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年02月07日 分類:出版常識 次數:
學術著作出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在很多單位、院校都有學術著作出版的要求,這對促進單位學術誠信與學風建設都是有利的,更能夠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為此今天在這里整理了某高校的學術著作規范的注意事項通知。
為促進學術創新和發展,加強學術誠信與學風建設,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現就進一步加強學術著作規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術著作范圍
1.學術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領域內從事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的具有獨到見解或新穎體系,對學科建設發展與培養人才有重要意義的系統性理論成果。
2.學術著作類別包含著、編著和譯著,通俗理論讀物、科普讀物、教科書、工具書等不在其列。
二、學術著作署名
1.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須是我校在冊在崗的教職工,第一產權單位明確為*****。
2.著作署名應該按照參與者所作貢獻的大小排序,原則上不超過3人,未參加實際撰寫者不得署名。
三、學術著作出版
1.簽訂著作出版合同前,第一作者填寫《****大學學術著作出版申請表》,其所在單位負責對著作進行學術內涵審核并形成具體推薦意見。
2.發展改革與學科建設處依據第一作者所在單位推薦意見進行審批備案,備案后由發展改革與學科建設處、科學技術研究院、第一作者所在單位各留存1份。
3.著作出版后,由第一作者向發展改革與學科建設處、科學技術研究院提供著作各1冊,用于學校存檔。
四、權利與責任
1.所有署名作者對著作中使用的資料、研究成果和觀點等承擔相應的學術責任和法律責任。如證實有學術不端行為,則依據《****大學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處理。
2.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嚴格執行著作申請、推薦、審批程序,凡存在過時補簽等情況不予備案。備案是著作使用的前置條件,具體使用解釋權歸相關事務管理部門。
以上就是學術著作規范的注意事項,出版著作過程中作者署名問題,書號申請,三審三校,書稿質量的把關都是非常重要的,要注意的細節也有很多,作者只有把控好各個方面的事宜,學術著作出版成功率才是更高的。