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8月11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這篇證券化論文發表了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我國資產證券化存在一些問題,那么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都存在哪些問題呢?論文進行了如下分析,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問題的對策。
摘要: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將流動性欠佳且未來現金流穩定的信貸資產進行分離重組形成一個資產池,并以信貸資產為基礎,以獲得未來資金收益或者變現收益為保證,在資本市場上以有價證券的形式進行發行和流通的過程,從而進行有效的融資。目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存在綜合確認法的實施難度較大、計量方法零散缺乏聯系、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和報表合并依據不恰當等問題。提出簡化金融資產的確認標準、補充新的會計計量方法、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機制等解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問題的對策,使得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確認與計量進一步得以完善和規范。
關鍵詞:證券化論文,信貸資產,證券化,綜合確認法
1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存在的問題
1.1綜合確認法的實施難度較大
由于綜合確認法是在國際終止確認的基礎上引入繼續涉入法,使得會計確認的標準多樣化,這對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要求極高,而我國會計人員在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核算方面的實際操作經驗相對缺乏,容易造成會計處理混亂,會計處理的可靠性降低。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涌現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結構形式的多樣化,使得發起機構的繼續涉入方式和種類不斷發生變化,而相應的規定和準則只是籠統的原則性規定,無法做到規則化的完善,再加上繼續涉入行為相對隱蔽和多樣的特點,使得會計人員對信貸資產的實質性轉移的把握較難,較難合理地進行會計核算。
1.2計量方法零散缺乏聯系
由于計量方法采用混合計量方法,運用到多種計量屬性,比如歷史成本、現值和公允價值等。新的會計準則是運用例舉法來闡述具體的計量方法,整個會計計量體系較為零散,內在聯系較差。由于當今的會計計量準則是針對各類信貸資產的計量進行各自的詳細規范,列舉法雖然可以直觀地為會計人員提供相應的金融資產的計量實例,可以較快地上手,但是對于準則中沒有體現的信貸資產,準則中沒有提供相應的職業判斷依據,缺乏可循的理論和原理,使得整個計量體系缺乏聯系且十分零散。再加上信貸資產證券化涉及的種類繁多和使用的金融工具不斷更新,采用例舉法無法滿足資產證券化會計核算的需求,這種計量準則只會增加會計人員的依賴性,而無法有效地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使得會計人員在新的會計核算問題面前手足無措。
1.3資產證券化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
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相關規定只對以抵押融資處理的信貸資產的信息進行披露,對于以“真實銷售”處理的信貸資產的信息無須進行披露,而國際上,滿足“真實銷售”條件規定的信貸資產信息應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在發起人的財務報表中也無從查詢資產證券化交易安排的相關內容。而這部分內容可以為投資者明確信貸資產的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情況,從而為其投資決策提供一定的幫助。投資者只能通過跟蹤評級或者證券發行公告進行相關了解,費時費力而且效率較低。
2解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會計問題的對策
2.1簡化金融資產的確認標準
由于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會計核算確認方法實施難度較大,綜合采用三種確認標準使得信貸資產的終止確認變得復雜且協調性不佳。通過學習國際上的會計確認準則并根據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情況,可以將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標準簡化為檢測特殊目的實體對所轉移的金融資產的抵押或者轉讓權的控制與否,從而判斷該資產是否可以終止確認。對于特殊目的實體的選擇,主要是考慮其在發起機構與投資者之間扮演重要的紐帶角色,又是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參與者之一。特殊目的實體的資產基本都是從發起機構那邊購買的信貸資產,其經營活動得到十分嚴格限制,而且其獲利相對比較穩定,也是所有交易參與者中盈利能力較弱的經濟實體,所以因受利益的驅使而對轉讓資產進行人為設計的會計確認的可能性最低。基于特殊目的實體的角度來對信貸資產的會計確認進行有效的規范,實質上是間接地對發起機構的資產證券化交易行為進行規范。由于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相對較慢,交易結構的設計較為簡單,衍生金融工具的運用情況較少,基本只采用一個特殊目的實體。所以本階段采用特殊目的實體通過金融資產取得利益來對資產進行終止確認的判斷標準是行得通。跟綜合確認法對比,該種確認方法相對較為單一,只有特殊目的實體對轉入方的信貸資產的控制權這個確認標準;主體選擇恰當,特殊目的實體獲得利益不受金融資產確認的影響,其無須通過操縱資產確認行為來粉飾報表。該確認標準簡單有效地體現信貸資產的轉移實質,對投資者的利益進行保護。
2.2補充新的會計計量方法
由于當前我國資產證券化交易的計量采用混合計量法,多種計量屬性的存在使得會計計量相對復雜,對個別計量屬性的規定難免存在遺漏,比如當公允價值無法獲得的新增信貸資產的相關會計計量準則中沒有進行規范。而隨著資產證券化的不斷發展,發起機構用于分散風險的方式為衍生金融工具,國際上一致認為衍生金融工具的最佳會計計量模式就是公允價值模式。所以建議補充新的會計計量方法:當發起機構和特殊目的實體兩者之間的交易目的為對轉讓的信貸資產的對價進行支付時,那么新增的金融資產應根據公允價值進行會計計量;當暫時無法獲得新增的信貸資產的公允價值時,發起機構應以轉讓的信貸資產的賬面價值來對新增信貸資產進行會計計量,直至可以穩定地獲得該新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止,這時再換回原來的公允價值會計計量模式,后續計量應一直保持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
2.3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機制
發起機構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其將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目的就是分散信貸風險和盤活信貸的存量,使得自身的資金流動性得以提高。而為了對投資者的合理利益進行保護,發起機構有義務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相關信息進行披露,比如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信息,其包括信貸證券化的動機、貸款方的信用評估、貸款利率、貸款的還貸情況、還款期限、信貸資產在銀行的資產占有率、交易流程的安排、特殊目的實體的設立形式、資產信用信用增級的依據和方法、銀行和SPV的關系、資產證券的發行計劃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會計核算相關信息,一般包括會計政策的選擇、資產的確認與計量依據和方法、發起機構合并報表的依據、公允價值的計提依據和方法、轉移資產的“真實銷售”或者“擔保融資”的處理依據等;對于證券化資產的償付狀況、貸款信用風險、貸款提前償付風險、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跟蹤情況等資產證券化的相關交易風險信息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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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鄧立新 單位: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推薦期刊:證券法苑作為資本市場的自律監管者和法制建設的參與者,我們深切感受到,資本市場歷經多年發展,法律體系漸趨完備,但法治基礎仍舊薄弱,前沿問題、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大量存在并持續產生,需要理論界、司法界和實務部門投入熱情、深入思考、共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