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3月31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稅收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信用的缺失不僅造成了國家稅款的流失,也打亂了稅收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下面小編介紹一遍關于中國國內稅收信用的一系列經濟問題的經濟論文。
摘要:中國稅收信用缺失是造成國家稅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稅收信用體系的建立有利于優化經濟環境,提高稅收管理水平,保護守法納稅人的權益。然而從現實情況看,當前稅收誠信立法缺位與不足,權利義務觀念錯位,稅收執法誠信不足等問題嚴重制約了稅收信用的建設和發展。據此,應從立法、執法等各環節加強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促進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關鍵詞:稅收;信用體系;納稅人
在新的形勢下,人們呼吁加強社會綜合治理,共建一個和諧、有序的稅收信用體系。雖然中國的稅收信用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要求構建科學的稅收信用體系,這是中國稅制健全及稅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國發展誠信經濟、提高民族經濟國際競爭力的當務之急。
一、中國稅收信用現狀分析
近幾年,稅務部門普遍開展了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活動,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務、民主評稅、稅務公開、執法責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稅務隊伍的信用形象。但我們也應當看到,中國目前整個稅收領域信用缺失依然較為嚴重,可以說,不論是征稅人、納稅人,還是用稅人,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不誠信。而這種現象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綜合而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收誠信立法缺位或不足
雖然中國稅收法制建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還不夠完備,在一定程度上仍滯后于經濟形勢發展的客觀實際。主要問題有:一是缺少專門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對守信者保護不夠,對失信者懲處不力,也使得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的規范性受到很大制約;二是稅收立法時對有關信用方面的規定明顯缺位,在立法過程中對稅收誠信內容考慮不夠甚至沒有考慮,不利于和諧稅收環境的營造;三是現行稅收法律以及其他有關稅收的法律對涉稅案件的處罰規定彈性過大,容易造成稅收執法、司法自由裁量權濫用,造成稅收執法、司法不公,破壞了征納之間誠信的法律基礎。
(二)權利義務觀念錯位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權利與義務是對應的、相互的,比如納稅人既有納稅義務,同時也享有相應的權利。但長期以來,中國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輿論宣傳上,都片面地強調納稅人的義務而忽視納稅人的權利,使得納稅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違約失信進而偷逃稅行為。對征稅人和用稅人而言,則過于強調其擁有的權利,而忽視了其應盡的義務,這不僅不能為納稅人所認同,而且在相當程度上阻擋了政府在稅收與其關系問題上的視線,導致在納稅人監督缺位的情況下征稅和用稅中的行為扭曲現象頻繁發生,使納稅人的契約觀念和誠信意識日趨淡化。
(三)稅務機關執法誠信不足
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一些有違信譽、違法亂紀的行為時有發生,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徇私舞弊,甚至內外勾結,致使國家稅款大量流失,嚴重擾亂了稅收秩序;二是對納稅人重復檢查現象較為嚴重,如國稅部門查完了地稅部門又查,甚至稅務稽查人員調賬檢查時,一查就是幾個月,檢查缺乏效率,給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極大影響;三是有些稅務干部素質不高,執法隨意性大,在稅收執法程序、執法尺度、適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問題;四是由于目前評稅標準、“雙定戶”的定額核定標準均掌握在少數稅務干部手中,一些稅務人員憑借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撈取個人好處,人為地造成企業之間稅負不公,直接惡化了稅收信用環境。
二、建立稅收信用體系的必要性
(一)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信用經濟的根本立足點就是誠信,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信用的要求越來越高。稅收信用,一方面要求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嚴格執法,營造誠信納稅的法制環境;另一方面要求納稅人努力增強稅收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自覺做到誠信納稅。這些都有利于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稅務機關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的需要
稅收信用體系既包括納稅信用,又包括征稅信用。從納稅信用看,納稅信用制度將納稅人按信用度分為不同的等級,實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對依法納稅的納稅人給予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簡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把精力集中在納稅信用度不高的納稅人身上,強化征管力度,從而節約了征管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從征稅信用看,要求稅務機關規范納稅服務,文明執法,誠信地履行對納稅人的承諾,為納稅人誠信納稅創造條件。同時還要公平執法,使誠信納稅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使違法者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這些都有利于稅務機關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納稅人提高和維護自身信用的需要
誠信意識就是財富意識,社會經濟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良好的社會信用制度可以使經濟交換參與者方便、快捷地獲取對方真實的信息資料,減少信用調查核實方面的費用、開支,防止因對交易者資信懷疑而減少的社會經濟交往。守信者也會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經濟交往中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稅收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制的組成部分也具有這種職能。
三、建立和完善稅收信用的政策建議
(一)建立征稅信用的政策建議
嚴執法、講信用、踐承諾、優服務是對稅務部門的基本要求,征稅信用主要體現在嚴格執法和優化服務上。嚴格執法是稅收工作取信于納稅人的關鍵所在,在嚴執法的同時做好服務納稅人的各項工作,并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約束和管理。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要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實行獎懲有別和嚴格的責任制,建立失信于納稅人的懲罰約束機制。在干部管理體制上,要建立充分體現獎優、罰懶、懲貪、治庸的管理機制。工作人員具體到每個人應定崗定責、職責分明、權責清晰,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 優化稅務服務,抓好辦稅服務的軟硬件建設。在軟件建設方面,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人員教育、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綜合素質。在硬件建設方面:一是大力發展網絡服務,統籌建設專業性稅務網站并納入電子政務系統;二是積極推廣電話服務。
3.完善稅收征管機制。要注重在傳統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礎上嫁接現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管理的集約化、專業化、信息化,賦予稅收征管新的時代內涵和特色。特別是要加強稅源監管和稅務稽查兩個環節的工作,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
(二)加強稅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議
加強稅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轉化政府職能,使政府由經濟建設者的角色轉化為公共物品和服務的提供者,進而彌補市場失靈。
1.調整政府職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轉變。政府職能調整要爭取與市場機制建設協調進行,市場能做到的事放手讓市場做,其中首要任務是加快財政資金從競爭性領域退出,將政府由經濟建設型轉變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型,將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彌補市場失靈。 調整財政支出的范圍和結構。主要表現在將支出重點放在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上,尤其是廣大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在結構上壓縮經濟建設支出和行政管理費支出,增加社會科文衛、社會保障以及支援農業和農村的支出。 細化預算,加強對預算安排和支出全過程的監督。編制預算時,在大的分類下盡可能分設若干款、項、目級科目,將支出項目細化,增加預算的透明性和監督性。
(三)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
針對失信納稅人追逐眼前經濟利益,不惜損失信用的短期行為,應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誠信收益,促使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納稅者誠信納稅。這主要通過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來實現。具體體現在:一是對企業或個人在稅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記錄時,在稅收征管系統(CTAIS) 中自動劃轉為“納稅信不過企業”,重點稽查和監督;二是對待上述“納稅信不過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不得劃轉為正常有信用的企業,在此期間再次違反稅收法律規定的行為時,要從重處罰;三是建立對納稅信息不實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與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信息互通機制,實現稅收信用信息共享。
閱讀期刊:《稅收征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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