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年11月13日 分類:科學技術論文 次數:
對于金融投資尤其是商業金融投資而言,能否在提高收益的前提下同時降低投資的風險性?就此問題,已有的投資類研究未給出系統性的解答。就投資而言,重點是投資路徑研究而言,已有研究采用了五類分析方法,依次為:因子分析法、結構方程分析法、隨機模型分析法、關聯性分析法、其它分析方法。五大分析方法都對金融投資具有極大的借鑒性,但是就投資中如何提高收益、降低風險的同步實現問題,沒有給出解答。針對這一不足,本研究,將結合上述五類成果,采用最優化分析為主、融合性分析為輔的方法,給予解決。
關鍵詞:金融投資,商業金融,長三角外商投資
一、最佳路徑理論分析
金融投資,尤其是投資對象為商業體的金融投資,如何實現持續穩健的收益是一個現實性極強的課題。針對已有研究在此領域成果較少,且無系統性解決方案背景下,本研究嘗試首先從理論層面給出一種系統性解決路線和框架。對于持續穩健性收益的實現,主要是從收益的最大化角度出發,同時要兼顧風險的最小化。當二者同時具備時(即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同時具備時),即可實現持續穩健收益。對于滿足上述二者要求的金融投資,在本次研究中簡稱為最小風險最大收益型投資。現在需要首先解決兩個問題,才能繼續穩健性投資研究。
這兩個問題分別為:如何測度投資風險(包括預期投資風險和實際投資風險),以及如何量化投資收益(預期投資收益和實際投資收益)。對于實際投資收益率,本研究以客戶投資后的平均實際收益率作為指標進行測度。即在一定時期內,所有投資客戶在投資期結束后,得到的實際總收益(這其中不僅包括投資的本金,還包括本金對應的實際收益)減去投資本金之后的剩余部分除以其投資本金所得值的平均值。
從該定義可以看出,實際投資收益率即可大于零,也可小于等于零。對于個單個投資客戶而言,當投資期結束后,如果本金全部損失,其實際投資收益率為-1;當投資期結束后,本金全部收回且附帶一定數量的收益,其個人實際投資收益率大于0;當投資期結束后,僅僅收回本金,其個人實際投資收益率等于0;類似地還有其它介于上述三種類型的其它情形發生。綜合所有被調查對象的收益進行分析,即可得到平均收益值。當平均收益值大于0,即可確定實際投資風險為0;當平均收益率等于0,對應的實際投資風險不等于0,且其取值為實際投資收益率與1之間的差值的絕對值。
對于上述方式確定的風險值,研究將其定義為平均投資風險,也稱之為實際投資風險。一般而言,實際投資風險與預期投資收益率、預期投資期限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對于單個金融投資產品而言,其吸納的投資客戶數量具有有限確定性。以單個產品的所有用戶的實際投資收益率進行分析,可以得到該產品的實際投資風險。再擴大范圍,以單個公司的所有金融投資產品為研究對象,可以得到其針對所有產品的實際投資風險。對于這種面板數據,采用計量經濟分析方法,可以確定實際投資風險與預期投資收益率、預期投資期限等因素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如果存在因果關系,可以進一步定量確定各因素之間的關系表現形式。采用不可替代表現形式進行測度,可以量化各潛在因素對風險的貢獻系數。
基于此,可以確定實際投資風險與影響實際投資風險因素之間的作用關系及具體表現。需要強調的是,一旦這種量化形式得到確定,也就確定了實際投資風險是否能降到最低,以及如何降到最低。對于這兩個判定——實際投資風險能否降到最低,以及如何降到最低,本文將給出具體的判定方式和判定結果。與此同時,采用相似的方法對實際投資收益率進行分析,以前述提到的平均收益率作為測度指標。一般而言,平均收益與預期投資期限、預期投資收益率二者存在相關性。采取與風險分析類似的方法,可以得到平均收益與預期投資期限、預期投資收益之間的不可替代性邏輯關系,由此確定三者之間的帶有貢獻系數的表達式。
再次強調,一旦這種量化形式得到確定,實際上也就確定了平均收益率是否能提高到最大,以及如何提高到最大可能。對于這兩個判定,下面將給出具體的判定方式和判定結果(該判定中同時給出了最小風險的判定方法)。當結果與導致結果之間的不可替代性關系確立后,利用導致結果的因素投入量以及對應的貢獻系數間的整體作用關系,可以確定是具有最小性還是最大性。下面直接給出對應分析結果(由于這種分析需要較多的優化分析理論與分析過程,在此不再詳列)。
最小性需要滿足以下四個約束:約束一為預期投資收益率大于零,約束二為預期投資期限大于零,約束三為預期投資收益率對投資風險的貢獻系數小于零,約束四為預期投資期限對投資風險的貢獻系數小于零。最大性需要滿足以下五個約束的兩類情形:約束一為預期投資收益率大于零,約束二為預期投資期限大于零,約束三為預期投資收益率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大于零且小于1,約束四為預期投資期限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大于零,約束五為預期投資期限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和預期投資收益率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之和小于1。
以上為第一類情形。以下為第二類情形。約束一為預期投資收益率大于零,約束二為預期投資期限大于零,約束三為預期投資期限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大于零且小于1,約束四為預期投資收益率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大于零,約束五為預期投資期限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和預期投資收益率對投資收益的貢獻系數之和小于1。上述結果明確了是否能實現最小風險與最大收益,以及如何實現最小風險與最大收益。接下來以從事商業金融投資的多家公司作為具體對象進行研究,從投資客戶角度和投資實體角度展開最佳路徑實現研究。
二、最佳路徑實證研究
本文選擇位于陜西西安的金融機構作為研究對象,對商業金融投資進行實證研究。之所以選取位于西安的金融機構作為研究對象,原因主要有兩個:原因一、研究團隊與西安金融機構保持較為緊密的合作關系,便于調研分析等;原因二、西安作為西部地區的代表性城市,對其金融投資進行分析,有助于就西部地區金融投資特征進行代表性分析。基于上述原因,對西安多家從事商業金融投資的機構進行調研分析。調研從前期準備到實際展開以及量化分析等后續研究為止,歷時兩年(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總計深入6家金融機構進行調研分析,涉及三類機構---銀行、互聯網金融、P2P機構。
通過深入調研分析研究,獲取了對應的研究結果數據,主要是針對實際投資收益率和實際投資風險的研究結果,在此以表格的形式對其進行展示。為了避免研究結果對研究對象造成不必要的影響,在結果展示中隱去研究對象的具體名稱,以代號標之。需要指出的是,對于下表中出現的類型相同、代號相同的機構,可以認為是同一個機構。
之前無法確定的實際投資風險和實際投資收益率問題不僅解決,而且具有較高的置信度(這主要是從兩表的可決系數與調整后的可決系數均大于0.85得到)。與此同時,結合理論分析中提出的最小風險最大收益率滿足的約束條件,對上述量化分析結果研究后確定并非所有的實證商業金融投資滿足。這其中僅有銀行(1)、銀行(2)、互聯網金融投資機構(1)、互聯網金融投資機構(2)四家機構滿足實際收益率最大化約束條件,同時在實際風險方面僅有銀行(1)和銀行(2)滿足。對于互聯網金融投資機構(1)、互聯網金融投資機構(2)由于其“預期投資收益率對實際投資風險的貢獻率”過于接近0,所以不將其作為滿足最小風險的對象。
因此,結合分析可見,能夠確保投資者持續收益的金融機構,在實證分析中只有銀行1和銀行2能夠實現。需要指出的是,研究是在投資有限性范圍進行的,即設定投資總金額不超過40萬人民幣。因此,對于普通投資者在額度不超過40萬人民幣前提下,通過上述兩家金融機構進行合法投資,收益的持續穩定性是可以保障的。對于不滿足持續穩定性的其它四家金融機構,通過對其金融產品設計與推廣深入分析后發現,主要是由于兩類原因導致的無法持續性。
(一)拔苗助長式的提高預期收益率對不滿足持續性發展的四家金融機構進行跟蹤分析,發現其在產品設計中存在人為提高預期收益率的問題。通過人為提高預期收益率,來吸引潛在投資者的眼球,從而實現其辦理費或管道費的最大化。這種拔苗助長的方式,不僅為無法有效兌現收益承諾埋下了隱患,而且對機構聲譽和發展造成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就多個認為提高預期投資收益率的產品來看,最終實際收益率均是在拔高之前的預期收益率附近。這說明,在進行人為干預之前,商業金融投資分析的準確性和預見性都是有保障的,只是通過人工干預破壞了局部金融生態穩定性。
(二)投資對象無絕對比較優勢或相對比較優勢對于大量繼續投資的商業機構而言,由于其商業布局不夠合理,以及商業發展計劃不夠明確,導致其商業發展不具有絕對優勢或相對優勢,這種優勢的不存在,勢必造成其盈利能力不強。因此,即便吸引來大量資金對其進行扶持,也無法發揮資金的作用。以在西安進行的商業投資為例,部分被投資對象位于金花商圈和萬達商圈的覆蓋范圍內,從事的商業項目卻與覆蓋者的商業項目存在較高的趨同性,這勢必削弱了其商業優勢,由此導致金融投資的無效性。
綜合以上分析,要實現商業金融投資的持續性,對金融機構而言不僅要避免出現拔苗助長的發展方式,而且要選取具有絕對優勢和相對比較優勢的被投資對象。與此同時,從投資客戶而言,避免以預期投資收益率作為投資發起的唯一原則。應以機構信譽、機構品牌以及機構產品設計等為判定依據,采取綜合性評判,來實現個人投資盈利的持續性與穩定性。
金融投資尤其是商業金融投資,能否在提高收益的前提下同時降低投資的風險性,本文對這一尚未解決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在研究之初,分析了五類六篇為主的研究成果,即因子分析法、結構方程分析法、隨機模型分析法、關聯性分析法、其它分析方法為主的五類研究成果。通過對已有成果的分析發現其對金融投資具有極大的借鑒性,但是就投資中如何提高收益、降低風險的同步實現問題,沒有給出解答。
針對這一不足,本研究提出采用最優化分析為主、融合性分析為輔的方法,給予解決。基于該思路,通過理論論證,提出了一種系統性的解決方案,確保收益最大化的同時風險最小化。該方案確定了評估實現最小風險和最大收益的兩類共計九項判定依據。其次,以西部地區的三類六家金融機構作為實證對象,經過歷時兩年的調研分析,確定了實際實現最小風險最大收益的實現路徑。其中,明確了6家金融機構中,只有兩家銀行機構實現了最小風險和最大收益,其它四家金融機構均未實現該要求。最后,基于上述分析結果,從兩個方面提出了治轉改的依據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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