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6月29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要:本文運用傾向得分匹配法和雙重差分面板固定效應模型,實證檢驗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經濟動機及其與社會動機之間的關系。研究結果發現,地方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了國有企業的經營績效,但這種經濟動機在壟斷程度較高的企業不存在;地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經濟效率改善與企業軟預算約束呈負相關,且在壟斷型、管理層持股較多和規模較大的國有企業中影響更大;與中央企業相反,地方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經濟動機與社會動機之間存在倒U型的非線性聯動關系,且僅在壟斷程度較高和規模較大的國有企業中顯著。
關鍵詞:中國式分權;混合所有制;改革動機;地方政府
一、引言
發軔于20世紀70年代末的全球分權化改革浪潮推動了國有企業改制和管制放松的權力下放,在大幅降低中央政府經濟政策權威的同時賦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經濟發展主動權[1]。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以地方政府為主體推進經濟市場化改革,致力于促進當地國有企業改革和地方官僚機構合理化,由此形成一套有別于東歐國家和蘇聯經歷的市場自由化替代方案——地方政府公司化(LocalStateCorporatism)。它促使地方政府為GDP增長率等可量化目標而相互競爭,像區域性企業集團的總部一樣運作,并允許強有力的地方政府干預,但需地方官員在做出經濟決策時兼顧社會需求[2]。
實際上,中國20世紀80年代初的地方分權政策開始賦予地方政府干預經濟的權力,促使地方政府為推動經濟增長而展開地區間競爭,并進一步引發地方國有企業改制[3]。在理論中,作為一種由政府推動的政治性決策行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目標勢必與政府的改革動機緊密相連,其他的影響因素往往處于從屬地位,且只有通過影響政府官員的成本和收益才能間接地影響企業改制的可能性[4]。這意味著在中國式分權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標將受到政府官員個人收益的影響。那么,地方政府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動機是什么?
這些動機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怎樣的改革次序才能取得更好的政策效果?回顧以往的相關研究成果,學術界對國有企業改革動機的研究頗多,但仍沒有達成一致的意見。較早的研究來自郭凱和姚洋(2004)[5],他們檢驗5種國有企業改制成因的假說,發現僅有企業效率的改進在改制決策中不起作用。此后,相關的研究主要圍繞兩個方向展開:
一方面,部分學者重點針對企業改制的經濟動機和社會動機進行深入探討[6][7][8],曹廷求和崔龍(2010)認為2003~2008年我國國有企業改制的經濟動機明顯[9];另一方面,不少學者從財政效益及財政分權角度詮釋國有企業改制的動機。韓朝華和戴慕珍(2008)檢驗我國企業改制對政府財政收入的影響,發現產權重組顯著提高了改制企業的納稅水平和創稅效率,符合政府主體追求財政效益最大化的本性[4]。湯玉剛(2011)進一步證明財政壓力是企業改制的必要條件[10]。賴海榕(2005)則發現財政平衡能力影響地方經濟的民營化,認為改革進程的地區間差異是預算約束硬化程度的地區間差異造成的[11]。顯然,已有研究在國有企業改制動機上未能達成共識的原因可能在于:
一是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歸屬于不同層級政府管理,且在分權化背景下,地方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各種動機之間的關系比中央企業更加復雜,因為在要素資源優化配置過程中不同層級政府的關系定位影響到“混合所有制”治理結構的形成[12];二是事前的選擇性偏差,政府存在某些傾向而優先選擇部分國有企業改制,進而造成政策效應評估出現偏差;三是以往研究的樣本大多集中于1995~2003年,對國資委成立以來國有企業改革動機的研究較少。區別于已有文獻,本文主要基于2003~2018年國有上市公司股權交易數據,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法和雙重差分面板固定效應模型,分析在中國式分權制度框架下我國地方國有企業改制的政策效應,并與中央企業進行對比分析,進而為地方政府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動機提供證據。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中國制度是一個地方分權的權威主義制度,其特點是“政治集權”和“經濟分權”,即中央政府控制人事,而地方政府是經濟的主體[13]。前者將相對經濟績效的晉升考核制度作為激勵手段,促使地方政府不斷追求經濟增長;后者則賦予地方政府必要的資源支配權,以保障該激勵手段的有效性,這也是中國式分權的核心內涵[14][15]。
(一)分權化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經濟動機自中國財政分權化改革以來,地方政府預算約束被大大強化,有效激發了地方政府追求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的積極性。地方政府賦予其控制的經濟單位更多的經營自主權和更大的剩余利潤索取權,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16]。如果地區經濟增長與地方官員的職位晉升直接掛鉤時,上述的激勵作用更大,這實質上是源于一種基于上級政府評價的“自上而下的標尺競爭”[17]。
根據委托-代理理論,政績考核指標導向使地方政府面臨一個來自中央政府的多任務委托合同,既包括經濟增長、稅收增加等經濟目標,又包括社會穩定、環境保護等社會目標。由于信息不對稱和監督成本較高,委托人(中央政府)經常把GDP、就業率等作為考核地方官員的主要依據[18]。
同時,干部考核制度使地方官員對上述晉升標準的期望非常穩定,而組織部的存在則進一步加強了地方政府促進經濟發展和相互競爭的動力[19]。作為地方政府出資興辦或實際控制的經濟實體,地方國有企業往往是地方經濟的支柱,理所當然地成為地方政府干預當地經濟的重要工具[20],其發展往往不受融資約束的限制[21]。隨著財政分權化改革的推進,地方政府對地方國有企業生產狀況的關注度越來越高,進而促使國有企業生產效率的提升[22]。
可見,財政分權通過硬化地方政府預算約束迫使地方政府官員不斷推進地方經濟增長,以便在地區間競爭中勝出,達到職業晉升的目的,而尋求地方經濟資源控制已成為實現上述通道的重要支撐。那么,分權化帶來的地區間競爭又是如何推動國有企業改制的呢?一方面,盡管分稅制改革表面上具有財政集權的特征,但在考慮地方政府的轉移支付和預算外收入后,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財政分權化趨勢并沒有改變[23]。
同時,分稅制改革還強化了地方政府的預算約束,為其財政收支平衡帶來巨大的壓力。更為重要的是,分權治理結構下地方政府有動機參與財政競爭(如為吸引外國資本而進行基礎設施投資),這大大增加了政府援助國有企業的機會成本,使地方政府不再有激勵向虧損的國有企業提供支持,繼而形成所謂的“市場維持型聯邦主義”[24]。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國有企業的獲利能力比非國有企業更差,且由于虧損越來越嚴重,已日益成為地方財政的“包袱”。
為維持財政收支平衡,地方政府只好采取“甩包袱”的策略——推動國有企業改制。因此,在經濟動機下,地方政府預算約束硬化可能會強化地方國有企業預算約束,進而提高其經營績效。為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說1:在中國式分權背景下,地方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能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且存在預算軟約束的地方國有企業的改革效果更好,即經濟動機占主導地位。
三、研究設計
(一)傾向得分匹配
混合所有制改革可看作是政府對國有企業進行的一項政策實驗,但由于地方政府官員干預改革,直接估計非隨機國有企業改制樣本存在選擇性偏差。為此,本文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方法(PSM),在對照組中尋找與改制企業相似的樣本進行比較,具體做法是采用核匹配方法(KernelMatching)逐年匹配,為各年份的處理組找到匹配的虛擬對照組。同時,考慮到樣本中中央企業改制的數量較少,借鑒劉曄等(2016)的做法,在每年匹配中仍將往年成功改制的企業樣本做放回抽樣處理[29]。
此外,為盡可能滿足可忽略性假設①,根據以往相關文獻及使R2最大化的原則,選用資產收益率、軟預算約束、管理費用率、冗員率、行業集中度、地區市場化程度、管理層持股比例、企業規模、資產負債率、企業年齡、總資產增長率等作為匹配變量(協變量)。由于地方政府主要依據上一期的企業特征選取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因而對上述變量均作滯后一期處理。
(二)雙重差分面板固定效應模型由于地方政府可能依據不可觀察且不隨時間而改變的變量來選擇國有企業改制,我們將處理組與對照組直接進行比較會產生異質性偏差。考慮到國有企業改制的時間不一致,本文借鑒Becketal.(2010)的做法[30],采用雙重差分面板固定效應模型來估計政策效應。
四、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與相關性分析。
全樣本cpriv的均值為0.094,說明發生改制的樣本國有企業占9.4%,6.6%的樣本企業具有軟預算約束。redundancy的均值為-0.630,意味著樣本企業的冗員情況并不嚴重。按樣本企業是否發生混合所有制改革分成兩組并進行比較,結果顯示絕大部分變量的均值均存在顯著差異。
五、穩健性檢驗
(一)改變PSM匹配方法及比例因不同的PSM匹配方法和比例帶來不一樣的匹配樣本和匹配質量,進而影響回歸結果的可靠性,因而我們將核匹配改為1:1和1:5的最近鄰匹配進行檢驗,回歸結果依然穩健①。
(二)改變被解釋變量的度量指標本文采用資產報酬率(ROTAR)、資本保值增值率(cappresv)、凈資產收益率(ROE)替代原來的資產收益率(ROA)來衡量改制的企業經營績效,并沿用前文的控制變量重新對模型進行回歸。結果顯示,地方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動機檢驗結果絕大部分與前文保持一致,只有當被解釋變量為cappresv和ROE時,冗員率與政策效應之間的非線性關系不顯著,但相關系數的符號依然為負。
(三)改變考察期為避免2008年外部經濟環境劇烈變化帶來的外生影響,我們將考察期縮短為2003~2008年,發生改制的地方國有企業由87家變為76家。對上述樣本重新進行檢驗后發現,改制依然對國有企業的經營績效具有顯著影響,相關影響因素的作用效果與前文的回歸結果相一致。
經濟論文投稿刊物:《商業經濟研究》創刊于1982年,是原國家商業部創辦的國家一級商業經濟類學術期刊,是我國商貿流通領域的重要學術陣地。期刊創辦30余年,為傳播商業前沿理論、促進流通創新發展、推動商貿流通變革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行業內和學界具有重要影響力。
圍繞上述的研究結論,本文對分權化制度背景下推進地方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以下的幾點政策建議。
(1)強調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分類推進,充分激發地方政府的經濟動機。按照目前國有企業的分類,商業類國有企業因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地方政府在推進地方商業類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時應強調其經濟動機,而對公益類國有企業應以社會動機為主導。
(2)降低軟預算約束的負面影響,重點選取特定企業優先改革。從預算軟約束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系看,地方政府可優先選取競爭型、管理層持股比例較低和規模較小的國有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降低其軟預算約束對經濟動機的負面影響。
(3)權衡經濟動機和社會動機,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兼得。為將社會穩定問題的影響降到最低,以更好地發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經濟效率促進作用,地方政府應依據國有企業的冗員率水平的不同,優先選取特定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如優先在壟斷程度較高和規模較大的地方國有企業中選取冗員率處于均值水平的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實現國有企業的經營績效獲得最大程度的改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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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夏立軍,陳信元.市場化進程、國企改革策略與公司治理結構的內生決定[J].經濟研究,2007,(7):82-95
作者:梁永福1,杜巨瀾2,陳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