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2月15日 分類:科學技術論文 次數:
公共文化治理與公共文化服務是一體兩面的關系,要實現公共文化可持續發展,需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服務,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公共文化治理與服務研究,既包括公共文化領域治理問題的研究,如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公共文化學科建設,還包括公共文化領域服務問題的探討,如文旅融合下的公共圖書館創新服務。在這樣的背景下,“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數字文化治理體系研究”課題組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提升的路徑與模式研究”課題組就公共文化治理與服務問題開展合作研究,將“治理”與“服務”相結合,探究公共文化常態化發展路徑,為公共文化可持續發展提供理論支撐。
摘要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公共數字文化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文章闡述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內涵,分析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現狀及困境,提出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路徑。
關鍵詞公共數字文化文化治理治理能力現代化
公共數字文化是數字時代公共文化與數字技術融合發展形成的智能化、網絡化的新型文化范式,是公共文化的重要分支。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任務和要求[1],十九屆四中全會就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進行戰略部署。文化治理與政治、經濟、社會、生態治理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五位一體的治理格局,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框架體系下,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受到學者們的廣泛關注,開展了多角度的研究。然而,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相關概念、內涵研究仍需深化,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路徑亟需探討。為此,本文就這些問題進行研究,助推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1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涵
1.1文化治理
文化治理是治理理論在文化領域的應用和發展,與傳統意義的文化管理相比,更具系統性、全面性和高效性。文化治理理論研究最早出現于1990年代。托尼·本尼特最早關注到文化領域中的治理問題,運用?碌闹卫砝碚搶ξ幕卫砝碚撨M行建構[2]。目前學術界對文化治理理論主要存在兩種認識:第一種認為文化是治理的工具,強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弘揚及精神文明建設,利用文化感染力和潛移默化作用實現國家治理[3];第二種認為文化是治理的對象,即治理是一種方法和手段,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性,即國家、社會組織、公民等共同參與,對文化建設和文化發展方向進行多中心、多層次的管理與引導,使公民的文化權益得到保障,從而達到社會治理的目的[4]。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第二種觀點更接近文化治理現代化的核心理念。
1.2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
公共數字文化是數字文化與公共文化融合而成的新的文化類型,不僅有社會服務的資源性質,也有社會管理的政策性質。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是指政府和社會等治理主體在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和服務中的能力,是一個復雜的綜合概念;诠矓底治幕奶匦院凸矓底治幕卫淼倪^程性,可將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細分為5項子能力。
(1)制度建構能力。在公共數字文化治理體系中,通過制度的合理性篩選和建構,形成從政府頂層到基層的制度架構,使政府能更好地對公共數字文化治理進行宏觀把控。
(2)政策法規執行能力。不論是在制度體系構建中,還是在法規頒布和政策實施后,執行程度無疑影響著公共數字文化體制的創新發展。在公共數字文化治理體系構建的前提下,治理主體綜合協調與利用文化、人力、技術等資源,制定可行性執行方案和措施,確保公共數字文化治理政策法規的有效執行。
(3)監督管理能力。公共文化治理過程中,治理主體依據相關的政策法規對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各項事務進行監督管理。增強監督管理能力,能提高治理政策法規落實的效率,進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4)改革創新能力。基于公共數字文化的數字化屬性,以數字技術為驅動力,進行自我革新,調整原有的治理理念、方式和手段,探索新型的公共數字文化治理體系,從而滿足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求[5]。它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力量,也是推動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的內在驅動力。
(5)公平保障能力。公共數字文化具有公益性、開放性特點,服務均等化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目標之一,也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任務。通過公共數字文化制度、政策法規的實施和服務的開展,能夠解決公共數字文化發展不均衡、資源獲取阻礙等問題,從而保障資源的共建、共治、共享和公民的基本文化權益,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平等自由[6]。
1.3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
“現代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性概念,是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民主化、人性化等多項內容的社會變遷過程,也是一個適應時代積極變化的過程,具有整體性、綜合性、時代性、技術性和動態性等特性[7]。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通過制度體系的構建、完善和運作,使制度理性、多元共治、公平正義、協商民主等理念滲透于公共數字文化管理與服務的各個領域,進而實現由傳統管理向現代化治理的轉變。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遵循公共數字文化自身的發展規律,保障人民的文化權利。
公共數字文化具有公益性、技術性、開放性、虛擬性等特點,結合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多重表征,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表征主要包括制度化、民主化、協同化、創新化和高效化5個方面[8]。制度化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有效工具及其遵循的基本原則,也是治理能力的關鍵性要素和基本表征。民主化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本質特點,主要體現在治理主體的多元性、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社會和公眾具有監督權。協同化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內在要求,也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特征。公共數字文化治理是一個多層次、多分支的復雜性系統,各分支系統間相互作用和影響,因此要注重整體規劃和統籌安排,保證各分支系統的協同進化。創新化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力,也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發展的動力,既包括治理機制創新,也包括資源內容創新。高效化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表征,治理現代化必須依靠科學的體制機制,保證治理方案執行的有序化和高效化,使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社會效益達到最大化。
2我國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現狀
2.1公共數字文化治理政策法規
自2002年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實施以來,各級政府發布了一系列涉及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在國家層面,200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資源開發、縮小數字鴻溝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而2007年印發的《關于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2011年文化部、財政部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5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2015-2020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數字媒體融合、輿論格局建設等方面提出新思路;2015年印發的《文化部公共數字文化工程管理辦法》提出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工程設備升級和機制創新的意見;2017年文化部印發的《“十三五”時期公共數字文化建設規劃》明確“十三五”時期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的重點任務,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提出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要求;2017年3月《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實施,彌補多年來公共文化立法的缺失,是公共文化治理法治化邁出的重要一步,也為公共數字文化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地方政府相繼出臺有關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的政策文件。2012年實施的《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務類法規[9];同年江蘇省文化廳與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的實施方案》,提出完善公共數字文化保障體系的具體方案,次年江蘇省文化廳發布《江蘇省公共數字文化系統建設標準》;2014年浙江省文化廳發布《關于開展浙江省公共數字文化重點工程建設督導工作的通知》[10];2018年山東省文化廳發布《關于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機構服務效能的意見》。
近年國家及地方相繼出臺多項有關公共文化服務的政策法規,2011~2018年出臺的公共文化政策中涉及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就達45項[11]。其中,《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數字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文化部公共數字文化工程管理辦法》《“十三五”時期公共數字文化建設規劃》作為專門針對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綱領性文件,明確了其地位及建設目標,使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走向標準化、制度化。
2.2公共數字文化治理實踐
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承擔著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的基礎性工作。我國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初具規模,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博物館3,331個、公共圖書館3,173個、文化館3,326個,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99.3%[12]。國家數字文化網由國家文化和旅游部主辦,設有新聞資訊、文化資源推介、公共文化工作交流3個板塊,是公共數字文化綜合性新媒體服務平臺。僅2018年,國家數字文化網登載各類文化信息就達15,000條;累計提供音視頻資源73,588小時,電子圖書408本、多媒體課件5,438個[13]。2012年以來,為保障公共數字文化的公益性,文化部三大基礎性惠民工程建設成效顯著[14]。公共文化服務建設以社區和鄉村基層文化設施為基礎,以大型公共文化機構為骨干,初步建成覆蓋面廣的6級服務網絡。
截至2017年,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數字圖書館推廣計劃中的資源總量接近700TB[15]。國家公共文化云是以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網絡和支撐平臺為基礎,整合和升級三大惠民工程而推出的服務總平臺,通過電腦、手機APP、微信、公共文化一體機提供公共數字文化服務。截至2018年底,公共文化云加載更新資源的總量達14,604條,全年總訪問量達1.61億余次。上海、江蘇、安徽、河南、北京等地方公共數字文化平臺與國家公共文化云實現了對接,累計對接資源6,091條[16]。
2.3公共數字文化治理困境
(1)治理理念薄弱、主體失衡。公共文化長期處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和服務機構按部就班執行上級政策的狀態,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無法充分發揮其效能,公民對基本的公共文化權益缺乏認識,社會組織、公民等其他社會主體參與數字文化治理的意識薄弱。
(2)治理制度體制不完善。近年國家、文化和旅游部以及地方政府頒布和實施了大量公共文化服務建設方面的政策法規。但從總體層面看,公共文化制度建設大多從宏觀角度考量,處于頂層設計階段,仍不夠完善,存在大量空白,在處理公共數字文化實踐問題時缺乏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規。
(3)區域公共數字文化發展失衡現象明顯。在公共數字文化體系建設過程中,地區之間、城鄉之間資源配置失衡現象依然明顯,數字鴻溝依然存在[17]。西部等欠發達地區受地理條件、歷史、經濟等因素的制約,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基礎設施、人員儲備及服務模式仍然與發達地區存在明顯的差異,東西部地區存在階梯性失衡現象。
3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路徑
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是實現治理系統運轉的最優化和公共文化利益的最大化[18]。公共數字文化治理是國家文化治理的子概念,在國家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框架下,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完善制度機制,構建互聯互通的服務網絡,提供智慧文化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公民的數字文化需求。
3.1培育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實現參與主體多元化
在文化治理進程中,政府部門的文化職能從傳統管理向現代治理轉變,文化治理與文化管理最大的區別在于通過尋求創造性文化增生的范式,實現文化的開放性、包容性、多樣性發展[19]。共建共治共享是社會治理領域全新的理念,強調以均衡化發展為導向,重點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包括實體上共同建設、行動上共同治理、成果上共同享有[20]。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結合公共數字文化發展現狀,加大治理理念宣傳,使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和產品供給本身具有公共屬性,政府始終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主導主體,應該充當數字文化建設的引導者、協調者,鼓勵和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公民等主體參與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增強社會主體在公共數字文化治理中的參與意識、創造意識,充分發揮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主動性和創造力,形成政府與其他主體合作共治的協同局面。
首先,拓寬社會主體進入公共數字文化治理領域的渠道,搭建參與平臺,明確社會主體在管理、服務、監督等方面的職責;對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給予政策上的支持,推動文化企業、社會機構與公共文化機構公平競爭。其次,加大政府向社會文化企業購買文化服務的力度,鼓勵公共文化機構、科研院所與高新技術企業合作,共同開發公共數字文化產品,提供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實現供給主體與供給方式的多元化。最后,公民作為使用者和受益者,是公共數字文化治理中一個龐大且分散的主體。公民主體建設的關鍵在于調動公民文化治理的參與意識,與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新格局。
3.2完善制度體系,健全現代服務體系
不論是公共數字文化的良性發展,還是現代化服務體系的建設,都需要有科學的制度和政策做引導。制度體系的構建應在遵循公共數字文化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將公共文化服務部門與企業、社會團體、個人融合起來,科學、民主地制定公共數字文化政策和法規,完善制度體系。在公共數字文化服務標準化方面,數字圖書館、文化共享工程、公共圖書館、美術館等項目的建設規模、數量、輻射范圍、經費預算等必須有明確的標準。公共文化機構向文化企業購買公共數字文化服務,需要完善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政策的引導和支持,明確社會主體可承擔的公共文化服務事項。公共數字文化治理制度的完善必須建立監督評價、獎罰、人才引進、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確保公共數字文化制度執行的落地和治理的完成。
公共數字文化服務體系是指能滿足公民公共數字文化需求,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利的公共數字文化產品供給與服務[21],F代公共數字文化服務體系主要包括基礎設施(信息化設施、網絡基礎設施、軟件設施)、數字文化資源(資源整合、產品制作)、數字文化傳播與服務(服務平臺、服務機構、服務方式)、數字文化保障(制度保障、管理運行保障、經費保障、科研保障)4大方面12個小項[22],F代公共數字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拓寬服務渠道,向社會公眾提供多樣化的數字文化產品與服務,滿足公民多樣化的文化需求,實現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的均等化、便利化。
3.3打造智慧文化服務平臺,提升服務效能
為滿足公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數字文化需求,可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搭建智慧化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平臺,超越文化傳播和服務的空間束縛,拓寬服務渠道,提升公共數字文化產品供給與服務的效能[18]。首先,公共數字文化服務與公民文化需求要實現對接。例如,采用訂單式服務模式,使公民能夠通過智慧文化服務平臺便利地享有文化資源網的預約、訂單式配送、網上反饋等服務,形成線下線上有機結合的新型服務模式。其次,統籌整合各地區各類數字文化資源與服務平臺,打造一站式服務平臺。
公共數字文化智慧服務平臺的建設要與文化扶助有機結合,利用先進的網絡技術和數字化平臺,結合現有的文化基礎設施和文化資源,針對中西部偏遠地區居民的資源與服務需求,引入優質數字文化資源,集中開展因地制宜、因需調配的數字文化扶助項目,有效消除服務盲區和數字鴻溝,實現數字文化資源共享。同時,要加強中西部偏遠地區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基礎設施的配置,為這些地區群眾提供專業化的信息技能培訓和點對點輔導。
4結語
在推進國家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要著眼于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通過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建設,解決公共數字文化治理中遇到的體制障礙、理念缺失、主體失衡、地區發展不均衡、公共文化獲取不均等問題。以智慧化服務平臺為載體,引入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培育社會主體的參與意識,使數字文化建設與文化扶助有機結合,實現公共數字文化服務均等化,推進公共數字文化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使公共數字文化治理的社會效益達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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