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3月19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文章采用文獻資料法、訪談法、邏輯分析法等對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的作用進行了多視角審視。就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存在的問題從管理體制改革、學科專業結構調整、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高校職能的偏側等方面進行探索。基于組織權力、結構、制度和文化層面,提出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的建設與發展建議,以期為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建設與發展
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是高校開展體育教學、體育教研活動的基本單位,它對高校體育教育質量的提升起著重要的作用。[1]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有多種不同的組織形式,其中最主要有“學系”簡稱“系”“教學研究室”簡稱“教研室”“教學團隊”。高校體育教學組織除了以上介紹的三種形式外,還包括學院下設的教學部、教研組、課程組、實驗教學中心、實踐教學中心等。無論何種形式,其在教學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
1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建設在教學改革中的作用
1.1教學質量的評價者和監督者
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的重要任務是提高體育教學質量以推動體育教學發展,其所制定的相關政策都是圍繞如何提高教學質量來推進體育教學改革中亟待解決問題的進程。
首先,體育教學的改革根本上是對人的改革,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能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客觀的教學評價機制,對體育教師的教學工作進行合理的評價,以此來保障新教學方法的正確推廣;其次,體育教師的個體差異和家庭環境及課程內容等的不同會對教學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在教學過程中體育教師教學目標是否明確、教學手段是否科學合理、教學內容是否嚴格按照教學大綱要求進行都需要基礎教學組織進行實時的監督,確保體育課程改革順利開展。
1.2教學改革的執行者和推動者
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是體育教學中最基本的單位,高校體育教學改革的實質是推動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的改革。首先,體育教師個人能力所產生的效果在推動教學改革的大環境中是極其有限的,在教學方法百花齊鳴背景下需要統籌組織和規范,促進個體形成合力,協調組織內體育教師的統籌性發展,滿足教學改革的要求,彰顯了體育教學改革中的基本執行者的作用。其次,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能對教學改革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并根據實際問題向上進行反饋,教學改革部門能根據反饋問題及時對改革內容進行調整,最終提高教學改革的實際效果,推動教學改革進一步深入。
1.3教師權益的完善者和保障者
教師權益的保障直接關系到體育教學改革的實際開展。一方面,全方位的教學要求使教師的課程工作量相對以前成倍增加,而相應的待遇沒有及時的提高,個別高校體育教學基本課程系數甚至低于學校課程的平均值,這種政策的不合理極大的打擊了體育教師參與教學改革的積極性,制約了教學改革的效果。體育教學組織能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教師的工作量進行客觀的統計,完善利益分配標準,保障體育教師的基本利益。
另一方面,學生的實時評價是對體育課程質量的基本保障。隨著體育教學的深入改革,學生的課堂要求也為之相應增加,原有師生關系也產生了微妙的變化,在體育教學改革中學生未能完全提高自我認識的情況下,更嚴格的環境難免使個別學生對教師做出錯誤的評價,導致體育教師教學評價低,影響教師評職等情況。基層體育教學組織能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的對教師進行評價,保障教師的基本權益。
1.4教師發展的指引者和幫助者
眾所周知,體育教學改革的發展需要體育教師自身水平的提高,個人的發展始終要圍繞組織的框架展開,縱觀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對教師發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指引和幫助教師綜合性的提高個人基本能力。一方面,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不僅可以根據每位教師的基本情況,針對性地為教師制定個人培養方案,讓教師明確自身的發展路徑,還可以根據體育教學改革的特點提醒組織內的教師遵循教學改革的基本方向。
另一方面,隨著“體育強國”國家方針政策的推進,各種體育教學高層次學習和培訓的進一步開展,高校體育教學組織有能力組織和支持體育教師多參加相關培訓活動,使其開闊眼界提高自身教學水平,同時完成個人培訓價值向集體價值的轉換,達到體育教學改革的相關要求。
2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探索
2.1管理體制改革導致體育教學權力的分化
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存在的問題。20世紀80年代后期,大多數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體育類也從原來的學校—系(部)或教研室兩級管理體制轉變為學校—二級學院—系(部)或教研室三級管理體制,由學校領導以及各職能部門統籌管理,二級學院自主實行教學科研訓練、行政管理等職能,再由二級學院下的各組織部門、教研室等來實施與反饋體育教學情況。
校—院—系(部)或教研室三級管理體制下,二級學院的職能權力比較大,承擔的任務也比較多,再由二級學院傳達教學等各項任務分化到各個系(部)或教研室,系(部)或教研室除了完成日常教學任務之外,還要統籌制定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項目技術的契合度,但在無形之中也增加了工作量。[2]
2.2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導致基層組織功能的分化
現階段系(部)或教研室是依據學科、專業或課程而設置的,以教研室為主的體育教學組織受專業目錄調整、學科結構的調整,學科、專業以及專項的發展,政策的導向,項目的普及度與受眾群體的發展影響等。
教學、科研與訓練是高校體育教學組織中最基本的三項職能,在實際的組織發展過程中逐漸出現教學、科研與訓練各職能分化,如重視科研輕教學,科研成果轉換運用到教學與訓練中的比例小,教學與訓練方法手段單一落后等情況。很多高校在探索學術發展道路上設立科研機構,但如體育類過于注重科研,而無法轉換服務于教學與訓練,無形之中將教學、科研與訓練三級分離分化,體育教學組織中系(部)或教研室的功能逐漸消解,加上學科、專業結構的調整,教師無法及時有效地將科研成果用于教學與訓練,弱化了教學質量與效果,引發基層組織功能的分化。
2.3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導致組織管理制度的缺失
自高校本科進行教學改革以來,體育教學組織將受眾小、性質相近的專業、專項進行了整合。依據最新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4]教育學門類體育學專業類中有體育教育等十三個專業,相較于本科教學改革之前以專業為單位開展基本教學,課程體系進行了重組,按學科門類、專業大類設計人才培養方案,各學科、專業之間各自獨立,在實現教學層面的資源共享上存在隔閡。教學改革的初衷是為體育教學科學創新發展,但實際上是體育教學組織并沒有建立科學可實行的組織管理體系,缺乏相應的監督與評價、聽看評課與試講、獎勵與激勵等制度建設,導致體育教學組織缺乏積極性與凝聚力。
2.4高校職能的偏側致使跨學科合作教研組織文化的缺失
近年來,各高校研究院(所)、研究中心、學科組等推進迅速,高校職能中的科研功能則開始逐步加強,而科研恰恰則是諸多體育教學組織的弱項,這也造成了體育教學組織的職能進一步弱化。在完成了基本的教學任務后,科研職能并未體現,校內外的學術報告、學術沙龍在體育教學組織中的功能發揮有待于進一步提升。
基礎教學組織按照學科、專業或專項設置,只要依據教學大綱,教學活動過程中編寫教案、備課、上課、批改作業、組織考試等都可以單獨完成,而缺少了自身科研創新帶動教學提升的能力發揮薄弱,造成諸多體育青年教師自我提升的速度緩慢,而對于教齡較長的教師來說,缺乏新學科的知識吸收,只能依賴傳統的教學模式與方法。體育教學組織按學科、專業或專項設置,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與其他學科、專業或專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各體育教學組織獨立運行,校內的各類資源也都分配到各職能部門與二級學院,限制了資源之間的共享,合作教研的機會也微乎其微。
3高等院校體育教學組織建設發展的思考
3.1組織權力層面:應當實現權力的合理分配,實現事權一致人、事、財、物權力從根本上來講關乎到高校資源的再分配,這里所謂的“人”即“人事權”,是教學組織聘任高校教學、科研、管理等人員的權利;“事”即開展教學、科研等工作的權利,涵蓋了人才培養體系制定、專業和學科建設、課程和教材改革、科研立項及成果評定等;“財”“物”與個人和組織的經濟利益相掛鉤。
解決這一問題的思路,使得高校體育教學組織內部實現“義務”與“權力”的對應,即在教育教學中“去行政化”,避免行政因素單一主導體育教學組織一切工作的局面,實現“人—事—財”的一一對應。所謂“去行政化”并不是完全不對體育教學基層組織進行行政干預,而是最大化地給體育基層組織自身“賦能”,提高其主觀能動性,使得從基層到上層的權力分配愈加合理,實現各層組織分工明確、積極主動、相互監督,最終實現體育教學相關工作的有序推進。
3.2組織結構層面:縱向橫向同時發力,重構體育教學組織結構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高校的體育教學組織結構一直在借鑒他者經驗的過程中不斷摸索,形成了“學校—學院—教研組”的上中下層組織結構。隨著組織權力的下放,學院以下的體育教學組織必然承擔更多的實際工作,這必然需要相應的結構改革與結構調整來承載,導致新的組織結構形式呼之欲出。高校體育教學基層組織的結構側改革,應當在縱向和橫向上同時發力,以促進高校體育教學工作的持續健康開展。
首先,縱向發展應重視“調結構”,形成模塊化、非固定式的體育教學組織。在大的教研團隊下設立小的課程組和科研團隊,由專業相同或相似的教師組建成課程組或教研團隊,在團隊建設中注重吸收不同年齡階段的成員,使得不同層次、不同年齡的教師形成優勢互補、相互學習。其次,在橫向發展上應當重視平臺建設,根據學科“既分化又綜合”的特點,打通體育學科與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壁壘,通過促合作、構平臺創建一片孕育創新的土壤,并最終實現“教學”與“科研”的相互補充與相互促進。
3.3組織制度層面:建立多級組織管理和監督評價制度
合理的組織管理制度是體育教學基層組織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首先,實現權力與義務的對應是組織制度建設的基本原則,應當明確各基層體育教學組織的職責范圍,將其權力與義務歸屬加以明晰,實現各級組織之間分工明確、職責清晰、運行有序。
其次,針對不同層級體育教學組織的職權,建立并規范向對應的日常運行及管理制度,如小課程組層面的聽評課制度、大教學團隊層面的聽評課制度、新進教師培訓制度、體育學術交流制度、課題評議及評定制度等。再次,應當建立定期教學交流與學術交流機制,如可以通過開展座談會、茶話會等形式解決教師在教學領域中的疑難問題,通過學術講座、參觀交流等形式妥善解決教師在科研領域中的疑惑。
在高校體育教學基層組織管理制度之外,還應當設立相對應的監督及評價制度。從基層組織層面講,對組織本身教學和科研實際進行監督和評價的最有效途徑是成員的互鑒、互評,通過小課程組內部、大教學團隊內部對某一個體或組織自身的監督和評價,實現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進步;而另一方面,也需要包括教務部門、人事部門、科研部門、評估部門等在內的各部門對體育教學基層組織進行定期監督與反饋,督促和激勵基層組織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3.4組織文化層面:構建“教研結合”的文化氛圍
體育教學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由僅注重“教學”向注重“教學與科研”方向轉變,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各高校創建“雙師雙能型教師隊伍”轉型中必然經歷之階段。基于此,應當致力于構建“教研結合”的文化氛圍和使體育教學組織成員充分意識到教學與科研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
教學與科研是密不可分的一個整體,應當樹立“做科研”的根本目的是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實際問題這一基本理念,通過“在一線體育教學中發現問題、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進而再在教學中應用科學研究的經驗成果”這一基本流程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與利用,既不應當只重教學而輕科研,也不應當功利化地“做科研”。另外,應當建立教研激勵的機制,促使組織成員積極投身于教研工作之中,加深體育教學組織成員之間的深入交流與互鑒,深化成員之間的社會關系,構建和諧的組織文化氛圍。
4結論
高校體育教學組織是教學質量的評價者和監督者、是教學改革的執行者和推動者;是教師權益的完善者和保障者;是教師發展的指引者和幫助者,是高校體育教學、科研、訓練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基層組織。面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應對組織權力進行合理分配,實現事權一致,組織結構層面縱向橫向同時發力,重構體育教學組織結構,在組織制度層面建立多級組織管理和監督評價制度。
參考文獻:
[1]劉小情.高校基層教學組織建設研究[D].武漢:華中農業大學,2016.
[2]劉桂艷,董繼剛,牛紅軍.高經濟管理類專業實驗教學質量的探討[J].山東農業教育,2004(1):30-34.
[3]洪志忠.高校教研室:明日黃花或當時得令[C].2015年高等教育國際論壇,2015-11-13.
[4]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EB/OL].
作者:張馳王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