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年11月20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我國幅員遼闊,加之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氣候特征,形成了我國自然災害頻發的現狀。與世界上其它一些自然災害頻發國相比,我國的社會科學對自然災害的研究相對落后。以汶川地震為例,探討災害移民的內涵與安置要點,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我國社會科學對于自然災害的研究方向。?
關鍵詞:期刊之家,災害,災害移民,安置?
1研究背景?
1.1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
我國是個多山且地震多發的國家,山區面積占陸域總面積的69.4%,為世界第一山地大國。全國有一半的行政市縣在山區,90%以上的森林、54%的耕地、50%以上的草地、76%的湖泊集中在山區。四川以西,尤其是青藏高原的山脈,海拔多在4000m以上,全國大陸地勢高差達9000 m。山地系統和山川地貌更多地受到地球板塊運動的影響,加上我們不合理的開發利用,使得山區與日本、印尼島國一樣容易發生地震、滑坡、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據統計,兩千多年來,我國發生7級以上地震達90次;近百年里,超過7級的地震12次。其次,我國還經常發生旱澇災害。全國668座大中型城市中,400多座城市缺水,110多座城市嚴重缺水。近20年來,北方地區嚴重缺水。已構成當地社會發展的顯性危機和制約經濟增長的“瓶頸”。與此相對應的是,我國的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遼河、松花江七大領域都是洪水的多發區。史料記載,300年來七大流域曾發生數以千次的大洪水,尤其是黃河中下游洪水曾導致其多次改道。?
1.2災害移民安置的社會科學研究?
人們對自然災害的認識有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一部分災害研究者比較側重災害的自然物理屬性,把自然災害等同于一種“自然的危險”或“極端環境事件”,在研究中特別關注災難帶來的物質和解決的影響;但越來越多的研究者開始意識到,災害不僅會對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帶來損害,更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妨礙社會功能的正常運行。他們開始把自然災害對社會正常實施功能帶來的影響列為重要的研究議題,引入各種社會科學研究視角分析災害的社會后果。社會學家對自然災害尤感興趣,這種興趣不僅僅在于回答“災害的社會后果為何”以及“如何減輕這些后果”之類的實際問題,由于在災害中常規社會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這正好為社會學家們提供了一個理解、研究社會結構和社會運動變化過程的“自然實驗室”,為他們深入理解社會運行、發展社會理論提供了良機。災害的社會學研究也因此成為當前災害研究中一個成果頗豐的領域。?
但是從我國的現狀來看,相關的社會科學研究相對落后,特別是在汶川地震前,我國對于各種自然災害的預防及災后的重建工作重視程度仍然不夠,從社會學的角度對于自然災害進行研究就更少了,以至災后出現各種社會問題。尤其是對于這種災害移民的安置、社會整合、社會資本的重建等工作并沒有作很好的處理。對于如此巨大的地震,舉國哀痛,可是在悲痛之余,我們尚需理智地對待,妥當地處理好善后事宜,讓災民在悲傷和痛苦之后,能夠有一個舒適的家。房子塌了,原有的不動產等大多財產也已隨那些瞬間的地震化為烏有。家從何處來,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可能是由于自然災害的發生時間和地點的不確定性,導致我國學者對于災民的安置研究并不十分活躍,在我國的災民實際安置中,可提供的指導實踐的理論較少,以至于出現了眾多問題。對此,本文筆者力圖從我國的現實狀況出發,從社會學的角度探討災害移民的安置。?
2災害移民的內涵?
災害移民(Disaster Forced Migration)指的是因干旱、洪水、狂風、暴雨、冰雹、地震、蝗蟲災害、海嘯、火山爆發、泥石流爆發、山崩、瘟疫等自然災害因素脅迫導致的人口遷移及社會經濟系統重建活動。從定義可見,災害移民的全過程,包括的不僅是一個人口遷移的過程,還是一個社會經濟系統重建的過程,且后者比前者顯得更為重要,在這一點上,災害移民與一般的工程移民并無實質上的差別。在移民的這兩個過程中,前者所包括的內容主要是一個往何處遷移,并遷往目的地的問題,而后者所要解決的是搬遷以后的與移民相關的文化、社會及經濟各方面的整合問題等。河海大學社會學系許佳君在研究三峽外遷移民與沿海安置區社會整合的過程中,就發現三峽移民外遷安置不僅導致了移民原有社會經濟系統的劇烈變遷,而且造成安置區現存的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化,而且這種變遷必將引發移民和安置區居民社會、經濟、文化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的變化。?
災害移民不同于一般的工程移民、扶貧移民及生態移民主要體現在其不確定性、性質轉換性、往復性等特征上。正常情況下,工程移民、生態移民或扶貧移民一般由專門的組織機構在嚴密的考察論證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然后進行切實可行的社會經濟調查及移民安置規劃等,在完成此階段的工作后才會進入移民工程的實施階段。當然,移民的整個過程還應包括竣工驗收與后期扶持階段。因而計劃性強,在搬遷之前就已經清楚地規劃出搬往何處,分幾批搬遷,搬遷后恢復收入的主要途徑等。而災害之后,災害移民原居住的地區因發生災害,若災民在原居住地繼續住下去,往往難以生存,甚至危及生命,因而在短時間內就急需搬遷,而且自然災害影響范圍較大,災民眾多,再加上災害發生時,災民除了失去大量的物質財產以外,往往還伴隨著失去親人的痛苦,并承受著因此而造成的心理創傷。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專家的建議,沒有哪種災難能像心理危機那樣給人們帶來持續而深刻的痛苦。由于災害移民與一般的工程移民在其成因及心態等方面的不同,災害移民在安置與社會整合等各方面也呈現出其獨特的特點,需要我們在災害移民的安置工作中需要加以注意,并采取各種可能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不妥,把災害移民的整個工作做好。?
3災害移民的安置要點?
(1)在利用國際社會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多渠道籌集資金,并借簽可用的運作模式。自然災害的發生往往具有較強的偶然性,一旦發生,短期內急需大量的賑災資金,尤其是流域性洪水和特大地震這樣的巨災,一次性損失都在千億元以上。這種特殊性決定了我們不可能從單一的渠道獲得所需的資金,而需要從多渠道來籌集資金。山東大學移民研究所所長宋全成教授就曾建議在我國四川地震災區移民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中,在資金籌集方面,設定如下的資金來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投入、國際社會和社會各界的捐款、轉移支付的重建資金、利用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的貸款。在汶川地震中,我國政府積極地利用了前三項資金來源,后兩項資金的利用相對不足。?
(2)國家要積極運用各種行政、立法手段,減少災害,促進移民的安置。據報道,關于汶川地震移民,是異地遷建還是原址重建,媒體報道之后,鬧得沸沸揚揚,與此同時,成都居民與浙江居民對此反對聲不斷。究其原因,若是因為環境容量有限,自然另當別論,但若是因為反對聲的出現就顛覆了這個提議,這只能說明政府職能的軟弱。在立法方面,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了《中國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這不僅體現了我國立法的時代性,更體現了國家對自然災害的防治及其災后規劃的重視,這就從法律的高度為自然災害的減災、救災及災后的工作提供了保證。
(3)在災害移民安置過程中,要特別尊重少數民族的特殊性。?
在這一點上,災害移民與工程移民并無實質上的不同。這里之所以提出這一點,是因為我國是個多民族國家,在安置災害移民的過程中,不能不顧及到少數民族的特殊性,否則,不僅可能影響工作質量,還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民族矛盾,影響民族團結,進而影響我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從汶川地震來看,重災區有許多是羌族、藏族少數民族地區。西南民族大學就曾組織30余名專家學者,對民族地區災后重建問題進行專題研討,他們認為,有關部門應充分考慮民族地區在區位地理、生態環境、經濟狀況和社會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制訂區別于一般區域的重建規劃。這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學者對于少數民族問題的重視。?
(4)災害移民也應得到土地補償。地質災害中產生的農業移民同樣也是失地農民,他們失去土地后,也應按一次性貨幣補償方式獲得補償。在震前用地補償的過程中,還應適當提高補償標準。補償標準的測算,除了要考慮震前原有土地的價值外,還要考慮原有土地的預期收益和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等因素。若原子化的災害移民群體沒有得到適當的補償,以至于他們無法生活,他們可能被一些反國家、反社會力量利用、組織起來,從而對社會穩定造成巨大隱患。?
(5)將過渡性安置與長遠性安置結合起來。自然災害的發生短時間內造成了大量的無家可歸的人們,但是這只是權宜之計,必須與長遠性安置結合起來。否則,必將會給國家和移民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不便。在臺灣9•21地震過后,盡管緊急開放部分公宅供災民安置或提供租金獎勵災民租房,但仍有部分災民無處投靠,因而興建五千臨時住房。結果,在9•21地震過后兩年,災民的安置基本達到完成,但由于開始的規劃不當,在居住上造成了眾多問題,諸如配套措施未跟進,隔熱、通風、保溫效果差等一系列問題。可見,在災害移民最初安置時就應將過渡性安置與長遠性安置結合起來,以避免短期安置的盲目性。?
4結語
雖然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但是國內學者,尤其是社會科學的學者和專家對于災害移民的安置及災后重建工作的研究尚處初步階段。就目前已有的研究來說,從研究的方法上看,大多限于定性研究,從研究的內容和深度上看,也不夠深入。路琮等人指出,近年來,在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的同時,自然災害的數量和因災害導致的損失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特別是生態系統比較脆弱的西部地區,同時也是自然災害頻發的高危地帶。這種災害逐年增加的趨勢,為我們社會科學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積極學習國際社會災后移民安置的成功經驗,包括日本、歐美等國的理論和經驗,加以總結,另一方面,努力開展國內研究,形成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理論,為我國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提供理論和經驗上的指導,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社會學人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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