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3月17日 分類:農業論文 次數:
摘要:基于江西省700戶用材林農戶調查數據,采用回歸模型定量分析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和產出的影響程度和影響方向,以驗證林權配套改革中的社會化服務供給是否發揮應有的效果。結果表明:林木栽培技術服務對一般貧困農戶林地投入和林地產出水平具有顯著正向影響;金融服務對非貧困農戶和重度貧困農戶林地投入水平具有顯著正向影響;病蟲害防治等服務對非貧困農戶和一般貧困農戶林地投入有顯著負向影響;林地面積對不同農戶林地投入產出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是否參加林地保險對重度貧困農戶林地投入有顯著正向影響;勞動力人數對非貧困農戶林地投入有顯著正向影響;家庭收入結構對不同農戶林地投入產出具有顯著正向影響;戶主年齡對非貧困農戶和一般貧困農戶林地投入有顯著正向影響。因此,提出針對貧困農戶提供林業技術培訓;加大對貧困農戶林業金融扶貧力度;加大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等對策建議。
關鍵詞:林業社會化服務;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投入;林地產出
林業論文投稿刊物:林業科學研究主要任務是及時反映以中國林科院為主的營林科學最新研究成果、學術論文和研究報告、科技動態和信息等,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開展學術討論、繁榮林業科學,更好地為我國林業建設服務。
中國正處于脫貧攻堅的決勝期,山區和林區作為貧困人口的“集中區”和脫貧攻堅的“深水區”,始終是脫貧攻堅的重點和難點。通過發展林業生產來帶動貧困農戶脫貧的“生產性扶貧”被寄予厚望。林業作為一項林地資源和農村勞動力密集型的傳統產業,其集約化經營對林地規模和勞動力的要求較高。由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地經營規模較小、經營主體比較分散,再加上農村勞動力的大量轉移,給林地經營造成極大的壓力[1],導致林地投入產出水平不高、林農收入較低,進而加劇了林區貧困人口依靠林地經營擺脫貧困的難度,影響了林業生產性扶貧政策的有效實施。采取有效措施緩解和消除勞動力轉移對林業生產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提高林地綜合產出能力與林農林地經營收入水平以及緩解林區和山區貧困問題的迫切需要。
通過林地流轉實現林地規模經營進而提升林地要素產出效率和提高農戶林業經營收入水平與緩解林區人口的貧困狀態,一直是政界和學界的共同努力方向[2]。然而實踐證明中國集體林地流轉率較低。截至2015年,中國參與林地流轉的農戶僅為7.15%[3],而實際比例或更低。林地流轉不暢和林地小規模家庭經營的現實情況決定了中國不可能通過林地規模化經營的組織結構變革的單一途徑實現林地經營效率的有效提升[4],林地規;洜I也難以成為破解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低下與貧困農戶林業經營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途徑[5]。林地作為山區和林區農戶重要的生產資料,其經營水平直接關系山區和林區農戶家庭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后,如何有效提高山區和山林區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并由此提高農戶收入和生活水平,一直是政界和學術界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為此,國內學者從關注影響農戶林地投入產出行為的主要因素及其影響機制的視角,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并獲得重要發現。從根源上來說,農戶林地投入行為受產權改革的影響[6-8]。
沒有安全、穩定和長期的產權保障,農戶不愿意進行林業長期投資[9-10]。同時,采伐指標的獲取難度、林地經營面積也會影響農戶的林業生產投入,嚴格的采伐限額會增強農戶造林投資的顧慮和風險,挫傷其造林投資的積極性,阻礙農戶造林投入行為[11]。一般認為,南方地區林地經營面積大于0.8hm2的大規模經營戶,其林業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更高,有力地促進了農戶林地投入行為[12-14]。非農就業增加了農戶家庭收入,有助于增加其林業投入[15-16]。林權配套改革后,林業社會化服務引起學者們的廣泛關注,研究主要關注農戶林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及其影響因素。比如農戶對林業社會化服務的需求主要發生在生產和銷售2個環節,是否加入林業合作社、是否有相應服務供給等服務誘導因素顯著影響農戶林業社會化服務需求[17],良好的市場環境、發達的社會網絡可以促進農戶林業社會化服務需求[18]。少量研究關注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及供給與需求之間的匹配關系,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普遍存在“重產前、產中、輕產后服務,重生產技術、輕金融保險服務”的現象[19],且林業科技服務種類有限,未能滿足農戶多樣化的需求[20]?萍挤⻊展┙o與需求在數量與結構上的不匹配,導致農戶的科技服務的滿意度偏低[21-22]。
對于林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戶林地投入和產出的影響也有一些重要發現,如技術服務能夠促進農戶對農業生產要素的理性投入,并改善勞動力投入的質量,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23-24];鄉鎮林業站提供的林業技術相對滯后,致使農戶所需的林木種植、撫育等專業技術匱乏,對農戶林業投入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25];只有提供與農戶實際需求相吻合的林業技術服務,才會促進農戶的林下經濟活動[26-27];有無中介服務和投資融資服務也會影響農戶投資林業的積極性[28-29]。然而,鮮有關于林業社會化服務與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之間關系及其學術機理研究的文獻,根據扶貧目標的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行為及其產出水平差異性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尤其是關于林業社會化服務對貧困農戶林業生產行為及其效應的影響研究成果尚屬空白。
在政策層面上,2018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推進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效”的明確要求。為此,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運用農戶大樣本微觀調查數據,采用規范的經濟計量模型,定量分析不同貧困程度的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以及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和產出水平的影響程度與影響方向,并據此探索差異化的林業生產服務支持林業生產性扶貧的政策措施,對于健全和完善基于精準扶貧的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指導價值。
1數據與方法
1.1數據來源
數據來源于2017年課題組對江西省吉安、贛州、宜春、撫州、鷹潭和上饒6個地區(市)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為農村林業經營戶。調查采取分層抽樣方法,每個地區抽取2個縣,每個縣抽取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取2個村,每個村抽取15戶農戶,共發放問卷720份,剔除不完整問卷,收回有效問卷700份,有效率為97.22%。
1.2變量選擇
根據前人的研究方法,因變量包括兩個:第一,林業生產經營投入水平,即農戶對單位面積用材林林地的投入,包括物料投入、勞動力投入和資金投入;第二,林業生產經營產出水平,即農戶從單位面積用材林地獲得的收益,包括木材收入、竹材收入和竹筍收入。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數據是2014—2016年這3年被調查農戶每公頃林地投入和收益的年平均值。自變量有三類:第一,林業社會化服務。具體包括林木栽培技術服務、產品市場信息服務、融資服務和病蟲害及火災預防服務等。
第二,林地經營特征。具體包括經營林地面積、獲得采伐指標困難程度和是否參加林地保險。在一定范圍內,隨著經營林地面積的增加,當林地面積過大超過農戶的經營管護能力時,農戶會采取粗放式經營模式,導致單位林地投入水平和產出水平降低;林木產品的采伐是農戶獲取林業經濟收益的直接體現,采伐指標獲取難度大不僅直接影響林業產出,還間接抑制農戶投資林業的積極性;林業經營存在較高的自然風險和社會風險,參加林地保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農戶林業收益,減少農戶的損失,提升農戶經營林業的動力。
第三,家庭及戶主特征。具體包括家庭勞動力數量、長期外出勞動力比例、家庭收入結構、戶主年齡和戶主受教育程度,家庭勞動力數量及其外出情況反映了農戶擁有的人力資源及其對該資源的配置,勞動力作為林業生產經營的主要要素,實際在家勞動力既直接影響對林地的投入決策行為,又影響林地經營的產出。由于問卷中并未有農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這一指標,但有農林牧漁等各類收入指標,借鑒陳卓等對農戶類型的劃分方法[30],采取兩步聚類法將農戶收入來源劃分為3類,第一類中非農收入所占比例均值最高,稱之為“非農收入型”;第二類中農業收入、畜牧水產收入和非農收入所占比例均值最高,稱之為“多元收入型”;第三類中林業收入所占比例均值最高,稱之為“林業收入型”。在不同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下,農戶對林地的依賴程度差異較大,因而,其林地經營行為也呈現出差異。
1.3研究方法
研究重點考察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和產出增長水平的影響。此外,考慮到影響農戶林地投入和產出水平因素的多樣性,故將其他可能的影響因素納入并作為影響變量(自變量),即林地經營特征因素(包括林地面積、獲得采伐指標困難程度、是否參加林地保險)、家庭及戶主特征因素(包括家庭勞動力數量、長期外出勞動力比例、家庭收入結構、戶主年齡、戶主受教育程度)等。為了克服農戶林地經營“投入-產出”之間存在的時間滯后性問題,將只分析影響因素與林地投入和產出水平之間的關系,為此構建以下定量分析模型。
1.4數據處理方法
運用STATA12.0統計軟件分別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和林地產出的影響因素進行估計,將286戶、205戶和209戶樣本農戶數據分別代入式⑴和式⑵進行回歸,采用多元回歸分析方法定量分析社會化服務因素、林地經營特征和家庭及戶主特征等因素對不同貧困農戶林地投入和產出的影響,通過偏回歸系數假設檢驗,驗證各變量間的相關性。通過梳理文獻,發現農戶貧困程度的主要劃分依據為恩格爾系數,考慮到農戶日常消費的部分自給性,采用尹海杰等提出的修正的恩格爾系數來衡量[32],并借鑒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劃分貧困的標準,將50%和60%作為一般貧困和重度貧困的分割點。為避免數據過大導致回歸系數過小問題,先將林地投入和產出數據進行對數化處理再回歸分析。
2結果與分析
對樣本數據進行分析發現,700份樣本農戶中:非貧困農戶286戶,所占比例為40.86%,一般貧困農戶205戶,所占比例為29.29%,重度貧困農戶209戶,所占比例29.85%。2014—2016年,非貧困農戶戶均單位面積林地投入和產出水平分別為2804.09元和6271.26元;而一般貧困農戶戶均單位面積林地投入和產出水平分別為2258.91元和4660.10元;重度貧困農戶戶均單位面積林地投入和產出水平分別為1695.03元和3610.34元。從林地經營特征看,非貧困農戶林地經營面積最大,非貧困農戶獲得采伐指標的困難程度最低,重度貧困農戶獲得采伐指標的困難程度最高,一般貧困農戶參加林地保險的比例最低,重度貧困農戶參加林地保險的比例最高。
從家庭及戶主特征看,重度貧困農戶家庭勞動力數量最少,一般貧困農戶家庭勞動力外出的比例最高,三類農戶家庭戶主年齡均較大,文化程度均不高。將286戶樣本農戶數據代入式⑴和式⑵進行回歸分析的結果如表3的模型⑴和模型⑵所示。將205戶樣本農戶數據代入式⑴和式⑵進行回歸分析的結果如表3的模型⑶和模型⑷所示。將209戶樣本農戶數據代入式⑴和式⑵進行回歸分析的結果如表3的模型⑸和模型⑹所示。模型⑴至⑹中的R2均在0.3左右,說明模型擬合優度較好,模型中自變量能夠解釋因變量變化的30%。模型中常數項均通過顯著性檢驗,說明在其他條件保持不變的情況下,不同貧困農戶單位林地初始投入產出水平存在差異。
2.2林地經營特征對不同貧困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影響差異不大
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在林地經營特征因素方面,林地面積(X5)、是否參加林地保險(X7)對不同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有顯著影響,獲得采伐指標困難程度(X6)對不同農戶林地投入產出無顯著影響。
2.2.1林地面積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具有顯著負向影響
林地面積與不同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呈負相關,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隨著林地經營規模的增加,在自家勞動力有限及雇傭勞動力價格高的情況下,農戶在家庭總收益最大化目標下的最優決策是根據自身經營能力選擇對部分林地進行粗放經營,從而拉低單位面積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因此,完善相關林業要素市場成為提升林地經營水平的必然要求。
2.2.2獲得采伐指標困難程度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影響不顯著
隨著林木采伐難度的降低,不同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并未顯著增加。說明林木采伐指標的獲取并不是農戶進行營林生產決策的因素,這與薛宬等的研究結論不一致[36]。原因可能是:林木生長周期較長,而且林木采伐限額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動態變化,因此當期的林木采伐指標限制對長期的林地生產投資影響極弱。
2.2.3是否參加林地保險對不同貧困程度農戶林地投入產出水平具有正向影響
參加林地保險對不同農戶林地投入水平有促進作用,且重度貧困農戶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說明林地經營的自然、社會等風險因素是農戶進行林地投資決策的重要考量。但對非貧困農戶和一般貧困農戶影響不顯著。原因可能是:非貧困農戶和一般貧困農戶生計資本較高,抗風險能力較強,在森林災害發生概率極低的情況下,參加林地保險無助于林地投入增加。
3結論與建議
3.1結論
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對不同貧困農戶林地經營的影響差異明顯。首先,林木栽培技術培訓服務僅提高了一般貧困農戶的林地投入產出水平,而非貧困農戶和重度貧困農戶由于投資林業熱情不高,這種正向效應并不顯著。其次,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對一般貧困農戶并沒有帶來營林投入的顯著增長,這反映出農戶參與正規貸款程度低問題依然存在。再次,病蟲害防治等服務降低了非貧困農戶和一般貧困農戶的營林成本,這反映出服務規模化對林地生產經營的重要性。最后,受農戶自身運用信息決策能力約束的影響,產品市場信息服務對農戶林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顯著影響。
3.2建議
3.2.1加強貧困農戶林業技術培訓,提高貧困農戶技術應用能力林業技術推廣機構要重點加強對貧困農戶的林木栽培技術指導,以及林下經濟作物栽培技術示范,切實激發貧困農戶經營林業的積極性,提高林業技術的采納程度,增加林地投入水平。如進一步完善林業技術推廣體制和機制;建立多樣化的林業技術推廣模式;提升科技特派員、科技示范戶等科技能人在林業新技術、新成果傳播中的作用,并加強與貧困農戶的對接,為其提供林業生產全程的科技幫扶,激發貧困群體發展林業生產的潛力和動力。
3.2.2創新林業金融扶貧模式,加大對貧困農戶的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著重發揮林業金融服務對農戶林地投入產出的積極作用,創新金融扶貧模式,加大對小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的金融支持力度,并進一步簡化林業貸款手續,降低融資成本,提升貧困農戶的貸款需求,提高林業貸款資金的利用效率。如建立和完善差異化的林權抵押貸款產品設計和精準扶貧模式。注重貧困農戶的瞄準性,通過提供多種形式的項目支持,使金融機構在提供林業貸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弱勢貧困農戶提供專項融資渠道。
3.2.3提升財政投入保障水平,加快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政府加大對林業公共服務供給的引導和財政支持力度,加強面向貧困農戶的林業社會化服務供給能力建設,提升新型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現代化水平,有效降低林業社會化服務收費水平,切實保護農戶利益。如政府進一步加強對森林病蟲害防護、森林保險等林業公共服務的項目支持。通過規范森林資源的管理和保護,降低林地經營的自然風險,并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升林業服務供給的效率和水平,為農戶林地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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