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3月30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要:互助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社會養老模式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但目前學界對于互助養老產生的原因與實踐形態卻缺乏深入系統的分析。在此背景下,農村互助養老既受到了養老需求、文化傳統與鄉賢支持、村莊空心化等影響,也受到政府與社會力量的驅動,并在實踐中呈現出村莊內生型、內外結合型、社會協助型與政府推動型四種發展形態。針對現存問題,為促進農村互助養老的發展完善,應深入挖掘內生需求、利用傳統文化、創新供給機制和提高發展能力,走公建民營、規范互助、協同共治和自給自足之路。
關鍵詞:農村養老;互助養老;養老模式;人口老齡化
一、引言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劇以及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大量外流,農村養老形勢日趨嚴峻。為破解這一困局,國內各地對于創新農村養老模式進行了積極探索,而其中一種投入少、推廣容易、可復制性強的互助養老模式開始進入公眾與學術研究者的視野,并伴隨其推廣而不斷衍生出農村幸福院、居家養老服務大院、老人協會、時間銀行等不同形態。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指出“要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2018年9月發布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村幸福院等互助型養老服務發展”;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則進一步強調“要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支持多層次農村養老事業發展”……這些文件無疑對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發展起到了政策引領作用。
養老方向論文范例:城鎮化背景下農民養老保障問題研究
盡管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已逐步成為政府和學界的共識,但這一養老模式在具體實踐與推廣中的效果卻不甚良好。不僅自上而下的壓力型體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互助養老的良性發展,引發各地不斷刷新建設數字飆升的短期行為甚至作假的行為[1],可持續發展前景堪憂[2],且受運行成本限制,其覆蓋范圍也較為有限[3],更適用于縣鄉政府和村集體能提供較強資金支持的地區[4]。
鑒于目前已有諸多老人參與到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當中,且需求還在不斷增加[5],那 么就十分必要深入挖掘農村互助養老的衍生動因和影響因素,以及在這些動因催生下的具體實踐形態。對于這些問題的回答,不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這一新型養老模式的發展態勢,同時也有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實施以及城鄉一體化的良性推進。結合既有研究成果,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產生并非遵循單一的邏輯,而是復雜化、多維度的。從解釋的視角看,學界對于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產生的原因大體上存在如下四種觀點:
一是現實需求說,即認為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產生于老年人的實際需要。一方面,與農村空巢老人疏化的社會網絡和缺失的社會資本密切相關[6],導致其養老選擇往往是迫不得已的應對結果[7];另一方面,還與農村老年人群體對于養老服務的給付能力不足有關,導致其對低成本的養老服務存在較大需求[8]。而互助養老機構恰為老年人提供了一個低成本的熟人社會的“半脫離”過渡場所,幫助其嵌入到新的社會關系網絡中,并使其能夠獲取相應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資源,這正是當下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得以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9]。
二是文化影響說,即認為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出現是農村文化和社會結構沖突下農村社區互助文化傳統發揮作用的結果[10]。有研究發現,超越家庭和血緣關系的互助養老實踐由來已久,既有倫理思想基礎,也不乏生動案例[11]。當前的農村互助養老模式與傳統社會中的宗族互助、鄰里互助以及新中國成立后的集體互助乃至改革開放后的社區互助就存在著前后勾連的關系[12],農村地區的熟人社會、以傳統農業為主的經濟形態和尊老、敬老的傳統文化構成了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產生的基礎[13]。
三是環境倒逼說,即認為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是當前農村特殊社會環境誘致的結果。伴隨農村年輕人口長期向城鎮單向流動,家庭養老功能的日漸衰弱[14],而社會化養老服務又沒有及時跟上[15],導致農村 “組織弱化、人心渙散、文化凋敝、精神空虛”,社區公共服務提供能力不足、公共服務也覆蓋不到[16],突出表現為農村空巢老年人的照料資源、精神資源乃至醫療資源都存在較大空缺,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農村老年人自發組織或參與互助養老。
四是制度推動說,即認為農村互助養老的產生與政府或社會組織的推動密切相關。如:賀寨平和武繼龍通過對大同市水泊寺鄉兩個村莊合建幸福院的調查研究發現,該地區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發展與國家政策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以及該地區老年人及其子女養老觀念的轉變有很大關系[17];王瀟彬等通過對福建“慈善助老安居樓”的調查發現,慈善機構在農村互助養老項目的資源整合、項目建設和規范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8]。綜上所述,農村老人會從自身需求出發,結合自身處境、外部環境與家庭擁有的資源類型和數量,主動和理性地選擇能夠滿足自身養老需求的路徑或策略[19]。
也就是說,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產生往往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總體上可以歸結為內外兩大類因素。在這個意義上,既有研究對認識和理解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產生發展提供了良好基礎,但多停留于對于農村互助養老模式運營情況和所面臨困境的現象描述,而專門從衍生成因角度去深入挖掘其實踐形態的研究還較少,不僅缺乏特定理論框架下的深入分析,也缺乏對不同模式的比較研究。據此,筆者試圖彌補上述不足,在分析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農村互助養老衍生的內部條件與外部動力進行系統梳理,同時通過建立內外因素交叉分析框架來探討農村互助養老的實踐類型,指出農村互助養老的未來發展方向。二、農村互助養老衍生的內部條件在實踐中,農村互助養老的衍生內部動因是不盡相同的,存在著明顯區別,但大體上可從養老需求旺盛、文化傳統與鄉賢支持、村莊空心化影響三個層面來加以解讀。
1.養老需求旺盛。
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迎合了廣大農村老人的養老需求。相關研究表明,老人的年齡、受教育程度、自理能力、居住方式等都是影響其選擇互助養老模式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獨居老人往往比與子女同住的老人更愿意選擇互助養老模式[20],年齡越低、文化程度越高、生活自理能力越弱的老人也越傾向于選擇互助養老模式[21]。這主要是由于低齡老年人普遍身心健康狀況較好,樂于接受非傳統的養老方式,能夠參與到社區活動中來[22],而文化程度較高的老年人對社會的認識更深,受子女養老的傳統觀念束縛較淺,進而對子女養老的期待更低[23-24]。
2.文化傳統和鄉賢支持。
我國自古以來就存在宗族互助的傳統,但在傳統社會中農村互助養老的供給主要是以家庭為主體、以宗族為主導的,典型的如中國唐代的宗族贍老制度、宋代的義莊模式以及民國時期農村地區廣泛存在著的過繼、孝子會、招贅、鄰里互助和鄉村互助基金會等。這些組織形式通過地緣與血緣將家族、親屬、鄰里緊密聯系到一起,在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愛方面為老年人提供了有效的福利支持,不僅把養老的責任由“小家”擴大為“大家”,還上升到鄉規民約的高度,內化于村民的思想和行為當中。如北宋時期的《呂氏鄉約》就明確提出了“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的互助理念,鼓勵村民自發的互助行為。這些根植于鄉民思想的意識逐漸發展成為村民個體之間的共識和默契,并演變成為村民言行的基本遵循與指南。
3.村莊空心化的影響。
隨著現代化和城鎮化的推進,鄉村社會結構日益消解,農村社區組織成為基層政府代理人的行政化趨向明顯,公共服務供給功能孱弱[30]。與此同時,農村空心化導致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弱化,農村老年人從家庭獲取養老資源難度增加。在此背景下,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普遍不盡人意,本土獨居、孤寂留守和異鄉漂泊成為了農村老年人晚年的幾種主要境遇[31],他們在物質資源、照料資源和精神資源三方面均存在較大需求[32][33]。在一些經濟欠發達、資源稀缺、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收入十分有限,再加上入住民辦養老機構的成本較高,農村老人更傾向于選擇互助養老模式。
從成本收益視角來看,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對于入住老人的個人收入水平要求不高,低收入老人亦可以順利入住。而農村留守老人參與互助養老好處多多,一方面能夠節約生活開支和時間成本,這不僅體現在日常的水電能源、家具家電的免費使用、飲食方面的低收費、醫療費用的減免等方面,還體現在老人在互助養老機構中因為不需要每天從事做飯、打掃衛生等工作而節約了的時間成本上;另一方面又能夠豐富農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增加與同齡人的互動機會,在相互支持中獲取精神慰藉。但也應該注意到,老年人在互助養老組織中可能還需要建立新的人際關系,從而在心理上會給老年人帶來一定困擾,他們往往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
三、農村互助養老衍生的外部動力
從當前農村互助養老的實踐情況上看,其衍生不僅受內在條件影響,還存在外力驅動的現象。
1.政策扶植和村“兩委”推動。研究表明,政府行為會影響老年人對社會化養老方式的認知與評價,且農村老人普遍具有一定程度的制度偏好[34],即一般國家出臺相關政策肯定某種養老方式后老年人才會放心選擇該種養老方式。這可能是由于老年人對新型養老模式的可持續性持有懷疑態度,而當政府出臺相關政策支持這一養老模式后,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老年人的疑慮。
四、農村互助養老的實踐類型
如上所述,學界認為,農村互助養老衍生的原因是復雜的,一方面,受到養老需求、文化傳統與鄉賢支持、村莊空心化等內在條件的影響;另一方面,又受到了環境外力因素的制約,但主要是老年人自主選擇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的產物[41]。由此,筆者引入庫爾特.勒溫“群體動力理論”的相關觀點,即將人的行為視為是個體內在需要和環境外力相互作用的結果[42],一并將內外兩種因素納入分析框架。但考慮到多重因素相互影響的復雜性,本部分著重將內在需求作為衡量互助養老衍生內在條件的主要指標,將政府投入作為衡量互助養老衍生外部動力的主要指標。
五、農村互助養老的未來發展走向
通過上文對于農村互助養老衍生動因及實踐類型的深入分析發現,不同地區的農村互助養老的實踐邏輯是不盡相同的。總的來說,政府投入和內生需求越高,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產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然而,這并不一定意味著地方政府投入的資金越多,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就會發展得越好;相反,如果政府在互助養老模式的建設和管理上大包大攬、層層控制,往往會導致農村互助養老機構的自身管理能力不強、籌資能力萎縮,從而削弱了農村互助養老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但還要注意到,完全依靠少數農村老人的自發自覺以及社會精英的帶動來發展互助養老也是不現實的,這不具有普遍意義。因此,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發展與完善還需要多方協同共治,應結合不同地區的資源稟賦進行積極探索,具體可從如下幾個方向著手:
1.深入挖掘內生需求,走公建民營之路。通過上文對農村互助養老衍生邏輯的梳理發現,農村老人對于互助養老服務需求較多,但囿于傳統“養兒防老”觀念而在思想層面存在較多顧慮,而一些地區互助養老機構運營不良的事實又進一步限制了農村老人對于互助養老模式的選擇。基于農村老人參與互助養老行為邏輯的個體差異,高收入老人往往更加看重互助養老模式的精神慰藉功能,而低收入老年人則更加看重互助養老低成本優勢。
這就啟示我們:一要加強宣傳,深入挖掘農村互助養老的內生需求,逐漸轉變農村老人的養老觀念,使老年人及其子女突破傳統社會中“養兒防老”的思想束縛;二要提高互助養老的保障 層次,豐富互助養老的供給內容,轉變社會對互助養老層次低的認知;三是探索實施互助養老的“公建民營”模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互助養老機構,也可適當向老年人收取一定費用,以保證互助養老機構的可持續運行。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不宜生搬硬套發達地區的發展模式,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保障層次進行定位,從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探索務實、高效、低成本的互助養老模式。
2.充分利用傳統文化,走規范互助之路。通過對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典型案例的對比分析發現,宗族文化和互助文化傳統濃郁的地區往往可以自發地產生具有互助性質的農村養老模式。同時也有研究表明,民間自發組織起來的互助養老活動如果能夠得到政府的官方認可和正面支持,往往也能夠發展得較好[3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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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俏孫澤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