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年12月18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 要:隨著社會的急劇轉型和經濟的體制的轉軌,弱勢群體發展的空間需求問題日益凸現,尤其以就業空間和居住空間需求最為突出,必須轉化政府職能、規范化規劃管理,針對性地為弱勢群體提供其空間需求的支持,以保證其真正擺脫目前的弱勢狀態。
關鍵詞 :城鎮規劃評職論文,核心期刊,弱勢群體,發展空間需求,規劃管理應對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進程不斷加快和深人,社會分化日益呈現為一種不斷加劇的態勢,弱勢群體現象及其問題日益凸現,開始成為困擾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的瓶頸因素之一。關注社會弱勢群體和低收入人群基本權利,不僅要滿足他們生存的要求,而且要滿足他們發展的要求[1]。本文探討了在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城鄉弱勢群體的發展空間需求問題,并提出了保障弱勢群體的發展空間需求規劃對策。
1 發展空間需求類型及其影響因素
弱勢群體是指社會轉型過程中由于失去發展機遇和客觀條件, 在經濟收人、 經濟資源占有、人力資本、競爭能力等方面處于弱勢地位,導致生存困難、發展機會匱乏、承受力脆弱,需要政府和社會予以扶助的群體[2]。城市不僅僅是供人們吃飯睡覺的地方,城市空間的組織和城市資源的分布還是社會生態賴以存在的基礎,它所提供的便利和就業謀生機會,對弱勢群體來說的重要程度要遠大于強勢群體。在我國,弱勢群體發展的空間需求及其形成原因可概括如下:
1.1 空間需求類型
弱勢群體發展的空間需求分兩大類:就業空間需求和居住空間需求。
1.1.1 就業空間需求
就業空間需求主要指由于經濟條件的制約,弱勢群體的受教育水平通常很低,而低學歷、低技能又反作用于他們,使其難以獲得社會流動和職位晉升的就業機會,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對于那些毫無職業技能的弱勢群體來說,他們只有做點小本生意維持生計。以蘇州為例,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游商流販和拉客摩托車,他們每天過得膽戰心驚,隨時要提防著城管的突擊檢查,為此他們不得不流離于大大小小的城市,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而對于那些稍有技能的工人來說,隨著技術革命的發展,現代生產需要既懂得技術又會熟練操作計算機的現代工人。那些在傳統工業中的手工業者,很容易在自動化的生產中被淘汰。
1.1.2 居住空間需求
居住空間需求主要指由于我國目前還沒有對城市外來人口在城市內的居住權的保證措施,使得城市外來人口弱勢群體,尤其是進城的農民工,無法在城市中享有享有與其收入相適應的固定住所以滿足其基本的個人和家庭生活的需要。
城市化過程中貧民大增,并非由于原市民中發生“兩極分化”,而是由于大量新移民(前農民)進城。而中國農民沒有地權,不可能賣地,但可能被“征地”而赤手空拳流入城市。他們不能在城市占地,政府不許建立簡易住房,又租不起更買不起常規住房,造成大量成家的新移民只能在城內過集體生活,形成表面上比貧民窟好看的集體宿舍(工棚),并把家庭留在農村,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扎根于城市,通常在“出賣青春”之后便回鄉度過余生[3]。
1.2 空間需求的形成原因
1.2.1 自身經濟基礎的差距
在我國,地域和城鄉貧富差距甚至貧富懸是造成弱勢群體的主要因素。東部沿海地區地理交通優勢突出,經濟發達;西部地區地處內陸,與外界的物質交流無優勢,久而久之,造成貧富差距越來大造成了貧困人口多就業少的現象。經濟基礎薄弱帶來的是基礎設施的落后和教育水平的低下,使得祖祖輩輩生活在那里的人在社會競爭中處于劣勢。流入城市后,在就業和生活方面都相對難以立足。
1.2.2 國家政府的制度影響
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往往是緊密聯系的。弱勢群體多分布在社會底層,較少有機會參與社會政治活動,他們的聲音很難在社會中發出來 ,也無法影響政府部門。而制度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社會地位和個人發展的機會,其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都必須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盡可能地避免人為地制造弱勢群體。
1.2.3 企業運行管理和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度
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經濟效益下降和結構性調整等因素,經常會削減過去長期在計劃經濟下形成的大量富余人員。這將導致停產、半停產企業增多,下崗職工逐年上升。此外,企業為員工辦理保險是有選擇性的,往往選擇為親戚、中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銷售人員投保。外來工參加工傷、醫療、失業保險的比例比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還要低。有一些企業經營者將拖欠工人工資甚至欠薪逃逸作為“盈利”的重要手段。這使得底層工人家庭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受到影響,讓這些家庭淪落到弱勢群體的隊伍中。
2 空間需求帶來的影響
2.1 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
經濟上的低收入性和社會生活中的貧困性,使得弱勢群體在社會中的心理壓力高于一般社會群體。他們缺乏職業安全感,對自身和前途充滿了悲觀,因此在社會生活中有較為強烈的受挫情緒,在心理上難以自我調適,進而容易對生活失去信心。
弱勢群體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以及心理失衡等方面原因,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就蘇州地區而言,弱勢群體正成為該地區治安、刑事案件的高發群體,甚至成為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老大難”,其中80%以上為盜竊案件。
2.2 經濟得不到長足發展
一個社會如果忽視了絕大多數主體的發展和經濟狀況的改善,固然不會獲得長足的發展。即使是在短期內獲得了較快的發展,最終也會停滯不前。因此,弱勢群體對社會的貢獻也是不應忽視的。但現如今,城市弱勢群體連最基本的居住權利都得不到保障,這直接影響了弱勢群體的生活境遇。
以南京為例,在城市化的改造過程中,見到的外遷移民使弱勢群體失去了在原有社區從事簡單勞動的工作機會,獲取信息資源的渠道也受阻,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就業、就學,極大地增加了他們出行的時間和花費。最終由于這種不當的外遷居民也會造成新的貧困【4】
3 城市規劃管理對策
然而如果面對繁復錯綜的社會現實,面對各種利益的博弈,要實現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證,也并非簡單的某個部門某個時期的事情。如前所述,根據大衛·哈維的觀點,應當給予弱勢群體權利,是出于弱勢者能夠知道自己所想有權利,能夠有渠道使自己的聲音為政府為他人聽到[5]。正是因為在社會分配中的權利被長久的忽視,才使得弱勢群體的利益處于被侵害的狀態。
3.1 從源頭處關愛社會弱勢群體
對中西部不發達地區,政府應從財力、物力上支援,振興當地經濟,為失業者創造就業機會。提高貧困人口的文化素質,是反貧困的重要手段。除了對失業人員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增強就業能力外,還應對其子女的教育費用進行資助或采取減免特困生的學雜費、建立貸學金制度等,以保證貧困學生受教育的機會。從源頭上縮小社會弱勢群體的范圍。
3.2 政府針對性地出臺相應政策
“執法為民,為民執法”,作為一個執法者,上路嚴格執法是無可厚非的,但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應該對弱勢群體出臺一些傾斜政策,可以通過加強管理,征收稅費等方式,讓底層人士通過小本生意來營生而不是一味地打壓。拿摩托搭客為例,在廣東絕大多數地方,特別是中小城市中,摩托車搭客在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相應的費用之后,可以合法上路搭客,而且一些合法營運的摩托車搭客者,還肩負著業余治安協管員的身份[5]。而對于攤點的設置,可在城區現有設置路段按蔬菜水果、夜市、陽光早餐、擦鞋、日常生活(水果、冷飲、香煙等)給予合理的占道審批安置;除規模攤群外,對零星攤點的設置也可適當放開。通過以上舉措來擴展弱勢群體的生存空間,以避免更多的弱勢群體陷入困境。
3.3 根據實際情況解決居住問題
在重慶的城市化過程中出現貧民社區,這一現象無可厚非。假使相同條件下,重慶多出的是幾百萬的兩棲人,這個問題可能要比有貧民社區更嚴重了,尤其是現在的農民工子弟發展到第二代的時候,問題就更嚴重了。因此針對不同城市化進程階段,我們應當采取措施合理解決居住問題,即使沒有盡善盡美的解決方式,有一些不合理的方式是應該避免的。
在我看來,解決居住問題可以先解決就業問題,在就業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提供集體宿舍供他們居住,加強他們的職業技能訓練,尤其鼓勵他們創業的技能。在他們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后,可以到外面租住一些廉價房,自己創業,爭取一定資金,最終在城市扎根。或是回鄉利用當地的土地資源優勢創業,也便沒有在城市里的居住空間的限制。
4 小結
城市居民所面對的不平等是在人類社會和城市空間之間的一個雙向的連續過程,人類社會創造了城市空間,城市空間作為人類生存的環境,又塑造人類社會自身,這被稱作一種社會空間的辯證法[7]。弱勢群體在給社會帶來價值的同時,理應享受應有的城市空間權利。這是城市規劃面臨的一個重要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田野:轉型期中國城市不同階層混合居住研究[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
[2]鄭杭生:中國社會發展研究報告·弱勢群體與社會支持[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3] 陸治中:新時期上海市郊鄉鎮成人教育發展框架的基本思路[M],中國農村教育,2002.
[4] 唐曉嵐:城市居住分化現象研究——對南京城市居住社區的社會學分析[J],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19、
[5] 哈維: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社會公正與城市),1973
[6]市容市政管理.
[7][美]保羅·諾克斯,斯蒂文·平奇著,柴彥威、張景秋譯,城市社會地理學導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