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05月12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下面文章整理了歐洲、北美及亞洲國家的電力改革進程,總結他們的電力改革模式和發展經驗,在這個背景下,探究電力改革成效,總結電力市場成功經驗與失敗的教訓,從而引導我國電力市場實現經濟改革,并對我國未來電力市場發展提出了預測。
關鍵詞:電力市場,電力改革,改革經驗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各國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發電質量為目標導向,陸續展開了電力市場改革,形成了不同的電力市場模式。時至今日,電力市場仍是公認的最復雜、最獨特的市場。目前,各國的電力市場化改革都仍處于不斷探索階段,針對各國國情和電網的實際情況,并沒有一個公認的完美的電力市場模式可以套用。但是其改革的歷程、失敗或是成功的案例,仍然可以作為我國電力市場改革有益的借鑒。
一、國外電改經驗借鑒
(一)歐洲
1. 英國
英國作為首批全球電力改革首批發起人,在1989年打破壟斷,實現了電力產業的縱向分離和橫向分解。引入POOL模式,規定所有交易必須通過電力庫實行全電量競價。于2000年進入了電改第二階段:引入NETA模式,其特點是以雙邊交易為主、開放市場、用戶端參與、削減了國家電網的功能。
隨后于2005年建立了BETTA模式,進入電改的第三個階段,統一了全國的電力交易、平衡和結算系統,統一了輸電定價方法和電網使用權合同。
英國能源部于2011年正式發布了《電力市場化改革白皮書(2011)》,開始了以促進低碳電力發展為核心的第四輪電力市場改革。
然而,英國徹底打破壟斷后,電力市場迅速被國外電力企業分占,因此隨后又出現了發供電兼并的現象,現階段的英國電力市場具有明顯的輸電獨立、發配售一體的電力市場結構特征。
2. 挪威
挪威的電力市場改革被認為是較為成功的案例。電力交易庫的存在是其可以順利并迅速實現電力體制改革的先決條件。而該電力庫實屬由于挪威本身電力資源的特殊性而產生的,該國90%以上能源均來自水力發電,然而水力發電受季節影響波動明顯,成立該內部交易機制為的就是最優利用國家的水力發電資源。
其電力市場改革的目的是引入競爭、降低電價,而不是私有化,因此它的電力行業仍然是公有的。同時,北歐電力交易庫建立的現貨交易市場和期貨交易市場,使得發電商和電力用戶有足夠的手段可以規避競爭市場中的風險。
(二)北美
以美國為例,其采取縱向整合模式。改革過程分為4個階段:一是限制壟斷企業的市場力量,實行輸電、發電和銷售功能的分離;二是建立獨立的輸電辦理機構和電力交易市場;三是開放銷售市場,取消批發價格的規制,允許消費者直接選擇電力供應商;四是區域配電網公司基本上保持壟斷經營。
美國的整體效果較為明顯,大幅降低了電價,促進了市場的良性發展,也出現了一批類似于PJM (Pennsylvania—New Jersey—Maryland)的成功經營模式。
然而,不可忽略“加州危機”這樣的失敗案例。由于決策者的失誤,把龐大的電力交易市場處于一個即時交易的狀態下,而導致的整個電力市場和電價處于極其不穩定的狀態,造成了頻發 “電災”,電力負荷緊張等嚴重后果。
(三)亞洲
1. 日本
由于國內資源匱乏,九大區域電網之間不存在優化配置資源的特點,同時為了保證電力長期穩定的供應,日本在改革過程中堅持謹慎原則,保留了發、輸、配、售一體化結構模式。
日本電力改革經歷了3大步驟:逐步放開零售側市場;日本電力工業改革還輔之以發電側市場放開;成立電力交易所。
日本的電力市場改革趨于保守,一直沒有實行電力市場的縱向業務拆分,目前也沒有全面解除管制的打算。
2. 俄羅斯
1991年起,俄羅斯進行了激進式的電力改革,主要的做法是撤銷電力工業部,組建了俄羅斯統一電力系統股份公司(RAO)。隨后于2008年RAO拆分為23個獨立公司,正式停止運營,標志著俄羅斯電力工業重組已經基本完成。而從實際效果來看,不但沒有達到預期的改革目標,反而在15年間電價持續攀升。
俄羅斯改革失敗的原因,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
外部因素是沒有在改革的同時間打破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壟斷權,改革策劃者不曾想象,電力市場重組會在天然氣工業壟斷權保留甚至加固的情況下展開。
原因之二即屬內部因素,改革策劃者當時將過多精力放在如何限制未來發電公司吸收合并的問題上,其結果是完全毀滅了市場的競爭氛圍。
二、我國電改歷程及現狀分析
(一)電改歷程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起步于1985年,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解決電力供應嚴重短缺問題,鼓勵地方政府籌資辦電。第二階段,1996 年《電力部機構改革方案》的出臺以及國家電力公司的成立實現了“政企分離”。第三階段,2002 年國務院印發了“五號文”,提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電改方案。第四階段,在售電側和發電側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
2015 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九號文”,以“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為核心,新一輪電力市場化改革拉開序幕。隨后陸續推出 6 個配套文件,對輸配電價、交易機制、發用電計劃、售電側改革等重點領域進行了詳細部署,從制度上為電改鋪平了道路。
(二)電改現狀
我國現階段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各類電力改革試點,共有五類電力改革試點,分別為售電側改革試點、電改綜合試點、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電力體制改革試點以及成立若干電力交易中心。
目前已有包括廣東省的6個售電側改革試點,13個電改綜合試點,19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4個電力體制改革試點,以及成立電力交易中心33個。其中電力交易中心分為國家級交易中心和省級交易中心。國家級的有北京和廣州,省級的有除海南以外的31個省市自治區。國家級交易中心主要負責跨區跨省電力市場的建設和運營,為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提供服務。而省交易中心主要是為了滿足本省的電力交易需求。
在“政策引導+經濟利益刺激”雙輪驅動下,售電企業數量快速增長。截至2017年 7 月,全國已經注冊成立 757 家售電公司,售電主體也呈現出多元化特征。
三、國際經驗對于中國的啟示
1. 電力改革不可一蹴而就,俄羅斯“激進式”的改革方式造成了國內持續性的電價上漲,我國各個地區資源差異巨大,國情復雜,必須要循序漸進、有階段性的實施電力改革。
2. 電力改革要發揮因地制宜的優勢。參考挪威的成功案例,其電力資源的特殊性引導了其電力改革的順利進行。而中國的能源分配不均,地域能源差異也千差萬別,因此開展以省為單位的交易試點有非凡的意義。
3. 電力交易不能摒棄遠期合同,電力商品難以存儲的特殊性決定了其不能以龐大的數量進入現貨市場實時交易,否則將會引發“加州危機”這樣的惡性后果。
4. 必須以政府為主導,強力推動,自上而下有組織的展開改革工作。
5. 謹防改革過程中的出現壟斷局面。俄羅斯上層對于改革后的市場集中化迅猛發展沒有做出任何防范之舉,無疑是設計者本身的失誤,我國在改革的過程中必須對類似問題做出有效的預測來防止改革過程中的電價攀升。
四、結語
本文首先對國外電力市場改革發展路徑和實現的效果做了綜述,隨后整理歸納了國內的電改歷程,同時進行了現狀闡述。最后通過總結對比,得出國際經驗對中國電改發展的啟示。目前我國的電力市場改革面臨著種種困難,但是隨著改革進程的推進,經驗教訓的積累將能使我們不斷看清電力市場之路的方向與路徑。
參考文獻:
[1]李璨,郭銘,等.我國電力市場改革綜述[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6(02).
[2]冷媛,陳政,歐鵬,等.英國最新電力市場改革法案解讀及對中國的啟示[J].中國能源,2014(04).
[3]袁健.國外電力市場結構模式比較與借鑒[D].山東大學,2014.
電力論文投稿期刊參考:《電力學報》曾用刊名:(電力學刊)1986年創刊,以“鼓勵學術探討、促進技術交流、推動科技創新”為宗旨,堅持產、學、研聯合辦刊的模式,走開門辦刊之路,立足于山西省電力領域的高等學校,面向區域電力科研及生產單位,輻射全國電力及相關研究領域,展現電力科研成果,提高電力科研水平的理想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