物:《中國民族博覽》雜志創辦于1992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中國民族文化藝術基金會主辦的國家一級大型文化類期刊。本刊倡導大文化和大民族的辦刊理念,注重思想性、藝術性、前瞻性為一體,薈萃學術思想,追蹤學術前沿,理論聯系實際,全方位展示我國民族文化藝術成就、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
可見,晉武帝對“撫”和“懷”歷來十分重視。 雖然晉武帝沒有明確提出“撫舊懷新”的思想觀點,但唐朝史學家房玄齡等人編撰《晉書》時,根據他處理民族關系的實踐活動進行總結歸納,指出“武帝受終衰魏,廓境全吳,威略既申,招攜斯廣,迷亂華之議,矜來遠之名,撫舊懷新,歲時無怠,凡四夷入貢者,有二十三國。 ”應當說,“撫舊懷新”比較符合晉武帝的思想實際。
晉武帝在位期間,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民族陸續歸附或表示臣服,但也有部分少數民族政權與西晉王朝存在著一定程度的摩擦與糾紛。 晉武帝的“撫舊”思想,就是采取多種安撫性、針對性措施,使各民族始終保持恭敬服從的態度,從而維護晉朝的安全與穩定。 與之適應的措施:
一是大力封賞少數民族首領,給與其一定的政治優待。 以匈奴為例,晉武帝代魏之后,除基本延續曹魏時期制定的分治五部匈奴政策之外,又著重禮遇匈奴統治階級上層。 正月舉行朝賀禮儀時,規定匈奴單于的地位與晉朝王公相當,“公、特進、匈奴南單于、金紫將軍當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當大行令西,皆北面伏。 ”此外,晉武帝也注意犒賞匈奴各部首領,他曾親自召見右賢王劉宣,封為右部都尉,“特給赤幢曲蓋”。 除匈奴外,對其他各族首領,晉武帝也大多給與一定的政治封號,以示慰撫,如他曾封鮮卑慕容部首領慕容廆為鮮卑都督,也曾冊封氐族首領楊飛龍為平西將軍等。
二是注重禮遇少數民族在晉的“質子”。 “質子”又稱“任子”,是古時派往別國做人質的人,一般是貴族子弟,需要承擔一定的政治義務與風險,主要起著維護雙方關系的職能。 十六國時期建立漢趙政權的匈奴族劉淵,為南匈奴單于於扶羅之孫、左賢王劉豹之子,早年侍居洛陽,司馬昭曾“深待之”。 晉武帝即位后,又親自召見劉淵,稱贊“劉元海容儀機鑒,雖由余、日磾無以加也。 ”鮮卑拓跋部首領力微長子沙漠汗同樣留居洛陽多年,當他請求返回鮮卑部落時,晉武帝“具禮護送。 ”咸寧元年(275年)六月,沙漠汗返回洛陽,同年冬,又請求歸國,晉武帝再次贈賞“錦、罽、繒、彩、綿、絹、諸物,咸出豐厚,車牛百乘”。
三是努力維持“舊有”的民族分布格局。 晉武帝的“撫舊”思想除了在政治、經濟等方面安撫各族之外,還格外強調維護漢、魏以來原有的民族關系形勢,保持之前的民族勢力分布格局。 若有少數民族政權挑戰這一思想,就會受到懲罰和制裁,晉武帝出兵慕容鮮卑就體現了這一點。 西晉東北塞外主要生活著鮮卑、夫余、挹婁、高句麗、沃沮等族,其中鮮卑慕容部實力較強,首領慕容廆雄心勃勃,多次想要四處出兵,擴充地盤。
由于慕容部與鄰近的鮮卑宇文部有舊仇,所以慕容廆佯裝上表,請求晉武帝準許其出兵討伐宇文部,這種越界行為顯然觸碰到晉武帝的底線,所以“武帝弗許”。 慕容廆聞訊大怒,率兵入寇遼西地區。 晉武帝決定予以武力還擊,派遣幽州諸軍加以討伐,雙方“戰于肥如,廆眾大敗。 ”慕容廆自知不敵西晉,又將矛頭轉向北方夫余,接連出兵,“夷其國城,驅萬余人而歸”,迫使夫余王自殺,夫余子弟逃奔沃沮。 消息傳到洛陽,晉武帝先是罷免東夷校尉鮮于嬰,理由是“不救夫余,失于機略”,并以何龕代之。 次年,夫余貴族依羅請求幫助,何龕將此事上報,晉武帝立即遣督郵賈沈率兵送其歸國。 慕容廆率軍在半路堵截,賈沈大敗之,夫余得以復國。 兩戰之后,慕容廆終于屈服,“遣使來降”。 晉武帝在位期間,四方各族原有的勢力劃分范圍基本沒有太大變動,東北地區也鮮有邊患。
晉武帝的“懷新”思想則主要表現為對內遷各族予以懷撫,使之與中原王朝的關系更加密切。 兩漢以來,匈奴、鮮卑、氐、羌等族就不斷遷居中原各地,到西晉時期,少數民族的內遷更是達到高潮,一度出現“關中之人百余萬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和“西北諸郡皆為戎居”的局面。 在這里,反對“徙戎”是與之對應的主要措施。
晉武帝即位不久,西晉統治階級內部的一些官員就已看出少數民族內遷帶來的隱患,御史中丞傅玄提出了限制“胡夷”隨意遷徙的建議,不久,侍御使郭欽又主張“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將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復上郡,實馮翊,于平陽已北諸縣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見士四萬家以充之。 裔不亂華,漸徙平陽、弘農、魏郡、京兆、上黨雜胡,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萬世之長策也。 ”
郭欽的建議主要是采取強制性手段,將內遷諸族全都遷出中原地區。 晉武帝對郭欽上書的態度是“不納”,毅然否決了群臣的“徙戎”建議; 與此同時,繼續接納內遷各民族并予以適當安置。 晉武帝登位伊始,“塞外匈奴大水,塞泥、黑難等二萬余落歸化”; 咸寧三年(277年),“西北雜虜及鮮卑、匈奴、五溪蠻夷、東夷三國前后十余輩,各帥種人部落內附”; 咸寧五年三月,“匈奴都督拔弈虛帥部落歸化”,同年十月,“匈奴余渠都督獨雍等帥部落歸化”; 太康五年(284年),“匈奴胡太阿厚率其部落二萬九千三百人歸化”; 七年,“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等各率種類大小凡十萬余口,詣雍州刺史扶風王駿降附”; 八年,“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復帥種落萬一千五百口來降”; 十年,“虜奚軻男女十萬口來降”。
由上可見,晉武帝在位期間,少數民族的內遷具有三個特點:一是次數多,約有8次; 二是人數多,動輒上萬,多則十余萬口; 三是范圍廣,北部、西北、東北以及南方各地的少數民族紛紛前來歸附。 晉武帝的處理辦法是予以安撫并安置在塞內各處。 如匈奴大豆得一育鞠率眾歸附時“帝并撫納之”,匈奴胡太阿厚帶著部落內附時,“帝處之塞內西河。 ”據學者考證,西晉時期的西河郡,位于并州西部,瀕臨黃河與“羌胡”居住區。 可見,“塞內西河”各地,是各族內遷到塞內之后宜農宜牧,比較適合生存的地區。
總體來說,晉武帝的“撫舊”思想,在穩定民族關系以及保障邊疆地區安全上,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 晉武帝的“懷新”思想,對于保障內遷各族的生計生活,加強各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客觀上也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果。 盡管晉武帝“懷新”思想的本質是為了維護統治秩序,出發點有些狹隘,但確實比較符合當時民族關系的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明人朱大齡從當時民族交往程度加深的角度出發,在《晉五胡指掌》卷上《匈奴劉氏》中對晉武帝的這一思想及實踐作了闡釋,認為“世儒睹郭欽、江統之說不行,深為司馬氏惜,不知此曹漸染華夏之風者,百來年其文雅博洽既與中國士大夫埒,而驍悍魁桀,拔山貫鐵之勇,非華人可得而仿佛也。 即使驅之去而未必即去,既去而未必不來。 ”
二、“北威戎狄”在晉武帝民族關系思想中同樣占有重要地位。 “威”主要指兵威,“北威戎狄”即通過出兵討伐的方式解決西北氐、羌各族的侵擾問題。 根據相關文獻分析,晉武帝的“北威戎狄”思想在即位之初就有了雛形,隨著涼州動亂局面的出現而逐漸深化,在出兵滅吳前后基本定型。
西晉泰始年間(265—274年),晉武帝曾下詔舉賢良直言之士,各地人才紛紛響應,上殿接受策問,回答治國之策,著于史書的有郤詵、阮種等人。 晉武帝曾問郤詵“自頃夷狄內侵,災眚屢降,將所任非其人乎? 何由而至此? ”策問阮種時以“戎蠻猾夏”為題。 可見,剛即位不久的晉武帝就已表現出對民族關系問題的強烈關注。 阮種等人也對當時的民族關系闡述了自己的認識:“自魏氏以來,夷虜內附,鮮有桀悍侵漁之患。 由是邊守遂怠,鄣塞不設。 而今丑虜內居,與百姓雜處,邊吏擾習,人又忘戰。 ”此類看法顯然會引起晉武帝的焦慮以及用兵少數民族的初步思考。
西北地區混亂的民族關系形勢以及晉武帝本人統一天下的政治理想,也促使其“北威戎狄”思想的形成。 西晉立國之初,內遷的羌、氐、鮮卑等各族素無侵擾。 泰始五年(269年),因河西一帶頻發水旱自然災害,羌、胡騷亂,西晉未能給予充分重視,于是西部鮮卑禿發部首領樹機能等人起兵反晉,導致“涼州覆沒”。 為扭轉不利局面,晉武帝派胡烈處理西北民族地區事務,然而胡烈等人“失羌戎之和”,導致反叛更盛。 泰始六年(270年),羌、胡聯軍在萬斛堆大敗晉軍,殺死胡烈。 次年,“北地胡寇金城”,涼州刺史牽弘出戰,敗死。 當晉軍將主要精力放在涼州時,匈奴右賢王劉猛又叛逃出塞。 面對日益緊張的民族關系局面,晉武帝甚至在上朝時感嘆:“誰能為我討此虜通涼州者乎? ”可見,西北地區少數民族的屢次起兵以及涼州的動蕩局勢,使得晉武帝寢食難安,是他下定決心“北威戎狄”的直接原因。
另外,作為一個有志向的帝王,晉武帝也有著強烈的歷史使命感與責任感,時時刻刻都想消滅吳國,統一天下。 當時,都督荊州諸軍事的羊祜屢次上書,要求伐滅吳國,晉武帝每次也都是“深納之”,但在朝堂大臣廷議時,賈充等主和派反對伐吳,而且“朝議方以秦、涼為憂”,認為西北動亂會影響朝局,不利于對東吳作戰。 羊祜雖始終堅持己見,認為“吳平則胡自定”,但晉武帝顧慮西北、東南兩線作戰對晉軍不利,故而沒有采納羊祜的建議,一再推遲伐吳時間。 所以,只有“北威戎狄”的思想發揮效果,氐、羌各族的起兵被平定,晉武帝才會有伐吳以統一天下的底氣與信心。
咸寧五年(279年)冬,晉武帝派司馬伷、王渾、王濬等人匯聚諸路二十余萬大軍,準備出兵江南。 在《伐吳詔》中,晉武帝從現實和歷史兩個角度詳細闡釋了自己“北威戎狄”的思想動機。 從現實角度來看,晉武帝認為自晉立國起,“胡虜校動,寇害邊垂”,但當時“人兵缺少,不足禽制”,所以他“欲以為靜”,不想大動干戈,沒想到這么做反而“更為勞”。 從歷史角度看,晉武帝認為“自古及今,咸皆勤戎遠戍,先勞后逸,未有得修無為于有事之時也。 ”并且,當初宣皇帝就常常以邊事為憂,如今的情況卻是“孫皓犯境,夷虜擾邊”,晉武帝認為目前的局面是“此乃祖考之遺慮,朕身之大恥也。 ”因此,晉武帝在詔書中明確表示,“故繕甲修兵,大興戎政,內外勞心,上下戮力。 以南夷句吳,北威戎狄。 ”
對晉武帝“北威戎狄”思想,應予以辯證分析。 一方面,樹機能的起兵在一定程度上是西晉地方官僚壓迫的結果,“禿發樹機能正是利用了少數族對晉將官員的不滿情緒,進而起兵反晉的。 ”在少數民族起兵時,晉武帝以武力鎮壓為主要方式處理民族關系問題,不免造成大量的傷亡,也容易加深民族矛盾與民族沖突。 所以,有學者就指出“這些起義雖被鎮壓下去,卻反映了矛盾的激化。 ”另一方面,結合當時的歷史情況來看,晉武帝“北威戎狄”的思想對西晉王朝來說又是比較符合時宜的。 在這一思想指導下,晉武帝命馬隆于咸寧五年(279年)十二月出兵,“前后誅殺及降附者以萬計”,徹底平定了樹機能,使西晉再無伐吳的后顧之憂。 次年(280年)正月,晉武帝就命令屯于江北的晉軍發動全面進攻,從而一舉滅吳,結束了自東漢末年以來分裂數十年的割據混亂局面,完成了統一大業。
三、“因俗而治”是晉武帝的又一民族關系思想。 這一思想是中國歷代王朝統治者處理民族關系的指導思想之一。 早在先秦時期,“因俗而治”的思想就已有相關闡述,《禮記·王制》就提到“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兩漢時期的許多政治家也曾以“因俗而治”思想處理民族關系,如漢武帝曾授予夜郎、滇、哀牢等部首領王、侯、君長、邑長的稱號,以本部少數民族首領管理本民族,“且以其故俗治,無賦稅”。 晉武帝雖未正式闡述過“因俗而治”的思想,不過,他在處理與南方各民族關系時的諸多做法體現了這一思想。
早在曹魏景元四年(263年),司馬昭便已派遣鄧艾、鐘會等人消滅了蜀漢政權,晉代魏后,蜀地以南以西的南中地區隨之成為晉朝的轄地。 南中地區在兩漢時期被稱為“西南夷”,歷來是多民族雜居之處,民族關系十分復雜。 實力強大的地方豪強“大姓”以及由秦漢時期數十百個君長、王、侯發展而來的“夷帥”,盤根錯節,實際掌控著南中地區的統治權。 西晉太康元年(280年)滅吳以后,晉武帝還需要考慮以何種方式管理原吳國治下的荊州各地諸蠻以及嶺南僚、俚等族。 晉武帝的“因俗而治”思想,根據南方各民族地區形勢的不同,具體作用在南中地區、長江中游荊州地區以及嶺南交、廣二州也就有著不同的表現。
在南中地區,晉武帝先以當地“大姓”、“夷帥”為官,借助其力量管理當地少數民族群眾。 如大姓霍弋在蜀漢時期曾擔任監軍、安南將軍,晉武帝令其“仍其任”,后又“假弋節,遙領交州刺史,得以便宜選用長吏。 ”霍弋死,其子霍在接任,南中地區繼續平穩發展。 不過,霍在離任之后,晉武帝就逐漸轉變對南中地區本土勢力的扶持態度。 首先,他任用漢族官員吳靜治理南中地區,后因吳靜“撫恤失和”,晉武帝將其征還,又令鮮于嬰代之。 其次,晉武帝于泰始七年(271年)從南中分出建寧、興古、云南、永昌四郡,設置為寧州,以鮮于嬰為刺史,以中原郡縣制度管轄南中地區。
可見,晉武帝的一系列舉動開始偏離“因俗而治”的思想軌道,其意圖拋開當地勢力、采取中原郡縣制度的做法,不可避免地與南中本土勢力產生矛盾,導致南中大姓和夷帥相互聯結共同反抗。 在此背景下,晉武帝最終讓步,并未強力推行郡縣制度,而是于太康三年(282年)省罷寧州,另置“南夷校尉”進行管理。 相較于直接管理的州縣制度,類似“南夷府”這般少數民族地區的特設機構,顯然更適合當地民族關系的實際情況,也更符合“因俗而治”的思想原則。 但在“南夷校尉”的人選上,晉武帝并沒有重新任用南中本土的大姓勢力,而以漢族官員天水人李毅“為校尉,持節統兵,鎮南中,統五十八部夷族都監行事。 ”但李毅繼任者大都“懦鈍無治,政以賄成”,所以在晉武帝執政后期乃至整個西晉統治南中地區期間,當地大姓持續反抗,給晉廷造成很大的困擾。
對于生活在長江中游的“蠻”族各部,晉武帝一方面于重鎮荊州設立“南蠻校尉”,采取出兵進攻的方式,加強對江漢諸蠻的軍事控制。 同時又因地制宜,分而治之,如杜預坐鎮荊州“攻破山夷”之后,“錯置屯營,分據要害之地,以固維持之勢。 ”另外,荊州“舊水道唯沔漢達江陵千數百里,北無通路。 又巴丘湖,沅湘之會,表里山川,實為險固,荊蠻之所恃也。 預乃開楊口,起夏水達巴陵千余里,內瀉長江之險,外通零桂之漕。 ”據《水經注·沔水注》載,“陂水又徑郢城南,東北流謂之揚水。
……揚水又北注于沔,謂之揚口,中夏口也。 ……沔水又東得浐口,其水承大浐、馬骨諸猢水,周三、四百里,及其夏水來同,渺若滄海,洪潭巨浪,縈連江沔”。 杜預所開楊口,是將夏水揚水連通,工程長達千余里。 如此浩大的國家工程,顯然不是杜預能夠一人決定的,需要晉武帝拍板。 晉武帝之所以同意杜預開通水道,除了為民生經濟考慮之外,破除“荊蠻之所恃”,顯然也是一條重要原因。
東南地區交、廣二州域內生活著大量“百越”族系的俚、僚等少數民族。 西晉滅吳戰爭結束后,晉武帝認為天下太平,可以偃武修文,于是“詔天下罷軍役,示海內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 ”針對晉武帝這一政策,原吳國歸晉的交州刺史陶璜上書指出,“交土荒裔,斗絕一方,或重譯而言,連帶山海。 又南郡去州海行千有余里,外距林邑才七百里。 夷帥范熊世為逋寇,自稱為王,數攻百姓。 且連接扶南,種類猥多,朋黨相倚,負險不賓。
往隸吳時,數作寇逆,攻破郡縣,殺害長吏。 ”面這種情況,陶璜本人雖多加討伐,但總是“深山僻穴,尚有逋竄”。 陶璜建議“州兵未宜約損,以示單虛”,晉武帝“并從之”。 晉武帝之所以聽從陶璜意見,在全國罷免州郡軍士的大背景下,延續交州一地保留士兵的傳統,顯然是為了適應當地的民族關系形勢。
整體上看,晉武帝“因俗而治”思想與傳統意義上的“因俗而治”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但在具體實踐過程中,與前代相比也有其獨特之處。 比如,晉武帝委任霍弋等少數民族首領擔任中央直接任命的地方刺史,意味著他們至少在名義上不但是所屬部落的首領,同樣也是當地其他民族包括漢人的行政長官,職權有所擴大,顯然與前代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罷免天下州郡兵馬本是晉武帝制定的大政方針,但考慮到嶺南地區復雜的民族關系情況,他又唯獨保留了當地的士兵,可見其“因俗而治”思想也比較靈活。
從實踐效果來看,大多比較符合實際,這對穩定南方地區的民族關系、推動各少數民族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加強民族聯系是有一定進步意義的。 尤其是開通荊州當地水道等措施,客觀上也使當地少數民族群眾從中受益,這一點也可以從“南土之人”對杜預的贊歌“后世無叛由杜翁,孰識智名與勇功”中得以證明。 不過,晉武帝的“因俗而治”思想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還是想要加強對南方各民族地區的統治,所以在具體實踐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出現了盲目施策、用人不察、不考慮實際情況以及操之過急等失誤,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
四、晉武帝民族關系思想的形成與傳統儒家思想、“大一統”思想、前代政治家的經驗教訓都有著直接的聯系。
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 東漢以來,世家大族普遍興起,“蓋自漢代學校制度廢弛,博士傳授之風氣止息以后,學術中心移于家族,而家族限于地域”,大族又普遍將某一部儒家經書作為家學,成為維系家族傳承的紐帶。 溫縣司馬氏是漢魏時期名門望族,史籍中雖未明確記載司馬氏傳家的是哪部儒學經典,但對司馬家族成員良好的儒學教養卻有一定的記錄。 如司馬懿父司馬防“雅好《漢書》名臣列傳,所諷誦者數十萬言”,司馬懿“博學洽聞,服膺儒教”。 作為世家子弟,司馬炎顯然也具備良好的儒家思想教育,他曾自稱“吾本諸生家,傳禮來久”。
晉武帝稱帝之后,“憂勞軍國,時既初并庸蜀,方事江湖,訓卒厲兵,務農積谷,猶復修立學校,臨幸辟雍”,比較注重發展儒學,并將儒家思想作為晉朝的統治思想。 晉武帝民族關系思想中“撫”、“懷”、“因俗而治”等是儒家學說一貫推崇的理念,如《禮記·中庸》就提到:“凡天下國家有九經……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唐孔穎達正義曰:“懷,安撫也。 君若安撫懷之,則諸侯服從,兵強士廣,故天下畏之。 ”《禮記·王制》中也有“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的記載。 可見,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
“大一統”思想的影響。 “大一統”思想在戰國時期已經定型,《春秋公羊傳》載:“何言乎王正月? 大一統也。 ”到漢武帝時期,“大一統”已成為“天地之常經”。 作為有志于天下一統的封建帝王,晉武帝自然會深受其影響,雖然他沒有系統闡述過“大一統”理論,但他的有關論述清晰地表達了“大一統”的思想理念。
比如晉武帝滅吳之后,曾對劉毅說:“吾雖德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政。 又平吳會,混一天下。 ”太康年間(280—289年),晉武帝再次面向天下求取賢才,刺史嵇紹舉薦華譚為秀才。 晉武帝策問華譚治國之策,第一個問題便是“今四海一統,萬里同風,天下有道,莫斯之盛。 然北有未羈之虜,西有丑施之氐,故謀夫未得高枕,邊人未獲晏然,將何以長弭斯患,混清六合? ”可見,晉武帝的“大一統”思想是整體性的,不僅包括消滅吳國統一傳統觀念上中原王朝的管轄區域,而且也包括徹底解決邊患,以求達到高層次的“混清六合”目標。
前代經驗教訓的影響。 晉武帝的出身和成長經歷是比較特殊的。 三十歲以前,他主要以“中護軍、持節”或晉國“世子”的身份生活在洛陽。 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年),司馬昭死后,司馬炎在王沈、賈充、裴秀等人的幫助下,廢曹奐自立稱帝。 晉武帝早年能夠接觸到的少數民族主要是侍居洛陽的貴族子弟,稱帝之后,他與少數民族直接接觸的經歷也比較少。 晉武帝的政治經驗主要集中于治術,善于拉攏政治勢力,處理民族關系本非他所長。 晉武帝要想解決好復雜的現實民族問題,只能在處理民族關系的實踐中逐步探索,或者是在吸收前代政治家的經驗教訓過程中加以總結和深化。
比如司馬懿的一些做法就對晉武帝的影響很大。 以封賞少數民族首領為例,司馬懿早年在征伐遼東公孫淵的時候,鮮卑慕容部曾有一定的軍事支持,戰事結束后,司馬懿上表封其首領莫護跋為率義王,慕容部由此“始建國于棘城之北”。 可以說,晉武帝冊封少數民族首領的一些做法與祖父司馬懿極為相似,而司馬懿的做法又與曹操對來朝貢的鮮卑各部“皆表寵以為王”的做法一脈相承。 再如處理南中地區民族關系時,晉武帝也一定程度上吸收借鑒了諸葛亮的思想。 諸葛亮治蜀期間,一直堅持“西和諸戎,南撫夷越”的理念,其以南中大姓和夷帥為官的做法,也基本被晉武帝繼承了下來。
五、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主要有如下幾個特點:
其一,“撫”是貫穿其民族關系思想的主線。 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主要是以柔和的方式處理民族關系,“撫舊懷新”和“因俗而治”思想就是直接的體現。 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晉武帝也比較在意照顧內遷各族群眾的情緒,如他就曾頒布《己未詔書》,規定地方軍事長官征兵時,要考慮“羌胡道遠,其但募取樂行,不樂勿強。 ”在他的思想影響下,許多大臣都能把“撫”貫穿于處理關系之中。 如周處出任新平太守后,“撫和戎狄,叛羌歸附,雍土美之。 ”汝陰王駿遷鎮西大將軍、使持節、都督雍涼等州諸軍事后,“善撫御,有威恩”。
晉武帝的“北威戎狄”思想,雖有兵威的因素,但這一思想主要還是應對少數民族起兵的處理方略以及為伐吳作必要準備,那么一旦平定了少數民族的起兵以及消滅吳國的大業完成之后,也就基本不再借助“威”的力量。 如晉將唐彬伐吳時立有大功,后被立為持使節、兼雍州諸軍事、領護烏丸校尉,右將軍。 唐彬到任之后,“訓卒利兵,廣農重稼,震威耀武,宣喻國命,示以恩信。 ”于是,鮮卑大莫廆、擿何二部遣子入貢,唐彬趁勢“開拓舊境,卻地千里”,鮮卑各部大為畏懼,聯合攻殺大莫廆,唐彬遂出兵征討。 晉武帝得知此事之后,采取息事寧人做法,“詔遣御史檻車征彬付廷尉”。 由此可見,晉武帝的“北威戎狄”思想也大體沒有脫離“撫”的思維框架。
其二,民族關系思想與政治思想的有機統一。 晉武帝的政治思想在《伐吳詔》當中有一定的闡述,那就是在平定吳國、解決邊患之后“得休牛放馬,與天下共饗無為之福”。 表面看來,他是想做垂拱而治的安穩皇帝,但事實上,晉武帝還是想在政治上有一番大作為的。 關于這一點,后代同為帝王的李世民就看的很清楚,在評價晉武帝的功績時,他就指出晉武帝真正要達到的政治目標是“通上代之不通,服前王之未服。 ”從事實來看,晉武帝的民族關系思想確實是為了這一目標持續努力,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又沒能完全達到這個要求。
“通”的“上代”僅限于漢末幾十年時間,“服”的“前王”也大體局限在這一時期。 所以,當賈充等人在太康元年(280年)“以天下一統,屢請封禪”時,晉武帝表示“不許”。 古代帝王親臨泰山舉行封禪儀式,是經濟文化昌盛、民族關系平穩以及天下一統的主要象征,晉武帝消滅吳國之后,顯然已具備封禪的資格。 晉武帝拒絕舉行封禪大典的原因當然是比較復雜的,但其中不容忽視的一條原因,應該是當時的民族關系還遠沒達到他心目中的理想化狀態。
其三,理想目標與個人心理的極度矛盾。 晉武帝本人具有兩個難以克服的心理障礙,一是既想讓四方少數民族臣服,又對他們持有較強的戒備心理。 如匈奴劉淵侍居洛陽時,大臣王濟建議用其率領匈奴部眾伐吳,“帝稱善”,然而孔恂和楊珧卻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為由反對,晉武帝隨即“默然。 ”二是理想與享樂心理的沖突。 晉武帝滅吳之前,目標明確,奮發圖強,不但采取了多種措施處理民族關系,而且在生活上“厲以恭儉,敦以寡欲”,可滅吳之后,斗志日漸消沉,“不復留心萬機,惟耽酒色”,對民族關系、民族問題逐漸缺乏關注。 晉武帝這兩種矛盾心理以及基于此的實際表現,特別是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真正的溝通聯系,不可避免地加劇了民族矛盾,激發了反晉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