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11月30日 分類:學術著作 次數:
在職稱評定中,對教材專著有著明確的規定,教材編委是可以參加職稱評定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編委都可以參加高級職稱評定。對一本正規的教材編委來說,有著主編、副主編以及參編之分,一般評正高級職稱是主編,副高級職稱是副主編,中級職稱是參編。如果只是擔任教材的參編或者是副主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評高級職稱的,也就是說在高級職稱評定中,無法加分。具體是擔任什么樣的位置可以評高級職稱,一定要以自己所在單位的職稱評定條件為準。畢竟不同的地區,不同的行業,職稱要求有所不同。
對于專著編委來講,專著編委實際上指的是專著的作者。當專著作者為一人的時候,被稱為獨著,當有兩名及以上時被稱為合著。獨著和合著都是正規的出版方法。其中合著的話,是由多名作者共同承擔專著出版的費用,這樣每個人承擔的費用要比一個人獨著出版的時候要降低不少。而承擔的費用高低,與專著編委位置的前后有關,越靠前費用越高。
專著編委也是職稱加分。作為專著作者,是可以參加職稱評審的。而且在專著評職稱加分規則中有著詳細的介紹,專著編委的位置越靠前,對職稱加分就越多,所起的作用就越大,越靠后所起的作用就越小。比如專著獨著評正高級職稱,專著第一作者評副高職稱等等。不同的職稱等級對專著有不同的要求,不過要求越高,職稱加分越多,費用越高。所以,選擇專著編委編委位置的方法評職稱的時候,要結合自己經濟條件以及評職稱文件要求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