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年02月10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55項證書可“一證雙用”
近年來,我市積極推進職業資格等級與職稱制度有效銜接,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打破職稱評審界限,破除人才評價制度藩籬,有效降低了社會用人成本。
據了解,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職稱都是針對專技人員的評價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對于部分專業領域的專技人員來說,兩種評價方式的評價內容有交叉重疊,需要花費較多精力分別準備,不僅給個人工作帶來負擔,也提高了單位的用人成本。為避免交叉設置,減少重復評價,我市出臺相關政策,融合兩類人才評價機制,變人才評價“獨木橋”為“立交橋”。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關規定,凡取得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和我省規定的取得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等10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經濟師、工程師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出版、計算機軟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等20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的人員,以及取得我省組織實施的圖書資料等5項以考代評類職稱考試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此外,在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已取得質量、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等8項資格證書的人員,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的,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人介紹,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55項職業資格或職稱考試證書的,用人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從獲得相應級別、層級職業水平證書、職稱考試證書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但不換發職稱證書。符合晉升職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持職業資格或職稱考試證書直接申報,我市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將按規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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