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11月08日 分類:經(jīng)濟論文 次數(shù):
摘要:國家對各省(市、自治區(qū))不再搞全國范圍的信訪排名和通報,主要通過信訪約談制度完成對地方信訪工作的監(jiān)督。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之間的信訪關系轉(zhuǎn)變?yōu)?ldquo;點對點”的通報制度。信訪排名的取消具有積極意義,但是也會產(chǎn)生工作人員不作為、越級上訪增多等問題。
因此,通過教育路徑,加強基層法律宣傳與培訓;通過制度路徑,加強基層信訪頂層設計;通過創(chuàng)新路徑,加強基層工作方式的改進;通過治理路徑,加強基層信訪矛盾化解的格局,最終實現(xiàn)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shù)氐哪康摹?/p>
關鍵詞:信訪排名;信訪矛盾;基層;化解路徑
信訪排名制度設立的初衷是為了加強各級人民政府的信訪工作責任制,維護社會穩(wěn)定,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卻逐步被異化。由于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是信訪工作的責任人,如果訪民在領導干部管轄的范圍內(nèi)進京越級上訪,那么,當?shù)仡I導干部的升遷將會受到直接影響。這一制度對于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維護社會穩(wěn)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在基層“盯訪”“截訪”“抓訪”“息訪”[1]成為常態(tài),對社會產(chǎn)生的消極影響顯而易見,由此引發(fā)的一些惡性事件更是讓人們覺得有必要取消信訪排名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后,新的《信訪條例》頒布,信訪排名制度成為歷史。
一、取消信訪排名釋放的積極信號
信訪排名制度取消后,實行依法逐級走訪,根據(jù)國家信訪局通報,實現(xiàn)了三個下降:群眾上訪數(shù)量下降,進京正常上訪數(shù)量下降,非正常上訪數(shù)量下降,群眾到國家信訪局來訪批次和人次分別下降了24.9%和36%,來訪秩序明顯有所好轉(zhuǎn)。[2]由此可見,國家取消信訪排名,積極意義非常明顯。
(一)緩和了基層干群關系
由于信訪排名與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的升遷直接掛鉤,致使領導干部與上訪群眾變?yōu)槊艿膶α⒚,干群關系緊張。不少信訪戶反復上訪是因為自己遭遇了通過正常的司法程序難以解決的問題,于是他們寄希望于找上級政府解決矛盾。信訪排名制度讓地方領導干部壓力很大,難以理智地疏導矛盾,而是采取了不惜一切代價粗暴截訪的方式,這就等于把群眾想通過正常渠道理智解決問題的路堵死了。取消信訪排名的目的是促使地方政府放棄截訪,關注民眾信訪產(chǎn)生的原因,關注群眾訴求的內(nèi)容,更積極地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
(二)消除了信訪領域的個別腐敗現(xiàn)象
一方面,信訪排名導致一些基層干部采取非法手段對待上訪人員,非法拘禁、非法截訪、非法滯留等問題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甚至動用黑社會力量,對上訪人員大打出手,為此,發(fā)生了一系列惡性事件。
另一方面,信訪腐敗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商業(yè)上使用的一些公關手段在一些信訪部門普遍使用,通過請客、送禮、送錢等商業(yè)賄賂,買通上級信訪部門,以達到不被點名通報批評,不登記本地區(qū)的信訪案件或消除本地區(qū)的信訪記錄(俗稱“銷號”)的目的,信訪中的權力尋租應運而生。這些信訪領域的腐敗行為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嚴重損失。取消信訪排名通報制度,從源頭上消除了信訪領域的腐敗。
(三)促使信訪工作逐漸回歸本意
信訪制度建立的宗旨是“為了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3]我國的信訪制度是保障公民在合法權利遭到侵害時可以通過一些規(guī)范的渠道,比如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相應機構反映情況,提出自己的訴求。但是,由于信訪排名通報制度等指揮棒的引導,信訪在基層已經(jīng)被截訪、息訪等代替,信訪原有的溝通、調(diào)解、監(jiān)督、救濟等職能逐漸淡化或消失,引發(fā)群眾不滿,信訪制度備受詬病。
信訪排名通報制度被取消后,將在兩個方面發(fā)生變化,一是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卸下了沉重的壓力與負擔,二是各地會把主要精力用在處理好當?shù)氐男旁L案件上。信訪工作的重點也會發(fā)生兩個轉(zhuǎn)變,從以往的“控訪”“截訪”,轉(zhuǎn)為維護群眾信訪權利,為群眾信訪提供多樣化服務,從過去關注群眾的信訪數(shù)量,轉(zhuǎn)為妥善解決群眾信訪反映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四)推進基層信訪步入法治化進程
從長遠來看,要使信訪制度更好地發(fā)揮作用,還必須使信訪制度最終實現(xiàn)法治化。這一法治化的目標,不僅意味著信訪工作應當依法行政,還在于最終以法治終結信“訪”不信“法”的觀念。“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4]信訪排名制度的取消為信訪改革走出了關鍵一步。
(五)加快了基層政府職能的轉(zhuǎn)變
取消信訪排名,基層信訪部門可以以此為契機,轉(zhuǎn)化管理思路,基層黨政領導干部和信訪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再有排名的壓力和負擔,有了更多的時間、精力、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處理其他行政事務,這為在更高層次和范圍內(nèi)實現(xiàn)基層社會秩序的良性發(fā)展,更好地促進經(jīng)濟和社會事業(yè)的發(fā)展打下穩(wěn)固的基礎。
二、取消信訪排名后面臨的現(xiàn)實考量
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改革的深刻性、復雜性、艱巨性前所未有。取消信訪排名后,信訪問題不會自然而然地在短時間內(nèi)消除,甚至在一些地區(qū)還會有增加的趨勢。因此,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取消信訪排名不是取消信訪制度,我們還將面臨很多矛盾和問題。
(一)原有評價體系的排名與現(xiàn)有評價體系不完善
狀況下的基層不作為問題信訪排名制度,其初衷是通過排名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促使其把矛盾解決在當?shù)兀U闲旁L者的合法權益。不幸的是,由于這一信訪評價體系與地方黨政領導升遷直接掛鉤,為了不影響升遷,不少地方政府領導視信訪量為“洪水猛獸”,采取各種辦法,甚至不惜動用非法手段降低信訪數(shù)量。
然而,取消信訪排名,基層領導干部不再因為信訪排名而芒刺在背,不再會為信訪問題的多少憂心忡忡,在現(xiàn)階段對信訪工作還沒有一個完善的評價體系的情況下,基層領導干部就有可能因為信訪排名的取消,消極怠工,無所作為,甚至將人民群眾的訴求置于腦后而不顧,這樣會導致基層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大,原本在可控范圍內(nèi)的上訪事件,由于基層領導干部對信訪工作的不重視,引發(fā)惡性事件,進而影響社會穩(wěn)定。
(二)信訪排名壓力的減輕與信訪可能大量涌向上級政府的問題
信訪考核與排名機制的實施是為了減少非正常上訪人數(shù),促使基層領導干部重視信訪工作,積極有效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如果取消地方政府的信訪考核和排名,那么,各地上訪人數(shù)將不再與當?shù)卣旁L工作的評價直接掛鉤,這一舉措的后果可能會引發(fā)上訪群眾大量涌向上級政府甚至中央部門,而地方相關機構卻冷冷清清,并且導致信訪問題在各級政府之間、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相互踢皮球,使信訪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又回到了原點。
可以預見,在未來一段時間內(nèi),信訪仍是群眾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的一種重要途徑。相信在絕大多數(shù)地方,沒有了信訪排名壓力,基層領導干部能心平氣和地做好信訪工作,但是,是不是每個地方都能如此,仍然存在疑問。國家明確提出“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級表達訴求”。[5]
“不支持,不受理”的越級上訪主要是指,信訪者沒有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或者信訪事項已經(jīng)依法終結的,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不予受理。但是,在我國目前地方法院無力制衡地方政府的情況下,不受理越級上訪,把訪民理性解決問題的希望斷絕,其后果必須提前預見,做到未雨綢繆。
(三)群眾訴求溢出信訪領域與司法制度并行不悖的問題
當群眾遭遇各種問題后,他們找不到其他途徑或者不愿意選擇其他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還是會選擇信訪,信訪領域的訴求就會溢出,那么,取消信訪排名制度后,必須考慮到信訪制度與司法制度的分工配合問題,哪些歸信訪部門管,哪些歸司法領域管,相得益彰、并行不悖。現(xiàn)在,不能簡單地用司法解決取消信訪排名后的所有信訪訴求,因為司法不是筐,什么都能往里裝,司法也不是萬能的,包打天下。
也不能理想化地徹底取消信訪制度,因為信訪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機組成部分,以《信訪條例》為依據(jù),設置了信訪機構、人員職責、工作程序以及信訪人應該具備的權利、義務等等,解決信訪問題更應該在法治的框架內(nèi)依法按政策辦事。因此,解決好群眾訴求溢出信訪領域與司法制度并行不悖的問題,是當前取消信訪排名后,應該考慮的現(xiàn)實問題,只有解決好這個問題,才能既化解社會矛盾,又減輕司法壓力。
三、信訪矛盾化解在基層的路徑選擇
習近平就妥善處理信訪突出問題曾作出重要指示:“當前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的信訪突出問題,既有新動向,也有老難題,但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wěn)定。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擔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jīng)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調(diào)解、疏導等辦法,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風險研判,加強源頭治理,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避免小問題拖成大問題,避免一般性問題演變成信訪突出問題。[6]”根據(jù)習近平的要求,我們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通過教育路徑,加強基層的法律宣傳與培訓
1.加大對群眾的普法教育。
限于我國基層信訪人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府信訪工作流程等基礎知識所知甚少,或一無所知,嚴重者甚至自身為文盲、半文盲。做好基層信訪工作,首先,要在基層加大相關政策、法規(guī)宣傳工作的經(jīng)濟和精力投入。
通過設立基層宣講員、派遣宣傳車、通過村廣播媒介等多種方式,開展普法宣傳、信訪知識宣傳,讓百姓能夠根據(jù)這些知識判斷自身是否應該上訪、采用何種方式及何種流程上訪。其次,要宣傳違法上訪的危害和嚴重后果。展示相關處罰案例,及時向民眾宣傳國家關于非正常上訪的相關制度政策,既能營造違法上訪可恥的氛圍,又威懾了一部分惡意非正常上訪者。
第三,要認真宣傳取代違法上訪的合理利益訴求渠道。依法解決信訪問題,必須培養(yǎng)理解法治、尊重法治的百姓,讓法治成為百姓的習慣、成為導向、成為文化,信訪問題依法解決才會真正成為人們的生活方式,信訪秩序的規(guī)范才能真正有效。
2.加強對信訪干部的培訓。
信訪問題的最終解決需要信訪干部的積極參與,信訪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是化解信訪問題的關鍵。首先,對信訪干部進行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培訓。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提升信訪工作隊伍的政策理論水平,提高行政執(zhí)法水平。其次,加強應急能力培訓。不斷提高信訪干部見微知著的觀察能力,在處理各種糾紛沖突時,反應迅速,細致周全,合規(guī)合法,立場堅定,不失公允。第三,強化信訪干部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通過學習,明確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增強奉獻意識、大局觀念和政治擔當。
(二)通過制度路徑,加強基層信訪的頂層設計
提高信訪考核的科學性、客觀性。改進和完善考核方式,設定評價指標,量化考核內(nèi)容,堅持隨查隨訪,注重考察結果,傾聽群眾意見,約談問題較多的黨委和政府領導,將這幾個方面結合起來,綜合治理,全面評價。其次,對具體信訪事項進行全省范圍內(nèi)的核查。省級以上信訪部門成立若干核查機構,分批篩查重點疑難信訪案件,逐項分析甄別鑒定,對于無正當理由長期上訪鬧訪的,列入無理信訪對象,不計入各地信訪考核范圍。第三,分級確定信訪事項處理主體和考核主體,以引發(fā)信訪事項的責任單位為主,以戶籍所在地為輔,改變以信訪對象戶籍為模式的考核。
參考文獻:
[1]袁周斌.論非正常信訪問題的困境與解決路徑[J].人民論壇,2013(11):107-109.
[2]王姝,王嘉寧.國家信訪局:取消信訪排名后進京上訪人次下降36%[N].新京報,2015-01-31.
[3]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
[4]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
[5]關于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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