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11月28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本篇文章是由《會計師》發表的一篇會計論文,雜志執著于傳播現代會計理念,倡導科學理財觀念,并對會計從業人員、企業管理者提供可操作的專業知識,在政府有關部門、企業界、會計學界有著廣泛的影響。
[摘 要]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反傾銷已成為世界各國所采用的貿易保護手段。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七貿易大國,由于各種原因,我國已成為世界上遭遇反傾銷最多的國家,形勢不容樂觀。本文從會計的角度出發,闡述了國外反傾銷對我國的主要危害,提出實施反傾銷規避會計并提出了幾點建議。
[關鍵詞] 反傾銷;反傾銷規避會計;對策
近10年來,隨著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不斷增強,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反傾銷正被一些國家濫用,成為其實施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我國則成為這種“保護主義”的最大受害者。據不完全統計,自1979年歐共體對我國糖精提起第一例反傾銷調查以來,截至目前,累計已有30多個國家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500多起,涉案金額高達近200億美元,涉及商品約4 000種,繼日本和韓國之后,我國成為遭受反傾銷投訴和調查最多的國家。
一、國外反傾銷對我國的主要危害
1. 削弱了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
根據WTO反傾銷條款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各國反傾銷法一般都規定,一旦對某一國外產品裁定反傾銷稅或其他的反傾銷措施,除出現特別情況外,其裁決效力將持續5年。5年后,如果本國生產商或反傾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延長,經過復審程序后,反傾銷措施還可再延長5年。因此,一旦我國出口產品被裁定征收反傾銷稅或被采取其他措施后,要么產品的價格將很難再有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自動退出該國市場;要么產品的出口數量將會被大幅削減,造成出口的急劇萎縮。
2. 引發了世界各國的連鎖反應
我國出口產品在一國被提出反傾銷投訴后,其他國家認為我國產品將會退出該國市場,因而擔心我國產品在被擠出申訴方所在國市場后轉而大量涌入本國市場,于是也采取“預防性”的反傾銷措施,這就造成我國產品在一國被投訴后,往往接二連三地在其他市場也被投訴,例如中國焦炭,在被印度反傾銷后,歐盟也開始對這一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同時美國也啟動了對該產品的預防性調查程序。
因此,世界各國強加到我國頭上的反傾銷行為,給我國許多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直接造成許多企業開工不足,生產萎縮,利潤下降,經營困難,甚至被迫停產,進而對相關的產業鏈產生極大的影響,并對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產生不利影響。
二、實施反傾銷規避會計的作用
反傾銷規避會計是指通過建立避免引發反傾銷調查的會計預警系統,在國外未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之前,出口企業實施反傾銷會計的規避戰略,避免反傾銷調查的發生,實現反傾銷調查的會計保護。其作用如下:
1. 信息收集
出口企業應該具有憂患意識,不應等到反傾銷來臨時才“臨時抱佛腳”,而是應該未雨綢繆,在產品出口階段便注意搜索產品可能被訴傾銷的有關信息,通過收集與企業進行反傾銷相關的國內外產業政策、市場競爭狀況、企業本身與競爭對手的各類財務、成本和生產經營狀況信息,進行分析比較,判斷是否預警。
2. 監測危機
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如果謀劃要對某一國家進行反傾銷時,往往是由一些社會團體或行業協會首先進行聯合輿論宣傳,爭取大眾的同情,然后向政府施壓,進而由某些公司聯合提出反傾銷訴訟。通過對大量信息的分析,當出現可能危害企業經濟利益的傾銷、反傾銷關鍵因素時,反傾銷會計預警系統能預先發出警告,提醒經營者早作準備或采取對策,避免潛在的危機演變成現實的損失,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 控制危機
當企業發生潛在的傾銷、反傾銷危機時,反傾銷會計預警系統還能及時尋找到導致反傾銷的根源,把握反傾銷給企業帶來的危害程度,使經營者有的放矢,對癥下藥,制定切實有效的應對策略,及時阻止傾銷、反傾銷的進一步惡化,避免企業遭受更大的經濟損失。
三、實施反傾銷規避會計的對策
1. 建立反傾銷會計機構
反傾銷會計預警系統所需的信息比較龐雜,除了企業會計核算系統提供的自身的財務信息以外,還需國內外市場行情的信息,進出口總額,相關產品的價格、數量,以及宏觀方面的信息等以應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查,因此,我國的出口企業應在內部設立反傾銷專門機構,配備反傾銷會計人員,收集和研究國際市場的相關信息,如我國駐外經商處向國內提供的研究報告、經貿信息網提供的進出口信息、海關進出口統計公報、行業商會的統計信息以及國家商務部通過“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監測和公布的相關信息等,以此形成反傾銷會計的信息平臺,為企業在產品出口國別、出口數量和出口價格方面的決策提供依據。會計機構應通過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建立有效的國外市場商情資料和出口商品的國外區域分布資料,包括有關國家或地區市場同類產品的生產商、生產能力、市場銷售量、銷售渠道、價格水平、競爭狀況、產品市場前景等,及時掌握進口國的商情,進行應對反傾銷的會計規避。
2. 參照國際通行標準,規范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在市場經濟成分認可方面,各個國家(地區)的具體規定有所不同,但都特別注重對企業的成本投入和會計賬簿的核查。要證明企業的市場經濟性質,就必須證明企業是根據市場價格信號決定原材料、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投入及產量的,產品價格能夠反映市場供求和產品價值。這是決定企業市場經濟性質非常重要的論證環節。起訴方的調查當局往往要重點核查企業的財務賬簿和會計方法等。因而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要與國際接軌,會計賬簿須符合國際通用會計準則并經獨立審計,以反映該企業的生產成本、財務狀況和市場經濟關系,表明企業的市場經濟體性質。
3. 保質保量進行會計報表外部審計
《WTO反傾銷協議》規定了企業財務會計資料必須經過“獨立審計并有通用性”,這是企業取得市場經濟地位的條件之一。而且,國外反傾銷官員所能完全相信的企業提供的資料恐怕只有會計師的獨立審計報告。所以,國外反傾銷調查無一例外地都要求企業提供至少兩年的審計報告。可是,現階段我國的一些企業為達到某一目的,伙同或者指使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報告進行粉飾,使得審計報告不符合企業經營情況和財務現狀。有的企業實際盈利而審計報中卻告出現較大虧損,成為被征以高反傾銷稅的有利佐證;有的企業財務資料與審計報告不相符合、漏洞百出,這必然導致調查方官員審查時全盤否定企業財務資料,轉而采用其他資料裁定,這類企業往往被征以巨額反傾銷稅。
4. 建立反傾銷會計基礎信息平臺
反傾銷應訴時之所以出現相關會計資料不足的現象,主要是由于企業沒有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企業平時忽視了對相關會計信息的收集與整理。企業要想在國際貿易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反傾銷訴訟中做出充分的舉證,就應建立企業自己的反傾銷會計信息平臺。這一信息平臺是以會計信息為主、相關信息為輔的一個綜合的、全面的信息庫,旨在提供反傾銷訴訟雙方全面、詳細的基礎資料和比較分析資料,以確保反傾銷訴訟舉證和抗辯的成功。
5. 熟悉主要目標市場的反傾銷法規
我國企業一般不熟悉進口國的反傾銷法律和經濟政策,容易引發反傾銷調查。反傾銷規避會計不僅要求掌握反傾銷有關成本認定的國際基本規則,而且要全面了解進口國反傾銷的法律。這就要求會計人員既通曉《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WTO《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WTO反傾銷委員會關于反傾銷調查資料搜集期間的建議》、《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WTO保障措施協議》等國際反傾銷法律制度,同時又熟悉進口國的反傾銷法律制度,能針對不同國家進行有利的會計運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