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7月28日 分類:學術著作 次數:
出書或者是發表論文如今十分常見了,然而還有一些作者總是混淆編,編著和著,三者看著比較相近,實際不是一回事,今天這篇文章詳細闡述編,編著和著分別什么意思?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其含義,對后期出書也是有益的。
一、從定義上看
1、編:古時候有排比,整理,組織之意。書籍的編主要是系統整理已知的資料,或者前人,他人的成果,比如編詞典,教科書,年鑒等;
2、編著:就是將編和著有機的結合起來的工作,各學科的基本知識作品、普及性質的讀物、以不同程度學生為對象的教科書,對某些問題的綜合介紹等,都是編著工作致力的對象。
3、著:在于言人之所未曾言,在于能發揮自己的獨到見解,有開創,創新的性質。任何創造性的見解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上取得的;因此,著也可適當引用他人的工作或成果作為參考。著書主要是用自己的語言來闡述自己的工作而形成的書。
二、從法律方面來看
著、編著、編都是著作權法確認的創作行為,但獨創性程度和創作結果不同。著的獨創性最高,產生的是原始作品;編的獨創性最低,產生的是演繹作品;編著則處于二者之間(編譯類似于編著,但獨創性略低于編著)。
編雖然是整理前人的成果,但是需按照一定的方針,體例和中心來重新整理歸納,它不是簡單的抄撮,編本身就是一門學問。
著是作者(責任者)本人的創新性學術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獨到的觀點或見解。
編著是在整理已有成果的基礎上有所發揮。
三、編、編著和著書的引用規定
(1)編書時,按照編者自己的邏輯關系將前人的成果編輯成書,例如,教科書、工具書或技術手冊之類的科技圖書,內容可能均不是編者當時獨創的,這時可以不在正文中標注出處,但應該在圖書最后附上所有的參考文獻,也可在每章末列出該章的參考文獻。如果未經作者許可就使用其作品,則屬于對作者著作權的侵害。
(2)編著工作要求編著者對于自己所從事的專業要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對于資料能辨別主次,善于取舍,在文字表達上能做到敘述條理清晰,深入淺出,寓著于編,從整理、敘述已有成果上表達作者自己的立場、觀點。
(3)著書(專著)從內容來說是對某一知識領域所做的探索,是新的學術研究成果。它是屬于一(學)派一家之言,并以本專業的研究人員及專家學者為主要讀者對象的。專著必須包含作者(責任者)本人的創新性學術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獨到的觀點或見解,唯有如此才堪稱為“專著”,作者才能稱其為“著者”。
任何一部具有創新內容的學術專著都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相關參考文獻,從學術道德、學術規范和著作權角度看,為嚴格而明確地區分著者的創新內容與引用文獻內容,就必須按規范引用,標注和著錄參考文獻。否則,不但無法明確體現著者的地位和水平,還會造成抄襲和剽竊的嫌疑。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編,編著,著有了一定的了解,作者評職稱出書往往都是專著,著作,還有一些是譯著,譯著出版注意事項等,這都是作者要掌握的內容,或者是還有相關疑問,也可以隨時咨詢在線學術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