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8月14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經濟犯罪是一種高級的犯罪形式,它一般都與經濟相關,包括貪污、賄賂、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企業內發生的與經濟相關的犯罪行為等。隨著我國經濟的逐漸發展,經濟犯罪的人數也在逐年上漲。律師想發論文的話,可以參照本篇。
摘要:犯罪工作很重要,要從政治上而不只是經濟上,看到打擊經濟犯罪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經濟犯罪,非法利益,管理法規
一、經濟犯罪概念及特征
現代意義上的經濟犯罪,一般指自然人或法人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商品生產、分配、流通及其管理過程中,違反經濟管理法規,危害市場經濟秩序,應受國家刑法懲罰的行為。這種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貪利性。大多數經濟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經濟利益的目的,犯罪人為了一已之利,采取不正當的手段侵吞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財產,損害合法經營者的利益,同時破壞了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秩序。
2、法定性:經濟犯罪是法定犯罪,即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由法律規定的,這一點有別于一般的自然犯罪,如殺人、強奸、搶劫、盜竅等傳統犯罪,具有明顯的反社會性,人們憑借社會常識和倫理道德規范就可輕易地加以判定,法律之所以將其宣布為犯罪,是因為古往今來人們都認為其是犯罪。
3、雙重違法性。經濟犯罪是經濟運行過程中的犯罪,它即違反國家有關經濟管理的法律,又觸犯刑律;即侵害國家,集體和公民的經濟利益,又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傳統犯罪之觸犯刑律。
4、復雜性。經濟犯罪由于發生在市場經濟運行領域,因而相對于其他類型的犯罪,其犯罪結構十分復雜,市場經濟運行領域是一個極其寵大的動態領域,其中圍繞商品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形成的紛繁復雜的經濟關系相互交織在一起,幾乎囊括了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和部門,而近年來隨著我國勞動力市場、金融市場、證券期貨市場、房地產市場及科技市場等各種專業市場的建立,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變的更加多樣化。在這樣一種復雜的經濟環境下,形形色色的經濟犯罪大量滋生,蔓延,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特點。
5、智能性。經濟犯罪的行為人一般具有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豐富的經濟、財稅、貿易、會計或者法律方面的專門知識,具有長期從事經濟活動的經驗,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執仗,不具有攻擊性,犯罪人往往以其專業知識或利用其職務便利,深思熟慮、精心策劃,通過鉆法律空子達成牟取非法經濟利益之目的,因而經濟犯罪在西方稱為“白領犯罪”。
6、隱蔽性。經濟犯罪并不像傳統犯罪那樣赤裸裸的違反社會公德,和人們所熟知的行為規則,其行為人往往又是經濟關系的一方當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經濟活動的性質,因而其犯罪不容易還謁,茷c緇崳:π砸膊灰妝蝗嗣撬鮮丁?BR>二、經濟犯罪的現狀
當前,經濟犯罪在質和量上都在迅速上升,其現實和潛在的社會危害性愈來愈為人們所關注,我省僅1997年到1999年上半年,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的經濟犯罪案件,就達551起,涉案金額達7億多元人民幣。從近幾年公安機關偵破的一批經濟犯罪大要案件的情況來看,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是:
1、金融詐騙案造成損失巨大,過去,金融詐騙案件發案極少,偶有發生,損失金額也不大,九十年代以來,金額詐騙案件大幅升,動輒損失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案件也屢見不鮮,損失令人觸目驚心。1997年甘肅省公安廳偵破的甘肅五金礦產進出口公司特大金融詐騙案,追回贓款800萬元。
2、合同詐騙案危害嚴重,這類經濟犯罪活動往往涉案金額大,有的還誘發劫持人質,故意殺人等惡性案件,甚至引發工廠倒閉,群眾上訪,請愿等一系列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騙稅犯罪案涉稅金額越來越大,危害稅收征管的犯罪案件,近處來不斷增多,涉稅金額也越來越大,特別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騙稅的重特大案件不斷發生。
4、騙匯犯罪案致國家外匯流失嚴重,近處來,一 些境內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結利用假合同、假提單、假投資單等手段大量騙購外匯,向境外轉移資金,僅1998年8月至12月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打擊騙匯專項斗爭,就使國家避免了100多億美元的外匯流失,為保持國家外匯儲備規模和人民幣匯率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5、制造假幣案在局部地區有蔓延之勢,假幣流入貨幣流通領域,甚至在局部地區形成了蔓延之勢,不僅來重影響了正常的社會主義金融秩序,也造成了人民群眾的恐懼。
三、經濟犯罪的原因
新形式下經濟犯罪案件高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觀上的原因;即有物質方面的原因,也有精神方面的原因。
1、物質占有欲的膨脹和生活享樂的濃化,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城鄉居民的消費水平大大超過了過去的增長速度,消費結構向著一個多樣化和高層次的趨勢發展,受這種趨勢的影響,一些人的物質占有欲惡性膨脹,滋生了奢移浪費,揮霍無度的不健康消費思想,有些人甚至是個別高級領導干部崇尚追“新潮”,養“二奶”,購豪宅,買名車的生活方式,追求一種腐朽糜爛的生活享樂觀,利欲熏心,走上經濟犯罪的道路。
2、相對貧困和心理上主觀貧困問題的影響。近幾年來,我國社會成員的收入水平適當拉開,有些人企業和個人迅速致富。出現了“百萬元戶”甚至“億萬富翁”等。要現實生活中,雖然“饑餓起盜心”的現象已不多見,但相對貧困和心理上的主觀貧困問題倒是更多的反映了出來。一些人為了追求所謂的“現代化富翁生活”,不擇手段,挺而走險,超出自己的能力和條件,妄圖占有更多的社會財富,夢想一夜變成“百萬富翁”,因而大肆進行利用,假提貨單,假合同等詐騙巨額公私財物的經濟犯罪活動,危害社會,這種犯罪,已不再是為滿足基本溫飽需要而犯罪,而是脫離實際可能和正當途徑,非法牟取暴利的犯罪。
3一些內部單位疏于管理和防范。有的金融單位只注意業務開展,規模擴大,而輕視安全保衛工作,使已建立的規章制度得不到落實,有的單位領導疏于對職工的教育管理,甚至把一些有這樣或那樣劣跡的人員安排到要害部門崗位,為他們伺機作案提供了便利條件;有的少數工作人員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防范意識差,工作不負責任,對借貸人員的資信、各種票據、資信證明審查不細,把關不嚴;還有的違規經營,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4市場經濟法制不夠健全。目前,我國經濟正處于由計劃體制而向市場體制,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的轉變之中,各方面的改革還有待于深化,市場體制還處于不成熟階段,國有企業正在通過改革走向市場,跟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我國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法制框架已基本完成,但是還存在不少漏洞,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著經濟立法缺乏超前性和預見性,法律體系不完善,以
及金融財稅、證券、外匯體制和經營機制改革中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未能及時配套解決等問題,使經濟犯罪活動有隙可乘,許多經濟犯罪主體鉆法律和處策的空子,大肆進行犯罪活動。
5、對經濟犯罪打擊不力。由于打擊經濟犯罪是一項多方位、多層次、多環節的系統工程,所以造成打擊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經濟犯罪往往與正當的經濟活動交經織一起,使罪與非罪難以界定,影響了經濟案件的查處工作;二是經濟犯罪受害人的矛盾心理導致犯罪不能被及時發現,有些經濟犯罪案件發生后,單位領導怕撥出蘿卜帶出泥,影響本單位,本部門聲譽,便隱匿不報或報案太遲,給偵察破案造成很大困難;三是一些辦案部門存在著重追贓,輕打擊處理問題,以罰代刑,降格處理;四是與經濟犯罪關系網或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有些經濟犯罪與地方部門的經濟利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受到地方部門的縱容、包庇,甚至鼓勵;五是由于目前經偵人員量少質弱,技術裝備陳舊落后,辦案經費保障不夠等問題,額觀上減弱了打擊力度,直接影響了打擊經濟犯罪職能的發揮。
四、經濟犯罪的新動向
1998年以來,全國審計機關共向司法機關移交經濟犯罪案件4864件。
1998年在中央預算執行中,水利部弄虛作假,亂拉資金修建樓堂館所,1999年重慶豐都縣國土局原局長黃發祥貪污侵占移民資金1556萬元,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后,黃發祥被判死刑,1999年,工商銀行深圳分行原員工彭海懷,彭海生兩兄弟以虛假信用證等手段騙貸款6.54億元,2001年,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里在國債項目招投標中弄虛作假牟取暴利造成國家建設資金損失9800多萬元。
經濟犯罪在我國的發展盡管理時間不長,但發展速度卻快的驚人,且呈現出八大發展趨勢,在今后一時期,經濟犯罪仍將繼續呈高發態勢,執法機關將面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