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1月19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要:財稅政策在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起著重要作用。從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兩個維度,運用多元回歸模型實證分析了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的創新投入與創新產出階段的激勵效應。
實證結果表明:財政與稅收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激勵效應程度存在著差異;在創新投入階段,財政補貼的激勵效應更為顯著;在產出階段,稅收優惠的激勵效應更為顯著;財政補貼中的研發補貼、利息補貼以及稅收優惠中的直接優惠、間接優惠的激勵效應也分別存在著差異。另外分別從加大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完善財稅政策配合及實施有差異化的財稅激勵政策三個方面提出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水平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財稅政策激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投入;創新產出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托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發活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并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的中小企業?萍夹椭行∑髽I具有研發投入高、市場高成長性、決策機制靈活等特點,是現代市場經濟中最具活力的企業群體之一。盡管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很強的技術創新動力,但是由于其市場融資能力不足、高新技術產出的不確定性和市場復雜性等特點,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往往面臨資金來源的巨大壓力,在實現產業化過程中需要政府財稅政策的扶持。
隨著當前外部經濟環境的變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實現經濟結構調整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山西省是傳統的能源大省,長期以來形成了對以“煤炭”為核心的資源型經濟的依賴,使得山西在轉換經濟增長的新舊動能方面比其他地區更為艱難。而山西經濟的這種特性,使得研究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創新績效激勵效應具有典型意義。
近幾年,為尋找“煤炭”以外的戰略支撐點,實現產業深度轉換、經濟結構全面升級和發展民營經濟,山西省積極響應并落實完善國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加快向新動能產業、科技型創新企業的財稅政策的調整,一系列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財稅政策也相繼出臺。在這些新財稅政策的激勵下,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近年來數量呈現快速增長趨勢。根據山西省科技廳相關數據,在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間,就有超過25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分20批次進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
同時,山西省在“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注冊企業總數為6679個,占全國總數的2.75%,位列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總數的第十三位。本文在山西省大力發展新動能產業和鼓勵科技型企業創新的背景下,以山西省332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為樣本,分別從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的創新投入與創新產出兩個微觀視角來考察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通過厘清上述問題,為增強財稅政策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對接以及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水平提供了相關的決策依據。
一、文獻梳理
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外部性、市場失靈、壟斷等經濟現象,會造成市場調節的滯后性以及不準確性,需要政府加以干預。凱恩斯學派、新劍橋學派、新凱恩斯學派等都贊同政府輔助調節市場干預經濟活動,雖然他們對于財稅激勵政策的研究不多,但是卻為后代學者研究財政政策、稅收政策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一)財政補貼政策與企業技術創新
張同斌和高鐵梅(2012)認為,財政激勵政策效果更顯著,相比稅收優惠政策能更有效地促進高技術產業的產出增長[1]。Crespi和Maffioli(2014)通過20年數據跟蹤得出財政激勵對企業創新、創新行為會有顯著的影響[2]。Lee和Kim(2016)指出地方財政政策與企業的績效產出成果是密切相關的,通過財政配合以達到對企業產出成果的調控[3]。
龔立新和呂曉軍(2018)提出只有完善補貼機制、健全補貼對象的篩選機制,才能更加有效提升企業技術創新效率[4]。尚洪濤和黃曉碩(2018)研究發現獎勵型政府補貼更能促進大中型企業的研發投入和創新績效[5]。馮燕妮和沈沛龍(2019)指出要充分發揮科技財力資源,有助于高新技術產業穩定金融市場環境[6]。
(二)稅收優惠政策與企業技術創新
陳寶熙和丁超(2012)指出稅收激勵政策可以有效促進企業研發投入[7]。程曦和蔡秀云(2017)證明了稅收政策中的流轉稅與所得稅在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產出方面有顯著的激勵效應[8]。Kobayashi(2014)提出增值稅抵免會導致中小企業的研發支出的增加,因此,強化稅收政策的實施對企業創新成果有效產出有重大意義[9]。Barhatov等(2016)指出,企業稅收負擔、稅收優惠、稅率等因素與俄羅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績效有著密切關系[10]。
石紹賓等(2017)分析了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并指出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比未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更為顯著[11]。Mamman等(2018)分析了政策實施與企業產出創新成果的相關關系,認為稅收政策對于科技型企業創新績效的成果產出有重要激勵效應[12]。韓仁月和馬海濤(2019)研究表明不同稅收優惠方式對企業研發投入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其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激勵效應最為顯著[13]。
(三)財稅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激勵效應
Alecke等(2011)實證分析了財政政策對企業創新研發的激勵作用,并得出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后期階段具有明顯激勵效應的結論[14]。Zúiga-vicente等(2014)強調在考慮財稅政策時效性的同時,加大對私人企業的研發支出R&D補貼,將會對企業創新績效投入有顯著的激勵作用[15]。柳光強(2016)以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企業為樣本,在肯定財稅政策激勵效應的同時,從信息不對稱的角度出發,提出財稅兩種政策的激勵方式、效果會有顯著差異[16]。
周海濤和張振剛(2015)認為稅收優惠對企業技術創新研發有杠桿效應,而財政補貼則有顯著的擠出效應[17]。儲德銀等(2017)研究發現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對戰略性新型產業的專利產出有重要影響,其中財政補貼政策的激勵效應更為顯著[18]。
綜上,通過對國內外相關文獻的梳理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在財稅政策研究、企業創新績效等研究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但是也存在著不足,主要表現在:第一,關于財政補貼或者稅收優惠對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激勵效應大小研究等仍具有爭議性;第二,國內外研究大多側重于財政補貼或稅收優惠政策單方面對企業創新投入或產出的研究,鮮有文章研究其共同作用對企業創新行為的影響;第三,缺少針對企業類型特點來分析財稅政策激勵效應差異的相關研究。
鑒于現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從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的創新投入與創新產出的兩個視角出發,通過對山西省332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數據收集,利用多元回歸分析,實證檢驗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激勵效應。此外,為了進一步剖析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激勵的差異程度,在明確劃分界定財稅政策的基礎之上,本文分別就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分析激勵效應的差異程度做出了相關分析。
二、理論基礎與研究假設
公共經濟學理論認為,技術創新活動存在的溢出和外部效應以及具有明顯的公共物品的特性,導致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投入所帶來的私人收益通常小于社會收益,這種市場失靈的現象如果沒有政策干預,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就無法達到最優帕累托效應。因此,政府可以通過采用財稅政策工具提高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收益,有效矯正企業創新投入的外部性,通過提高其創新產出和成果產出,以實現激勵技術創新的政策效果。
(一)財政補貼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
基于本文的文獻分析,企業技術創新行為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活動,財政補貼對企業研發具有明顯的杠桿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糾正技術創新市場的失靈,提高企業研發的積極性。財政補貼又可以根據補貼方式分為研發補貼、利息補貼。二者對企業技術創新活動都具有顯著激勵作用,研發補貼作為政府資金的補貼方式對于支持企業創新研發活動的前期有重要作用,對企業創新投入產生正向的激勵作用[19-20]。利息補貼作為政府通過間接優惠激勵企業創新活動的形式,以優惠貸款利息提供補貼,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企業稅式負擔,對企業績效的提升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21-22]。
基于上述理論分析,提出以下假設:H1.財政補貼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H1a.研發補貼與利息補貼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H2.財政補貼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出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H2a.研發補貼與利息補貼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出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
(二)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
政府采用稅收優惠工具可以矯正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外部性,實現政策激勵的最優效果。稅收優惠政策屬于財政的間接補貼形式之一,與財政補貼政策相比,稅收優惠政策具有明顯的靈活性、公平性、普遍性等特點,因此,稅收優惠政策成為我國政府選擇促進企業研發創新的常用手段,對科技型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有重要的激勵作用。
稅收優惠按照優惠作用形式和時間的不同又可以分為直接優惠與間接優惠,二者都會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促進企業進一步增強技術創新投入與提高創新產出。但是由于直接優惠政策與間接優惠政策作用效果、形式的差異,也會分別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與創新產出產生不同的激勵作用。直接優惠政策如提高優惠稅率、加大優惠程度及完善稅收減免等,對于企業創新活動的初期投入階段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23]。
間接優惠如提高各項稅費返還速度、加計扣除等,對于促進企業創新成果產出有重要作用[24-25];谝陨戏治,提出以下假設:H3.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H3a.直接優惠與間接優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入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H4.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出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H4a.直接優惠與間接優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出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
(三)財稅政策與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
政府的財政補貼與稅收優惠是政府支持企業創新活動的兩種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在現實市場運行中政府往往配合使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可以從微觀層面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活動及效益,影響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及內部傳導機制。但是兩者的側重點有所差異,財政補貼是事前激勵,表現為充實微觀市場主體的現金流,增加微觀市場主體的收入和利潤,緩解資金周轉困難等[26-27];而稅收優惠主要是事后激勵,能有效降低微觀市場主體的稅收負擔,增強創新活力[28-30]。
因此,由于財稅政策二者作用機制、作用時間的差異,會分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創新產出的激勵效應有所不同;谝陨戏治,提出以下假設:H5.財政補貼政策與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H6.財政補貼政策與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出的激勵效應存在差異。通過上述分析及假設,本文提出以下假設模型,該模型顯示了財稅政策與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之間的關系。
三、實證研究過程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在正式發放問卷之前,進行預調研,通過問卷星、現場填寫的方式向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了50份調查問卷。回收問卷結果顯示各題項的Cronbach’sα系數在0.8以上,結構信度KMO在0.70以上,樣本的信效度都通過了檢驗,證明了本次調研問卷的質量,可以進行下一步問卷發放。本文以2019年以前進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并且由山西省科技廳官網已認證的企業為調研對象。
同時,在山西省科技廳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分別通過網絡和現場發放兩種形式,共向山西省已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332份調查問卷,剔除不完善的問卷,共獲得有效問卷314份,有效率達94.58%。樣本企業主要涉及的代表性企業,包括電子信息業(23.19%)、生物與新醫藥業(6.48%)、新材料(13.5%)、汽車及零部件業(11.6%)、高技術服務業(15.32%)、新能源及節能行業(19.1%)、冶金化工業(5.7%)和其他行業(6.74%)。樣本較好地反映出了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動能行業的分布特點。
(二)變量定義與模型設計
1.變量定義
本文采用微觀數據分析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激勵效應的差異,同時參考財政補貼變量分類,以“研發補貼”“利息補貼”為研究變量,在稅收優惠政策中,由于直接優惠與間接優惠在現實中不易測得,因此,直接優惠政策的變量測量參考程曦和蔡秀云(2017)的研究[8],以“實際所得稅優惠”為測量指標。間接優惠政策的測量指標基于柳光強(2016)的研究[16],以“收到的各項稅費退還”為測量指標。
根據企業特點并借鑒《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以“企業研發投入”作為測量企業創新投入的指標。在創新產出階段,借鑒付敬和朱桂龍(2014)的觀點[31],以“企業新產品開發數”作為測量企業創新產出的指標。此外,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選取企業規模(以期末總資產取自然對數來測量)、營業利潤率(以營業利潤除以營業收益來測量)、人力資本因素(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員工占比來測量)、企業成立年限、所屬行業為控制變量。
四、實證分析
(一)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與相關性分析
為了更加準確反映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現階段的特點,克服統計年鑒等二手數據的弊端,本文以李克特五點式量表為標準,問卷題項回答均設置為1~5,因此,各個變量的最大值與最小值的取值范圍都在1~5之間。其中,被解釋變量的企業研發投入(R&D)的均值、標準差存在著較大差異,且差異程度大于新產品開發數(NNP),表明在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財稅政策對企業的創新投入、創新產出的影響是存在差異的。
解釋變量中的研發補貼、利息補貼、直接優惠、間接優惠的均值與標準差也存在較大差異,均值都在2.43左右,標準差都在1.4左右,這表明不同類型的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影響也存在差異性?刂谱兞恐械钠髽I規模、盈利利潤、人力資本、企業成立年限、所屬行業五個指標的均值與標準差差異比較明顯,所屬行業、企業成立年限的均值與標準差差異比較大,表明新動能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與企業成立年限、行業也是存在一定的關聯且具有一定的差異。
五、結論與對策建議
本文以山西省332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為樣本,通過構建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實證分析了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應。根據分析結果,得出以下結論:一是財政補貼政策在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的創新投入、創新產出階段,都具有顯著的激勵效應。此外,研發補貼不論是在技術創新的投入還是產出階段,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激勵效應都顯著大于利息補貼的激勵效應。二是稅收優惠政策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的創新投入、產出階段都具有顯著的激勵效應。
此外,直接優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投入階段的激勵效應更顯著,間接優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產出階段的激勵效應更為顯著。三是財稅政策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具有顯著的激勵效應,但是二者的激勵程度也存在著差異。其中,在創新投入階段,財政補貼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的激勵程度更顯著;在創新產出階段,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的激勵程度更顯著。
基于上述的實證分析,為促進財稅政策有效性的發揮以及財稅政策與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對接,以便更好地激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本文有針對地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第一,加強財政補貼政策力度,改善企業創新投入狀況。山西省政府應根據現階段研發投入的實際狀況,進一步加大研發補貼力度,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到創新活動中,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資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如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專項款、加大獎勵型補貼、對創新型人才提供住房補貼、教育補貼、鼓勵產學研相結合等。此外,在加大政府補貼力度的同時應利用多樣化和靈活化的方式,充分發揮政府補貼的杠桿作用,來引導和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從本文調查情況來看,多數科技型中小企業成立時間較短,創新研發能力還不強,因此,需要政府多向這些企業提供政策傾斜與引導。
第二,提高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加快企業創新產出成果。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對企業進行大規模幅度減稅,確保減稅降費落實到位,尤其是側重于對中小微企業的減稅降費,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貸款利率高等問題。
此外,在2019年5月14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李克強總理明確指出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強化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完善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因此,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研發投入階段,應加大稅收減免力度、提高優惠稅率、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免稅項目的范圍等直接優惠措施;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出階段,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號召,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力度、縮短各項稅費返還額的時間差、提高加速折舊速率等間接優惠措施。
第三,財稅手段相互配合,實施差異化的財稅激勵政策。由于研發主體是企業,因此,要在創新激勵政策上注重政策措施的“杠桿效應”。此外,政府應該通過加大對技術創新的基礎研究,明確財政補貼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不同的激勵目標,明確具體的激勵目標,如刺激企業技術創新、破解融資難的問題、擴大企業投資等。
由于不同政策激勵效果存在差異,政府應根據不同財稅政策的激勵效應,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不同階段,采取豐富多樣的優惠方式,相機調控,不斷調整政策方向,確?萍夹椭行∑髽I的創新效率不斷提升,可以適當側重財政補貼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投入階段的傾斜,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產出階段傾斜。
此外,應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不同階段,有側重地選擇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的不同方式,以便更好地激勵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此外,本文還存在著一些研究的不足,需要在未來研究中進一步關注。第一,由于財稅政策還有很多表現形式,文章沒有涉獵完整,或許會存在其他財稅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激勵效應更為顯著的情形;第二,由于文章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只涉及新動能有關企業,對于其他類型的企業,財稅政策的激勵效應或許也會有所不同。因此,進一步探究財稅政策對異質性企業的激勵作用、不同財稅政策對企業激勵效應的差異及其他因素對企業激勵效應等仍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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