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11月18日 分類:科學技術論文 次數:
《民航概算編制辦法》的頒布,對于規范民航建設工程概算編制工作,指導機場建設起到了積極促進的作用。但該辦法頒布距今已近10年,為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國家放開了部分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對傳統的民航工程計價方式帶來了較大的沖擊。下面作者根據相關政策的變化,結合實際工作經驗,通過研究與分析,就《民航概算編制辦法》中工程其他成本管理提出一些思考。
關鍵詞:工程造價,民航概算編制辦法,項目工程
按照我國民航基本建設程序有關規定,民航建設項目需要在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分別編制投資估算和工程概算。投資估算和工程概算一般由工程費用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基本預備費組成。投資估算工程費用采用估算指標法或參考同類項目指標;工程概算工程費用主要依據初步設計圖紙計算得出工程數量,再采用概算指標法或參考同類工程指標類比計算。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基本預備費則主要依據2008年民航局頒布的《民航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AP-129-CA-2008--01)(以下簡稱“《概算編制辦法》”)計取。
該辦法頒布以來對于規范民航建設工程概算編制工作,確定和控制機場建設投資,指導機場建設前期工作,提高投資效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該辦法距今已近十年,特別是十八大以來,為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國家有關部委從長遠經濟體制改革出發,放開了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格,這樣導致《概算編制辦法》中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主要計取依據或計算辦法被廢除或修改,對傳統的民航工程計價方式帶來了較大的變化。
1 現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概算編制辦法》規定,民航建設項目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主要是指根據有關規定應在建設工程總投資中支付,但又不宜列入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及設備購置費用內的費用。一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建設單位臨時設施費、可行性研究費、專項研究試驗費、勘察設計費、設計審查費、招投標辦理費、建設監理費、工程質量監督費、生產職工培訓費、辦公及生活家具購置費、不停航施工措施費、聯合試運轉費、校飛費、試飛費、轉場費等。
①《概算編制辦法》主要是針對民航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階段而言,是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估算相關內容沒有專門的指導文件,只能參考該《概算編制辦法》。但預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階段與初步設計階段側重點不同、深度不同,對投資估算的要求也不盡一致,《概算編制辦法》對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階段投資估算特點缺乏針對性。
②《概算編制辦法》涉及到由政府指導價調整為市場調節價的項目主要有:可行性研究費、專項研究試驗費、工程勘察設計費、招標辦理費、建設監理費。
這五項取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規定,由政府指導價變為市場調節價,但在實際工作中,特別是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制投資估算時,這五類取費尚未發生,沒有發生市場行為,沒有合同或協議,只能采用采用市場詢價或同類項目參考,但可供參考的同類項目多發生在幾年前價格尚未放開時,市場詢價又存在部分報價虛高行為,均難以實現有效的控制。目前比較通用的做法仍是按照現有的《概算編制辦法》計列,但《概算編制辦法》取費標準偏低,導致后續階段超概現象經常出現。
這五項取費中還涉及到評審評估費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審批、核準和備案管理,需委托專業服務機構等中介提供評估評審等服務的,有關評估評審費用等由委托評估評審的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承擔。因此,《概算編制辦法》中規定的選址、總規、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評估評審相關費用應被取消。
此外,《概算編制辦法》中規定的設計評審費也應取消,共包括初步設計評審和施工圖審查費兩部分,施工圖審查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審批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結構,對技術復雜程度較高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進行審查所發生的費用。但目前,民航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采用備案制,主要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并不是政府委托行為。《概算編制辦法》對施工圖審查的定義和內涵應進一步明確。
③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是依據國家批準的用地文件及設計文件規定的范圍,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應支付的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費用、安置補助費、拆遷補償費用及相關規費。計算方式是根據應征建設用地及臨時用地面積,按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訂的現行標準計算。
隨著國家對失地農民權益的大力保障,拆遷補償標準逐年上升,土地相關費用數額較大。該項費用因涉及到各地法規,名目繁雜,標準不一,《概算編制辦法》規定的計算方法又比較籠統,缺乏操作性,成為投資估算和工程設計編制和控制的難點。特別是規費類,由于民航建設項目屬于基礎設施的特性,享受土地劃撥政策,往往很多取費都有不同程度的減免,比如耕地占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11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有關規定機場跑道、停機坪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實際工作中由于各地方國土部門對民航建設項目特性不熟悉往往按照每平方米18元全額征收。這就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認真學習,仔細甄別各地每項條款定義、內涵、減免適用條件。
④建設單位管理費和校飛費,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16]504號)及《民航局關于調整飛行校驗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發[2016]47號)較《概算編制辦法》規定的計算方法或標準均有所上調。
⑤環境保護監理檢測費、水土保持補償監理檢測費、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編制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沒有計列。
⑥工程質量監督費是指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質量監督、檢測所發生的費用。根據我國工程質量監督體制改革有關規定,國家已取消了工程質量監督費,改由政府支出。
2 結束語
通過上述分析,為了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體制改革新要求,及時指導民航建設工程,控制好工程建設投資,避免浪費及影響項目決策,盡快啟動對《民航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AP-129-CA-2008--01)進行修編是必要的。
①針對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與初步設計不同階段的特點,對目前已經實施市場調節價格的取費項目,保留項目,取消計算方法。實際工作中,建議考慮到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階段的項目實施不確定性,采取市場詢價的方式;初步設計階段則依據合同或協議據實列支。
②針對民航建設項目征地形式為劃撥用地的特點,規范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特別是針對收費主體為地方政府的規費類費用。
③按照最新規定,修訂建設單位管理費、校飛費的計算方法。
④增加環境保護監理檢測費、水土保持補償監理檢測費、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編制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費用;取消選址、總規、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評估評審相關費用以及工程質量監督費。
⑤根據施工圖審查程序有關規定,將施工圖審查的定義和內涵由“審批部門委托”改為“建設單位委托”。
參考文獻:
[1]民航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AP-129-CA-2008-01).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99號).
[3]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建[2016]504號).
[4]民航局關于調整飛行校驗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發[2016]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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