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11月27日 分類:教育論文 次數:
摘要:綜合評價將教學改革的關口提前到招生環節,迎來高考改革的“2?0時代”。作為高考統招模式的一種有益補充,綜合評價打破高考“大統一”的局面,建立多維評價體系,有利于高校精準選才,彌補高考統招模式的諸多不足。然而,科學性、公平性和成本與效率問題成為制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發展的主要因素。
如何科學制訂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和提高自身的招生能力成為試點高校亟需解決的一大難題,公眾對綜合評價錄取結果公平性的質疑和高昂的招錄成本成為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發展的重重阻力。因此,試點高校應完善評價指標體系,提升招生隊伍的專業化水平,以確保綜合評價的科學性;建立和健全監督問責機制,以確保綜合評價的公平性;推行遠程面試和校友面試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關鍵詞:綜合評價;高考統招;評價指標;面試;科學;公平;成本
高考與面試相結合的綜合評價錄取機制的基本模式為:申請參加綜合評價的考生,在統一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后,可報名參加由學校組織的面試考核,由統一高考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同決定錄取結果,從而將教學改革的關口提前到招生環節。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1]2013年,《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問題的決定》再次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2]。綜合評價已由書面文字變成一項切實惠及部分考生的制度紅利。
2007年,中南大學率先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綜合評價錄取”名稱進行試點招生,邁出標志性的一步[3],把綜合評價錄取從體育、軍事、公安和藝術等特殊類型院校與專業,擴大到普通文理科院校與專業。2011年,繼中南大學試點改革之后,浙江省啟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2012年,東北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等高校和廣東省開始綜合評價試點;2014年,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科技大學面向全國試行綜合評價;2015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加入綜合評價錄取改革;2016年,同濟大學、山東師范大學等高校啟動結合評價招生試點,此時,綜合評價試點高校已達88所。[4]
據統計,截至2017年,實施綜合評價招生的院校數量較2011年增長25倍,招生計劃數量增長32倍。[5]相關研究表明,雖然在高考成績方面,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普遍低于普通高考統招的學生,但其后續發展并不落后甚至還領先于普通高考招錄的學生。[6]自此,綜合評價錄取改革步入快車道,以綜合評價錄取等為標志的新一輪招生制度改革,迎來高考改革的“2?0時代”[7]。
一、綜合評價是高考統招錄取模式的一種有益補充
高考統招錄取模式與其他招錄形式相比,在效率、公平和規范性方面有著無法比擬的優勢。盡管統一高考制度存在著一些不足,但其所具有的科學性、規范性、公平性和規模效應是毋庸置疑的。從中國現狀看,高考分數在相當程度上能夠反映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和運用知識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的能力,它仍不失為一種最公平公正的人才選拔制度,是其他考試制度無法替代的。假若取消統一高考,對于弱勢家庭考生來說,他們對高等教育資源的競爭力將更是無從談起的。[8]29但是,高考的“大一統”局面,也確實造成較多負面影響。
譬如:“一考定終身”“智育至上”,導致應試教育成風,忽略素質教育的發展;學業負擔重,高分低能,知識和能力結構畸形,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培養出“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對成“材”教育的過度追求,與教育的成“人”目的背道相馳;等等。導致這些負面影響的主要原因在于“大統一”的高考制度長期以來占據著霸主地位,幾乎成為進入大學的“唯一”途徑[9]3。
在長期以高考文化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最主要甚至唯一錄取依據的大環境下,推進素質教育淪為一句口號。如何推進素質教育,走出“應試圈”,就必須配套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打破高考“唯分數論”的高校招生錄取制度。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以統一高考和高考分數作為確保公平公正選才的根基,看高考分數而不唯高考分數,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實現多元選才。
綜合評價是打破高校招生錄取唯分數論的重要舉措,是對國家考試招生制度的一種改革[10]。綜合評價強調的是評價要素的組合方式,在統一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強化高校對考生綜合素質的考察,以期實現高校與考生之間的“精準匹配”[11]。廣義的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模式是指以高考為基礎、融入其他評價方式和內容,并以此作為招生錄取依據的招生模式的統稱。
廣義的綜合評價錄取既包括公安、體育、藝術類等特殊類型院校在高考基礎上對體能素質、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素質、體育素養、技能、藝術等的加試,又包括目前普通高校開展的自主招生、綜合評價、“三位一體”等招生錄取形式。狹義的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模式是以高考為基礎,輔以多種評價方式和評價內容,側重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并以高考成績和多種評價結果為錄取依據的招生錄取模式。
狹義的綜合評價錄取,如中南大學的“綜合評價錄取”、浙江“三位一體”招生錄取等,是與保送錄取、自主招生等并列的一種招生錄取形式,與后者的區別在于:保送生是高校單獨考核,且不以高考成績為錄取依據;自主招生的選拔定位不是強調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而是側重于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
(一)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的優勢
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模式,從選拔形式來看,考生獲得參評資格的前提條件之一是高考成績,只有超過規定分數線的考生才有資格申請參加高校的綜合素質評價。試點高校一般依據計劃招錄人數及報考人數的比例,按統一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考核名單。從錄取方式來看,試點高校以考生的高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考核成績進行權重加總后的總成績作為最終錄取依據。
整個錄取過程既體現高考的權威性又維護社會的公信力。從資格的獲得到最終錄取的結果,統一高考成績成為重要參考,但是,與此同時,綜合評價還兼顧對高考分數以外的“綜合素質”的考查,為試點高校精準選才、科學選才提供有益途徑。高校綜合評價與高考統招形式相比,具有以下幾個優勢:
首先,高校綜合評價以“統考+”作為選拔模式,打破高考“大統一”的局面,建立多維評價體系。盡管高考成績在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的結果上仍然占據著較大的比重,但是,對于獲得評價資格的考生而言,高考成績不再是決定成敗的唯一標準。
對于一部分在統一高考中發揮欠佳的考生來說,可以通過綜合評價憑借自身較好的綜合素養取得較好的考核成績,從而改變自己的不利狀況,獲得更大的發力空間。以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為例,高考文化成績占60%,高校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10%,為考生提供更多的選擇路徑[12]58。綜合評價錄取模式,通過筆試、面試多個環節對考生進行系統考查,避免“唯分數論”,能有效消除“一考定終身”及“偶然因素”的消極影響[13],推動高考招生錄取從“選分”到“選人”,是推進高考改革的有效舉措。
其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有利于高校“精準選才”。參與綜合評價試點的高校,可以通過面試更加直觀而全面地評估考生,從而選拔出更切合自身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的學生,獲得更為優秀的生源。在高考統招模式中,高校僅能通過分數對學生的知識結構、認知能力等進行粗略判斷,無法對考生個性特點、人際溝通能力、興趣愛好和責任意識等進行深入的了解和考查,容易招收到“高分低能”的學生。
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中,分數等智力因素不再是唯一標準,高校可根據自身專業特色及對生源需求,從多個層面、多個角度對考生進行多方面考查,能更多地關注考生在人文素養、科學思維、問題解決、人際交往和創新能力等方面的潛質,其針對性、適切性更強。此外,綜合評價能充分考慮考生的稟賦差異、環境差異,對考生是否具備某一專業領域的綜合素養進行全方位的判斷,幫助考生找到自己最為擅長的專業領域,提升高校招生的精準性。
(二)多元化的錄取方式可以彌補高考統招錄取模式的不足
高考在測量考生的智力水平、認識水平方面的有效性早已得到證明,但是,高考統招制度最明顯的缺點是統考分數決定論。而在分數決定論下,對于考試標準答案的過分追求導致更為重要的教育元素及創新能力被忽略。[14]此外,統一高考無法有效地測量考生將知識轉化為能力、方法和品格的綜合素養,以至于“高分低能”現象普遍存在。談及高考的功能,最多的負面消息是“高考指揮棒”導致應試教育。
然而,“高考指揮棒”不是我國獨有的現象,只要優等的教育資源仍然稀缺并存在競爭,只要社會還需要用客觀公正的考試方式來甄別和選拔人才,那么“高考指揮棒”現象就不可避免,并成為一種常態和客觀存在。如美國、日本等一些發達國家同樣存在“高考指揮棒”現象。[9]8客觀地說,統一高考也存在許多正面功能,這種公平公正的考試制度為保障高等教育質量和公平合理地選拔人才做出重要貢獻。對待統一高考,我們不是要將其“一棍子打死”,更不是將其“請進墳墓”[15],而應提升招考的科學性,以科學推進公平,從而發揮選拔英才、服務教育的本質功效。
單一手段選拔學生易于偏頗,造成學生惡性競爭與片面發展,綜合評價恰好可以與高考統招錄取模式形成互補關系,通過“筆試+綜合面試”可以更加全面地評價學生[16]20。既看考生的統一高考文化成績,也看考生的平時成績;既看考生標準化考試的分數,也看考生的綜合素養。高校組織的綜合測評通過面試全面考察學生的交流、溝通、表達、領導等能力,從而彌補標準化考試的不足。從近年出臺的重要綱領性文件不難看出,“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從世界范圍來看,對學生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綜合評價已普遍受到歐美發達國家高校招生人員的青睞。[9]5
綜合評價可以作為高考統招錄取模式的有益補充。首先,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消除“見分不見人”“以分數論高低”的弊端,突破分數的桎梏,從而引領和推動基礎教育走出“應試教育”的怪圈。綜合評價錄取樹立分數與素質并重的招生理念,引領考生在關注高考科目知識積累的同時,更加關注自身能力素養的提升,以期實現學生的全面發展。
其次,綜合評價拓展招生錄取的維度,有利于高校精準選拔出“最適合生源”,在提高生源質量的同時實現學生的個性化發展。所謂術業有專攻,高校也一樣,各高校都有著經過歷史積淀而形成的辦學目標、學科優勢和專業特色,這就必然會有對人才選拔的特殊要求。高校綜合評價,可以通過制定符合自身辦學目標和專業特色的評價指標體系,為考生提供更加清晰的發展方向,使考生明確進入某些特定專業領域所需具備的知識素養和能力素養,引導學生根據自身的特點“有目的”地進行學習,使個性發展成為可能[12]60。而這些,又恰好是高考統招模式難以克服的短板。統一高考可以考察學生的基本素養,而綜合評價則能更直觀、全面地考察學生的特質,剛好可以與統一高考互為補充,從而彌補高考統招模式的不足。
二、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改革面臨的問題
中國的考試招生制度正經歷一場深刻變革,在這場改革的歷程中,科學選才和公平選才是貫穿始終的兩條主線[17]。綜合評價錄取模式試點十余年來,取得一系列的實踐成效和理論成果,已經成為人才選拔的重要方式,但是這種招生制度本身還存在著不完善之處,因此備受爭議,面臨的問題亦不容忽視。
(一)科學性問題:如何科學選才成為綜合評價錄取改革面臨的一大難題
高校自主測試的科學性是綜合評價錄取改革的基本保障,缺乏科學性的考試招生制度無論其多么公平都是低效乃至無效的。要做到科學選才,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專業的招生隊伍缺一不可。然而,在評價指標體系和招生能力方面,綜合評價試點高校卻面臨著諸多問題。
首先,高校制訂的評價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受到質疑。高校自主測評是綜合評價的必備要素,測什么?怎么測?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從高校自主測評的時間和內容來看,一次短時間的面試能否真實反映出學生能力和素養的差別?尤其是那些難以在面試中直觀呈現的隱性才能和創新潛質。還有,面試考官的個人偏好和學科背景是否會影響考生的評分?如何保證不同考評小組的評價標準能大體一致?這些都是人們所質疑的問題[18]。
因此,為保證綜合評價錄取的信度和效度,確保招生結果的公平性,建立一個科學客觀的評價指標體系變得至關重要。然而,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又是一項艱難而又復雜的工作,對招生能力已嚴重退化的中國大學來說更是一個挑戰[19]21,這成為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面臨的一大難題。
其次,高校的自主招生能力有待提高。綜合評價招生是一個專業性極強的工作,需要各學科領域專家、教育學專家和心理評估專家等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但是,目前多數綜合評價試點高校沒有專業的招生隊伍,在招生人員數量和專業能力上不能擔負起綜合評價的面試工作[16]20。自主招生能力的不足已成為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改革和發展的制約因素。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要求高校明確人才選拔的目標和定位,自行設定選拔標準,設計考核內容,同時還要保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效度和信度,以高校現有招生隊伍的數量和專業背景來說難以達到要求。
因為高校的自主招生能力已經嚴重退化,目前中國的大學,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國內的頂尖大學,在自主招生能力方面缺乏必要的專業訓練,沒有積累起足夠的鑒別和選拔人才的經驗。[19]21此外,從全國綜合評價試點高校的招生簡章也不難看出,其招生能力不足突出表現為招生選拔的標準太籠統,定位不清晰,缺乏相應的維度與具體指標。
“目前的高校招生章程大多關注專業級差、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招生志愿不足如何處理等‘行政性’問題”[20],因招生能力不足,導致能體現專業特色與素養要求的招生錄取標準過于籠統、無法言明。而且,各個學校對選拔標準的設定大同小異,“科學思維”“學科特長”“人文素養”“人際交往”等成為各校招生簡章中的高頻詞匯和基本條件。這些概念抽象的評價考核標準,讓考生在選擇報考學校及專業時只能跟著感覺走,無法做出清晰的定位。
(二)公平性問題:能否公平選才成為制約綜合評價錄取改革的決定性因素
綜合評價錄取的快速發展,吸引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同時也引發對公平性的巨大質疑。
首先,彈性評價指標的介入影響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以“筆試+綜合面試”的方式對學生進行考核,不可避免地,包含面試教師主觀因素的彈性指標會介入其中。在當前優質高等教育資源仍然稀缺且競爭激烈的背景下,綜合評價難免會被賦予高利害的屬性[21]。高利害的招生過程很難避免不良社會因素的干擾,會出現各種程度的舞弊腐敗權錢交易。[8]30如果考試由于其設計等方面的不合理造成不同人群的考試成績有不同的意義時,這個考試就欠缺公平性。[22]在全面考核人的知識能力與品行素養方面,綜合評價雖然比標準化考試更有效,但是,在可信度方面卻很不穩定,這主要源于綜合評價所包含的彈性評價指標。
其次,由于制度與監管的缺失,加劇公眾對綜合評價錄取結果公平性的擔憂。有綜合評價試點資格的高校基本上是重點大學和部屬高校,遍布全國各地。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招生機構對它們往往沒有管理職能和權限,而教育部僅通過年度管理辦法的頒布、入選名單公示等措施進行宏觀管理,形成管理上的空白地帶。[23]78高校在整個綜合測試環節具有完全的自由權,缺少政府部門的監管,完全依靠綜合評價試點高校的自律,容易導致雙刃劍效應。
如果試點高校自律意識不到位從而產生思想偏差,再加上監管上的缺失,就容易出現人情干擾、暗箱操作及營私舞弊的情況,損害教育公平。2013年個別高校和地區出現的招生腐敗和丑聞事例,就迫使決策層不得不收緊綜合評價錄取的招生政策,以應對外部巨大的社會壓力。
此外,在一些高校,自主招生權變成“線下招生費”,即學校招生辦擬定好該校“分數線下”招收的學生名單,然后明碼標價,以錢換分[24]。因此,面對公眾對于綜合評價公平性的種種質疑,其改革之路,并非一片坦途,會有逆流和險灘,有需要面對的重重困難。
其次,城鄉學生錄取比例明顯失調,加劇公眾對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公平性的擔憂。以江蘇省某高校為例,該校2016年通過綜合評價錄取考生145人,其中城鎮考生125人,農村考生20人,農村考生在錄取總數中的比例遠低于城鎮考生。[25]15綜合評價錄取作為高考統招模式的一種補充,在錄取上常常要求綜合素質名列前茅,或者在藝術、體育或者文學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經濟因素影響學生獲得大學信息的數量、質量[26]。
一是綜合評價測評一般在招考高校所在城市或指定城市舉行,農村考生因為處在信息和交通閉塞的環境,往往被隔絕在綜合評價錄取模式之外。農村考生因為經濟條件一般,限制他們選擇大學時的流動意愿[27]104,而高昂的報名費、交通費、資料費、住宿費,更是讓許多家庭條件困難的農村考生望而卻步。考試成本高,在一定程度上剝奪農村考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28]
二是綜合評價錄取模式中“文化資本”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相對于城市學生,農村學生由于經濟條件的限制已經處于劣勢[27]109。城鎮考生多屬于優勢階層,其父母大多是公務員、教師、醫生等,經濟狀況普遍較好,擁有更多的社會關系,父輩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較高,教育方面的投入相對較多,有更多的機會參加各種競賽,有更多的獲獎經歷。農村考生的“文化資本”相對匱乏[29],大多數農村考生在教育投入方面相對較低,發展特長和創新能力的機會相對較少,在教育資源和發展平臺上與城市考生存在一定差距,從而在競爭中處于不利位置。
三是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就考試內容來說偏向于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主要通過面試的方式進行,本身就帶有一定的城市化色彩。教育資源更為豐富的城市考生在面試環節中更容易脫穎而出,在舉止風范、言語談吐、人文素養和應變能力等方面,受過長期熏陶的城市考生更容易得到較高的評分。農村考生獲取信息的能力和條件有限,在面試的過程中更容易落選。
(三)成本與效益問題:面試成本成為發展和推廣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的制約因素
綜合評價錄取存在效率低下的問題,對于組織招生的高校來說,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第一,高成本問題。在高考統招模式下,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命題、考試和錄取等一系列工作,招生高校在考試錄取方面的成本較低,一次招收數千學生,生均成本很小。
但是,在綜合評價錄取模式中,從材料的初選、命題和筆試,到組織面試、考試和評卷等等都由高校自行負責,再加上為獲得優質生源而投入的廣告宣傳費用等,招生成本成倍增加。整個綜合評價錄取過程,從資格審核到組織考核,高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加劇招生高校的財政負擔。高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強度非常大,很多高校收到上千份申請材料,但最終錄取人數很少,為了招收幾十個、幾百個學生,要投入幾十萬元,生均成本很高[23]77。
綜合評價錄取形式招收學生的人均成本是高考統招形式生均錄取成本的數倍乃至數十倍[30]。某些高校綜合評價計劃招收人數僅二三百人,但是,遞交申請材料的上萬人,每所高校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來保證考試“公平公正”地順利進行[31]。例如,2015年浙江大學的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計劃招錄350名學生,參加考試的學生達到4001名,加上陪考的家長,8000多人在同一時間涌進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學校為了保障考試的順利進行,出動100名保安維護秩序,耗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32]
第二,重復報考降低綜合評價的效率。有些考生報名參加多所高校的考核,擠占其他考生獲得資格的機會。以2016年為例,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的數據,有3692人報考至少2所學校的綜合評價考試,其中131人報考5所高校以上;經高校考核,有494人至少取得2所學校的入選資格。重復報考的考生,擠占其他考生獲得綜合評價的資格,從而降低綜合評價的錄取率。第三,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另攀高枝”[33]。
高校為綜合評價錄取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是,仍然有很多考生因為高考成績好,放棄已經取得的入選資格。[34]除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少數幾所學校,其他高校都面臨這樣的尷尬,高校的綜合評價錄取淪為成績優秀考生的“備胎”。[25]15
此外,對于考生家庭來說,存在“多元入學=多錢入學”現象。首先,申請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可以參加多個學校的考核,為增加被錄取概率,往往會報考多所高校。為應對每所學校的綜合測評,考生需制作多種申報材料,花費較多。有的考生甚至委托專業公司對其申報材料進行包裝,一套材料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元,這成為多錢入學的形象注解。
其次,參加一個學校的綜合測評,最少要花費三天時間,期間的路費、住宿費和餐費對于經濟并不寬裕的農村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銷。這在事實上已經限制農村低收入家庭考生的申報,從而影響公平性。因經濟條件的制約,高校的自主招生許多農村和偏遠地區的學生也只能是遙不可及。[35]
三、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的優化路徑
綜合評價作為高考統招錄取模式的有益補充,是對“多元錄取”選拔制度的積極探索。如何讓“高考成績+”模式的綜合評價在高校人才選拔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還需在考試技術和制度設計層面來共同推動[36]。
(一)完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確保綜合評價招生模式的科學性
應以科學性與權威性為標準完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綜合評價作為一種考試,考核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是其根本屬性,也是其社會、文化、教育、公平等功能發揮的決定性因素。越來越多的試點高校意識到,通過綜合評價應該招收的是適合自己且有發展潛能的學生,而非分數最高的學生。那么什么樣的學生是“適合”的,什么樣的學生是不“適合”的,這涉及一個對人評判的過程。
對人的判斷,尤其是對他們未來發展的判斷,往往是世界上最為復雜和專業的教育決策過程,需要通過一套科學嚴謹的評價指標體系進行分析判斷,而不能跟著感覺走,更不能是哪個校領導拍腦袋的結果,需群策群力,由真正懂得大學和教育的專業人士共同探討制定。專業的制訂主體方能保證評價指標體系的權威性。
此外,評價指標體系應當由一套可以量化和不能量化的指標組成,是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的有機結合;既不能認為綜合評價是非量化的主觀評價,也不能過度依賴量化指標。綜合評價招生錄取過程必須依賴一定程度的主觀判斷,其結論中包含較多的主觀因素,因此,設計評價指標時,應盡量發揮其優點避免其缺點。
在拓展學生評價維度和創新評價技術方法時,不妨借鑒美國頂尖大學的一些做法,用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專業知識取代經驗,以此作為錄取決策的重要依據。綜合評價歸根結底還是一項教育測量工作,其最基礎的理論是教育測量與評價理論,這也是保證考核科學性和權威性的根本支撐。進行綜合評價試點的高校應加強對教育測量和評價的研究,引進國際先進的理念與技術以及成熟的經驗和做法,指導綜合評價“測什么”“怎么測”以及“考試結果如何用”等關鍵問題,從而形成適合本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專業化招生隊伍是科學招生的重要保障。招生能力的核心是鑒別生源、選拔生源的能力。[37]13鑒別和選拔生源的復雜性決定綜合評價應當交由具備專業知識的大學和在其中工作的專業人士來執行[38]493。招生工作需要融合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統計學等學科知識背景,應由一批具有專業知識和專業精神的專業人士來完成。
招生人員應具備教育學、心理學和測量評價等方面的知識,在從事招生工作之前,要么本身就是該領域內的專家接受過長期而系統的專業訓練,要么就必須接受集中的培訓,能熟練地操作評價指標體系,具備做出正確判斷的能力。只有這樣才符合我們心目中對于“專業工作”的定義和認知。[38]493如果沒有專業化的招生隊伍,即使有一套科學的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其效率和結果也會大打折扣[19]21。
在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過程中,針對考核內容和錄取比例等方面的問題,應充分考慮存在的城鄉差別,合理分配農村生源占總招生指標的比例,設置更為靈活及有針對性的考核內容,以確保教育資源匱乏地區學生的考試利益不受侵犯[39]。
(二)建立和健全監督問責機制,確保綜合評價招生模式的公平性
如何確保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是高校招生機構面臨的挑戰和考驗。《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40]:
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這是對高校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等問題提出的明確要求。[37]13-14因此,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過程中,除強化高校的自律作用、利用聲譽機制來實現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加強內外部的監督制約。
首先,教育部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外部監管。一是實行巡視組全方位全覆蓋的巡視監督。高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當地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抽調人員組建巡視小組,對綜合測試階段進行全過程監督。如浙江的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現管理工作的零投訴,建立從招生考試機構到學校的監管制度,與試點高校簽訂目標責任書,測試期間派出巡視組巡視督查,進行全過程監管。[23]78二是外部監督還可以引入家長觀摩機制,加強社會參與的監督體系建設[41],使綜合評價招生錄取過程更加公開、公正、透明。
其次,各試點學校建立健全招考環節的內部監督機制。內部監督,包括對人、對事和對權的全方位監督。對人的監督,包括對組織工作人員、專家、項目負責人、考生的監督等。可以采取“相互監督”“考生監督”“來源監督”“現場監督”等多種形式。
譬如,中南大學在招錄過程中對專家采取的“來源監督”:由學校建立人數眾多的專家庫,使專家來源廣泛、不確定性增加;由紀檢部門采取臨時抽取和臨時分組的方法增加不確性和隱蔽性,在考核的前一天確定專家,并連夜通知專家,使專家身份的隱蔽性增強。對事的監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比如,事前監督,即高校對綜合評價錄取從方案的制定、考生入校面試考核到最后的錄取,制定一套嚴密、規范的操作規程。對權的監督,主要體現在對決策權的監督上,在考核方式、考核內容、錄取方案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方面必須由招生委員會集體決策。
(三)建立現場面試、遠程面試和校友面試相結合的多元機制,確保綜合評價的高效性
學生趕考、現場面試是現階段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一個必經環節,但其居高不下的招生成本和考試成本亦成為影響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推廣和發展的制約因素。因此,我們不妨借鑒國外的一些先進經驗,采取遠程面試和校友面試等形式。《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第三條提出:“對偏遠、貧困地區考生,試點高校要積極探索選派專家到當地開展考核、實行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等方式。”[42]
相對于遠程面試而言,到校現場面試可以確保面試質量和面試過程的規范性,同時還能充分利用校內資源。遠程面試則能充分借助現代通信技術,讓異地考生免于奔波,節約考試時間、減輕考試負擔,解決貧困和偏遠地區考生的經濟問題。遠程視頻面試還可以保證面試專家的一致性,做到統一評判標準。校友面試亦是一些世界一流大學比較常見的面試方式。
例如,哈佛大學(HarvardUniversity)、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MIT)、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University)、斯坦福大學(StanfordUniversity)和耶魯大學(YaleUniversity)等5所私立大學的面試環節通常是由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校友進行面試,時長一般為30分鐘至2小時,到校現場面試所占比例很少且錄取名額不多。從2013年開始,斯坦福大學在美國及英國等地提供可選擇的校友面試環節,哈佛大學的招生委員會招生成員中,有15%到20%是哈佛校友。[43]
目前,我國有資格進行綜合評價招生的高校基本上都是名列前茅的高水平大學,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作為高考統一模式的一個有益補充,也只是一部分高水平大學需要做的事情。從世界范圍看,英國只有牛津大學(UniversityofOxford)和劍橋大學(UniversityofCambridge)才在統一錄取的基礎上安排面試,其他所有大學,包括羅素聯盟的研究型大學,都是依據統考成績和申報材料進行招生錄取;美國也只有一些頂尖大學進行校選面試,其他大學都是依據學術能力評估測試(ScholasticAssessmentTest,SAT)或美國大學入學考試(AmericanCollegeTesting,ACT)成績、推薦信和自述材料進行招生錄取。[44]因此,當前我國綜合評價錄取模式的推廣和發展,并不提倡每所大學都各自去組織測評、通過面試選拔人才,而只是部分高水平大學、精英教育或特殊教育需要考慮的事。
高校教育論文范文閱讀:新時期高校學生工作輔導員素質拓展及方法創新的思考
摘要:高校輔導員擔負著在校大學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務的工作,其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到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新時期高校輔導員必須內強素質、外塑形象、提升內涵、方法創新,才能適應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
關鍵詞:輔導員;素質;內涵;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