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05日 分類:免費文獻 次數:
《新媒體時代的參與式文化與大眾重塑》論文發表期刊:《傳媒》;發表周期:2020年22期
《新媒體時代的參與式文化與大眾重塑》論文作者信息:鄭宏民,作者單位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
摘要:新媒體時代,媒介技術的變更推動了媒介生態的重建,參與式文化作為一種新型媒介文化樣態應運而生。在其主導的網絡場域中,大眾以能動的姿態參與到傳播實踐中,帶來文本生產力的釋放;以反常規的話語邏輯任意言說,建立起平等化、無差別的話語身份;經由關系賦權、話語賦權塑造權力關系,在賦權行動中彰顯自身的主體性。通過改寫現實場域中的行動邏輯、身份邏輯、權力邏輯,大眾在新的行動場域中實現了地位的重塑。
關鍵詞:新媒體時代參與式文化大眾重塑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與新媒體的崛起,社會傳播生態發生了深刻變化。在新的傳播環境下,參與式文化作為一種新型媒介文化樣態應運而生,為大眾帶來行動方式、身份屬性與權力邏輯的重構,重新審視新媒體時代的大眾地位成為重要課題。
一、傳播環境的變化與參與式文化的興起新媒體時代是指“計算機技術、互聯網技術、移動終端技術等數字化信息傳播技術誕生以來的這一歷史時期。”新媒體時代,移動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使即時傳播成為可能;多元化信息終端的普及使傳統媒介面臨挑戰;社會化媒體的出現改變了傳播格局;傳播門檻下移促使大眾傳播模式向泛眾傳播轉變。在傳播時效、傳播介質、傳播渠道、傳受關系全面變革的背景下,新型媒介文化得以孕育。麥克盧漢曾經斷言,"媒介即訊息”。在他看來,蝶介不僅傳遞信息,更深刻影響著社會文化,因而比其傳播的內容更具重要性。在大眾傳播時期,大眾媒介被視作一股宰制性力量,大眾則被視為分散個體的集合,被動接受媒介信息的導引。盡管受眾能動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承認,但歸根結底,受眾只是在大眾媒介給定的信息范圍內進行有限選擇。不過,這一情形正隨著參與式文化的興起發生改變。“參與式文化”的概念由亨利,詹金斯于1902年提出,最初被描述為迷社群的一種特性。詹金斯借用法國學者米歇爾·德塞都提出的“盜獵”與“游獵”兩個概念來描述“迷”圍繞流行文本從事的再生產活動。“盜獵”的隱喻“將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系描述為持久的對文本所有權、對意義闡釋的控制權的爭奪關系。”“游獵”意在說明意義的流動性:讀者并不滿足于某種闡釋的建立,“而是不斷向另一種文本移動,利用新的原材料,制造新的意義。”在這一過程中,人們基于共同興趣形成社區聯盟,使分散個體得以整合。
“參與式文化”的概念在新媒體時代得到拓展。盡管其最初被用于指涉前互聯網時代的粉絲文化,但參與式文化的特征與新媒體語境下的網絡文化內在一致,因此,憑借其對現實的解釋力得到學界關注。參與式文化下的網絡交往也被解釋為“對當前.原子化,的現實社會的一種超越”,使大眾超越時間、地域以及生活固子的束縛建立聯系,形成形形色色的“在線社群”。在參與式文化的背景下,大眾的地位得到重塑,并通過傳播實踐、身份選擇與賦權行為三個方面鮮明體現。
二、參與式文化與大眾的傳播實踐新媒體時代的參與式文化首先體現為大眾積極參與的傳播實踐。大眾既消費各種信息文本,又以“解構一建構”的邏輯生產并傳播新的文本。由于生產與消費的邊界消解,大眾的傳播實踐也就成為一種“文本游獵"。
1,所指的滑動與意義重建。大眾對意義生產的積極參與模糊了文本所有權。文本一旦進入網絡傳播過程,就脫離了作者控制,進入網民“再闡釋”的環節。作者通過文本符號傳遞的意義被不斷解構、變形、增殖,符號的能指與所指因此發生斷裂。在反復的闡釋中,能指被人們賦予多重意義,出現了“能指的漂浮”;所指也被不斷替換,導致了“所指的滑動”。
文本的開放得益于新媒體時代傳播渠道的豐富與社會關系的重組。在新媒體語境下,大眾不僅以個性化方式介入文本的再生產,將自己的闡釋轉化為顯性的文本,而且通過與其他個體的連接,在集體性的創作中使生產力最大程度地釋放。例如,在時下方興未艾的短視頻平臺,人們時常運用新的解釋框架將流行視頻的內容或經典影視元素重新組合,借此制造娛樂效果、影射社會現象、傳遞人生思考。在文本再生產的過程中,人們互相提供靈感、啟發思路,以舊文本為資糧不斷探索新意義的生產,建構起一個多元意義流動的話語空間。
法國學者朱莉婭·克里斯蒂娃曾指出,“文本即生產方”--讀者基于不同方式解碼文本,能夠使文本不斷獲得再闡釋的可能性。這一理想情境在新媒體時代充分實現,文本的生產力在參與式文化背景下得到開發,所指的滑動、意義的流動逐漸成為常態。
2.能指的狂歡與符號游戲。大眾的文本游獵不僅帶來意義增殖,也推動了形式的解放。由于能指與所指的鏈條斷裂,能指既可能獲得多重解釋,也可能成為意義匱乏的空盒。此時,大眾的傳播實踐演變為一場純粹的"能指狂歡”。
能指狂歡伴隨著網絡亞文化的傳播,表現為對流行符號的任意挪用。例如,2016年風廉一時的流行語“藍瘦、香菇”源自一段網絡視頻。人們對其真正關涉的語匯“難受、想哭”并不關心,卻對視頻錄制者含混的發音情有獨鐘,由此衍生出的諧音詞得到廣泛使用。在網民的交流情境中,這一流行語的實際功能并不在于表達實際意義、指涉現實事物,追逐流行、娛樂調侃是其被重復言說的主要原因。
能指狂歡也被公共事件觸發。“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后,新聞發言人一句“我反正信了”引發網民質疑。隨后,阿民以該語句與各種荒誕事項相組合的言說方式推動了“高鐵體”的流行。當該句被不分語境地嵌入各種文本,所指的含義也被無形地剝離。它不再表達對某一言辭的采信,僅僅作為一種戲說而存在。但是,所指的貧瘠并不代表對意義重要性的全然遮蔽。網民通過這樣一種言說方式傳達的是對發言人表意行為的解構姿態。能指狂歡成為立場表達的一種方式。
三、參與式文化與大眾的身份重塑新媒體時代的參與式文化也帶來大眾身份的重塑。新媒體時代,參與式文化的覆蓋范圍從由志同道合的個體組成的迷社群擴展到數字化生存的多數大眾。在參與式文化主導下的共同實踐中,大眾被賦予新的共同身份。
1,大眾的話語實踐與身份轉換。大眾參與傳播實踐的過程也是話語實踐的過程,重建的意義需要通過話語得到表達,能指狂歡需要通過話語傳播才能實現。在話語的生產與使用過程中,大眾共享話語背后的表達邏輯,推動身份認同的造與轉換。
社會語言學認為,“語言是身份認同的媒介和載體”。對社群成員而言,遵守話語規則是共同生活的一部分,是維系特定身份認同的實踐路徑。新媒體時代,大眾話語實踐背后的話語邏輯與身份認同有何特征?從微觀層面看,個人擺脫了現實場域的束縛,以有別于現實交際的言說方式暢所欲言。從中觀層面看,各種網絡亞文化群體不斷興起,其成員共享該群體的知識、價值與信念,在此基礎上進行話語表達。從宏觀層面看,倘若將整個網民群體視作一個言語社區,通過對多元話語進行通約,能夠得出其話語生產的基本邏輯-反常規。
無論是個人對日常言說方式的轉換,亞文化社群對主流話語的背離,還是大眾對文本解構與意義重建的集體實踐,都構成了對既定規范的挑戰和突破。我們可以認為,其反映的是有別于現實身份的身份認同。當人們進入網絡空間,就從現實的社會關系中部分抽離,化身為數字空間中的“網眾”。這一身份被賦予以反常規的方式進行話語表達的行動邏輯。當網民依循這一邏輯開展話語實踐,也就意味著對這一身份轉換的默認接受。
2,大眾的話語重構與身份定義。大眾的話語實踐在宣示背離現實身份的同時,也彰顯了對新身份的定義。通常而言,特定的話語身份總是與特定的言語活動相關聯,與特定的話語形式相匹配。社會語言學認為,人們在不同的情境中通過使用不同的語言變體來確定身份,而彰顯不同身份的話語在語匯選擇、語法結構上也具有與他者相區別的穩定特征。
當人們在網絡空間中開展話語實踐時,既有的話語形式往往遭遇顏覆,這種顏覆性鮮明地表現在許多網絡語體中。以“孔乙己體”為例,該語體通常以“某人一到店"
開頭,以“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結尾,其間的人名、行動、對話可以根據需要任意更改。先鋒文學、市井俚語、專業術語、網絡黑話等來自不同話語的要素被并置一處,使得文本中充斥著不同話語的碎片。
拼接新文本的話語要素原本對應不同的情境與身份,當網民將其糅合為一,就產生了話語身份的重疊與模糊。話語主體既是精英,又是平民;既是專家,又是外行;既是儒雅文人,又是市井無賴。相互抵特的身份同時在場,這使所有身份都失去意義。不過,無意義本身也是一種意義,虛無的身份也構成了一種身份。這種身份建立在解構其他一切身份的前提之上,同時也解構了自己。于是,不同身份之間的差異被消弭,一種以平等、去差異化為特征的話語身份得以建立。
四、參與式文化與大眾的賦權行動新媒體時代的參與式文化還體現于大眾的賦權實踐。
新媒體時代,與盡可能多的個體建立連接、爭取多數人認同成為大眾自我賦權的途徑與為他人賦權的依據。總的來說,大眾參與的賦權實踐包括“關系賦權”和“話語賦權”兩種范式。
1,關系賦權與影響力生成。美國學者帕森斯將權力界定為“能夠為有效的集體行動調動資源的一般化媒介”。權力如何獲得?有學者指出,在新媒體語境下,
“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極大地激活了個體及其嵌入的關系網絡資源,從社會的,底部,改變了賦權模式與權力格局。關系賦權作為一種新的范式迅速崛起,成為比行政賦權、資本賦權更加高效的賦權機制".
關系賦權,即利用社會網絡中的“強連接”,激活、強化數量廣大的“弱連接”,從而實現社會資本的重新配置,賦予行動者以社會影響力。新媒體時代的信息傳播模式為這一賦權機制的運作提供了天然優勢。不同于傳統媒體時代一對多的中心化傳播模式,新媒體語境下的信息傳插具有多對多的傳播特點。信息在用戶與他人分享的過程中,隨著社會關系鏈條的不斷激活而擴大影響。那些能夠最大限度激活關系鏈條、博得大眾關注的信息傳播者成為能夠有效影響他人、動員他人的社會行動者。
由于網絡傳插的參與門檻較低,人們實現自我賦權的可能性相對更高。無論現實身份為何,無論采用的傳播策略為何,只要成功實現對他人注意力的調動,激活并維系一定數量的關系鏈條,“草根”也能成為網絡場域中的權力中心之一。關系賦權因此成為網絡民主的一種體現。
2.話語賦權與合法性確立。除了社會影響力,權力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對事物的解釋權,或言話語合法性。影響力只有與解釋力結合才能真正發揮效力。在一些負面奧情事件中,當事人的言論得到萬眾矚目,可我們很難說發言人彰顯了令人信服的話語權威。相反,其言論造成了負面的社會影響,影響力越大,受到批判的力度也就越大。而要建立一種話語的合法性,大眾的參與不可或缺。
如果說話語的音量需要通過“關系傳播”擴大,那么話語的合法性則需要在大眾的反饋中確立。發生于2016年的“羅一笑事件”典型地反映了大眾的話語賦權之于話語合法性的作用。起初,當事人通過自媒體平臺“賣文”為女兒籌集醫療費。文中的悲情敘事打動了社會大眾,捐款者絡繹不絕。但隨后有人指出,當事人名下有三房一車,經濟上并不拮據。輿論至此出現反轉,當事人也淪為大眾譴責的對象。在這一過程中,大眾先是以支持、寬慰的立場為其進行話語賦權,使其對于自身遭遇的敘述被神圣化,成為感人至深的典型故事,隨后又以消極的反饋解除了話語賦權的有效性,拒絕承認當事人話語的正當性與解釋力。當事人的話語權因此經歷了從擴大到喪失的轉變。
總而言之,新媒體時代,大眾在權力格局中承擔起重要角色。大眾既能夠積極主動地與他人建立連接以謀求關系賦權,借助具有感染力的敘事爭取他人的話語賦權,同時,也在與他人的連接中、在對他人作出反饋的過程中為對方賦權,其參與的賦權實踐深刻體現著參與式文化的民主色彩。
五、結語
參與式文化的興起使大眾地位得以重新界定。在參與式文化主導的網絡場域中,既有的行動邏輯、身份邏輯、權力邏輯被改寫,大眾的主體性得以擴張。不過,在對參與式文化寄予厚望的同時,一些存在的隱患也值得重視。缺乏規束的傳播實踐可能帶來的傳播倫理問題,狂歡式的解構、二次解構會否助長虛無主義,網民的賦權行動中是否存在非理性因素,又應當如何防范與規避。這些問題既需要警惕,也需要以適當的引導方式予以應對。唯有堅持正確的文化導向,才能對參與式文化這一新生的媒介文化進行良性培育,賦予其多元而不失共識,自由而不失理性的文化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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