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年10月17日 分類:專利轉讓 次數:
專利主要發明人是指哪幾個人?理論上可以有多個發明人,而主要發明人往往是前幾名,發明人數量一般在1-5個之間的居多,而排在第一的發明人,必須填寫身份證號碼,在晉升職稱時,比較認可靠前的發明人位置。
在專利法中,對發明人有明確的定義,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這里要注意的是:發明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或集體,如果是數人共同作出的,應將所有人的名字都寫上。專利發明人在排序上實際上是沒有前后區別的,申請人順序不代表任何特權,專利發明人名字排序在法律上并沒有明文規定,在專利法里面沒有先后順序要求。
如果專利要用來評定職稱使用,那么發明人的排序就很重要了。比如相關職稱文件是這樣的:
第一、運用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形成的與護理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2項(限第1原始發明人), 并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取得明顯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第二、晉升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要求
1、作為第一發明人,本專業發明專利 1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3 項(建筑工程, 電子工程,標準化、計量、質量工程); 軟件著作權 5 項(電子工程);
2、本專業發明專利 1 項或實用新型專利 2 項(國土工程,地質勘查工程);
3、國家發明專利 1 項(環保工程,交通工程(非轉讓、受讓),測繪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食品藥品工程)。
發明人排序涉及到第一發明人、第二發明人、第三個發明人等,在很多職稱評審中最看重的是第一發明人,各個單位對此要求不同、加分也不同,甚至有些單位要求必須是第一發明人才能加分,因此安排專利加分的人員,盡量要占據靠前的位置,才能獲得更高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