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8月29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為培養造就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黨和人民放心的新聞輿論工作隊伍,河南在《河南省新聞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的基礎上,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深化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及河南職稱改革有關政策,對新聞專業職稱申報評審條件進行修訂。
此次修訂堅持服務發展、科學評價、以用為本,遵循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成長規律,健全完善符合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主要從以下方面對原評審條件進行修改、優化和完善。
一、拓展適用范圍
隨著新聞媒體單位整合,縣級融媒體中心設立,原來的評審條件適用范圍中的“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網絡媒體”已不能完全涵蓋現階段的新聞單位。根據河南新聞專業實際情況,將原來的第二條修改為:“本《標準》適用于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并列入新聞記者證核發范圍、具有新聞采編業務的單位中,從事新聞采編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豐富評價方式
為進一步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便于評審委員會更加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報人員的業務能力、專業水平等情況,高級職稱評審采用面試答辯與專家評議相結合的評價方式,評委會將根據申報副高級、正高級職稱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以及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三、完善評價標準
突出政治素養要求。堅持把思想政治素質放在職稱評價的首位,全面考察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道德和從業操守。
樹立能力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評價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素質和工作業績,引導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全面掌握新聞理論知識,熟練運用業務技能,有效提升策劃、采編、制作等實踐能力。將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采寫編輯的消息、通訊,拍攝錄制的圖片、音視頻,制作的新媒體作品等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
克服“四唯”傾向。遵循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成長規律,科學設置職稱評價標準,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的傾向,突出專業性、實踐性、創新性。此次修訂,獎項、論文論著不再作為職稱評審必要條件,視為可選而非必備項;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撰寫的新聞改革方案、新聞研究課題、調研報告、學術交流報告等理論研究可等同于論文論著,作為職稱評審業績使用。
暢通其他系列職稱與新聞專業職稱申報渠道。針對從其他系列調入新聞單位的人員,在申報高級職稱時明確相關條件:具有其他系列中級或副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并按規定已轉評為新聞系列同級職稱后,聘任新聞專業崗位工作滿1年,且與原系列同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可申報上一級職稱;具有其他系列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1年,且符合評審條件的,可轉評同級職稱;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調入新聞單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1年,且符合評審條件的,可轉評高級記者或高級編輯。
建立綠色通道。對符合河南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政策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破格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向基層人員傾斜。對在縣級新聞單位連續從事采編工作滿15年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副高級職稱時,評審委員會可在業績或論文著作條件方面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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