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1月27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化學工業出版社(以下簡稱化工社)組建于1953年1月,是新中國出版界歷史較為悠久的中央級出版社,出版科技圖書、教材、大眾圖書、電子出版物及科技期刊等五大類。經過近60年的發展,化工社現已成為專業特色突出、品牌優勢明顯、圖書市場占有率較高、有良好知名度和信譽度的中央級綜合科技出版社,榮獲“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稱號,國家一級出版社。
化工社堅持“服務讀者、面向市場、立足化工、傳播科技”的辦社宗旨,倡導“團結、創新、求實”的出版精神,實施“出精品、樹品牌、創高效”的經營理念,不斷踐行“讀者的需求,我們的追求”的行動口號,把始終堅持正確的出版方向和努力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作為我們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
主要業務:
化工社擁有化工·材料、機械·電氣、環境·建筑、生物·醫藥、生活·健康、計算機、經管·人文、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綜合教育、科技期刊、數字出版等12個專業出版分社及銷售公司、印務公司以及網絡、國際合作、物業等經營中心和幾個職能部室。化工社努力堅持優質高效快速的發展戰略,在加快發展步伐的過程中,突出質量、確保效益并使出版品種、結構、規模、質量和效益保持協調發展。化工社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和教育發展趨勢為依據,以自身優勢為基礎,采取“立足大化工,面向大科技”的出書方向,對圖書選題進行優化調整,現已形成化學、化工、材料、環境、輕工、能源、機械、電氣、生物、藥學、醫學、安全、生活、大眾健康、建筑、農業、計算機、經管、人文、少兒等主要圖書板塊。其中,化學、化工、材料、環境、輕工、能源、機械、安全、藥學、生物、農業等專業圖書在全國零售市場保持較高占有率。
下面小編匯總出書步驟:
1. 選題
編輯通過市場調研提出出版內容選題,經過責任編輯、編輯室主任、出版社社長和總編輯(或出版社選題論證委員會)的三級論證,最終由出版社選題審核委員會審批通過,報省一級新聞出版局批準。
2. 選題報批
省一級新聞出版局依據國家《出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對出版圖書選題內容進行審批,確保有關選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備案。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和《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備案辦法》(新聞出版署[1997] 860 號)等法律法規,對于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內容,對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會產生較大影響的選題,實行重大選題備案制度,即出版單位須向新聞出版總署專題申報備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 組稿、編輯
選題經批準后,出版業務進入編輯環節。
編輯組織稿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直接與作者簽約組織稿件,或委托作者(多為知名學者)辦理組織稿件。每一種圖書,都與作者簽訂出版合同,約定和保護作者和出版社雙方的合作條件和權利。出版社擁有的是著作權人(作者)許可使用的專有出版權。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權人允許出版社對其著作的使用范圍、許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報酬標準、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 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種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版稅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數,以千字為單位向著作權人支付一定報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據圖書的印數,以千冊為單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即印數稿酬);作品重印時只付印數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稅,指出版者以圖書定價×發行數×版稅率的方式向著作權人付酬;版稅率一般是 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質量、篇幅、經濟價值等情況計算一個確定現金數額的報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權人付清。
4. 審稿、申報書號
審稿:
審稿是編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審稿實行三審制,對稿件進行三個級別的審查,即責編初審、編輯室主任復審和社長(總編輯)終審。三審后的書稿按齊、清、定的原則,發送出版社的出版生產部門,進入生產流程。
版權聲明:文章來源于網絡,由本平臺整合撰寫,版權歸原作者或平臺所有,分享只為學術交流,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或整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